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作者:
雾十 更新:2023-04-16 04:14 字数:5996
霍以瑾干脆就直接说了:“这场婚礼是我送的。”
“!!!”沉默三秒钟后伴娘们羡慕嫉妒恨的尖叫声差点震翻了教堂的屋顶。
于是继伴娘服之后,总裁大手笔送闺蜜一场天价婚礼的新闻再一次红遍了网络,粉丝有志一同的表示,我不敢求总裁送我一场婚礼但求总裁把我娶了吧!
楚清让一刻不停的刷着手机微博,想着,哼,晚了,你们的总裁已经答应娶了我了!
呃……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婚礼仪式上一切顺利,也没出现什么新娘落跑,新郎旧爱跑出来砸场子的事情。宋媛媛的父亲宋先生玩着女儿的手把她送上圣坛,小天使孤儿院的孩子们穿着得体的小礼服充当婚礼的花童,身体不能动的小桥由楚清让推着坐在第一排观礼(教堂选择圣洛迪的主要原因就是它离孤儿院比较近,方便孩子们来),牧师代表上天问新娘新娘可愿与对方共度一生,在得到肯定答案后,送上了最真挚的祝福。
在所有来宾起身鼓掌的祝福声中,吴方和宋媛媛以甜蜜的一吻结束了整场仪式。
仪式之后,晚宴之前,就是最传统的新娘抛捧花环节。
包括霍以瑾在内的女性和小孩都起哄的站在新娘身后,等待着这一份祝福。不像大部分小说里女主角千躲万躲不想抢到捧花,霍以瑾是真心挺想要,因为……她果然还是不能忍无法在朋友圈“傲视群雄”【喂
而就在捧花被高高抛起的那一刻,霍以瑾身边的人忽然一下子默契的都让开了,正正好让她接到了那一束蓝色捧花。
宋媛媛笑着转身:“你送我一场婚礼,我也送你一场,可好?”
必须好啊!楚清让大概是比霍以瑾还激动的那一个了,也不知道现在就开始筹备婚礼最快能什么时候娶到新娘!
所有人都发出了善意的哄笑。
但让楚清让郁闷的是,都到这份儿上了,网上竟然还没有消息!你们是要闹哪样啊摔!
整场婚礼,只要不是需要伴娘陪在新娘身边的时候,楚清让就像是要立志做一块狗皮膏药似的,紧贴在霍以瑾身旁,半步不离。如果不是怕影响不好,他都想把自己pia在霍以瑾身上,死也不下来了。
但无论是中午那顿基本只是红领巾内部吃吃喝喝的中式喜酒,还是晚上那顿到处都是人的西式婚礼自助餐,大家都像是瞎了一样,对他和霍以瑾的同进同出各种熟视无睹。
现如今连安排霍以瑾接捧花这一出都有了……
你们就一点都不震惊吗?别说你背过去之后那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不叫震惊啊,我不信!但是怎么就突然都这么地道了呢?苦苦守着一个惊天八卦就是不和别人说!
tell!me!why?!
大家的心里其实也在想着,卧槽,霍氏国际这是要逆天吗?前不久才和林氏能源就新能源的问题达成战略同盟,今天霍家二小姐就和女神风投的ceo兰瑟高调出席友人婚礼,搞垄断都不是这么个搞法儿吧?!好想跟别人八卦有木有!但是根本不敢说啊有木有!嘤嘤嘤,三巨大哪个都惹不起!
当新娘宋媛媛和新郎吴方在著名乐队的演奏下跳了第一支舞之后,这场婚礼的舞会就算是正式开始了。
楚清让的悲剧也正式拉开帷幕。
因为请霍以瑾跳舞的人……大概都能直接从舞池一路排到教堂外面去了,最可恨的是这些人还男女不忌!
男人楚清让可以用眼神一一瞪回去,女人怎么办?孤儿院的孩子们怎么办?最重要的是谢燮和林楼这两个人他瞪了也没用啊,连新娘宋媛媛都玩high了非要进来搀和一脚。不对,好像女人来找霍以瑾共舞,就是从宋媛媛这个新娘起了个坏头开始的!
