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作者:雾十      更新:2023-04-17 18:27      字数:5710
  第56章
  奥古斯特万万没想到, 在他人生赢家的人设背后, 还隐藏着这么一个豪门遗产纠纷的狗血剧情安排。
  他也是越来越不懂给他设计人生的亲妈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
  “如果你的人生真的被人书写出来的,那个作者是有多无聊才会写你的故事?不怕扑死吗?”拉斐尔曾这样和奥古斯特吐槽过。
  “= =我的人生怎么了?你对我的人生是有多大的误解?”
  “没怎么,”拉斐尔耸耸肩,“只是你的人生除了吃吃喝喝,就是玩玩闹闹,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牛奶和几何, 没有一波三折的剧情也就算了, 本身还不够努力, 谁会写你?”
  “!!!”奥古斯特很生气, “你不就是想让我出去玩的时候也顺便带上几何书吗?至于说的这么可怕吗?我带还不行吗?”
  “乖。”
  奥古斯特一边气鼓鼓的让老管家把自己的几何数也放到马车上,一边嘟囔:“我也觉得我大概不太容易当小说主角,但我怎么也能混成个配角吧?浑身闪着pikapika亮光的那种金大腿。”
  “那谁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你啊。”奥古斯特毫不犹豫道,童年屈辱, 少年中二,青年正在处心积虑的成为影子国王, 还有什么比这更符合起点男主人设的?
  拉斐尔在短暂的错愕后, 就露出了一个苏到仿佛令万物复苏的春天般的笑容,凑近到奥古斯特眼前, 吐着暧昧又缠人的气息道:“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提拔你来当我故事的另外一个男主角好了。你为此赢得了又一个霍格沃茨的点。”
  “双男主?”奥古斯特根本就没把拉斐尔往其他奇怪的方面想,所以显得整个人都笔直笔直的,“双男主会不会不太卖座?就像是双女主的文一样。”
  ……
  回忆到这里结束,奥古斯特发现他也许也是有成为主角的潜质的,为了挖掘这份可读性, 他被天外之笔硬生生的加了这么一个糟心背景。
  说实话,要知道结果是这个,那奥古斯特宁可不当主角啊。
  在现代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奥古斯特每每遇到这种以对付极品亲戚为主要剧情的小说,除非是大神写的,否则一概都是跳过的。
  理由很简单,一是觉得这类型文把握不好,很容易显得文戾气过重,奥古斯特更喜傻白甜或者杰克苏,既然都是不怎么需要带脑子观看的快餐小说,他为什么不选让他觉得从头到尾都是舒心的看呢?二是奥古斯特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蠢的人,已经那么有钱了,还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丢了面子?
  事实证明,世界上还真就有这样的人。
  越有钱,越抠门,还特别的不要脸。有钱和素质,有时候是不能划等号的,这和他家富了几代毫无关系。要不然也就不会有葛朗台这样的名著角色存在于世了。
  作为这次豪门恩怨的当事人,能如今近距离的接触这种活体极品,奥古斯特却一点都不感觉高兴。他只想抓着肯特伯爵的领子说一句,不管我有多少钱,和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母亲一分为四的财产,我凭什么要让给你?!
