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
素衣音尘 更新:2023-04-17 11:38 字数:5559
可是事情并非因此就一帆风顺。
因为郑林病了,他病得很重,几乎无法进食,卧床不起。他的儿子郑谷不愿继承父亲的手艺,外出闯荡中投入刘福青门下做学徒,后来因为好样貌被刘家唯一的大小姐看中,做了倒插门的女婿。
他继承了刘福青的家传医术,可惜他的岳父大人的医术也并不怎么样,所以他非但救不了自己的父亲,反而使得父亲的病越发严重起来。不仅是他束手无策,那些还肯来刘家出诊的大夫也同样束手无策。
他的父亲只能等死了。
郑林是个瘦弱的老头子,到他这个年纪,已经看不出来年轻的时候长得如何,皱巴巴的皮肤和黑黄的老年斑遍布,虚弱得说不出什么话来。然而当他听见“妙襄公”三个字的时候,那双因为常年打造器物而格外有力的双手倏地抓紧床沿,双眼圆睁,对着虚空的某处发出祈求的呼叫:“文先生,文先生救我!”
知道她师父本家姓“文”的人很少,顾朝歌因此更加确定,这个郑林就是师父的故友,是她要找的人。
然而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叙旧,而是诊病。
“郑老先生病了多久?什么症状?都服过哪些药?”没有人邀请她,顾朝歌自己搬了张条凳坐下,袖子一卷,纤指一探,熟练而自然地为郑林看起了病。
郑谷愕然。
刘家的大小姐,他的夫人,此时狠狠捅了他一下,不让他说话,她抢先道:“我们把滁州城最好的大夫都请来了,照着大夫的药方服用,不需要多久就能好的,不劳顾姑娘费心。”
赶紧把这个贱/人送走才是,她的小拇指现在还疼呢。也不知道公公怎么招惹的这个女人,刘大小姐越想越气,甚至觉得是公公和丈夫与这个女人合谋,把自己的父亲下了狱,想要谋夺她刘家的财产呢。
如果是以前,病人若是有这种不欢迎她的家属,顾朝歌八成会手足无措地被他们赶出去。可是大概是门口站着的两个士兵给她壮了胆,也可能是伊崔对她的“教导”起了作用,她非但不走,反而抬眼看向刘大小姐,道:“滁州城最好的大夫?远的不敢说,近的,我就是滁州城最好的大夫。”
刘大小姐生生一噎,竟不知如何反驳。
自从她父亲被顾朝歌三言两语当众辩倒后,滁州城还真的没有哪个大夫敢说超过顾朝歌。
既然刘大小姐不说话了,顾朝歌便一心一意看病人的症状。她本来是要检查一下郑林的胸腹部,然而就在这时,一只干枯瘦弱的手猛地攥住顾朝歌的手腕,郑林瞪大眼睛,两只浑浊的眼珠放出精光:“是文先生派你来的,他要我践约,是不是?是不是?”
顾朝歌无奈:“是,您先躺下,病好了再谈践约之事。”
听见她肯定的答复,郑林的面上泛出欣喜的神采,他显然十分相信妙襄公的医术,以致于对自称他徒弟的人也抱有无穷的信心。他不住地碎碎念:“老夫有救了,老夫有救了哈哈哈!”
“郑老先生,您别太过激动,先回答我的问题可否?此处是否难受?”顾朝歌好言好语地劝他安静,谁知道郑林更加激动,他抓着顾朝歌不放:“我知道自己服了什么药!我那不孝子不肯说,就怕你害我捏!哼,刘福青那老家伙自己治死人,医德不检,还诬赖是你陷害他,也不嫌丢人!文先生的弟子,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文大夫,我把方子背给你听,我都记得,都记得!”
他语无伦次,连顾朝歌的姓氏也叫错了。可是接下来他背药方却一点也不糊涂,流利得像是背过一百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结识妙襄公的时候耳濡目染所致。
而且他的话虽然有些颠倒次序,事实却无差,顾朝歌也因此得知为什么刘大小姐那样恨她。
可是,刘福青入狱不是证据确凿的事情吗?
顾朝歌是那样相信伊崔的话,以致于面对刘大小姐怨恨的目光,她只觉得莫名其妙,丝毫没觉得自己该因此内疚,而是觉得这位大小姐脑子可能不太好。
所以,当她为郑林诊治完毕,并许诺一定会治好他,等郑林安心躺下歇息后,她没有找刘大小姐谈病情问题,单单只召了郑林。
在刘小姐看来,这又是他们私下勾结的一大证据。
“我父亲的情况如何?能治否?”郑谷还算孝顺,比起那点捕风捉影的旧怨,他更关心自己的父亲能不能活。
“郑老先生的病在腹腔,之前的药不要再吃了,除了加重他的身体负担,别无好处,”顾朝歌指了指自己的腹腔位置,解释道,“他的病得动刀。”
郑谷微微一愣:“动刀?”
