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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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绝 更新:2023-04-15 21:08 字数:3326
卡朋特和程豪的交谈,林禹寻都听在耳朵里,心情格外复杂。
程豪今天的收入是一百四十元。
随着他对战的选手越来越厉害,随着他在酒吧里开始拥有知名度,他的收入也相应提升了。
但这钱还是很少,换算人民币不过四千元左右。
然而,在这个地方,有一些人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到四千元。
程豪在老乔治的酒吧里挥洒汗水的时候,程衍齐已经到了美国。
他没有找到自己的儿子。
他的大哥给他的儿子安排了学校和寄住家庭,可他儿子根本就没有去那个学校报道,而那个寄住家庭,干脆就不存在。
程衍齐已经几天没睡了,也没怎么吃东西,整个人瘦了一圈,但还是什么都查不到。
要在这样一个巨大的,陌生的国度里找一个孩子,谈何容易?
程衍齐甚至猜测,他的儿子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
他信任自己同父同母的兄长,将儿子交给自己的兄长,没想到最后竟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而这件事,当然不可能全跟他的兄长有关,里头怕是有他其他的兄弟姐妹的手笔。
这么一来,他和他的兄长可以反目成仇,他还没了儿子,将来分财产,他们可不就占了便宜?
程家的勾心斗角,程衍齐从小就知道。
他不喜欢这些,干脆就想办法避开了,在其他人争着抢着进入公司的时候,他跑去学了艺术。
他从来都不指望得到太多,也不要公司的经营权。
可是,他不争不抢,竟然还有人算计到他头上来。
程衍齐捂住自己的胃部,干呕起来,他吐了很久,然而最后什么都没有吐出来。
儿子还没找到,他并不打算离开美国,但他打算做出一些改变。
程衍齐打车去了书店,将所有金融方面的书全都买下。
从小生活在程家,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做生意其实很了解,只是以前刻意不去多想而已。
但现在,他可以想想。
纽约州位于温带,一年四季气温都不高,哪怕是七月,平均气温也只有二十一度。
程豪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八月底,而时间很快,就进入了十月份。
天气一下子就冷了。
卡朋特跟程豪谈过之后,就消失了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程豪每周都会去老乔治的酒吧里打两场,一共打了四场。
这四场,他都赢了。
老乔治给他安排的对手是一点点变强的,巧的很,他也在一点点变强。
有时候,程豪甚至觉得,老乔治是在训练他,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贴心?
但他知道不是。
老乔治这么做,完全是为了酒吧的生意。
老乔治的酒吧里来了一个黄种人拳手,从弱到强,一个个地战胜了酒吧里原有的拳手……这事儿跟一部连续剧似的,让观众丢不下。
至少,现在老乔治的酒吧里,就有一大群人是冲着他来的,来老乔治的酒吧,就是想看他打拳。
这些人刚来的时候,看到他站在台上,会忍不住质疑,觉得他这么一个未成年人一直能赢,多半是打了假拳。
他们在最初的时候,总是会买他输。
但他总会赢。
老乔治的酒吧的生意,就那么好了很多。
程豪的身体也强壮了很多。
这天是星期三。
程豪这些日子参加了四次比赛,每次比赛都能拿到一百多元,到如今,他和林禹寻两个人的存款,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八百元。
虽然纽约市很多文员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八百元,但对程豪和林禹寻来说,这笔钱已经不算少了。
所以,就在昨天,程豪让林禹寻辞职了。
林禹寻的工作太花时间了,却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从一开始,就想让林禹寻别做了,但那时候家里没有存款,没有稳定的收入,林禹寻肯定不愿意,他也就没提。
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他们已经不缺林禹寻工作赚的那点钱了。
不过即便如此,林禹寻依然不愿意辞职,最后是程豪表示这工作浪费了自己的训练时间,林禹寻才最终同意辞职。
然后在今天,在林禹寻辞职的第二天,程豪打算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去一趟附近的市区,去那里购买一些东西。
程豪昨晚上参加了比赛,因而起晚了,他起来的时候,林禹寻已经在做饭了。
林禹寻做饭一向中西结合,比如今天,他就做了馅料是苹果的面饼,还在自己的面饼上涂了果酱。
程豪拒绝了果酱,他咬一口面饼,吃一口煎火鸡肉,假装自己在吃鸡肉馅饼。
这火鸡肉,是昨天程豪看了稀奇让林禹寻买的,但吃过之后,他对火鸡的印象,就完全变了。
他以前看国外的童话小说什么的,总能在里面看到烤火鸡,一直觉得火鸡肉应该很好吃,可实际上……
火鸡全身上下所有的肉,都跟鸡胸肉一个味道,甚至更柴更难吃一点。
美国的鸡,跟美国的猪一样不好吃……
幸好他并不挑食,把火鸡肉当做增肌食物,最终吃了个干净。
自从他们自己开火,家里的伙食就好了很多,毕竟购买没有加工过的食物,比购买加工过的食物便宜太多了!
