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6)
作者:雁过寒潭      更新:2023-04-16 16:23      字数:5208
  这是宁建国第一次见到活的猪,也是第一次见到杀猪,整个人都惊呆了,只会跟着周围的群众们一起拍手,差点把拎着的菜篮子摔到地上去。
  那个女的,她姆妈是我在女子中学里的同学。英文名字叫做艾薇,艾薇黄。
  比赛结束,刚才那一对组合不出意外拔得了头筹,宁建国看得意犹未尽,和当时只有五十来岁的宁太太走出菜场。
  姆妈,现在要叫黄同志了。
  宁建国提醒道。
  恩,黄同志在上学的时候还跟你姆妈抢过男朋友呢,没想到人家的女儿现在那么进步了。据说黄同志现在是肉联厂的主任,每天手下人要杀几百头猪,给上海的菜篮子做保障。相比之下姆妈只会站柜台卖钢笔。这个月钢笔卖的还不好,被领导批评了,我很惭愧。
  宁太太顿了顿,皱起眉头低声喃喃,当年要是换成现在这个黄同志的女儿来跟我抢男朋友,我是绝对抢不过的。你要是个闺女,我看你也抢不过。
  宁太太的好大儿:
  总之,在连队的猪圈里看到活的猪,还是给宁建国带来超级大的震撼的,尤其是猪圈居然那么臭!
  站在猪圈里,他脚都不知道怎么放,更别提什么切猪菜,熬猪食,打扫猪舍了。
  作为整个连队里唯一一个从大城市来的少爷兵,若不是吴班长手把手的教导,关心他生活,帮助他适应,教导他各种技能,恐怕一个月不到宁建国就要被退回新兵连,更不要说之后立三等功的事儿了。
  宁建国是他们那个时代里少有的独生子女,从小没有兄长的他,把吴班长当做了自己亲生的哥哥一样爱戴和尊敬。
  在一次联合抓捕越境人员的行动中,吴班长为了掩护自己,被掉落的滚石压断了腿,受了重伤,从此落下了残疾。本来他正在接受士官的考核,因为这个缘故,不得不退伍,离开了最热爱的部队和岗哨。
  送别班长那天,宁建国抱着他的肩膀放声大哭。
  他知道班长家里情况不好。老家都没有几亩地,他参军入伍后房子已经被弟弟拿去结婚,回家都没有住的地方。班长就指望着能够升上士官,继续留在部队。今后如果退伍,至少有个干部身份,说不定还能分上房子。
  如今什么都没了,都是因为他的缘故,把班长一辈子的前途都毁了。
  所以当一年后,此时自己也已经升为班长,带着一群新兵蛋子的他收到吴班长托人送来的请帖,热烈请他们几个老战友去喝喜酒后,他是真不知道有多高兴。
  新娘子马姑娘长得水灵灵,干起活来更是一把好手,村里的人都叫她小苹果,说她长得像朝鲜彩色|电|影《摘苹果的时候》里那个女主角贞玉一样甜美清纯,勤劳大方。
  马姑娘不顾父母的反对,冲破重重阻扰和她一直爱慕着的吴班长结了婚。婚后两个人都从原来的家庭里搬了出来,住在山间的一间小破屋里。
  宁建国带着战友们去喝喜酒的时候,吴班长正坐在屋顶上砌瓦片呢。于是几个小伙子干脆一块撩起了袖子,帮着新郎官一起修理屋子,一时间宁建国仿佛觉得回到了刚到连队的那些快乐的日子。
  好在地方上为复原军人安排了护林员的工作。他们的小日子过得甜蜜充实,三年之后就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父亲是护林员的关系,就给他们的儿子取名叫做保森,吴保森。
  那时候宁建国也已经早已经复原回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上海,进入了第三皮鞋厂,成为了一名模具工。
  姆妈年纪大了,身体也渐渐不好,差不多隔三差五就要写信催儿子回来。作为家中独子,宁建国不得不含泪挥别了军营,坐上了开往东海之滨的火车,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自从进入工厂后,他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渐渐地适应了大上海的生活。
  八十年代,正是最火热的一个时代。他和厂子里的赵景闻还有其他的青年工人们一起,穿着最时髦的喇叭裤,带着《大西洋底来的人》里麦克的蛤蟆镜,跳迪斯科,学弹吉他。结果吉他没学成,食指的指甲倒被劈成了两半。
  要工作,要学习,拼模型,听音乐,看电影渐渐地,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本来和吴班长的通信从一个月一封,变成了两个月,三个月一封,到最后差不多半年才会通信一回。
  他出了师,成为师傅最得意的弟子。他考上工程师,他进夜校进修,甚至疙疙瘩瘩地开始学起了英文。
  就在他差不多把从前的一切都淡忘的时候,突然收到了一份从北方小镇发来的电报。
  一份报丧的电报。
  班长死了。
  半年前的一次森林火灾,班长为了搭救国家财产,倒在了大兴安岭的深处。他的身体化为泥土,成为了这连绵不断森林的一部分,永远守卫他热爱的这块土地。
  马姑娘的父母这次真的是以死相逼,终于成功让她改嫁。但是那个男人并不愿意家里多一个拖油瓶。班长的弟弟和弟媳日子过的也是苦哈哈,也不愿意收留他大哥的儿子。马姑娘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他。
  那是1986年三月,收到信的日子,正是惊蛰那天。
  这份封就像是一道惊雷,将宁建国劈得肝胆俱裂。
