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110节
作者:
匹萨娘子 更新:2023-04-16 05:44 字数:3793
李鹊惊讶道:“大哥先前还说要留他一命,怎么改变主意了?”
“他认出了你嫂子。”李鹜冷声道。
李鹊变了脸色,眼神往马车上一扫,确认门窗依然紧闭后,说:“他想接嫂子回皇家?”
“节度使们各自为政,韩氏一族都是淳于安的走狗,韩逢月恐怕是想把你嫂子扣在武英军里做人质,以此要挟元龙帝来提条件。”
“……那我们要怎么办?”李鹊看向地上的尸体,“不如我们把他烧掉,彻底毁尸灭迹?”
“时间上来不及。”李鹜道,“韩逢月还有一队人马,发现他的尸体是迟早的问题。”
“那我们……”
“船到桥头自然直。”李鹜道,“该着急的,是白头县的诗人贾鸭。”
李鹊笑了:“三人做事三人当,大哥别忘了,这事儿还有贾雀的一份力。”
李鹍也走了过来,他对一个活人变成尸体已经习以为常。他跨过韩逢月的手站到河边,对他的尸体毫不在意,弯腰将两把血淋漓的战斧放进溪水里荡来荡去。
杀人的时候,他怒目圆瞪,凶悍非常,此时此刻,他又像个孩童一般,双眼闪着小兽般纯净的光。
“还有贾雕……”李鹍提醒道,“贾雕也干了活……”
李鹜拍了拍两个弟弟的肩膀:“他们不会忘的,到时候,通缉令上一起见吧。”
韩逢年是武英节度使面前的大红人,李鹜虽然没有什么准备就杀了他的弟弟,心里却没有太多慌张。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留下的破绽并不多。
韩逢月的人虽然见过他们的脸,但对他们的真实身份却一概不知。要想找他们,也是大海捞针,唯一能利用的就是通缉令。
但在大多数时候,通缉令也只是一种威慑手段。
韩逢月一行人途径襄州,定然也见到了襄州发布的他们三人的通缉令,他不也什么都没认出吗?
通缉令这个东西,画成什么样子,全凭运气。
给衙门画通缉令的画师不会是什么炉火纯青的大家,画出来的人像能有本人四分像就已是祖坟冒青烟的稀罕事,要想画出一副神似的肖像,不仅要求画师的画技高超,还要求目击者的头脑冷静,记忆清晰,口才清楚——与其期待靠通缉令抓到犯人,不如期待犯人自投罗网。
再加上,天大地大,光大燕的节度使就有十六个,要实在混不下去,大不了,他带着沈呆瓜和两个弟弟去海外寻找新天地。
不管怎么样,他也不会将沈呆瓜交给这些心眼漆黑的东西。
沈珠曦在马车里等得都不耐烦了,马车门终于被人从外打开。李鹜一弯腰,不待她看清外边的现状就钻了进来。
“外边怎么样了?”沈珠曦担心道。
“安全了,就是他们逃跑时屁滚尿流,弄得地上不太好看。出去时你要闭一闭眼睛。”
“我要出去吗?”沈珠曦惊讶道。
“之后的路马车不好走,我们带上细软,骑马赶路会方便得多。”李鹜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收拾车上的细软。
眼见他的手摸向自己存放凤牌的妆奁,沈珠曦吓了一跳,飞快抱起妆奁:“我自己收拾自己的!”
“我还懒得帮你收拾。”李鹜没好气道,“抓紧时间,你的屁股纸不要带了,我们进城再买。”
“知道了!”沈珠曦心虚地提高声音。
沈珠曦用最快的速度收拾了细软,刚要弯腰出马车,忽然被等在门口的李鹜一把抱了起来,她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李鹜就把一只手蒙在了她的眼睛上。
“别乱叫啊,吓着我,老子可就松手了。”
沈珠曦吓得憋回到了喉咙口的惊呼。
李鹜单手抱着她,轻巧移上了站在车头的大黄马。
“驾!”李鹜一夹马肚,大黄马扬蹄跑了起来。
风沙一扬,无拘无束。
马蹄高高举起,越过一具具尸身。
李鹜豪气万丈,扬声便吟:
“十步杀一人,老子不修坟。”
“修坟价另算,吃亏我不干。”
“大富靠老天,小富靠我捡。”
“拾荒谁最强,鸭某王中王!”
“此诗,便名《鸭客行》!呆瓜,你觉得如何?”
