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第80节
作者:
决绝 更新:2023-04-15 21:08 字数:3327
林禹寻每周会给他寄两封信,丹尼也一样。
丹尼给他的信,是画画夹杂着单词的。
老乔治为了照顾蒙妮卡请了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都很温柔,也就跟丹尼相处的不错,丹尼的信里总是提到她们,他还会画蒙妮卡和她的孩子。
这些画很简单,但看着就让人心情愉快,程豪每次看到,心里都会觉得高兴。
而更让他开心的,就是林禹寻写的信了。
林禹寻每次寄来的信,都有好几张,里面会讲很多大学里的事情,可以看得出来,他在大学里过得很好。
除此之外,林禹寻还会关心他,问他吃得怎么样,休息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等等。
上辈子在拳击队,别的队员都有家人会来看他们,会有人天天给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关心他们,就他什么都没有。
天知道他多想有个人关心一下自己是不是会受伤,是不是累了。
要是有这么一个人,他一定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哭诉训练太累,抱怨拳击队的食物不好吃,他肯定会笑着告诉这个人,说自己过得很好,说自己在拳击队过得很开心。
然而并没有这个人。
那时没人会给他打电话关心他。
现在林禹寻的信,算是给他圆了一个梦。
所以,程豪哪怕再累,也会回信,会告诉林禹寻自己吃得很好,训练不累。
哪怕他每次写完信,都会躺下就睡。
这样的训练,持续了一个月。
程豪觉得自己的回信很没有营养。
高强度的训练把他的脑子都糊住了,他常常不知道要怎么回信,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个字……他以为收到这样的回信,林禹寻说不定会减少信的数量。
然而并没有。
他的回信常常只有几行字,但林禹寻总会给他写好几页的信。
林禹寻告诉他,学校里的什么花开了,也会告诉他自己又学会了什么菜,亦或者和哪个教授交流了……
那一切是这么美好。
以前程豪虽然打拳击,但有时候也会迷茫,他不知道自己打拳击当了冠军,到底有什么用。
现在他知道当冠军到底有什么用了。
他可以给林禹寻和丹尼撑起一片天。
程豪的训练是那么地艰苦,以至于当时间终于进入五月份,他要开始拳击比赛的时候,他差点喜极而泣。
他要进行比赛了!他终于不用训练了!
他的训练实在太过辛苦,以至于去比赛,对他来说倒是成了休息,成了度假。
这比赛,实在是太轻松了!
第72章 地区冠军
程豪之前打黑拳, 比赛的时候一定要有一方倒下,另一方才算赢了,但正规比赛不是这样的。
青少年拳击大赛, 每场比赛最多四个回合,每个回合还只打两分钟, 一个回合打完, 打拳的双方可以休息一分钟,然后进行下一个回合。
这四个回合里, 若是有人被击倒, 并且十秒钟都爬不起来, 那就是输了,若是双方都没倒下,那么四个回合之后, 裁判判定输赢。
此外,参加比赛的选手还会戴头盔来保护自己的头,就连他们用的拳击手套, 都比程豪以前用的要厚很多。
去比赛的前一天,程豪还在进行训练, 去比赛的当天, 他还有点缓不过来。
但他还是非常轻松地把自己的第一个对手,在第一个回合里击倒了。
在程豪眼里, 他的那些对手都是孩子,其实他并不想下太重的手,但老乔治提前嘱咐了,让他一定要把对手打倒。
因为如果他不这么做, 裁判很有可能在明明是他赢了的情况下,判定他输。
“程, 我知道你对未成年人总是多了一份宽容,但你要知道,这个城市的选拔赛,撒摩的公司是举办方之一,他们很可能在比赛里给你找麻烦!”老乔治在比赛前,就已经这么告诫程豪了:“你如果不把人击倒,他们就可能会算你输……这种事情以前并不是没有过。”
“我会加油的,老乔治。”程豪道。他确实对未成年人更宽容,但那些未成年人要是做了错事,他照样会打。
而且,在擂台上,他是不会在乎对手是不是未成年的。
既然上了擂台,就该遵守擂台的规则!