  拉斐尔按住了奥古斯特的手,示意他别冲动。
  在打发走了庄园的管家,确定身边只剩下奥古斯特的人后,拉斐尔才劳神在在道:“你这个三哥听起来是个很有故事的人啊。”
  奥古斯特也同意拉斐尔的说法,如果不是场合不合适,他刚刚其实就想说的——说出你的故事。
  “但故事可以一面听,事故却要两面看。”拉斐尔比奥古斯特有经验的多,他替理查二世处理过很多类似的贵族纠纷,仿佛全天下的drama都集中在了贵族这一个阶级,不管男女都是drama queen,戏多到可怕,“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理查和玛丽,站在他们各自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自己的好人。”
  理查想要个男性继承人,不想英格兰落得阿拉贡那样的下场;玛丽想要父爱,和应有的婚生子身份。
  他们都在做着自己觉得正义的事情,并为此坚定不移。
  三少爷的故事从目前已知信息来推断,很可能会被推理成,冷漠自私的兄弟姐妹为了得到无子的女伯爵大姐的财产,联合又做掉了一个兄弟姐妹。
  “怎么讲?”奥古斯特其实根本没推理到这一步。
  “很简单,有爵位的老二想要钱,没有爵位但有钱的老四想要爵位,老二和老四合作,把老三整去麻风病医院,老四得到爵位,老二得到钱。皆大欢喜。”这样的阴谋诡计拉斐尔分分钟就能想个十七八个出来,甚至他可以做的更绝一点,等老三被关进麻风病医院真的被传染了之后,就把之前的合谋推到对方一个人身上,让对方“阴谋败露”,自己得到全部。最后还可以收养老三的女儿,成全自己高义的名声。
  “!!!”
  “不过,我要表达的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老三害死了老大,想要得到老大的爵位,结果事迹败露了。未免家丑外扬,老二干脆就把送老三进了麻风病医院。”这未尝不是一种可能。身为老二的肯特伯爵看上去确实是不近人情又贪图小利了些,但这种人却未必干得出来杀人的大事,因为他太胆小了。
  “所以,到底是哪种可能?”奥古斯特被说的都糊涂了。
  “谁知道呢,”拉斐尔耸肩,“也许真的就是这么巧,老大把自己作死了,老三得了麻风病,不幸笼罩了这个家族。”
  “……”
  “所以我才拦着你,没让你着急表达想法。等我派人去查完,你再下结论,好吗?”拉斐尔在不遗余力的维护着奥古斯特身为格洛斯特公爵的形象。
  “我没有下结论。”奥古斯特不得不为自己声明。
  “但你明显有想要见见老三的女儿的倾向。”拉斐尔太了解奥古斯特了,只一个眼神就足够他明白奥古斯特想做什么。
  奥古斯特被猜中了心思也没有否定:“是的,那毕竟也算是我的侄女,听管家的意思她还很小,如果没有人能够抚养他,我不介意多养一张嘴。”
  奥古斯特是个死基佬,他已经打定主意,哪怕不能明着搅基,他也坚决不会祸害一个好女孩。这样一来,他未来势必要面临来自唠叨爹的子嗣压力,与其过继一个有父有母的,不如干脆收养了这个无父无母的侄女。说不定这就是一场缘分呢?
  拉斐尔不知道奥古斯特的小心思,只以为他是单纯的圣母病发作,虽然奥古斯特总是一再强调他不是什么好人,但在拉斐尔看来奥古斯特这根本就是不知道坏人的定义是什么。至少他问过自己,若他有天接到一个不知名的人给他写的信,他会怎么做。大概是无视掉对方吧。如果太烦,会一边试着摆脱对方,一边发自真心的讨厌对方。
  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人会一边嫌陌生人很烦,一边不厌其烦的回对方不知所谓的信息,甚至或多或少给予一些宽慰呢?
