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小朋友”(下)
作者:
白糖清粥 更新:2023-04-16 20:02 字数:2254
说失联或许有些夸张,但联系不上他是真的。
因为工作的关系,程朝是常年手机不离手的,不应该出现这么久不回她消息的情况。程夕找到韩寻,他也隔了好久才回复她,说程朝人在医院,不用担心。
这话简直是此地无银,叫她怎么可能不担心。程夕立刻买了机票飞回去。
一进门就看到程朝小腿上打着石膏,正坐在沙发上指挥韩寻给他倒水。韩寻见了“救星”,把杯子塞到程夕手里,拿了自己的东西就跑。
程夕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但是眼泪却莫名其妙涌出来。程朝朝她招手,她坐过去,低着头,眼泪更是掉得厉害,在深色的裙子上砸开一朵花。
“我没事,”程朝敲了敲腿上的石膏,“你看,你回来得晚一点,我都要把它拆掉了。”
“拆石膏哪有那么快的?”
“真的没事,地上刚拖完还湿的,我没注意摔了一下,手机也摔坏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倒霉?”
“……你活该。”
“那不哭了好不好?”
“不好。”
于是病号成了被嫌弃的那个。
程夕白天忙自己的事,最多借把力扶他起来,晚上背对着他远远地睡在床的另一侧,程朝觉得自己就是个人形按摩棒,还是体验感还不太好的那种。
但他也完全明白程夕为何如此。她太紧张了,全部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尤其担心那些令人措手不及的意外。
程朝托着腿慢慢移到她身后,手臂一伸,将她揽进怀里。
“夕夕,明天陪我去拆石膏吗?”
她轻哼了一声,听不出来是答应还是拒绝。
“拆了石膏,很快就会好了。”
“然后我们一起去看由由好不好?你这次回来这么久,还没去看过她呢。”
程朝想起由由咿咿呀呀的笑声,又想到程夕每次见到由由时温柔的喜悦,脑海中一直盘算着的想法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夕夕,我们要不要领养一个小朋友?”
她喜欢孩子,若真有了孩子的陪伴,或许能让她多一个寄托。
程夕猛然转过身来看他。
养育一个孩子,他们可以吗?
奚冉看出来程夕有心事,问她怎么了。
程夕心不在焉地举着玩具在由由面前晃了晃:“我们在想要不要领养一个孩子。”
“这样啊,”奚冉倒一点也不意外,“你们看起来都很喜欢孩子,我以为早就决定好了呢。”
话虽如此,但喜欢是一回事,真的要养育一个孩子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程夕问道:“冉冉,你觉得怎么样才算是准备好做父母呢?”
“准备好?”奚冉笑起来,“要我说,永远没有准备好的那一刻。你不光要抚养她、陪伴她,还要引导她……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得完?只能一边陪着她长大,一边摸索喽。”
程夕一遍遍回味着奚冉的话,抚养、引号、陪伴……一对父母的责任远不止将孩子生下来而已,要付出时间、财力和精力,除此之外,还需要是一对好榜样。
毕竟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在给孩子空白的人生打样,你的情绪、家庭、婚姻、人际,你爱人的态度和能力,更恐怖的是,你还会将这些遗传给孩子。
这是一条无法阻断的单向传导链。
程夕就时常觉得,胡向云的敏感多疑在自己身上体现得越发明显,从她发现联系不上程朝,到她回家亲眼见到程朝的这段时间里,天知道她脑海里冒出了多少离奇的猜测。
她和胡向云尽管相隔千里,但这一点似乎早就融进了她的性格里。然而除此之外,程夕自己还是个缺乏安全感、犹豫纠结、不够坚定的人。如果她要养育一个孩子,会把这些也带给孩子吗?
一想到答案是肯定的,程夕就一阵寒战。
这个世界上不要再多一个“程夕”了。
她不适合、也不想要领养小孩了。但程朝是怎么想的,程夕还不确定。
她无意地拨弄着程朝的眼镜,想着等他醒了后怎么跟他说这件事。文件上的字透过镜片映入眼中,程夕忽然心思一动,拿起眼镜试戴了一下——居然是一副平光镜。
他居然用这样的方式“伪装”了这么久。
或许他们都没有信心成为父母。
程朝醒来洗漱,看到程夕正在照镜子,他从背后抱住她,问她在看什么。
程夕看着镜子里两张相似的脸问道:“哥哥,如果我们领养了小朋友,要怎么跟她解释,爸爸妈妈长得这么像呢?”
程朝迟疑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冉冉之前问我她会不会是个好妈妈,我说会的,因为她自己就是个勇敢果断的人。可我不是,我怕我成为妈妈后,小朋友就成为了我。”
“夕夕,相信自己……”
“那你相信自己吗?”
程朝已经又把眼镜戴上了。程夕转过身,抬手取下他的眼镜:“以后不要戴了吧,压在鼻梁上不会难受吗?”
她这么一说,程朝便明白她都知道了。他抵着程夕的额头,鼻尖和她蹭了蹭。
“你那么喜欢小孩子,会觉得遗憾吗?”
程夕摇头。孩子不是疏解遗憾的工具,也不是排遣寂寞的玩具。就让他们两个“残缺”的人互相取暖好了。
“就我们两个人好不好?不过,你把准备好分享给小朋友的爱都给我!”
最后,他们还是领养了一个“小朋友”——邻居家的猫生了,送了一只小猫给他们。
两人都没养过猫,手忙脚乱地添置用品、查找功课,又让邻居帮忙指导,这才把小奶猫接回了家,从此两口之家荣升为叁口之家,两人整天新奇地围着猫打转。
程夕常常躺在小猫身边,什么也不干,只是陪它睡觉,让程朝有一种家里养了两只猫的错觉。
“哥哥,我们还没有给它取名字呢。”
程朝在她身边坐下,伸出手指挠挠猫下巴:“就叫咪咪吧。”
多可爱,一听就知道是猫的名字。程朝很满意,已经默认了这个名字,甚至还一边喊着“咪咪”,一边逗弄它。
程夕却一把将他的手拍掉,严肃地问:“程咪咪?你自己说这个名字好听吗?”
“我觉得……挺好的呀。”总比韩寻家的狗叫“叁蹦子”好听吧。程朝又伸出手去摸猫猫的头,“是吧咪咪?”
咪咪的回答是,张开嘴咬了他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