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死猪不怕开水烫
作者:
米丁 更新:2023-04-17 15:34 字数:3244
萧迷笛拿起蓝色瓶子,自己看了看,随后漫不经心的就丢了过去。
虽然这个瓶子看起来比较特别,不过却跟她背后那个庞然大物没有什么直接关联,所以她知道唐三不可能通过瓶子看出什么来的。
果然唐三仔细端详了一阵子,发现并无异样,甚至扒开瓶盖,仔细闻了闻,同样一无所获。
“看来,你的背景,很神秘!”唐三毫无所查,只好将瓶子丢了过去。
萧迷笛伸手接过,笑了笑道:“唐三,我想知道,这三年里,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是真的很想知道,因为三年前的唐三,她是无比了解的,整日里花天酒地,身子骨几乎已被酒色所掏空,甚至比起普通人来都有不如。
但是三年后回来,这家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一名绝世高手,比起她这个明劲二重巅峰的高手都还要厉害。
这又怎么能够不令她好奇吃惊?
“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候,好奇是会害死猫的。”唐三同样笑了笑,并不打算告知。
关于七色戒指的事情,事关重大,神秘无比,甚至是超脱了这个世界的范畴,他不可能让任何人知晓的。
不过有一点,唐三却是犯疑起来,据死去的干爹说,这个七色戒指,乃是在他在街上捡到自己的时候,发现就已经佩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而这也就是说,这枚七色戒指,很可能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所留,那么自己的父母亲,知不知道这戒指的异能呢?
据唐三自己推断,父母亲很可能是知道的,就算不知道,他们只怕也清楚这戒指的不凡之处,要不然不可能其他东西不留,就只是留了这么一枚戒指给自己。
可是,父母亲当时为什么当时要抛弃自己呢?
根据义父曾经的回忆,当时他在街上角落捡起自己的时候,脸上曾有血迹,而自己又没有伤,那么很可能,这伤是自己父母亲的。
而这也就是说,当时自己的父母亲,很可能在经历一场生死厮杀,或者是一场大难,为了能够让他们的儿子活命,所以才不得不忍痛将他们的儿子给抛弃。
“父母亲,你们当时,到底经历了什么,还有现在,你们可否还存活于人世间?”唐三心中深深自问。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萧迷笛已经不动声色的将蓝色瓶子放进了口袋之中,随后才道:“如今鼠王的人已经被打退,天色也已经不晚了,所以唐三,我想你也应该回去了。”
说到此处,萧迷笛耸了耸肩,显然是在下逐客令了。
唐三则是瞪大眼睛,盯着她道:“大半夜的你打电话叫我过来,现在就想让我走,你这娘们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萧迷笛也直盯着他道:“那你还想怎么样?”
唐三笑着不说话,只是伸手,指了指楼上。
萧迷笛并不明白,皱着雪白的眉黛问道:“什么意思?”
唐三道:“虽然没有上去过,但是我知道,楼上一定有房间,甚至还有淋浴房和干净舒爽的大床,我想……”
未等唐三说完,萧迷笛已豁然打断道:“你想都不要想,你这无耻家伙,竟然还想上我的床,和我发生那种事情,我告诉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无赖混蛋的家伙!”