顾朝歌在自己的腹腔部比划一下,耐心同他解释:“我来得晚了,郑老先生的肠子已经溃烂。如今吃药无用,唯一的办法便是剖开腹腔,把溃烂的肠子割掉,再将剩下的肠子缝合起来,再将腹部伤口缝合,涂上药膏,若无差错,过些日子就会痊愈。”
郑谷听得目瞪口呆,骇然道:“你这不是、这不是要亲手杀了我父亲!”
顾朝歌试图和他解释:“这并不是十分困难的手法,我师父当年……”
“谁知道你师父是哪个坑蒙拐骗的江湖郎中!把肚子割开,划拉划拉肠子,再缝起来,你以为我父亲是头猪么,你这是屠夫行径啊!”郑谷将她往外推:“走走走!赶紧走!你害了我岳父,还想害我亲生父亲么!”
此下的情况,正是伊崔之前为难顾朝歌的时候所做的那种假设。即使她有理有据,无人可驳倒,但是只要病人家属死活不同意她施救,她根本无可奈何。
旁边的刘大小姐看见丈夫和这个贱/人谈崩了,暗自心喜,冲上去也跟着起哄:“就是,还不赶紧从我们刘家滚出去!”
“不许动手!”两个卫兵拦在顾朝歌面前,若不是他们两个拦着,顾朝歌如今八成已经被推得老远。而屋子里,装睡的郑老先生听见如此骇人的开刀方式,竟然不觉害怕,反而积极扯着嗓子喊:“我愿意,我愿意!我相信文先生的弟子!”不相信也无法,他这条老命就快丢了。
可惜他的话没人听,他儿子摇头不许:“我父亲胡来,我可不能不孝,将父亲送到一个女屠夫手中害了他的命!”
“是啊,”刘大小姐凉凉道,“有的人连心肝都是黑的,老人都不放过,啧啧。”
这真是……
僵局。
顾朝歌站在那儿,尴尬无比。这样复杂的状况让她陷入两难,病人愿意让她治,可是病人家属却恨不得她赶紧走,偏偏这病不是一个方子就能治好的,非动刀不可。
不救吗?
当然不能不救!
那要救的话,如何救?总不能让两个士兵强行从别人家中抢走一个老头吧!而且郑林的身体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
怎么办?
她真没用。
顾朝歌的眼眶渐渐红了,她感到难过又自责。郑谷看见小姑娘红红的眼眶,不由得一愣,本想劝慰两句,可是他的夫人却抢先开口:“哭,哭什么哭!我们刘家又没为难你,难道还想把我们都给抓进牢里么!”语气真是尖酸又刻薄。
但是她作为一名大夫,当然不会每一次遇到的人家都那么温和知礼,这也绝不是她撒手不管的理由。顾朝歌看向刘大小姐,这个脑子不清楚的女人对她的敌意是那样明显,她不喜欢她,但是现在她好像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提示。
“这样吧,我立个字据,”顾朝歌吸了吸鼻子,坚定道,“如果因为动刀的缘故害死了郑老先生,我愿抵命,如何?”
你不是总觉得我害了你父亲,那就给你个以为能报仇的机会好了。
果然,刘大小姐眼前一亮:“这可是你说的!”
郑谷皱眉:“岂可拿我父亲的命做这种冒险,不是将人命当成儿……”
“郑谷!这家姓刘!我说了算!”刘大小姐尖叫。
郑谷冷着脸:“我父亲姓郑。”
“郑老爷,你觉得我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你们在冒险,我同样在冒险,”顾朝歌好言劝他,“如果想救令尊,还请尽早下决定,晚了,纵使我也无力回天。”
既然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郑谷没有理由不动心:“这法子真的有效?不会害死我父亲?”
“混账小子!不孝子!”顾朝歌没说话,郑林却在屋里面打翻了药碗,谩骂不已:“文先生动刀救人的时候,你小子还没出生,也敢怀疑人家大拿!不知天高地厚,你是想害死你爹是不是!”
