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个晨昏 第71节
作者:姑娘别哭      更新:2023-04-17 17:54      字数:3251
  我的尘缘是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是我的渡, 是我一生情意的托付和起点。
  “我的尘缘叫梁暮。”张晨星说完这句, 潸然泪下。梁暮也是。
  他把张晨星拉进怀里,紧紧拥抱她。
  当他知道他们一起的时光不是虚度、他终于成为张晨星心底的那个名字, 梁暮所有的痛苦都消失了。
  “张晨星。”
  “我在, 梁暮。”
  “让过去的就此过去。我们还有光明的未来。”梁暮捧着张晨星的脸, 一直看到她心底:“我们一起,过漫长的生活。好吗?”
  张晨星含泪点头:“好,梁暮。好。我再也不会推开你。对不起。”
  “没关系,张晨星。”梁暮突然问:“我今天睡哪里?”
  “周茉做了一床新棉被。很软。”
  “周茉总算做了一件好事。”梁暮笑了。
  他的笑容永远好看,像古城的阳光一样温暖,又像此刻水洗的月光一样干净。
  张晨星踮起脚,将唇贴在他含笑的唇边,想沾染他的笑意,从此变成一个爱笑的人。嘴唇冰凉凉的,带着一点桂花香气。梁暮偏过头轻轻含住她的唇。
  分开的时候想念张晨星,有时会想,不管今生还是来世,倘若她再落在他手里,他一定要撕碎她,将她彻底吞掉。他对张晨星的想念带着残暴、色/欲又缠绵的情绪。可当她真的在他面前,瘦瘦一个人,他单手就能将她搂紧,又舍不得将她撕碎。
  只是含着她嘴唇,舌尖描摹她唇形,与她的舌尖相遇。起初还很轻,直到张晨星的牙齿咬住他,所有的“怜香惜玉”土崩瓦解。
  身体撞上去,翻身抱起她转身将她放在书桌上。
  此刻语言无用,梁暮像一个野兽,滚烫的呼吸落在张晨???星耳后,牙齿咬住她仰起的脖子,虎口贴着她下巴,将她的脸掰向他,舌抵进去,勾过她的,吮吸、纠缠。
  手爬过层层阻碍,最终到达,指尖捏一下,就像浸在水里。
  眼看着她的,一手拦住她后仰的身体,呼吸交融。
  张晨星皱着眉,一声又一声轻泣,双手攥着他的手腕,脸贴向他。口中唤着他的名字。
  “嘘。”梁暮嘘了一声,抱起她,回到他们的房间。眼睛纠缠在一起像说尽情话,那种痒痛感令人着迷。
  他们的床温暖柔软,梁暮一手拉开抽屉,摸到那个熟悉的盒子,松了口气。
  两个人突然笑场。
  梁暮捏住张晨星的嘴巴凶她:“不许笑。”
  梁暮疯了。
  五百天不相见,思念翻涌成巨浪,打翻她,也打翻他。在这个夜里,借着月光无休无止。
  直到天亮。
  梁暮新生的胡茬扎着张晨星肩膀,她躲开,他不许,捏着她肩膀用下巴蹭她,只一下就蹭红。张晨星捧着他的脸,轻轻亲一下:“我帮你刮胡子。”
  “好。”
  梁暮喜欢张晨星帮他刮胡子。
  他仰头靠在椅子上,看到张晨星的脸在他上方。干净的眉眼和白瓷一样的脸。脖颈上有一小块他留下的齿痕。指尖蘸着水,让泡沫裹满他下巴,她站在他□□,微微弯身。
  剃须刀刮在硬胡须上有钝闷的声响,他的手移到她腰间,捏了一下,张晨星手不稳,刮破一小道,有血渗出来,梁暮“嘶”了声。
  她拍了梁暮一巴掌:“破了!”
  “不疼。”梁暮笑着说。
  “会毁容。”
  “哦。”
  梁暮不在乎自己的脸,独独在张晨星面前变成一个肤浅的人,要做那个好看的男人。于是严肃起来,让张晨星帮他刮完胡子。
  “去吃面吧?”梁暮问张晨星。他想念面馆的热气腾腾,还有入口即化的肉浇头,再来两块小排,一份应季蔬菜,是一天最好的开始。
  最重要的是,面馆有那么清衣巷的邻居,当他牵着张晨星的手走进去,什么问题都不用回答,别人就知道:清衣巷的女儿和女婿双双回来了。
  在这件事上,梁暮有小小的虚荣心。
  “吃面前先去买桂花香糕。”张晨星说:“清晨出锅的,比下午还要好吃。”
  “好。”
  梁暮觉得自己不是有一个有大理想的人。
  在这条小巷里,用这样的方式开启寻常的一天,于他而言,就像拥有全世界。
  张晨星也一样,她像旧时人,用旧时的方式爱一个人,不带任何花哨。
  牵着手走过长长仄仄的清衣巷,拐到河边去,去买一份桂花香糕。老板看一眼张晨星、再看一眼梁暮,笑了:“都回来了?”
