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
洛缃月 更新:2023-04-16 22:38 字数:4349
红云观位于京城西郊,离京城三十里,韦贵妃这一去,少不得要在观中住上一夜,当然了,若是贵妃兴致上来,就是小住个三五天都有可能。
反正后宫中,就是贵妃最大,从前太后在世时,韦贵妃还有个忌惮的,自从五年前太后薨逝,韦贵妃几乎已是后宫中的无冕之后了。
若非韦贵妃出身太差,娘家是开酒楼的,而且并无子女,现下怕是早就把名存实亡的皇后拉下了马。
当然,既使这般的风光荣宠,贵妃凉凉也不是想出宫就出宫,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只有红云观这般全是女子的皇家道观才可以去。
御书房内,坐在御案后翻阅奏章的皇帝陈恒,听到贵妃去红云观给皇后娘娘请安,并祈福祝祷之事,不由得微微一笑。
果然不愧是自己宠爱多年的贵妃,知道这些日子,朕心情不佳,不愿再涉足凌波宫,可又怕自己觉得尴尬,这才以向皇后请安为名,远避了出去吧?
陈恒眼瞧着还有小半的奏折未阅,又都是内阁分过类,不是什么重要的,便指了对内侍吩咐。
“将这些给东宫送去,着他尽快披阅。”
他年过五十,房事上都有些不济,何况这些烦冗的国事?
太子已是壮年,早先也曾是陈恒看中,带在御书房,手把手地教出来的,那会太子聪慧能干,酷肖自己,他还是很骄微自得来着,可随着时间推移,太子日渐沉稳,贤名昭昭,朝野一片赞誉,而他却日渐老迈,精气神也每况愈下,陈恒的心中,就开始微妙了起来。
享受过至尊权力在握的滋味,就很少有人能舍得真个放手,除非他是圣人转世。
陈恒当然不是什么千古圣君,因此而恋栈皇位,隐隐地对自己几个成年皇子开始有了防备猜忌之心。
可是防备归防备,生老病死,自然规律,这世上,哪个做皇帝的乐意死,哪个不想向天再借几百年?
“圣上,参茸汤已备下。”
贴身大内侍带着小太监恭敬送上陈恒的每日一饮。
陈恒在数年前头一次感到力不从心之时,就十分注意补养。
身为皇帝,富有四海,想要什么珍稀大补之物,自然是应有尽有。
这参茸汤,乃是取百年人参,和初生梅花鹿茸,再加数种珍贵药材配伍而成。
效用嘛,自然是却病延年,养气宁神,固本保元。
只不过,味道不佳,圣上每次都是皱着眉头喝下的,如今却是眼也不眨,只等小太监试过药之后,便痛快地几口喝干。
为了能永葆青春,老皇帝也是拼了。
接过清茶来漱去口中的苦味,陈恒挥挥手,书房内其他人都知机地退了出去,知道圣上是有什么私密的话,想要对这位随身总管太监陆公公说了。
陆公公年纪也不小了,虽比陈恒小上十来岁,然而看着面容却比陈恒还要老上一些,此时见主上有话要说,便微微躬身,做俯首侧耳状。
宫中浮沉这么多年,能在众多内监中爬到圣上身边第一人的位置,陆公公自是人精中的人精,其实早就在心里猜出了主上在为啥事闹心,不过却是不敢揣摩圣意地静等着主上发话。
“四全啊,太和城那边可有什么进展?”