  之后宁建国请了半个月的假期,坐上火车,去了一趟边疆的小镇。回来的时候,抱回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儿。
  宁建国一个大小伙子,出了一趟远门突然就多了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就像是一颗重磅原子弹,在建德里炸开了。
  蘑菇云一路波及到了第三鞋厂,从车间主任到书记都来找他谈心,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宁建国是他们准备重点培养的青工,这要是在外头搞了腐化,还搞出一个孩子出来,这可是流氓罪,是大污点啊。
  宁建国知道这事儿太大了,只好找他已经快要退休的师傅求助。
  师傅知道他的为人,也听他说过当年时候遇到的事情,知道他这是在报恩呢。于是师傅出马,也不知道如何就搞定了厂子里已经组织起来的特查队,顺利让孩子上了户口,这件事情也就尘埃落定了。
  整个建德里,除了宁老太,没人知道小北是被抱养来的。只当建国在外头做了糊涂事,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只好自己养儿子。
  可能是吃谁家的饭,就长得像谁家的人。这个北方来的小孩子吃了几年江南的水米,长得越发俊秀起来,甚至和宁建国有了几分相似。
  宁建国大小伙子乍然当爹,一开始也难免手忙脚乱,不过时间一长,也就逐渐习惯起来,他已经把这个延续了班长血脉的孩子当做自己的亲身骨肉一样疼爱。
  建德里也好,鞋厂也好,大家都只是安心过日子的普通人。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人抓着这件事情不放,想要给他和宁老太使绊子的话,渐渐地大家也都逐渐淡忘了这件事。
  毕竟宁建国的手艺也好,人品也罢,都是让人服气的。小北也是个可爱又聪明的孩子,平时在弄堂里见到谁都会停下来,甜甜地叫人,简直和宁建国小时候一模一样,大人们无人不喜爱的。
  要说唯一不痛快的人,那就是宁老太太了。
  她儿子一个好好的大小伙子,莫名其妙成了人家的便宜爹。就建国的相貌,工资,还有他们建德里这幢大房子的条件在这里摆着,本来上门给他介绍姑娘的媒婆那是差点把门槛都踏破了。她一开始还不着急,想着儿子年纪也不大,至少让他在厂子里干几年,有了点成绩再谈婚事。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媒人们,和托她们说媒的人家,听说了小北的事儿后,纷纷打起了退堂鼓。倒不是说统统都不来了,稀稀拉拉地还有人登门。不过女方不是丑的实在天|怒人怨,就是已经也是离过婚的,甚至带了孩子的了。
  这可不把一生都争强好胜的宁老太给气坏了么,于是对这个便宜大孙子也谈不上什么好脸色,觉得就是他拖累了宁建国,让他不能正常结婚生子。
  要说知恩图报,那方法多了去的。可以每年定时打钱给愿意收养他的人家,甚至将来资助他一路念大学么。
  自己抱回来养,有这个必要么?
  在宁小北正式读小学之前,宁老太还在撺掇宁建国找个机会把他从回东北去。不然学籍一确定,那就真麻烦了。
  不过宁建国虽然平日里看着脾气温和,好好先生似得,骨子里却和宁老太一样倔强。他认定了小北是自己的儿子,说什么都不肯把他送走。要是姆妈再逼,他就带着儿子搬出建德里,自己过日子去。
  做父母的,永远都是拿自己的儿女没有办法的。不想自己下半身无靠,宁老太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去了。
  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小北越来越好,老太太也已经接受了他这个孙子,对他真心相待了。
  他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却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会来上海,直接杀到建德里来,甚至偷偷去学校看望小北,给他送东西。
  他知道她应该是不会认回小北的,但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母子连心。万一小北真的察觉出了什么,他算什么呢?他这几年来辛勤的抚育,那样掏心掏肺地付出又算什么了?
  第二天将女子送上火车后,赵景闻开着车子回到了工人新村楼下的小广场。
  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赵景闻把车子熄了火,看了眼楼上,二楼和三楼的房间都静悄悄的,范侠他们一定还在火锅店吃饭呢。
  要不我们也去附近的小饭店随便吃点吧。
  赵景闻摘下安全带,冲着一路上都没有说过话的宁建国说道。
  宁建国有些恍惚地抬起头,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当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你你这是做什么?她答应我们了,拿了钱,药也买好了,以后再也不会回上海的,更不会认回儿子。你这又是做什么呢?