本来身为伴娘的霍以瑾只是和那边伴郎团中的一个陪着新娘新郎跳了一曲,后来见小桥眼巴巴的看着,霍以瑾就主动和坐在轮椅上的他玩笑着跳了一会儿,自此就像是打开了什么奇怪的开关,先是引得孤儿院的小孩挨个来找霍以瑾跳舞,等楚清让好不容易把这些孩子都盼完了,正想着总算轮到自己这个正牌男友了吧,结果又把宋媛媛和一众伴娘团给招来了。
“总裁大人,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女人能和女人跳吗?为什么不行!婚礼上,新娘的话就是最大的。而且说实话,两个美女共舞,不比一个美女和一个丑男的搭配来的养眼?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起哄,霍以瑾也就从容优雅的上了,男步跳的比在场大部分男性还流畅好看!
新娘之后是伴娘,伴娘之后是伴娘的女性朋友们,朋友还有朋友,几乎lv市和宋家来往不错的世家圈里的小姐们都轮了一遍。
各个名媛的微博后面不知道有多少霍以瑾的粉丝在眼巴巴的想着,放过那个总裁让我来!
霍以瑾的身份就这样成功从吉祥物完成了到职业伴舞的华丽转变。再加上霍以瑾从小就有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根本不会觉得累,反而把这当成了一个放松的事情乐在其中……
基本就没给楚清让留什么时间,他只能一边推着小桥,一边眼神幽怨的望着舞池里的霍以瑾。
等小桥神助攻借着身体不适的名义,把霍以瑾好不容易拉回来,引到楚清让身边的时候,林楼和谢燮又端着鸡尾酒过来了。这俩货看楚清让不爽已经是不需要说的事实了,虽然他们肯定不会破坏霍以瑾和楚清让,但学霍大哥那样致力于给楚清让添堵还是不成问题的。
两个人轮流的找理由和霍以瑾跳了一圈又一圈,也不知道林楼和霍以瑾说了什么,反正基本后面都是林楼专场了。
小桥都只能无奈的给了楚清让一个“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的眼神。
一直到婚礼结束(孤儿院的孩子们早已经在九点之前就被送回孤儿院洗洗睡了),大部分来宾都脚步虚浮的飘着坐上各家司机所开的车离开后,楚清让都没得能和霍以瑾跳成舞,那眼神都已经不能用幽怨来形容了。
霍以瑾倾身上前,啄吻着楚清让的唇角,用带着酒后特有的慵懒语调小声安抚:“乖啊,以后有的是机会。”
楚清让……满点复活!揍是这么没出息!揍是只要霍以瑾哄一哄心情就瞬间美丽了!不服你咬我啊!
很多很多年后,楚清让还会这么和他的小孙女讲,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前,王子不早不晚的刚刚好按时把不会变身灰姑娘的女王殿下安安全全的送回了魔王的巢穴(魔王霍大哥:呵呵)。
第二天,新婚的吴氏夫妻搭乘中午的飞机,飞往了著名的海滩,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旅。
一周后,楚清让终于明白了林楼那天在宋媛媛的婚礼上到底对霍以瑾念了什么咒,让霍以瑾愿意一直陪他跳了一曲又一曲——林家派来常驻c国的负责人与林楼终于交接完毕,这天上午十点,霍以瑾在机场送别林楼。
楚清让本来也想来送的,奈何他还有工作(《主守自盗》剧组休息够了自然又要开工了),又因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太惹眼,被林楼、谢燮乃至霍以瑾一起残酷的拒绝了。
谢燮则因为公司的突发事件而“遗憾”的让霍以瑾代表了他。
“我以前可没发现他这么舍己为人过,把轻松的活儿推给我,自己去处理麻烦的事情。”霍以瑾笑着与林楼一起打趣谢副总,她不想谢燮和林楼因为这事儿生疏了,所以耐心的解释道,“所以说对于谢燮来说,送人才是要命的,他那个玻璃少女心最见不得这种送别的场面了,怕他自己哭的太丢人。”
“我知道。”林楼依旧是那么一副吸血鬼出行的打扮,大檐帽、大围巾外加一副大墨镜的全副武装,不少人都在朝这边看,以为是在机场遇到了什么大明星。
幸而林楼的保镖不是吃素的,这才给霍以瑾和他留下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林楼借着墨镜让人看不到他眼神的便宜,近乎贪婪的紧紧注视着眼前的霍以瑾,就像是看一眼少一眼似的,怎么都舍不得放开。