就说主食,在外面店里吃一盘子只放了一点点肉酱的意大利面,往往要五十美分,但买生的意大利面的话,买够他们三个人吃的,也只要五十美分。
要知道,外面的意大利面,程豪可以吃至少五盘子!
剩下的五十美分,他们可以买一些肉,一些菜加到意大利面里,因而只要一美元,他们三人就能吃上丰盛的一餐。
现在,他们吃苹果馅饼和煎火鸡肉比吃意大利面贵一点,但也贵不到哪里去。
程豪吃东西很快,丹尼和林禹寻也一样快,然而他们吃东西都这么快了,林禹寻竟然还不肯浪费哪怕一点时间。
一边吃,林禹寻一边在看书。
这书是他从他的老师那里借来的,马上就要看完了,而等他把这本书看完,他的老师那里,就已经没有可以给他看的书了。
对此,程豪觉得特别欣慰。
他上辈子死前,就盼着能结婚生孩子,专门跟人聊过孩子,然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就不停地抱怨孩子多么多么麻烦,特别是孩子已经开始上学的,家长基本上说起来就满肚子的火。
而会这样,往往是因为那些孩子不愿意做作业。
但林禹寻和丹尼两个人,就绝不存在这种情况。
林禹寻特别热爱学习,都不用他催,就会好好学习,现在他唯一能教给林禹寻的,就只有中文,丹尼也一样,他学认字学得特别认真,有空了也不乱跑,而是拿着画笔五颜六色地乱画。
虽然程豪看不懂他画了什么,但觉得他画的挺好的。
这两个孩子,真的太让人省心了!
吃过早饭,程豪就带着林禹寻和丹尼,上了一辆前往附近市区的公交车。
在中国,公交车非常多,有些人少的地方,公交车开一趟没几个人,但依然会有公交车存在,但在美国,就没有这样的情况了。
人少,公交车不赚钱的话,这条线路就会直接被停掉。
正因为这样,贫民社区的人出行很不方便,好在每天早晚,还是有两班公交车的。
程豪来了美国之后,就没有去过繁华一点的城市,他抱着丹尼,和林禹寻一起上了公交车之后,竟是有点期待。
公交车里,也有其他人很期待,一个脏兮兮的黑人孩子就坐在母亲的腿上,不停地跟母亲说话:“妈妈,我们真的可以看到漂亮的大城市吗?”
“那里真的有几十层的高楼吗?”
“那里是不是都是白人?”
……
孩子的母亲并不回答他的话,他问多了,那个黑人女人甚至给了他一巴掌:“你应该安静一点,不要那么多话!”
程豪看得目瞪口呆,周围人倒是不以为意。
甚至就连那个孩子自己,都不以为意,趴到窗户上看窗外的风景去了。
公交车离开社区,路边看着就是野外了。
车上的两个成年黑人开始吵架,各种难闻的体味开始弥漫,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们坐了一小时的公交车,才来到市区。
说是市区,但因为这不是一个大市的缘故,并不是很大,好在商业街上的店铺还是有很多的。
程豪看着这一切,有些惊叹。
这里非常漂亮,有高高的大楼,有各式各样的商店,还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仿佛身处二十一世纪。
出门的时候,程豪三人都换上了新衣服。
这些日子他们家的伙食一直不错,林禹寻和丹尼都胖了一些,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尤其是林禹寻,他以前总是有点畏缩,现在看起来,却自信多了。
不过即便如此,第一次来市区逛,林禹寻从头到脚,还是透着一股子的不自在。
程豪道:“林禹寻,你今天特别好看。”
林禹寻脸一红,整个人却也站得更直了一点。
程豪又道:“我们先去理发,然后再去书店。”
“理发?这不需要吧?”林禹寻一愣。
“需要。”程豪道,发型在很多时候,可以让人变得自信……最重要的是,他有点受不了自己的头发了。
之前他一直没时间理发,现在出来了,正好可以理一下。
程豪三人进了理发店,然后……他们花了六美元才出来。
在这里理发,比程豪想象的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