  看着恋人满脸的泪水,赵景闻忍不住将他搂在怀里。
  有人看。
  没人这时候大家都在吃饭呢,谁人往这里走。
  景闻,我太怕了,我怕极了我真的怕她把小北带走。
  宁建国从来都是好强的,哪怕在新兵连最苦的日子里,他都不能流过一滴眼泪,哪怕以为是他一辈子的劳保、依靠的第三皮鞋厂倒闭了,他都没有那么心痛过。
  小北他他到了上海第三个月才开口叫我爸爸。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六一儿童节。我给他买了凯司令的小块栗子蛋糕,正在喂他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喊我一声爸爸
  从那时候我就决定了。我不结婚了,我也不要别的孩子了。这就是我孩子,我唯一的儿子。
  宁建国边说,一边抬起头,看着三楼的方向。
  他从小身体不好。刚来上海的时候可能是水土不服,隔三差五我就要带他去儿童医院看急诊。再后来他居然得了哮喘景闻,我愧疚极了,是我没有好好照顾他。我毕竟不是他的亲爸爸,所以不能事事周到,对不对?
  没有,你已经做的很好很好了。小北被你带的那么好,是最优秀的孩子。
  赵景闻用手指擦拭爱人面颊上的泪水,摇了摇头,你看都是做爹的,我那姐夫范建是个什么狗屁玩意儿。就那种氽江浮尸都有两个小孩了,还都养大了。你比他负责任一万倍。
  赵景闻不惜把范建拿出来祭旗,宁建国终于笑了。
  他用手帕擦干了眼角的泪水,有些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
  你说她以后还会再来么?我们给她那么多钱当然,那不是让她卖孩子。是让她能够在那边好好生活,她将来日子过得好了,应该就是不会再到上海来了,对不对?
  今天一早赵景闻就到银行去取了两万元现金,加上昨天宁建国给的,一共凑成了五万元整给了马桂香。
  五万元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足够在那个小镇盘下一个门脸,或是开一个小店,够一家人好好地过日子里。
  赵景闻拍着他的背,说让他别操心了,一会儿孩子们回来后,看到他这副样子一定会疑心的。再说老太太还在二楼住着呢,千万不能被她发现不对劲。现在宁老太那么疼爱小北,要是知道那女人来了,怕是要大受刺|激的。
  宁建国稍微平复了些心情,下车和赵景闻一块吃饭。
  话虽这么说,赵景闻也相信那个老实巴交的女人的人品。
  但是就这两天从她嘴里听到的话,她那后来改嫁的那户人家,老公公是个病秧子不说,全家都不像是省油的灯啊不然怎么能把她折磨成如今这个模样呢。
  不过这话他更不能对恋人说,怕他再担惊受怕起来。只能暗地里祈求老天开开眼,给这对感情深厚,不是父子胜似父子一个美满的结局,不要再让老实人受伤了。
  我会陪着侬的。
  走在宁建国身边,他低头对着他耳边说道。
  不管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侬,永远。
  宁建国抬起头,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抹笑容。
  *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问一声有人曾经迷过史班长么?捂脸我曾经爱他爱到死去活来。
  第66章 去春游吧 二更
  要说高一四班, 哦不,现在是高二四班,有谁最天马行空, 想一出是一出。而且特别喜欢拉大旗作虎皮,搞一些乱七八糟事情的那绝对不是范侠, 而是他们的班主任,顾凯歌同志。
  凯歌同志在去年因为提出了让全校学生晨练每天至少跑五千米的建议,并且得到了实施后,如今已经连续几个月, 勇夺附中最招人讨厌老师排行榜第一名。
  因为太受学生的爱戴, 顾老师的裤兜里不得不常备大把气门芯儿,不然他那老坦克就学校到出租房那一公里不到的距离都骑不了。
  附中虽然强迫学生住校,但是对老师是没有这个硬性规定的。学校里的老师们多是拖儿带女, 家都在市中心。学校给他们专门配备了校车接送。
  祖籍浙江的顾凯歌老师满打满算才毕业四年, 目前还是一名光荣的单身汉,在学校东边租了本地农户的一个院子。上下两层,就他一个人住, 就面积而言堪称豪宅。
  除了每个月一百元的房租, 他还多付给房东五十元,请包租婆给他洗一下衣服什么的。
  对了, 凯歌同志还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在院子里看门, 名字很带劲,叫做布什, 现任美国总统的名字。
  布什是顾老师从村里的农户家抱来的,好像是中华田园犬和金毛的混血, 脾气温顺, 长了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 年纪不大却总是非常忧郁地站在院门口望着远方的灌木丛,颇具浪漫主义气质,所以得名布什(b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