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医术考科举 第22节
作者:
莳文 更新:2023-04-17 17:13 字数:2718
大婚三天,便夫妻分离。
这府里,规矩森严,下人们不敢说笑,主子们也都各个跟木头似的,不能玩闹,不能嬉戏,她一个十七八岁的新嫁娘,硬是过得跟个守节的寡妇似的。
这种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当真是硬熬过来的。
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他却丝毫不顾念新婚的情分,只因她说了一句气话,就将她丢下,一人独守空房。
这跟她想象的新婚生活,完全不一样。
“绿盈,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姚珍儿扑在丫鬟怀中,忍不住哭出了声。
若知道嫁给他要独守空房,她宁可嫁给那个败家子秦越!
作者有话说:
死对头马上要碰面了!
第二十二章 、返族学
“我的姑娘,可不敢这么哭,叫人听见了,又该说我们没规矩了!”绿盈急得,连忙命人关了房门。
可这一幕落在刚刚走到院门外的秦轩眼中,却是姚珍儿迫不及待地紧锁院门,巴不得他赶紧走。
秦轩紧握着拳头,脸色阴沉如墨。
迟早有一日,他一定会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都跪在他的脚下!
姚氏!
秦越!
一个都别想逃!
*
天色未亮,秦平便早早起来了。
兄妹三人吃了早膳,秦越便领着秦平出了门。
这秦氏族学,是早年由秦氏一位先辈所创立的,这位先辈曾高中榜眼,上了年岁之后,便荣归故里,联合秦氏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者,一同创办了这所族学,意在传递秦氏好学向上之学风。
不管有钱没钱,只要是秦氏子孙,便可入秦氏族学。
秦氏子孙,确实也受益良多。
从这族学中,曾走出过多位进士。
只可惜,经历数代,如今的秦氏族学,光辉不在。
家族荣衰,可见一斑。
秦越带着秦平,原是想悄悄来拜访陈夫子,可他一进族学的大门,便被有心人注意到了。
秦越重回族学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堂。
秦越带着秦平来找陈夫子。
站在门口,秦越再一次吩咐。
“待会见了夫子之后,不必紧张,有什么问题,如实回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记住了吗?”
秦越没做过父亲,但是正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当了那么多年的老师,打过交道的家长也有不少。
其他家长当年是怎么叮嘱孩子的,他有样学样。
“是,大哥放心吧,我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秦平小嘴抿得紧紧的,甚是严肃地承诺道。
秦越揉了揉他的脑袋:“什么叫给我丢脸?读书是为了你自己,而不是为了其他人。”
想到秦平的性格,顿了顿,秦越又多说了一句:“以后进了学堂,若有人欺负你,你也不必忍让。”
大约是小小年纪就经历了家庭变故,秦平的性子偏隐忍。
又有他这个大哥在,秦平未来的学堂生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秦越是亲眼见识过校园霸凌的可怕的。
他也决不会天真地以为孩子都是善良无辜的。
他曾经就接手过一位跳楼的初中生的治疗,从六楼跳下去,腰部以下瘫痪,一辈子算是毁了。
而将这位花季少女逼上绝路的,正是无孔不入的校园霸凌。
那些欺辱她的人,正是每日朝夕相处的同学们。
这种事,在现代屡见不鲜,到了古代,自然也不可能彻底绝迹。
在这种等级分明的年代,孩子们之间的打压欺辱,来得也更直接残忍。
家世好的孩子,有书童还有陪读。
明明是同龄人,从出身就注定了结局。
现在的孩子,也没有后世的平等概念,往往被比自己家世好的孩子欺负了,也自己忍了算了。
毕竟就算跟爹娘说了,爹娘也不可能冒着得罪人的情况替孩子出头。
秦越希望秦平能够接受好的基础教育,但是绝不是以牺牲弟弟的身心健康作为前提。
“走吧,别让夫子等久了。”秦越开口。
秦平点头应是。
按照秦平的年纪,等守孝结束,应当进的是族学里最基础的少儿班,主要是六岁到十岁的孩子,进度或许有些差异,但也大差不离。
秦越二叔的长子秦旺,如今便是十岁,还在这个班里。
十岁了还混在基础班,这资质,只能说是非常一般了,自然也指望不了什么了,只是勉强在学堂里混日子罢了。
想到那个腹里藏奸的二叔,秦越脸色微微一沉,但随即便恢复如常。
有些账,事后再算。现在,却是拜见夫子为重。
秦越面色如常地带着秦平进了夫子的书房。
“见过李夫子。”
这位李夫子,主要负责少儿班。
李夫子单独留下了秦平,准备对他略作考教。秦越便打算趁着这空档,去跟昔日教过自己的陈夫子打个招呼。
没想到,路上便与秦轩迎面撞上。
所料未及。
今日,是秦轩受邀回来与昔日诸位同窗讲学之日。
当年的秦氏双秀,而今却是天差地别。
一个已经有秀才功名在身,还进了万千学子可望不可即的白鹭书院,另一个却是因赌博差点家破人亡,如今更是神神叨叨,眼看就要走上邪门歪道。
这读书之人,最是心高气傲,自诩名门正派,他们敬佩真正有学识的人,最看不起那些旁门左道。
而如今的秦越,在桃溪镇的名声,可以说是一言难尽。
寻常百姓视他为神仙嫡传弟子,生生能从阎王爷手里抢人。
而秦越的昔日同窗们,却对这些传言嗤之以鼻,甚至忍不住鄙视嘲笑。
古人云,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耻。
大夫,与乐师工匠一道,皆为君子不屑之流。
秦越救人治病的名声,对于这些自认为士的学生而言,非但没什么好羡慕的,反而觉得是自甘堕落。
好好的士大夫不做,非要与那三教九流混做一团,真是不知所谓!
所以,当秦越带着弟弟秦平走进秦氏族学的这一刻,就收到了许多关注的目光。
其中不乏夹杂着鄙薄与轻蔑。
而众人对待秦轩的态度却又大为不同。
只见今日的秦轩身穿一身青色长袍,文质彬彬,周围围了一圈与之交好的同窗,人人脸上都是恭敬与仰慕之色。
秦越失了记忆,对于秦轩并无印象,可秦轩却是记得他的。
何止是记得,简直就是天生对头。
从秦轩有记忆开始,秦越这两个字就仿佛是他围绕在他头顶的诅咒。
父亲总会拿他跟秦越比较。
上了族学后,他们又成了同窗,这有形无形的比较,就更严重了。
好几次,秦轩都从噩梦中惊醒,秦越就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几乎成了心结。
解铃换需系铃人。
秦轩知道,要想彻底解除自己的心魔,唯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彻底将秦越踩进尘埃,让他此生再无与自己相争的机会。
原以为他已经成功了,却没料到,这秦越果然命大,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竟又从那泥潭里爬出来了。
可秦轩却不会再给他机会,让他爬到自己头上去!
秦轩原本就想找机会亲自会一会秦越,亲眼探探,这秦越如今究竟是什么情况。
没想到竟在这里狭路相逢。
也好,择日不如撞日。
看到秦越的那一刻,秦轩心中便燃起了战火。
一直以来,别人看秦轩都仿佛在看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可秦轩自己知道,他心中也藏了一些不可说的隐秘心思,他想要让秦越亲眼看看,自己如今是何等风光,早已达到了他无法企及的高度。
“许久不见。”秦轩停在了秦越面前。
秦越早就注意到了来人,可他没有认出来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