  “回来了。”张晨星笑着回答,接过老板多撒了桂花的香糕,拉着梁暮的手向回走。
  冬天的河边湿冷湿冷的,梁暮把她的手拉到大衣口袋里攥着,念了一句:“吃过面给你点手炉。我手艺没丢,练过。”
  “好。”
  “今天晚上我住哪里?”梁暮问。
  “家里。”
  “行,我下午工作完把行李搬过来。”
  “哦。”
  面馆老板对这对小夫妻有优待,众目睽睽之下大声说:“不要钱!浇头要厚。”
  有食客开玩笑:“那我们的也不能收钱。”
  “那你们也想法子别让清衣巷拆喽,当年要真拆喽,哪里还有我这个破面馆。”
  两个人坐在那里听老板和食客拌嘴,梁暮捏了一块桂花香糕送到张晨星嘴里,又给自己送了一块儿,香糯糯的桂花香糕,让梁暮感叹:“我一辈子都吃不腻。”
  “反正近,想吃就去买。老板也喜欢你,今天的桂花比那天我去买还要多。”
  梁暮好像跟大家都不太熟,但大家又都喜欢他、优待他。
  “可能我这张脸也的确少见。”梁暮打趣道。
  张晨星看他一眼,说:“的确好看。”
  “没你好看。”梁暮说:“这么想的话,我真的很肤浅,我少年时候喜欢你,就是因为你好看。”
  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孩。
  穿着妈妈亲手缝制的演出服,像一只受惊的鸟雀,惹人怜惜。
  张晨星学周茉“切”了声。她学得很像,像周茉附体。
  “周茉怎么样?”梁暮问她。
  “周茉啊,像从前一样。”张晨星吃了一口面,又喝了一口汤,跟梁暮说起周茉。还给梁暮展示自己的新“二手手机”,很是满足:“周茉送我的,很好用。”
  梁暮点点头。
  他能理解张晨星的感觉。
  她穿旧衣服、用二手手机、骑破自行车、开一家老书店,她觉得这些很好,足够填满她的心灵,也能填满梁暮的。
  吃过饭萧子鹏的电话来了,问他:“你去哪了?”
  “直接在交流中心见吧。”
  萧子鹏安静两秒,大笑出声:“这下钱书林高兴了,她的两棵摇钱树滚到一张床上了。”
  “闭嘴。”
  “行吧!待会儿见!”萧子鹏挂断电话前对梁暮说:“回魂了是吧?”
  “嗯。”
  “那我恭喜你。只要张晨星不欺负你,我就还把她当哥们。”
  萧子鹏做朋友没有立场,因为张晨星和梁暮离婚,着实烦了好长一段时间张晨星。
  一伙人在交流中心见面的时候,都避而不谈梁暮和张晨星的事,两个人分坐在大方桌两端,跟着大家一起讨论纪录片结构和内容。
  梁暮喜欢这种“纯文化”的工作氛围,单纯从文化角度出发,去讨论这个纪录片存在的可能性,这很纯粹,也很珍贵。
  他们聊到古城的魂和古城的手艺人,张晨星终于开口,她说:“制香、核雕,也很有趣。”
  大家都看向这个不太说话的人。张晨星从桌上的资料里翻出两本书来:“这里有记载。我也认识一两个。”
  制香讲究工艺、核雕讲究手艺,属实是有传承的。又围绕这个展开讨论,就这样,一群人茶不思饭不想,在屋子里做了一整天。
  罗罗帮张晨星看书店,一会儿发给她一条消息:“这个收吗?”
  “这个能修吗?”
  “这个多少钱?”
  她玩摄影一把好手,到了经营书店就焦头烂额。之前还曾跟别人说:“看咱们梁导夫人开书店,倒是很清闲。一坐一天,这样的工作我也想要。”
  真的轮到她干一天,才发现那只是看起来清闲,在应付这些的同时还要邮寄、修书。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张晨星的手不太一样。
  这样的冬天过起来很快,快要过年的时候周茉拉着张晨星去逛街,她想给自己置办几身衣服。
  两个人逛的平价商店,周茉扯起一件衣服比到身上,把玻璃窗当镜子照。马路边停下一辆很惹眼的车,周茉看了一眼,看到从车上下来的唐光稷。
  他也看到了在商店里的周茉。于是对她点点头,周茉也对他点点头,转过身去继续看衣服。张晨星看到周茉的嘴角向下了一下,很快,如果不是一直看她,根本不会发现。
  商店的门开了,唐光稷走进来,带来一阵凉气。
  他走到她们面前,对张晨星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张晨星回了一句,就绕到另一边。
  “周茉。”唐光稷跟她打招呼:“好久不见。”
  “能多久啊?”
  “五百六十四天。”唐光稷说,没有一刻迟疑。
  周茉拿着衣服的手顿在那,抬起头看着唐光稷。他却耸耸肩:“钻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