  拉斐尔不知道具体的数据,他只知道他就遇到了这么一个奥古斯特。
  在拉斐尔派人打听肯特伯爵姐弟四人过往的时候,理查二世为寻猎白鹿活动而预热的骑士比武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后即将开始了。
  骑士在中世纪主要存在的意义就是无休止的战斗。
  被雇佣上战场是一种战斗形式;比武也是一种战斗形式,由比武衍生而来的还有狩猎。所以,一般在大型狩猎开始之前或者之后,都有固定的骑士比武环节。
  在这方面不管是西方的国王还是东方的皇帝都是一样的,看过清穿小说的对此就不可能没有相关印象。
  不过,对于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大部分人都有一个很大的误区,觉得骑士比武是美利坚英雄似的单打独斗,依靠的是个人英雄崇拜主义。但事实上,中世纪的骑士比武,其实最注重的反而是团体的对抗。
  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兰斯洛特或者高文的个人表演。
  理查二世与他的兄长黑太子一样,都十分的崇尚这种骑士比武,黑太子有时候甚至会亲自上阵对抗。理查二世却一般只能心有力而力不足的选择观看,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文艺老年,理查二世空有一颗暴君的心,却没有一般大众想象里的暴君的高大魁梧。
  在奥古斯特第一年去伦敦的时候,玛丽小姐就曾给奥古斯特透过低,理查二世很想让他的骑士和奥古斯特的骑士比一场,怀特霍尔宫的比武场是最先修建好的娱乐设施之一。
  可惜,因为种种原因吧,理查二世的这个夙愿一直没能成功。
  奥古斯特也就一直不用纠结到底是成全自己骑士长安德烈的名声,还是成全叔父理查二世的面子。
  就在拉斐尔开心的等待着奥古斯特来求他帮忙抉择的时候,约翰主动替奥古斯特解决了这个烦恼:“请先派我上。”
  对于约翰来说,这是他在成为骑士前的一个试炼,也是骑士长对他最后的考核。约翰当初答应了奥古斯特回去之后会好好考虑自己的未来,但他考虑的不是何去何从,而是该如何劝说安德烈把他留下。他很清楚他的选择会为他带来什么,也许一辈子最高的成就也就是止步于安德烈的副手,但他心甘情愿啊。
  安德烈被约翰缠的没辙,就借用这次的比武提出了条件,若约翰能为奥公爵带来胜利,那种连续n场不输的大胜,他就收下他。
  一方面,安德烈觉得约翰是无法完成任务的;一方面他也考虑到了如果约翰能如约完成,他就真的收下约翰,不用再担心约翰的未来,只他在国王面前的这一次露脸就足够功成名就。就像安德烈这般,大家都知道他很厉害,哪怕他其实并没有什么突出事迹,也不会有人觉得他是个胆小鬼。相反,众人总会传唱他懂得感恩。
  说的功利点,骑士也是需要名声炒作的。
  安德烈不想留下约翰,是怕耽误了约翰闯出自己的名堂,若约翰已经有了名声,那他的担心就不成立了。
  顺便的,由约翰出场,也就没什么打脸不打脸的问题了。
  毕竟约翰如今还没有成为骑士,只是个见习骑士,若国王的骑士连见习骑士都打不过,估计国王气的也只会是他的骑士的没用,而不会觉得奥古斯特这是在故意给他没脸。
  约翰能成功吗?
  奥古斯特对约翰报以的期待要比安德烈对约翰抱以的期待大一点。因为奥古斯特是看过《火影忍者》的人,知道什么叫“最强下忍”梗。说实话,火影结局的大决战,可不就是木叶村的两个下忍在互怼吗?夭寿哦,别村下忍根本不给活路。
  奥古斯特很看好约翰成为最强见习骑士。
  梅德斯通的比武场建在城里面,就像英格兰其他城市的比武场一样。这种专门建个比武场,好用来观看人和人斗or兽和兽斗or人和兽斗的奇怪爱好,开始自罗马帝国时代。只不过多神教的罗马是十分崇尚比武,而基督教会却一直在义正言辞的反对。
  就像是之前提到过的,限武令都不知道被教会下达了多少次了。
  但哪怕是最虔诚的天主教国王,其实都不怎么care这个的,爱咋咋地吧,反正我就是喜欢看骑士比武,有本事你怼死我!
  英格兰尤甚。
  其他国家的贵族和平民好歹还会照顾一下教会的感情,英格兰却上行下效,人人都充满了一颗骑士心。
  所以,在骑士比武的消息传开后,可以说是点亮了梅德斯通一座城的激情。这里是属于圣公会的教区,坎伯雷大主教的庄园,他们并不在乎天主教是怎么想的。给奥古斯特的感觉有点像是看现代足球,球员获得荣誉与财富,球迷则从支持的球员身上感受到那种肾上腺素节节攀升的竞技感。
  乔神父这几天一直都处在极度的担忧里。
  “我的约翰不会有事吧?”他一千零一次的询问奥古斯特。
  朱莉像喝白开水一样的喝着杯中的葡萄酒,以一种慵懒又撩人的姿态横卧在沙发上,反问乔神父:“什么时候约翰就成为你的了?”
