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63节
作者:匹萨娘子      更新:2023-04-16 05:44      字数:3068
  她看上了烧鸡翅膀,刚伸出木箸,身旁的李鹜忽然叹了口气。
  他抬起头,凝望着天空,神色沉郁。
  沈珠曦和李鹊都停下了箸子看他,唯有李鹍仍埋头吃个不停。
  “你怎么了?”沈珠曦问。
  李鹜看也不看她,颇有节奏地缓缓说道:
  “一排白云伤别离,连着好似卤猪蹄。”
  沈珠曦:“?”
  “地面河水悄悄淌,我早跟你反复讲。”
  “李鹜,你、你怎么了?”
  沈珠曦惊得都结巴了,李鹜却还闻若未闻,无动于衷。
  他幽幽叹了口气,神色更加哀愁:
  “有酒没蹄那不行,你还买了忘记提。”
  “此恨绵绵你知否,无语凝噎一杯酒。”
  “喝起酒来没猪蹄,若有下次跟你急。”
  他转过头,终于看向沈珠曦。
  “这首诗就叫《伤猪蹄》吧,你觉得如何?”
  第56章 “不信你听,我现在就……
  “好诗!”
  沈珠曦还愣着,李鹊已经啪一声放下箸子,用力拍起手来。
  “不愧是大哥!才思敏捷,脱口出诗!”李鹊大声说。
  “有感而发而已,上不了台面。”李鹜摇头谦虚,上扬的嘴角却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飞了出去。
  “大哥不仅才华过人,就连品性也令小弟甘拜下风!”李鹊一脸认真道:“大哥这随性而做的诗对仗工整,感情真挚,令人闻之悲怆,见者伤心,如果这还上不了台面,大哥要让那些被誉为诗仙诗鬼的人怎么想?”
  李鹊踢了一脚埋头猛吃的李鹍,说:“二哥,你说大哥刚刚作的诗好不好?”
  “好,好……”李鹍呼哧呼哧地啃着烧鸡,“好吃……”
  “看,就连二哥也被大哥的雄诗打动。”李鹊说,“大哥初次作诗就有此等造诣,那些寒窗苦读数十年依然毫无所成的穷书生听了不知该有多羞愧。”
  沈珠曦:“……”
  李鹊情真意切,脸上九分惊叹一分严肃,那严肃的神色,仿佛说出的每一句赞叹,都是经过了灵魂的审视,德行的拷问,每一个字都发自内心深处,他诚恳而叹服不已的表情,仿佛是听到了扣响人心的惊世巨作一般,让沈珠曦不禁怀疑自己的耳朵,也怀疑自己的审美。
  她刚刚听到的《伤猪蹄》,或许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妖魔之音,悄悄替换了李鹜口中有感而发的巨作。
  “……怎么样?”李鹜忽然睨了她一眼。
  “……什么怎么样?”
  “这诗怎么样?”李鹜立马挂上了臭脸:“难道你刚刚没听我说话?”
  沈珠曦干笑道:“听了……”
  “怎么样?”李鹜穷追不舍,那双锐利黑亮的眼眸直直盯着沈珠曦。
  沈珠曦被他看得心慌,下意识说道:
  “挺好……”
  “我也觉得挺好。”李鹜马上说,嘴角又往上飞了飞。
  沈珠曦低头不敢说话,内心还沉浸在《伤猪蹄》的恐慌中。
  伤猪蹄?伤猪蹄?伤猪蹄?
  沈珠曦脑子里不断循环闪现这三个字。他是在哪个说书先生那儿听了《伤仲永》吗?
  “我早就说过,作诗算不得什么。”
  李鹜还在自吹自擂,他话音未落,李鹊的鼓掌声就又适时响起。
  “对大哥而言,根本算不得什么!”
  李鹜说:“作诗和说话有什么不同?还不都是靠嘴巴来叭叭。”
  李鹊醍醐灌顶一般,猛地拍桌附和:“真是至理名言,发人深省。果然还是大哥看得清楚!”
  李鹜说:“书上……咳,他们讲的诗都太复杂了,这些文人,就是小心眼,不想让别人也学会作诗。其实作诗不难,比干别的容易多了。”
  李鹊点头认可,仿佛深有同感:“读书人大多小肚鸡肠,若是人人都像大哥一样高风峻节,光明磊落,毫不吝啬地分享自己的所知所得,世间早就变成一片乐土了!二哥,你说对不对?”
  “对,对……”李鹍不住点头,箸子伸向沈珠曦先前看中的鸡翅,“再吃一对鸡翅膀……”
  沈珠曦:“……”
  她是谁?她在哪儿?她在干什么?
