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147节
作者:
匹萨娘子 更新:2023-04-16 05:45 字数:3506
掌柜几乎把所有成衣都介绍了一遍,依然不见沈珠曦满意点头,无可奈何道:
“李夫人眼真尖啊,这些已经是小人店里最有人气的衣裳了。”
“算了,我还是看看布料吧。”沈珠曦道,“这里都有些什么适合入夏后穿着的轻薄布料?”
“绢、丝、缎……常见的面料都有,李夫人来得正巧,昨日染坊才得了几匹颜色绝佳的绢布,小的这就拿出来给你看看。”
掌柜对伙计吩咐了几句,没一会,就从店铺背面的库房里抱来了几匹秋海棠色的绢布。
好布易得,好色难遇。同一个染缸里出来的布料虽然颜色相近,但自然形成的纹路会有不小的差别,一块好布,看得不止是颜色。
同时拥有美丽颜色和别致纹路的布匹可遇不可求,眼前的红绢就属于这一类。
布庄掌柜一眼看出她的心动,趁热打铁道:“这样的好布要是错过,下一次就不知道那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了。夫人若是真心喜欢,这三匹红绢便一百六十两银子拿去吧。”
大约是看在李鹜的面子上,布庄掌柜给出的价格说贵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这样的红绢,在江南和京畿一带能卖更高的价格,但如今乱世当头,很难说还有多少人愿意用这个价格来买三匹红绢。
沈珠曦正在犹豫它的价格,李鹜已经开口道:“既然你认识我,就该知道,你要是敲老子竹杠——”
掌柜面色一白,连忙摇头:“不敢,不敢——小的怎么敢在百户面前坐地起价?”
“行。”李鹜说,“都包起来。”
李鹜用眼神制止了想要开口阻拦的沈珠曦。
“没问题,小的这就给两位贵人包好,大人若是还要继续游玩,小的可以让人明日一早送到府上,不知大人——”
“那就明日送到府上。”李鹜道。
约定了□□后,两人走出布庄,沈珠曦不安道:“三匹太多了,这颜色你们三个男子也穿不上——”
“多什么多?我看别的女人一天三个花样,你也去多做几身,一天换个几样。”李鹜不以为然道。
别的女人?
沈珠曦心念一动,谁一天换三身被他观察到了?
沈珠曦正疑惑,一个柔弱的声音出现在他们身后。
“李公子……李夫人。”
沈珠曦转过身,布庄门口多了一辆纹饰秀美的马车,一身蓝紫色衣裙的王诗咏正在下车。
第130章 李鹜自然地握住了她的……
“王姑娘,你也是来布庄做新衣的?”沈珠曦露出友善微笑。
王诗咏在两人面前停下脚步,微微一笑道:
“端午将近,我准备了一些粽子送去城外的庄子,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们,可谓缘分。”
春果站在她身后,插嘴道:“我们姑娘做新衣,都是布庄和成衣铺送上门来给她挑选,才不——”
“春果。”
王诗咏轻轻一声,春果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
“婢女无礼,还请李夫人莫要见怪。”王诗咏对沈珠曦微微福了福。
沈珠曦刚要开口,李鹜已经说话了:“婢女无礼,当然是你主人的问题。要见怪,也是见怪到你身上。你既然能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不花点时间在调教婢女身上?”
王诗咏脸上的微笑摇摇欲坠。
“……李公子说的是。春果,还不向李夫人赔不是?”
春果一脸不服气地快速屈了屈双腿:“……李夫人,春果不会说话,给你赔不是了。”
沈珠曦原本就没往心里去,笑了笑没说话。
“这几日,街坊到处都在议论李公子立下的大功一件,小女子一直没有机会当面向公子道谢——我父亲以及徐州百姓久受金竹寨袭扰,公子此次雷厉风行地铲除了金竹寨,既帮助了我父亲,也帮助了所有生活在周边的徐州百姓。”
王诗咏盈盈一笑,低头露出一段白皙的后颈,朝着李鹜缓缓屈膝行了个礼。
“李公子年纪轻轻便有此造化,怪不得我父亲夸赞你后生可畏。尤其是那借天时,取地利,用猛火油让山匪自投罗网的计策,即便现在想来,也令人称道。”
“确实,这法子好。”李鹜转头看向沈珠曦,“你是从谁那里听来的?”