  “他早晚会是我的!”
  “想象力太过丰富小心变成精神病。”朱莉在喝完酒后的嘴巴总是会变得更恶毒些。
  “不会有事的。”奥古斯特安慰乔神父道,“骑士比武都有很严格的保护措施,一般也基本不会以杀人为目的。”
  就像是中世纪的战场,他们主要的目的是赢下战争和获得尽可能多的赎金,而不是撕票。这也是黑太子能够以少胜多翻盘的主要原因之一。赎金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烙印在中世纪骑士们心中的第一铁律。
  比武也是如此,骑士能够通过虏获对手赚取外快,有专门的奖金设立,一般没有死仇,是不会下狠手的。
  当然,比武也不是完全没有意外的,好比法兰西有个国王就死于骑士比武。
  但很显然国王可比约翰招恨多了,国王的死更多的是死于阴谋,谁会和约翰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过不去呢?
  不过,以防万一,奥古斯特还是决定先去和他的叔父通了一下气。
  在奥古斯特到达肯特伯爵的城堡时,王后正在给国王朗诵《罗兰之歌》。这是法兰西最古老的文学作品之一,是一种独属于中世纪的武功歌题材。讲述的是法兰西最伟大的帝王查理曼大帝时期,帕拉丁骑士中最为出名的骑士罗兰的故事。罗兰是唯一可以与亚瑟骑士团相媲美的骑士。
  黑太子更喜欢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理查二世却更喜欢罗兰,哪怕罗兰是法兰西的骑士。这与《罗兰之歌》的艺术性更强,也有一定的关系“罗兰感到死神来临,从头降到了心;
  他跑到松树下.躺在绿草上,
  身底压着杜朗达尔和象牙号角。
  ……
  他忏悔罪恶,请求上帝宽恕:
  “天父啊,您从来不说假话,
  ……”
  凯瑟琳王后正在念的是《罗兰之歌》的最后几段,有关于罗兰之死的。中世纪的骑士诗歌很喜欢以悲剧作为结尾,突出骑士在英勇作战后的壮烈之感。
  奥古斯特的到来并没有打断王后深情并茂的演绎。
  理查二世冲奥古斯特招招手,示意他坐到他的身边,一起听最后的几句,二品天使来接走了罗兰。当最后一句“众人带着伯爵(罗兰)的灵魂上了天堂”,这次诗朗诵终于告一段落。《罗兰之歌》其实还没有结束,但罗兰之死就到底为止了。
  理查二世听的潸然泪下,他问奥古斯特:“你读过《罗兰之歌》吗?”
  “我甚至会背。”这是理查二世最喜欢的,奥古斯特的家教不可能不教他,拉斐尔还曾亲自上阵,重点的和奥古斯特剖析过这首武功诗,不仅让奥古斯特记住了诗词内容,还强迫奥古斯特记住了一些理查二世会喜欢听的内容。
  “哦,当然,当然,威廉最喜欢的就是这些了,你又怎么可能不会呢?”理查二世很开心,他问奥古斯特,“如果虔诚忏悔就一定会上天堂,我也会的,对吗,我的孩子?”
  奥古斯特不知道理查二世为什么会突然有此一问,但他还是配合的点了点头:“只要我们虔诚忏悔,上帝会原谅所有人的。”
  从13世纪起,教会就增加了名为“忏悔仪式”的敛财活动。除非是罪大恶极者,只要忏悔就会得到宽恕,也就是说以前所有的犯罪活动都可以一笔勾销。奥古斯特利用这个漏洞,不知道在布里斯托尔堡的时候做了多少违背教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