亲爹啊,那个文先生多么有名我是不知道,但是眼前这个不是文先生,是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看起来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啊。
郑谷在心里无奈地腹诽着,事到如今,他也只有硬着头皮一试,遂向顾朝歌拱了拱手:“还请顾姑娘先立字据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手术华佗做过可不是我瞎掰
以下是可以不看的吐槽:前几天看一篇qd文,作者大大提到一个由中国研究员尹光琳的发明引起的横跨二三十年的跨国商战,我去看了,啧啧剧情真是跌宕起伏,百度百科搜“维生素c可得
☆、第 18 章
很多年后,当周德老得牙齿几乎掉光,说话漏风,也不再坐堂诊病的时候,他生平唯一一次给顾朝歌当副手的经历,仍是他同儿孙们最津津乐道的故事。
那是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可是好大夫总不会吃亏,无论是反贼还是官府,只要是人就会得病,就需要大夫。周德认准这一点,红巾军入城的时候他淡定自若,后来被招去给红巾军的人看病,他也不慌不忙。
本来,如果不是那个小姑娘的出现,混在一群老熟人老同行中的周德,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医术距离真正的高手,到底有多么大的差距。
连竹叶汤和牛黄膏是入什么经的药,他都答不出来。就好像一只鼓满空气的口袋,神气十足,耀武扬威,可是到了真正坚硬不可摧的宝石面前,一击即破,留下的只有一个干瘪瘪的破口袋。
不过周德比其他的同行机灵,他没有愚蠢地去联合抵制顾朝歌,而是积极地邀请她入堂坐诊,恭敬地将自己坐了半辈子的宝座,让给那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
他有自己的谋算。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吃得开,与其愚蠢地去仗着地利压着人家,不如向人家虚心学习,还能为自己博个好名声。
请来顾朝歌的益处比周德想象的更大,这个小姑娘的确断病奇准,寻常病患,一副药下肚,立竿见影。她让他的医馆名声远播,病人趋之若鹜,而以刘福青为首的那些嫉妒他的同行们,不仅没能威胁到他,还被红巾军打击,刘福青也下了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待顾朝歌离开,这滁州城第一名医的位置,就该轮到他周德坐啦!周德捻着胡须,坐在医馆内堂一手翻着账本,另一手拨弄着顾朝歌多日以来的看诊药方,喜滋滋地畅想未来。
却不料一个晴天霹雳轰然砸下,红巾军的人上门,道顾朝歌请他去一趟刘府。
刘府?那个刘福青的家?
去那里干什么?
周德莫名其妙,但是和这些造反的兵们讲道理显然是很不明智的。所以他去了,去了之后,马上就、就后悔了……
把人开膛剖肚?割掉一截肠子再缝起来?我的乖乖,这小姑娘以为是在做女红,还是过家家?
纵使对顾朝歌的医术很有信心,可是一听竟是要动刀,周德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等到再从刘家人口中得知,她竟然立下字据,若因为此次动刀害了患者姓名,她情愿抵命,周德更是瞠目结舌。
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把自己的命搭上,值得吗?
活了半辈子的周德,也可以算是医药世家出身,他很小的时候就在父亲膝下背诵汤头歌,梦里抓着一把药草都要分辨出那是何种药物。
学不好手艺,就没饭吃。
父亲是如此告诫他的。
大夫和其他手艺人一样,都是靠技巧吃饭的手艺,只不过大夫是一手攥着银子,另一手攥着人命,所以要格外谨慎,濒死的患者千万不能接。
这些都是周德半辈子得来的认知和经验,而顾朝歌的做法,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如果不是和这个小姑娘相处多日,知道她的水准,他说不定会和其他看热闹的人一样,认为她是个疯子。
看热闹?是的,自从她立下字据之后,刘家的大小姐唯恐她反悔,拿着字据四处宣扬,大半个滁州城的人都知道了。
“周大夫,你处理外伤的手法十分出色,我相信你的能力,也的确需要一个副手帮忙,如此才能有更大的把握。”
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才到他的下巴那么高,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真诚不已地望着他,恳求他:“周大夫,如若出事,我顾朝歌一人承担,绝不会连累到你身上。”
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如果还不帮忙,那还算是个人吗?
周德叹了口气:“你说吧,老夫需要做些什么。”
很多年后,当周德回忆起那次把人开膛破肚的手术,仍觉惊心动魄。行医大半辈子,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见活着的人的体内构造,虽然只窥见一隅,但依然感到害怕和神秘。
和处理外伤不同,人体里头到底是个啥模样,他一直以为,没有中医能说得清。
但是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被门槛绊倒,哭哭啼啼的小姑娘,握着锋利的剪子刀子,穿着特殊处理过的羊肠线,双手灵巧如蛇,又稳如磐石。他在旁边给她打下手,按着她的要求做些简单的事情,看着她面色沉静,那双眼睛在动刀时亮得惊人,像会发光一样,蓦地竟觉得有些害怕。
这姑娘,真不像是个小姑娘。
该不会是哪里来的妖精吧?老人们不是常说,世道一乱,妖怪横行吗?
哪有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医术卓绝,还能剖开人的肚子治病的?周德一边嘀咕着,一边在顾朝歌的吩咐下协助她完成了这次非同一般的治疗,看着她最后给病人的伤口抹上他叫不上名字的古怪膏药,周德觉得那膏药或许也是妖怪的法宝呢。
小姑娘是很敏感的。当她无意间抬头,看见周德探究而防备的目光时,她似乎很快便明白过来周德在想什么,这或许是因为她以前每次做这样的事情,都会看见周围有同样的目光。
“我们能治很多病,却也对很多病束手无策,人的体内究竟有何等奥妙深埋,身为大夫绝不能视而不见,固步自封。”
她忽然说出一段充满感叹的话,而这话显然是说给周德听的。
“这是我师父说的。”她朝周德笑了笑,手中雪亮的刀子转了一个漂亮的圈,扔进滚烫的沸水中。低头注视着这锅沸水,小姑娘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惆怅:“他因此被视为异端,逐出家门,流浪半生,但是他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
“周大夫,我也认为我做得没错。”
小姑娘背对着他,一样一样的,一丝不苟地收拾着那些寻常大夫根本不会用的器械,背影看起来倔强得很,倔强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