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 第14节
作者:
稚楚 更新:2023-04-16 04:42 字数:4345
他只记得,公园的工作人员牵着他去和哥哥见面的时候,宋煜脸上的眼泪还没干透。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宋煜哭。
会场的选址是市里青少年协会礼堂,工作人员作坐在门口登记,大家排队入场,乐知时前面站着一对领着女儿的父母。
“家属关系,对,我们是她爸爸妈妈。”
上一组离开,工作人员抬头看向他俩,尤其在看到乐知时的脸时还特意多瞄了几眼。
宋煜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工作人员点点头,指着乐知时询问身份,“这是你的……?”
“家属。”宋煜说。
乐知时想到刚刚那对父母,他们是真的家属,自己其实不是,但是似乎也没有其他合适的描述,如果说弟弟这种更加狭义的定义,就更不对了。
工作人员脸上先是露出些许疑惑,但还是点点头,给了乐知时一个旁观证,“进去之后按照志愿者安排入座。”
“谢谢。”
乐知时坐在后排,周围大多都是一些家长,他的存在显得格外突兀。
宋煜安置好他,准备离开观众席去到准备席位。乐知时注意到他身后出现了两个人,都长得很好看,尤其是左边那个,笑起来会露出小虎牙,非常阳光,和宋煜是完全不同的英俊。
那人不动声色走到宋煜身边,用肩膀碰了碰他的肩头,“好久不见啊!”
宋煜回头,脸上神色未变,“夏知许。”然后他又往后看了看,视线落在夏知许旁边那个长相斯文白净的男生身上,点了点头,对方也对他做出同样的动作。
打招呼的方式真是安静。
“你和许其琛都来了,静俭一个班可以出两个名额?”宋煜问。
“这帽子可不能乱扣啊。我和其琛高二就分班了,他文科我理科。你这话传出去还以为我们静俭关系户呢。”夏知许说着,亲密地揽住了身边的许其琛,“不过咱们上次校际篮球联赛的时候还是高一,你不知道分班的事儿也很正常。”说完,他脸上仍旧带着笑,视线转移到乐知时身上。
乐知时感受到了这种视线的关注,站起来,“学长好。”
“这是……”夏知许看向宋煜,等待答案。
没等宋煜开口,乐知时有样学样,“我是他的家属。”
说完他还抬眼瞄了一眼宋煜,但没能从他表情里捕捉到什么。
“家属?”夏知许像是被戳中什么笑点,直到许其琛用胳膊碰了碰他,他才忍住笑,“不好意思,我刚刚有一瞬间想歪了。主要是你俩长得也确实不太像。这个弟弟是混血吧,这么白,眼睛还这么漂亮。”
他说着看向宋煜,试探性提问,“表弟?堂弟?别告我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啊。”
“我住在他家。”乐知时抢先一步回答,可他的思绪还停留在自己没听懂的部分,相当直白地发问,“你想歪了什么?”
宋煜瞥了他一眼,乐知时才又补了句学长。
“呃……那什么,”夏知许仿佛在试图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宋煜又转过来对许其琛说,“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弟弟就好了,我一直想有个弟弟。”
乐知时说自己不是他弟弟,但没想到没人接话。一直沉默的许其琛对夏知许说,“我也想。”
弟弟的话题似乎怎么也绕不开,乐知时也不想解释了。
许其琛看着他,清秀的脸上挂着一点不明显的笑意,“你还没说你的名字。”
乐知时总觉得这个哥哥的眼睛雾蒙蒙的,就像是漫画里很悲情的那类角色,脑内搜索了几秒,觉得忧郁这个词更贴切。
见乐知时没立刻回答,许其琛又说了自己的名字,还对他伸出一只手。这对乐知时来说很郑重,毕竟没有几个高三学长会这么对一个初中生进行自我介绍。
他立刻握住他的手,很诚实地坦白,“我刚刚走神了,对不起。”以及回答他的问题,“我叫乐知时。”
许其琛轻声念了一遍,眼睛里的笑意重了几分,“好雨知时节。”
“我也喜欢这句诗,可我不是下雨的时候生的。”乐知时说。
宋煜瞥了他一眼。
不是下雨时生的,但是是下雨的时候来的。
夏知许插进来,“你这个分析人名的毛病还真是改不掉,要我说啊,”他指了指乐知时,“你们这是‘他山之石’,”又指了指宋煜,“‘可以攻玉’!”