沈珠曦:“……”
是她对不起李白,她不该给他讲《侠客行》的故事。
她是让李白蒙羞的千古罪人。
李鹜浑然不察她的羞愧,豪气神上地驾马飞奔。
没了沉重的马车在身后束缚,大黄马就像回到了草原一样,撒欢似地一路疾驰。李鹍和李鹊二人所乘的马则是由轻转重,脚步不似先前矫捷。
沈珠曦原本坐在马车里的时候,就觉得这马拉车不行,现在她觉得,这马驼人也不行。她在马上颠了个七荤八素,全靠李鹜单手把她紧紧按在怀里,她才没有失足从马上跌落。
为了躲避后边可能的追兵,四人两马没有继续赶往许州,而是再次改道,奔上了前往唐州的路。
第98章 “你——臭流氓!”……
沈珠曦希望自己这辈子需要露的宿,在这几天里已经全部用完。
为了甩掉韩逢月穷追不舍的追兵,在短短六日里,沈珠曦接连穿梭了唐州、隋州、汝州和许州边界,沿途歇过各种破庙和山洞,听过各种虎啸和狼鸣。
原本沈珠曦看见就会一蹦三尺高的老鼠,她现在也麻木了——如果住过山洞,就知道老鼠不是最可怕的地方。
蝙蝠和蜈蚣才是。
他们整日和山林洞穴打交道,出于方便的理由,李鹜又换下了他的锦衣皂靴,穿上了能够让他肆意摸爬滚打的粗布衣裳,沈珠曦也特意拿出最便宜的一套衣裳穿在身上,打算磨得够破后就直接扔掉。
好不容易,他们才在隋州边境甩开了追兵,经过一番重新规划路径后,李鹜决定从申州一路东去,直入湖广地区的湖州。
当天晚上,他们途径一个小村庄,李鹊和村口一户人家交涉后,对方同意借一间屋子让他们住上一晚,代价是十两银子。
泥糊的土屋里只有一面长长的土炕,四人都能睡下。李鹊原本提议他和李鹍睡地上,沈珠曦看着冷冰冰的坚硬地面过意不去,主动让他们睡到床上来。
她唯一担心的就是李鹜会不会介意有旁的男人和他名义上的妻子躺一张床,可李鹜沉默不语,反而朝她投来赞许的视线。
沈珠曦受到他的肯定,心头发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傍晚时分,李鹍从他背上八九个沉甸甸鼓囊囊的包裹里解下其中一个,里面存放着他们赶路吃的干粮。李鹍虽然馋,但交给他保管的吃的永远不会莫名其妙减少。
李鹜点数过包裹里的食物后,露出满意的微笑:“不错,雕儿干得好。奖励你吃个大馒头。”
他在干粮里挑来挑去,比来比去,选出一个最大的杂粮馒头递给一脸高兴的李鹍。
接着,李鹜又按馒头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拿出馒头份给李鹊和沈珠曦,最后才轮到自己。他手里那个馒头,比沈珠曦的还小。
李鹊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馒头,刚要说话,沈珠曦就把手里的馒头塞给李鹜,强行换走了他的小馒头。
“我要这个好看的。”
“馒头哪有什么好不好看?”李鹜皱起眉,伸手要把馒头换回来。
沈珠曦把小馒头抱在怀里,别过身不让他抢。
“小而巧你不知道吗?我就喜欢这个。”
“吃小不吃大,你真是个呆瓜!”李鹜抢不回来沈珠曦严防死守的小馒头,气得他骂骂咧咧地咬了一口手里的馒头。
“你才是呆瓜!”沈珠曦反唇相讥,“你是个屁呆瓜!”
李鹊低下头去,憋住差点溢出喉咙的笑声。有了这两人的打岔说闹,连手里干涩掉渣的馒头都变得美味起来。他笑眯眯地掰下小半边馒头,递给一旁狼吞虎咽的李鹍:
“二哥,吃慢点,多喝点水肚子就饱了。”
李鹍愣了愣,呆呆接过:“谢谢……三弟……”
李鹊道:“我才该谢谢你呢,一路都是二哥在背我们的行李。多谢你了。”
李鹍脸红了,羞涩地摸了摸后脑勺。
当天晚上,四个人躺在同一面土炕上。沈珠曦睡在最左侧,由旁边的李鹜隔开两个弟弟。
经历过连日风尘仆仆的赶路,现在能舒舒服服洗个热水,在屋顶下安心地睡觉,沈珠曦感动得都快包不住眼泪。
她和李鹍都是同样的想法,李鹍的脑袋刚沾着枕头一会,喉咙里就发出了打雷一般的轰轰声。
李鹜和李鹊却似乎反了过来。他们的呼吸清浅而均匀,几乎听不见响动。这两人虽然都躺着,但显然精神仍清醒。
沈珠曦撑不住了,有心问问李鹜怎么睡不着,多日赶路的疲倦却拉着她迅速坠入了梦乡。
迷迷糊糊的时候,她仿佛听见了说话的声音,接着是短暂的一阵乒乒乓乓声。第二天早上,沈珠曦醒来后却又一切如常,除了收留他们的村民夫妻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外,昨夜的异样声音好像只是她在做梦。
简单吃过朝食后,他们又要上马赶路了。
沈珠曦一看见那匹大黄马就想皱眉。这几日赶路下来,她的大腿根都在马背颠簸中磨破了,可这伤的地方尴尬,她又不想拖累李鹜的脚程,所以这几日一直强忍着不说,以至于腿根的伤势越来越严重。
走动时的难受就不说了,受伤的大腿再回到颠簸的马背上反复摩擦——那火辣辣的滋味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沈珠曦的眼泪在马背上情不自禁地流了又流,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马上的风够大,总是能够在她被李鹜发现前,先一步风干眼泪。
“怎么了?”李鹜看着站在马身前,许久都没动脚踩上马镫的沈珠曦。
“哦……这就……”
沈珠曦不情不愿地抬起腿,腿根立即传来一阵刺痛。
她稍微一顿,接着咬紧牙关,强忍着伤口撕裂的痛苦,在李鹜的搀扶下状若寻常地爬上了大黄马。
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沈珠曦上马了,李鹜却没动。他看了眼沈珠曦,说:“你等一会。”
他重新进了村民的屋子,也不知说了什么,没一会又走了出来。这次很利索地翻身上马,牵着缰绳轻轻夹了夹马肚,大黄马慢悠悠地往前走去。
李鹜道:“今天不用这么赶了,我们走慢点。”
沈珠曦默默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当天晚上,他们终于出了申州地界,太阳落到地平线上的时候,他们遇见了一间荒废的破庙。李鹜担心继续赶路会连破庙都遇不着,沈珠曦也不愿再睡山洞,四人一拍即合,当即把马栓在庙外一棵歪脖子树上,谨慎地进了破庙。
蛛网密布,尘埃铺成地毯的破庙里没有人迹,倒是尘埃地毯上留有不少野猪野兔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