“这……一个饱学之士那里。”沈珠曦避重就轻道。
“饱学之士?不是饱学之狗吗?”李鹜一针见血道。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只求他,别在大庭广众下问她“饱学之狗重要还是老子重要”的问题。
王诗咏看着两人眉来眼去,笑容终于沉了下去。
“公子不但年少有为,还重情重义,从前,诗咏期望的也不过是一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人。”她神色黯然道,“只不过……遇见那样的事后,恐怕这也只是一个奢望了。”
“哦。”李鹜说。
王诗咏愣住,她身后的春果也愣住,紧接着,用愤怒和不可思议的眼神瞪着李鹜。
他视若未睹,抬头看了看日上三竿的天空,说:
“天色也不早了,王姑娘早点回去洗洗睡吧。我和娘子还要去瓦子看戏,先走一步了——”
王诗咏还没反应过来,李鹜已经牵起沈珠曦的手大步离开了。
两人的背影消失在街头,王诗咏还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小姐……人已经走了。”春果看着她,犹豫着开口。
“他刚刚说……带她去瓦子看戏?”
“是呀。”春果顿了顿,看着王诗咏的脸色又补了一句,“身为女子,却去那种地方抛头露面,真是不检点!”
“他一点都不在意的吗?”王诗咏神色怔怔,“怎会愿意带娘子去那种地方?”
“孤儿出身的人能懂什么礼?”春果语带不屑。
“你还记得吗?”王诗咏轻声说,“我小时候,和表哥偷跑出去看戏。回来后,爹爹险些把我打死……”
“……春果记得。”春果安慰道,“老爷那是为了小姐好。”
王诗咏没再说话,她久久看着空无一人的街头,转身回了马车。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李鹜牵着沈珠曦的手,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
沈珠曦努力避开身旁的人流,犹豫道:“……我们就这么走了,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
“王姑娘是你顶头上司宠爱的女儿,你对她这般不留情面,她会不会……”她欲言又止。
“老子还怕她吹几道耳边风?”李鹜不以为意道,“她有把柄在我手里,要怕,也该是她怕我吹大风——我可是成功召唤过镰刀的人。”
沈珠曦眉头一跳:“是风神飞廉——不是镰刀。”
“管它镰刀还是飞廉——能吹风的就是好廉。”
沈珠曦犹豫半晌,忍下了喉咙口的疑问。
王姑娘似乎对他有男女之意,李鹜似乎没有察觉,也或许察觉了,但是毫不在意。
无论是容貌、才智还是心计,李青曼都胜她一头。
李鹜连李青曼都不屑一顾,看不上王姑娘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他现在将目光独留她的身上,但谁又能知道,他的情有独钟能保留多久?
被辜负的万千女子,谁不是一开始就以为自己是对方的情有独钟?
人是会变的,男人更是会变的。
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情有独钟,所以也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情有独钟。
她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作为男人的李鹜。与其去祈求一件万中无一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抱任何希望。如果他能找到其他喜欢的女子,她会乐见其成。
她明明是这么想的。
但为什么,只要一想到未来会有另一个女人取代她如今的位置,得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她会睡在李鹜身旁,会在生辰那天吃到李鹜亲手下的长寿面,会在无助迷茫时候得到李鹜的鼓励,为什么她就心痛如绞,酸涩直冲眼眶?
“沈呆瓜?”
一声呼唤让她回过神来。
“你在想什么呢?”李鹜低头看着她。
沈珠曦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她用笑容抑压泪腺的冲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我在想,刚刚应该在布庄多看看的,快要入夏了,你们三兄弟也需要准备几身度夏的轻薄衣裳。”
“男人要那么多衣裳做什么?”李鹜挑眉道,“你不用管他们,雕和雀如今整日在驻所打滚,你要是真给他们准备好衣裳,没两日就破成乞丐装了。”
“那你呢?”沈珠曦问。
“我不也要陪他们打滚?”李鹜道,“要想他们使十分的力,我就得先使十二分的力才行,这些兵,其实和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调教他们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这道理许多老将都不一定懂,你或许是天生的武将。”沈珠曦钦佩道。
“什么武将,老子是文武全才。”李鹜说,“这次召镰刀,我作了一首诗叫求风,记得给我抄录下来,以后我要收入诗集的……你还记得吗?不记得我再……”
“记得,记得——不敢忘,忘不掉。”沈珠曦吓得连连摇头。
李鹜神色满意:“那就好。”
两人在路边叫了一辆牛车,乘着来到彭城县最为繁闹的瓦子。
耍大刀的,玩戏法的,操作傀儡演傀儡戏的——各式各样的手艺人活跃在人声鼎沸的瓦子里。
空气里飘散着不知名的花香,七八岁的卖花童手挽一篮桃花和海棠之类的花木枝条,大声沿街叫卖。
花香,点心铺的油酥香,刚出锅的面条香,种种香气交织在一起,构成闹市特有的气味。街道角落,一个卖饴糖的男子正拿着小锤小钉,从菜板大小的淡黄色饴糖上敲下糖块。
叮叮当当的声音像一支乐曲,有起有伏地响荡在挨肩擦踵的瓦子里。
李鹜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个掌心亲密无间地贴合在一起。
“这里人多,小心走散了。”
许久后,各种响动混杂在一起的嘈杂声中,传来她低若蚊吟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