林楼突然发现,他和霍以瑾同岁,从小学一路升到中学,当了整整十二年的同学,六年的同班同学,却好像从来都只能如现在这般在暗处悄悄的看着她,不敢靠近,不敢深入,不敢……让她有一丝一毫的发现。
小学的时候,他看着她牵着她哥的手,被保驾护航着从一圈的媒体记者中杀出重围,走进了他的隔壁班,那时候他想着要是他们能在一个班该多好。
中学的时候,他们终于一个班了,她是班长,他是体委,她是学生会会长,他是体育部部长,他看着她和谢燮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在心里想着要是能和她当朋友该多好。
长大后,他们终于是朋友了,他却又想着……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管他想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知道她很幸福,就已经是他这一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
“你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对吧?”
“当然,我们都会一直幸福下去。”
那天婚礼上,他与她在月下共舞时这样一问一答道。他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握着她的腰,呼吸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荚香,感受着她温热的气息,好像他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今日机场之上,他笑的轻松随意,对她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也不知道谢燮那个家伙伤感个什么劲儿。”
她跟着一起笑了:“是啊,真不知道谢燮的脑回路在想什么。”
……
他在想这是给我最后与你独处的机会,他在想我真的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说,我不说,你便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如你不会记得小学六年级时,我和一群捣蛋鬼被罚站在老师办公室,你则是替老师在办公室里给同学的作业本上盖小红花奖章。我以为你也是被罚的学生,提醒你不要乱动东西,要不老师会更生气。
你没有直接反驳我,反而体贴的应下了罚站之说,对我说,没事,老师不会知道的。
我再没回答你,不是因为不想和你说话,而是一心只有一句绝对不适合在那个时候说出口的话,你笑的可真漂亮。
……
入关口之前,林楼在一众保镖的层层包围下,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霍以瑾,看她笑的还是那么漂亮。
☆、第74章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
对总裁的第七十三印象:总是被秀恩爱。
林家的私人飞机上,林楼终于摘下了隐形眼镜,露出了自己本身的瞳孔颜色——白的仿佛与眼白已经融为了一体,只有在模糊间,才能依稀看出那十分淡的粉色作为区分瞳孔与眼白的特征,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他的头发、眼睫毛以及眉毛其实也是这样的银白色,只不过都被特意染成了黑色作为掩饰。
谁能想到呢,当年中学的时候,全校都以为的他那一头作为叛逆标志的白毛,才是他真正的发色。
随行的管家在林楼没入座前就拉下了整个机舱的窗帘,避免林楼直接曝晒于阳光之下。他看着神色恹恹地林楼,最终还是决定僭越的问一句:“您这又是何苦呢?”
林楼闭目养神,并没有回答管家的问题。因为对方确实是僭越了,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及这么做会得到什么结果,他很肯定自己能接受这个结果,并不需要别人在他已经做完之后再说什么。
于是整个机舱就这么尴尬的沉默了下去。
一路无话,林楼甚至小睡了一会儿,直至快到e国了,他才终于开口问了管家一句:“陈叔你知道什么是白化病吗?”