说到这里,她豁然站立而起,脸上尽是激动之色,看起来显然是生气了。
对此唐三耸了耸肩,叹气道:“我想你是误会了,我是这样的人么,我刚才只不过是想上去洗个澡,顺便躺在床上休息一会罢了,毕竟经历过刚才那场大战,浑身发臭,酸疼无比。”
萧迷笛很是鄙夷的白了他一眼,说道:“还想狡辩,就你这家伙,我还不知道你心里什么想法,赶紧回去,明天学校还要进行军训会演。”
唐三站起来,忽然想起了什么,又道:“对了,你现在已经是学校的老师辅导员,要不跟我一起回去,今晚我正好开了车过来。”
萧迷笛淡淡笑了笑道:“不好意思,我比较珍惜生命,从来不坐喝了酒的人开的车子。”
唐三也笑了,说道:“正好,我也比较珍爱生命,恰巧今晚也喝了酒,所以也就不开车了,索性就在这里住一晚好了,明天正好咱们可以一起回学校。”
说来说去,这家伙就是想要在这里留一晚,所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若是他能够留住。
到时候整个酒吧就剩下他们两个人,弄不好真的能够发生点什么也说不定。
萧迷笛当然知道这家伙的心思,当下沉下脸来,很是严肃的道:“你作为学生,而我是你的辅导员,夜不归宿,可是要受到惩罚的,再不回去,可别怪我给你个严重警告的处分。”
唐三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笑道:“如果,一个严重警告的处分,能够换来和一位绝色美人同床共枕一晚,那我自然是无比乐意的。”
“……”萧迷笛无语了,这家伙的脸皮,简直比她们酒吧的地板砖还要厚。
“既然你不想回去,那请便,我也懒得理你!”萧迷笛下定决心不再理会这家伙,要不然今晚上估计要纠缠个没完。
说完之后,她娇躯一扭,转身就往里面走去,丝毫不给唐三反应的时间。
看着这娘们玲珑剔透的曲线,尤其是那丰臀扭动着散发出妩媚诱人的气息,本能的就想要追上去。
不过仔细想想,唐三还是顿住了脚步,虽然他很想与萧迷笛这样一位绝色倾城的美人一亲芳泽,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那便是,从来不会强求,更不会霸王硬上弓,毕竟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他无疑是明白的。
想了想,唐三忽然说道:“我知道,你之所以会留在江都大学做老师,是想要查明义父当年的死因,不过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学校那边,已经没有任何线索,所以,这件事情,你就不要再插手了。”
说完之后,唐三耸了耸肩,接着转身,双手插件裤兜里,而后大摇大摆,走出了迷笛酒吧里。
萧迷笛闻声,豁然转头,怔怔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尽是复杂之色,那双闪动的好看的大眼睛里,也不知道此刻她心中在想着什么。
唐三驱车离开迷笛酒吧,本来想就此返回玫瑰花园,因为这时候,蓝家别墅里,就只有苏菲亚那娘们,指不定现在回去,可以发生点什么事情也说不定。
不过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他摇了摇头,调转方向盘,急速往江都大学而回。
一夜无话,因为第二天是军训会演,检验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的军训成果,所以第二天清晨,同学们都起得很早。
“今天是会演,军训了这么长的时间,虽然美女军花教官受了伤,但咱们还是要夺得第一名,好报答她这段时间对咱们的辛苦指导和训练!”
清晨里胖子黄富贵躺在床上,捏着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唐三已起身,正在洗漱,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这死胖子,能不能别尽在那里说大话,你真想让咱们班得第一名,就赶紧起床,少婆婆妈妈的。”
胖子立刻惨呼道:“啊床是青春的坟墓,如果可以许愿,我愿躺在我的坟墓里,一辈子也不起来!”
唐三点点头道:“行,既然你想一辈子躺在坟墓里,等会我便找个坑,把你给丢进去!”
胖子不服气了,立刻嚷嚷道:“老大你能不能有点艺术细胞,我那是比喻,那是一种修辞手法,将床比作坟墓,亏你还是中文系的学生呢,竟然连一点文学素养都没有。”
唐三摇头道:“我有没有文学素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死胖子再不起来,等会我就用开水淋你身上,看看是不是真的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
“什么话?”胖子还是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
“死猪不怕开水烫!”唐三说话的功夫,已经开始在用水壶倒开水了,开水是瘦猴打回来的,这家伙一早就将寝室的卫生打扫干净,然后溜出去晨读了。
看来瘦猴这家伙学霸的名号,可不是盖的!
至于凌霄这个木头人,这两天都不见他的身影,也不知道这家伙去了哪里。
胖子一看到唐三动真格的,立马就慌了,赶忙从被窝里滚出来,同时叫嚷道:“别老大,你可别玩真的,胖子我还要靠这张脸去泡女神校花呢,你这要是给烫伤了,我这大学四年的性福生涯,岂不是就没了。”
虽然这死胖子身子很胖,浑身肥肉颤巍巍的,但是一旦动起来,速度可绝不慢,三下两除二就麻溜的穿好了军训迷彩服。
“行了,咱们赶紧出发,今天军训会演,最后一天,咱们可不能迟到了。”唐三挥手。
正当此时,凌霄忽然从外面冲了进来,他鼻青脸肿的,蓬头垢面,看起来极为的狼狈。
胖子忍不住问:“怎么了木头,你这……没事儿吧?”
凌霄看了两眼一眼,摇头道:“没事。”
胖子还想要问,唐三却已经拉着他道:“既然没事,那动作快点,等会军训会演,最后一天了。”
“行,你们先去,我鼓捣一会儿,马上跟过去。”凌霄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看起来似乎有什么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