乐知时睁大双眼,仿佛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并且为此异常开心起来。
“胡说什么。”宋煜用马上开始演讲搪塞了夏知许的后续调侃,三人准备离开,只留下还在细品的乐知时。
“你在这儿坐着,不要乱跑。”走之前宋煜说。
乐知时目送他们三个走向候选坐席,夏知许和许其琛的背影靠得很近,胳膊擦着胳膊,像他小时候吃过的两根并在一起的冰棒,吃之前得掰一下才能分开。
再看向宋煜,他就是那个被掰开后只剩下一根的,孤零零的冰棒。
竞选演讲也没有他想象中激烈,大家也只是轮番上台把准备好的说完。市三好都是很优秀的学生,夏知许和许其琛也是,他们一个说话天然带着受欢迎的阳光气场,另一个慢条斯理,让人有听下去的欲望。
但在乐知时眼里,宋煜一站上去,就和别人不同,但他说不清哪里不同,只觉得连台上的光都自然而然地汇聚在他肩上。
台下的审核团队并没有发表太多建议,只在最后一位结束之后,表示会在两周内通知结果。
整个流程走完还是花了一上午时间,乐知时坐得腿有点麻,嗓子也不太舒服,一直压着声音咳嗽。
已经接近中午十一点半,观众席散去,宋煜从前排往回走,和刚刚的两个外校男生一起。
外面忽然下起了大雨,四个人谁都没带伞。会场不能留人,夏知许提议一起去对面的日料店吃饭,没准吃完雨就会停。
“我们先冲过去啊!”夏知许脱下了自己的外套,自然而然地搭在了许其琛的头上,手扶住他肩膀搂着他冲进雨里。
注视着这一过程,乐知时陷入一种奇怪的沉思,少倾,他拉开自己连帽外套的拉链,脱下衣服给了宋煜。
宋煜皱眉,似乎对他这样的做法并不理解,“干什么?”
“和他们一样。”乐知时望着他,语气单纯。他的表情就像是在告诉他,我也有外套,我可以给你挡雨。
“我们和他们不一样。”宋煜站在屋檐下,没有伸手。
“为什么?”乐知时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孩子气的单纯,并试图找寻被宋煜拒绝的原因,“因为他们是朋友,我们是兄弟吗?”
宋煜接过外套,抓住他手臂给他穿上,连兜帽也替他戴好。他的右手顺着乐知时的头顶滑下来,手背贴在额头上,停留了两秒。
“他们不是朋友,我们也不是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夏知许和许其琛是我第一本小说里的主角,无需补文,只是客串并担任重要助攻,戏份不多且比较散。(话说这时候他俩还在热(双向暗)恋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攻”是琢磨的意思,此攻非彼攻,本文年上年上年上
第15章 特别友情
宋煜总是说他听不懂的话,从小乐知时就发现了。
无论多少次,他总是会试图去弄明白宋煜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至于在点餐的时候完全走了神,坐在对面的夏知许喊了好几次他的名字,乐知时才回过神。
“什么?”
夏知许笑了笑,“喝饮料吗?”
乐知时摇头,“我刚刚喝了奶茶。”
“这样啊。”夏知许低头看着菜单,“那我要两个青柑橘可乐,这个大福看着不错,要一份,还有长崎蛋糕,抹茶红豆铜锣烧……”
宋煜叫停,“你是来吃日料还是吃甜品?”