陈恒身姿放松地靠坐在御椅上,似乎是在慢慢消散着方才喝下去的药力,一只苍老的手掌松松地搭在扶手之上。
然而虽半眯着眼,眼底的精光却流露出几分急切的在意。
太和城,是晋安王府的所在,而太和城及其周边所属十个郡县,正是晋安王的封地。
晋安王,是他的王叔,跟先皇是一母同胞的的嫡亲兄弟,因是老生子,在先一辈的皇子里头算是年纪小的,只比陈恒大十来岁。
陈恒少年登基之时,诸王叔年长多年经营,见主上年幼,都还有些蠢蠢欲动的心思,各种小动作不断,只有这位晋安王叔,不但没有野心,反而对少年陈恒慷慨相助,陈恒这才得以坐稳了皇位,等朝政军权尽握在手之后,陈恒当仁不让地废了两位皇叔的王爵,对各怀鬼胎的宗室们也各种打击。
晋安王,是那时唯一得到陈恒封赏的皇族中人。
然而事易时移,这几年,这位淡泊名利,谦谦君子的王叔,却跟太子一样,引起了陈恒的疑心。
“启禀圣上,有几名人手安□□了府,还有一人混入了晋安王爷寝居云生殿,但王爷深居简出,平素喜静,不要从人服侍,因此那人也未能探知究竟……”
陆公公小心地回着话。
其实在他看来,以晋安王爷清心寡欲,几乎快要成了半个出家人的习性,圣上对他的关注,似是有些过了。
这样的皇族,虽然至今还拥有着宗室王爷里头最高贵的王爵和最广大的封地,但一个年过六十却没有成亲,更不用说有一男半女的老王爷来说,真是可以节省下工夫,不用太防备的。
都这般年纪了,说不定什么时候两腿一蹬就咽了气,身后半个继承人都没有,那王爵和封地,还不是分分钟就能被圣上收回?
陈恒的眉头不自觉地就拧起,目光沉了一沉,却是嘿然而笑。
“四全,你以为朕是防备晋安皇叔心怀异志?”
陆公公赶紧跪地摇头,“老奴不敢。”
“起来吧,此地又没有旁人。”
陈恒神情透出几分随意,有些话,他不能跟皇后贵妃皇子皇女说,却可以跟这个身体不全的内侍讲,说起来,陆四全陪在自己身边的时间,竟是比所有的血亲都要多得多。
“朕只想知道,晋安皇叔是否得了什么天材地宝,圣药灵物?”
陆公公:“……”
这是什么节奏?
这天下,谁得的宝物,能有皇帝陛下多?
陈恒没有理会陆四全的惊疑,而是微闭了眼,继续说下去。
“自朕记忆以来,晋安皇叔的模样,就没有变过。”
他五岁的时候,晋安王十六七岁,俊秀而沉静,修长的身形加上少年老成的气质,看上去便是二十岁的青年。
他十五岁的时候,晋安王二十六七,仍然和十年前并无二致。
他二十五,晋安王三十六七,除了长了短须之外,也没啥变化。
如今陈恒五十五了,六十七岁的晋安王,是生了白须白发,可那分明明是鹤发童颜啊,更何况那身形仍旧挺拔如苍松翠柏,步伐仍然轻盈矫健,这如何的不让人羡慕妒嫉恨?
这让比他小一辈却总是精力不济,力不从心的陆恒情何以堪?
所以他一定要知道晋安王叔是如何办到这一点的!
暗探不行,那就来明的如何?
“四全,朕记得,上回宫妃小选,还是在四年前,如今,是该换上一批新人了。”
陆公公点头应和,“皇上说的是。”
这个消息传出去,肯定又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了。
老皇帝轻拍着扶手,自觉得想出了个好主意。
这回,无论如何,定要给晋安王叔,娶上一个小王婶!
有了枕边人,看晋安王叔,还要如何保守他的秘密!
第11章 减产
一道道细小的清凉之气,丝丝缕缕,自肌肤浸入,顺着体内经脉流动,绕行数个周天,最后汇入下丹田的位置,下丹田处,仿佛多了一个小小的池塘,此时其中清波粼粼,竟是已满。
云玄霜睁开双眼,感觉神清气爽,身体轻快,这个过程,倒跟她在现代看的那些气功数上描述的一样,显然是气功入门了。
不过,若按云玄霜这几天所翻阅的修仙典籍来看,眼下的这些,只能是引气入体初级阶段的正常表现而已。
不过,这种速度,比起头一天来,简直是提高了两三倍都不止。
云玄霜发现,戴着这个玉佩,果然能提高引灵的速度。
这玉佩,果然是个宝物。
想来在修仙人的眼里,这个宝物,就是价值千金也难得的。
而当初母亲杨氏临终前并没有交待过这玉佩的用处,估计是年代久远,先祖们也都忘记了这玉佩的作用,再者说,家中再也没有了修练之人,所以玉佩的秘密就这般地掩藏了起来。
可云堂叔家又是如何知道这玉佩的价值的?