  这些人说的话,她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伤猪蹄》还在她心中环绕,她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处理这些神奇的话语。
  “不信你听,我现在就可以再作一首。”李鹜清了清嗓子,“天上一朵云,地上一根蹄……”
  沈珠曦上气不接下气地咳了起来。
  “你怎么了?”李鹜停下起了一半的势。
  “我、我没事……咳咳咳……”沈珠曦捂着嘴,背向一边没人的方向咳嗽。
  “说你是呆瓜你不信,自己的口水都能被呛着。”李鹜说。
  背上多了一只熟悉的手,一下一下地轻拍。
  沈珠曦咳得面色通红,总算把气给理顺了。而经过这一回打岔,李鹜也失去了吟诗的兴致。他从李鹍的箸子下抢出一只烧鸡翅膀,转过头就放进了沈珠曦碗里。
  沈珠曦埋头吃菜,不敢说话,生怕谁又惹得李鹜诗兴大发。
  用过晌午一餐后,李鹊收拾碗箸去了,李鹍也不讲究,在河边有太阳的地儿随处找了一块便躺下来,不一会,竹屋外就传来了他如雷的鼾声。
  沈珠曦吃得不多,但肚子始终不舒服,也许是《伤猪蹄》残留的威力。
  她顺着上流而去,散步消食。
  河边竹屋虽然简陋,但周遭环境没得说,小河清澈见底,河畔两边都生着零碎可爱的小花。沈珠曦踩着鹅卵石,在一簇粉白色的小花前蹲了下来。
  她数了数上面的花瓣,怀着愉快轻松的心情端详这宫中不曾见过的小花。花茎纤弱,她突发奇想,摘下了开得最好的一朵。
  沈珠曦望了望四周,确认无人后才走到河边,对着水中的倒影,试着戴到了自己空白的耳垂上。
  花茎纤细,轻而易举地穿过了她的耳洞。粉白色小花生机勃勃地开在她的耳朵上,比起金银珠宝来别有一番意趣。沈珠曦对着河水顾影自怜时,身后忽然传来李鹜的声音:
  “你的耳饰怎么不戴?”
  沈珠曦像是被人发现干坏事一样,条件反射地扯下了耳垂上的花朵。
  变了形的小花轻飘飘地从半空落下,无力地落在河面上,转瞬便被冲远了。
  “我……”沈珠曦手足无措。
  “你这么害怕做什么?我又不骂你。”李鹜皱眉。
  “我只是随便戴戴……不出门。”她低若蚊吟道。
  “不随便戴戴也行,戴着出门也行。”李鹜说,“好看。”
  沈珠曦一愣,上扬的视线对上李鹜平静的目光。
  “……真的?”
  “真的。”
  李鹜在她身旁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两只长腿大大咧咧地开着,右手随手扯了一根野草拿在手里,捏着草根滚了起来。
  “你之前买的那些鲜艳衣裳,怎么不见你穿?”
  沈珠曦垂下头,目光在米色的衣裳上扫了一眼。
  她不能为父母收尸送葬,但却不能忘记,她还在热孝之中。
  即便他们生前谁也没有真正在乎过她,对她而言,他们依然是她唯一的父母,唯一生来就有的依靠,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不能不爱着他们。
  沈珠曦正在寻找搪塞的理由,李鹜却先一步帮她找到了借口。
  他说:“你想为越国公主守孝就守吧,你穿什么都行,只要是你自己愿意穿的。”
  沈珠曦心中动容:“李鹜,多谢你……”
  “我不喜欢你谢我,好像我是个外人。”李鹜扔了手中野草。
  沈珠曦有些为难,不知如何回答他,好在李鹜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转而说道:“下午我要去邻镇买些东西,晚一些回来。这里位置偏僻,我留个人陪你。你要雕儿还是雀儿留下?”
  “随便谁都行,”沈珠曦忙说,“你既然要出门办事,便以你为先。你来选吧。”
  李鹜想了想,说:“那就留雀儿,我带雕儿走。”
  沈珠曦应了下来,李鹜从地上起身,眼神牢牢定在她身上。
  “我要回去交代雀儿几句话,你和我一起回去还是留在这里?”
  “我想再随便走走。”
  “别往前面走了,顺着往回走。”李鹜把一物放进她手里,“小心呆瓜被水冲走,早点回来。”
  李鹜转身离开后,沈珠曦张开了手掌。
  一朵颜色正好的粉白小花开在她的掌心,花朵接触掌心的地方微微发热,仿佛是李鹜的温度在悄悄灼烫。
  沈珠曦把小花重新戴上耳垂,她低头看着水中的倒影。
  水中人望着她笑,神色不复先前的拘谨,仿佛去掉了某种枷锁,神情轻松而略有一丝羞涩。
  沈珠曦没怎么被人称赞过好看,她记忆里的每一声“好看”,好像都来自李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