夏知许握着菜单笑了笑,“许其琛低血糖,特能吃甜食,我跟他出来吃饭习惯了,抱歉抱歉。”
说完他把菜单挪过来给乐知时,“乐乐你看想吃什么?这家的拉面不错。”
“他小麦过敏,不能吃面。”宋煜扫了眼菜单,在可以吃的菜品里选了乐知时看起来会不讨厌的菜,自作主张点了。
“好惨。”夏知许数了数自己认知范围内所有的小麦制品,“那不是连啤酒都不能喝。”
“本来未成年就不可以喝酒的。”许其琛给乐知时倒了杯大麦茶,推过去,对他微笑,“大福里没有面粉,是糯米皮裹着水果和奶油的,你应该喜欢。”
乐知时也笑了,“嗯,我喜欢糯米。”
事实上,乐知时也很喜欢这两个学长,尽管他们都不是一个学校的,甚至只见过一次面,但不论是谈话也好,还是眼神接触,这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过重的好奇心和探究心理,又很有亲和力,保持在一个很微妙的平衡点上,令乐知时感到很舒适。
服务生将青柑橘可乐和两个盛了冰块的杯子一并拿上来,夏知许道了谢,但没有把许其琛那份直接给他,而是把其中一个杯子的冰块倒进另一个里。
这动作似乎引得许其琛不满,但他的不满也只是望着夏知许皱了皱眉。
“那给你留一块?”夏知许抬了下手腕,把最后一块将落未落的冰留在杯子里,丁铃当啷,“你少喝点冰的,一会儿又吃辣,胃疼就麻烦了。”
许其琛也没搭腔。夏知许说完了,把汽水倒出来,将只有一块冰的杯子放到许其琛手边。
乐知时全程看着这两人的一举一动,心里有点疑惑,但连疑惑的点都很模糊。他也有朋友,比如蒋宇凡,也见过朋友和朋友在一起时的样子,但面前的这两人是不同的。
他们之间仿佛有一种透明的维系着的丝线,手指到手指,嘴角到嘴角,眉眼到眉眼,无处不在,丝丝缠绕,牵某人一发,动另一人全身。
好奇怪。比起这样奇妙的关联,乐知时发现自己能够察觉这关联,是更奇怪的事。
夏知许喝了一口可乐,被里面的青柑橘酸到皱了皱脸,看向宋煜,“期中联考你考得不错啊,我听他们说你数学特别高。”
“还行。”宋煜和他聊起理综的题,许其琛沉默吃拉面。
服务生上了一份火焰拼盘炙烤寿司,里面有六个不同口味。乐知时挑了一枚宋煜平时最喜欢的甜虾寿司夹到他碗里,自己一口吃掉牛油果寿司,淋上酱油和沙拉酱的切片牛油果盖在紧实香甜的醋饭团上,虽然是素的,可经过喷枪炙烤后有种顺滑绵密的口感,带一点点焦糖香气,入口一抿就化了。
“好吃吗?”许其琛问。
乐知时边咀嚼边点头,见夏知许夹了一个给许其琛,“你尝尝不就知道了,多吃点。”
许其琛又说,“乐乐吃东西很香。”
乐知时咽下嘴里的食物,“因为我过敏,很多好吃的都不能吃,能吃的已经很少了,要认认真真地尝出味道,吃多一点,才不会比别人亏。”
宋煜抿了口茶,“馋还有歪理。”
夏知许倒是十分赞同乐知时的说法,拿自己的杯子和他的碰了碰,虎牙随着笑容露出来,“这个说法我喜欢,尊重和享受美食的人都特别可爱。”
宋煜又倒了杯热茶,让乐知时喝了,乐知时想留肚子吃东西,应了两声,可等到凉了半截都没喝,最后还是宋煜喝了,又倒了杯新的,“你再不喝,甜品一口都不能吃。”
乐知时这才没办法,咽了嘴里的蟹肉玉子烧,两手捧着茶杯小口小口喝完。
“你这个哥哥当得也怪凶的。”夏知许给乐知时夹了一块香煎鹅肝寿司,“乐乐吃这个,垫着苹果片一起,可好吃了。”
乐知时说了谢谢,按照夏知许说的方法吃了一口,他本来不喜欢动物肝脏,在林蓉的餐厅里都不吃鹅肝,但现在这个情况,他又觉得拒绝不太好,可吃下去一口才发现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鹅肝的口感很绵密,甚至有点类似压得很密实的重芝士蛋糕的口感,但味道是黑胡椒和岩盐调出的动物油脂香气,滋味醇厚,苹果片很好地平衡了油腻感,搭配清爽弹牙的醋饭,意外得很美味。
“好吃。”乐知时抬头对着夏知许笑,眼睛亮亮的。
“是吧,哥哥不骗人。”
果然,先入为主的偏见很有可能导致错过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