前世,他们一家人,拿了这玉佩,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又用这玉佩,得了什么样的好处?
云玄霜皱眉想了半晌,终是无解,却听到外头传来一片喧闹之声。
云玄霜出了房门,就正好听见小桃惊喜的欢呼。
“鲁婆婆,你回来啦?”
可不是,云家小院门口,正停了一辆大车,拉车的是壮年的大骡子,平板车上堆得高高的,外头罩着雨布,也瞧不见里头装的是啥,倒是吸引了街坊四邻的小毛头们跑前跟后地看热闹,还有那胆子大的皮的,就上前拿手指头戳戳,恨不得赶紧掀开了瞧瞧里头。
鲁婆婆就站在车旁,她身板高大,满头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拿黑网纱兜了,在脑后梳成圆溜溜的发髻,上头只插了支鎏银的铜钗。
国字脸上的眉毛已经淡得看不见了,可一双圆眼却还是眼神精神清明,嗓门洪亮,正指挥着车夫和同来的小子,将车子赶进小院内。
扭头瞧见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的小桃,便眉毛一弯,笑着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从大襟口袋里掏出一把红艳艳的野果,递给她吃。
又看见从房里出来的云玄霜,含笑叉手,“姑娘,婆婆回来了。”
见自家姑娘几日不见,神情倒似沉稳了,更有些似去世的太太杨氏了,且眉宇间更多了几分坚毅,心中又是欣喜,又是疑惑,不晓得这几天里倒底是发生了什么。
云玄霜上前一步,就抱住了鲁婆婆的手。
“婆婆!”
只叫了一声,就哽住了。
前世她嫁到了顾家,带着鲁婆婆和小桃,没几个月,顾骅就说鲁婆婆年纪大了,可以多给些银子,回乡养老,岂不比一把年纪了还要伺候人当差来得好?
云玄霜那时自然舍不得放人。
可那会儿,她才进顾家,顾家的规矩又大,虽是商户,却处处都要跟人家那些世家大族攀比,各种多此一举的礼数和家规,让云玄霜都头大,她也确实有点不舍得让鲁婆婆一把年纪了还要受这些活罪。
正想着如何妥善地安置鲁婆婆呢,却不知,顾骅院子里早有那长舌的婆子们背后议论纷纷,说鲁婆婆乡下婆子,不懂规矩,不识礼仪,整天不能帮上少奶奶的忙不说,还尽给少奶奶抹黑。
这些话让鲁婆婆知道了,就来跟云玄霜请辞,云玄霜自然是不同意的,还特意往顾骅面前告了一状,将那些乱说话的都打的打,罚的罚。
然而即便如此,鲁婆婆终究是郁郁寡欢,最后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
因鲁婆婆是杨氏的陪嫁,早年出嫁后,死了相公又回来服侍杨氏的,杨氏早就把她的卖身契还给了鲁婆婆,因此鲁婆婆即使离府而去,也算不得逃奴,只是云玄霜心里挂念,派了人去寻,却终是无果。
其实想想也知道,当初鲁婆婆就是死了相公,在夫家过不下去才来投奔杨氏的,离开了云玄霜,她一个孤寡老人,又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只怕是凶多吉少……
如今能再度看到这位护持着自己一家人的老婆婆安然无恙,好生生地站在那儿说笑,云玄霜心里又是欢喜,又是忧伤。
鲁婆婆一见云玄霜泫然欲泣,只当是这些天自己不在,又受了谁的欺负,不由得瞪眼,气呼呼地问小桃,“小桃,姑娘这是怎么啦?可是谁来欺负了?”
明明她走的时候,还特意送了隔壁老王家的四尺花布,一包点心,让她帮着看顾着些姑娘和小丫头来着!
小桃正美滋滋地给跟进来的小娃子们分着婆婆给的野果子,一听这话便似想起来似的,愤愤地就要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