“当然知道。”管家陈叔几乎不用思考就立刻答道,他伺候了林楼和他母亲两代人近几十年的光景,对白化病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用医生的话来说,白化病就是由于酪氨酸酶缺乏或功能减退引起的一种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患病者视网膜无色素,虹膜和瞳孔呈现淡粉色,怕光。皮肤、眉毛、头发及其他体毛都呈白色或黄白色。(以上引自度娘),简单来说就是您和夫人的外表这样,白头发白眼睛,有可能会怕一点光,但在其他方面您和正常人是一模一样的,您不比他们寿命短,不比他们体格弱,更不必他们智商低,只是外表不太一样……”
管家陈叔越说越激动,他想和林楼说这话已经很多年了,这也是林楼早逝的母亲想告诉林楼的,你与别人一样,甚至比他们更出色,根本没什么好怕好自卑的。
林楼对这一席话却没什么触动,因为从小到大他不知道从爷爷奶奶那里听说了多少遍这些类似的话,早已经习以为常,他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有别于常人的长相而产生过什么自卑的心理,他只是……“你知道它在我看来是什么吗?”
陈叔回答不上来,只能安静的等待林楼的答案。
林楼却最终也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说。
白化病一般不是家族遗传就是近亲结婚的结果,换句话说就是,它是别人传给林楼的,如果林楼结婚,他也会就这样传给他的孩子,孩子还有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哪怕大部分不会发病,只一个就够受的了,好比他自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可以不在乎白化病从小到大带给他的来自别人的异样眼光,他又如何能保证他的儿子会不在乎?他的孙子不在乎?
林楼不能说他父母太自私,为了自己的爱情,明知道他们结合后的孩子肯定会有白化病,却完全不顾也许林楼会在乎世人的眼光坚持把他生到了这个世界。毕竟他们给了他一条命,子不言父母之过,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好歹不给他的孩子徒增这样的烦恼。
不用烦恼为什么从小到大就自己与别人不一样。
也不用烦恼为什么身边的人不是拿他当脆弱的瓷器,就是看他如怪物,不只是言语会伤人,好奇的眼神也会。
最不用烦恼的是当看到喜欢的女孩时,会犹豫自己和她在一起会不会害了她。
林楼身边所有的人都告诉他,你与别人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你能跑能跳,会长命百岁。但若他真的与旁人一样,又何须别人来反复告诉他这些根本不需要说的话?
因为……
……日晒后容易出现各种光感性皮炎甚至是并发细胞癌;视力只是常人的十分之一,眼睛会畏光、流泪,眼球震颤甚至是散光;最可怕的是还有可能在体力或者智商上发育较差等等等,这些种种都是白化病有可能遇到的事情。
林楼从小到大不知道看了这些内容多少遍。他比较幸运,小时候基本真的和正常孩子一样,长大了才渐渐有了畏光的毛病,却也不见再有其他上述的问题。
但他又怎么敢保证他的孩子还能像他这么幸运?他怎么敢对他爱的人保证,他们的孩子一定是好的?!
所以,如果不能保证这些的话,他宁可不要爱人,也不要孩子!
也许这样才是真正的自私,剥夺了一个孩子诞生的可能,但这也是林楼从小琢磨到大的减轻伤害最好的办法。
林楼的母亲早逝,没人能说得清这和她的白化病有没有关系,她小时候也和林楼一样,除了体表体征以外与正常孩子无异,但等渐渐长大了,各式各样的毛病就接踵而至,特别是在生了林楼之后,更是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憔悴了下去。林楼的父亲深爱林楼的母亲,到最后却也只得到了一捧黄土,和一个与妻子一样是白化病的独子。
林楼算过一笔账,在他母亲早逝的这件事里,痛苦的是两个家庭,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他自己。而如果他不结婚呢?那便只剩下了他自己。
没有一条路可以让所有人幸福,所以他只能选择让最多的人幸福的那条路。
如果,他是说如果,如果他爱霍以瑾,霍以瑾也爱他,那么他大概也会和他的父母那样,为了爱情奋力一搏。他不会替霍以瑾决定她能不能爱什么人,又或者是该不该爱什么人。但……林楼笑着想,幸运的是她不爱他。
所以也就没有如果了。
现实是在等了这么多年后,他终于和霍以瑾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而霍以瑾也找到了她的良人,能永远笑的那么漂亮。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