程豪轻松干掉了好几个对手,绝大多数都是第一个回合就把人击倒的,少数比较强的,他在第一个回合试探过之后,在第二个回合,也就把人打败了。
他这样的成绩,是非常亮眼的,以至于现在他每次刚上台,观众们就会声嘶力竭地喊“狂暴小子”这个外号。
他如今的表现,确实很狂暴。
程豪比了几次之后,就开始受到观众的追捧,那些观众都对他特别热情,甚至还会找机会对他动手动脚,捏他身上的肌肉。
这也就算了,还有人嫌弃他肌肉少……
程豪:“……”
这一个多月,他的训练强度太大了,以至于体重都没涨,还是七十七公斤上下。
普通人拥有他这样的身高体重,看起来都是不胖的,更不用说他是个体脂率非常低的拳击运动员——现在的他只用目测的话,会觉得他一点不胖。
比如说,他可以穿上小码的裤子。
当然,他穿不了小码的衣服——他的胳膊太粗了。
再加上拳击运动员大多都比他强壮,站在那么一群人里,他就显得有点小了。
但他非常地引人注目。
他的肤色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还很帅。
帅气的拳击运动员,真的不多!
比较特殊的拳击运动员,总是更容易出名,哪怕总有种族主义者看不上程豪,电视台也会多一点镜头给程豪,现场的观众以及电视机前观看拳击比赛的观众,也都会注意到程豪。
没错,这场比赛,是上了电视台的,本地的一个电视台会全程直播,并且有专门的拳击评论员进行评论。
大学里。
林禹寻最近很忙,但就算再忙,也还是会打开电视机,看拳击比赛。
今天,施文筝上完课回来,就看到林禹寻拿着一本书,在电视机前看比赛。
电视里,程豪正参加比赛,而他看得目不转睛,无比专注。
施文筝站到他旁边,跟着看了起来,正好看到程豪一拳把人打倒,而拳击评论员正在评论着程豪:“狂暴小子真是一如既往地狂暴!他又一次在第一回 合的时候把对手击倒了……”
“程豪挺厉害的。”施文筝道。
林禹寻没说话,他一直盯着电视屏幕。
直到程豪给了对手一个拥抱,走下擂台,电视里开始放别的,他才看向施文筝:“是的,他非常棒!”
施文筝笑了笑:“你们都很棒,加油!”
林禹寻道:“我会的……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找程豪?”施文筝问。
“是的。”林禹寻点了点头。
程豪来城市里比赛了,他一直想去找程豪,但程豪让他好好学习不要过去。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去一趟。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看程豪也好。
尤其是……明天就是这座城市的诸多选手的决赛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禹寻就起来了,然后开始做米饭。
他现在做米饭的技术已经非常好,做出的米饭洁白而又颗颗分明,而等他做好米饭,他又做了红烧肉。
之前在贫民社区,林禹寻没见过酱油,但不久前,他在这座城市的大超市里找到了酱油!
不过这酱油并不是中国产的,而是日本产的,价格不便宜。
林禹寻买回来之后,一直用的很省,但今天他拿出来了,做了红烧肉。
做红烧肉用的猪肉,也是他特地买的……林禹寻到了如今才知道,这边的猪肉不是程豪想要的味道,是因为这边的农场,养猪的时候,是不会骟猪的。
没有骟过的猪,就会有一股味道。
不过,他今天买的猪肉,是一种很特别的品种,没有那股不讨人喜欢的味道,就是价格要贵一些。
程豪说用酱油和糖可以做红烧肉,他之前就试着做了一次,最后的成品非常受施文筝的喜爱,现在,他专门为程豪做了一份。
除了红烧肉,他又炒了一盘青菜,一个西蓝花,然后把红烧肉、蔬菜和米饭都装进饭盒。
其实他还想再多做几道菜,但他只有三个饭盒,一个装肉,一个装蔬菜,一个装米饭刚刚好,再做别的就没地方装了。
做完这一切,林禹寻拎着饭盒,就去坐地铁了。
他穿得很朴素,但即便如此,坐地铁的时候还是会小心翼翼的,因为常常有人在地铁站偷东西或者抢东西。
不过很显然,他这样一看就不富裕的人,并没有人盯着。
林禹寻顺利来到了举办拳击比赛的场馆外。
要进去看拳赛要买票,并不便宜,他也就没有进去,而是在外面等着。
像他这样做的人非常少。
青少年拳击手很少有粉丝,就算有,这会儿他们的粉丝不是在体育馆里看现场比赛,就是在家里看电视直播,并不会在体育馆外面等着。
不过这里还是有人的。
在这里等着的,是其中几个拳击手的亲人朋友。
参加比赛的拳击运动员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会有通行证,比赛方还会给他们两张票,但有些拳手的亲朋好友比较多,因而并不是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能进去的,也就有人在外面等着。
他们聚在一起聊天,甚至聊到了程豪。
“那个狂暴小子真的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