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作者:
皓月无影 更新:2023-04-17 19:10 字数:6394
“我的厨师推荐的则是这道燕窝鱼蓉粥,清淡暖胃,快吃吧,肯定饿了。”谭宗明不急于知道她的答案。
“谢谢。”明蓁的回答礼貌又保持了距离,将手里的手机放到桌上。
谭宗明眼尖的发现了她手机下压住了一张卡片:她看到了,且带在了身边。卡片是放在她手机下面的,所以她拿手机的时候一定能发现,她要是只拿了手机,那么代表她不接受卡片,但是现在卡片在她手里……有希望。
明蓁真的挺饿的,粥喝了两碗,菜也动了不少;抬眸“下次不要准备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浪费真的不好。”
“没有下次。”谭宗明淡淡。
明蓁夹菜的动作缓了一下。
谭宗明手边也有一套餐具,他用筷子夹了一块西芹放到她小碗中“我不会再次让你这样难过。”
明蓁没有回答,只是吃掉了那块西芹“你是怎么说动安妮的?”她并不认为安妮背叛了自己。
“我没有说动安妮,是她太担心你了。”谭宗明看着她略有些惨白的小脸“我也很担心。”
“我以为你只会担心何立春小姐一个人。”明蓁的话很冲。
谭宗明放下筷子“赵启平医生的调令很快就会下达到他们医院吧,我觉得边远地区的医疗建设还是需要优秀医生的去支援去奉献的……”
“你对他做了什么?”明蓁听闻此言不由蹙眉。
谭宗明云阔风轻的微笑“看来你也很关心赵启平先生。”
“这不一样!”明蓁对于他的话反感了“我不管你做了什么,收回,这与他毫无关系。”
“这与安迪也毫无关系,我们之间一直都是我们两个人,是你以为有三个人。”谭宗明很认真的的说道“安迪和赵启平是一样的,差别只在她是我的女性友人,赵启平则是你的男性友人;好,我不与安迪为友,只是上下级,那你身边的这些苍蝇蜜蜂要怎么处理?”
“这能一样吗??”明蓁放下手里的汤勺“你敢说你现在心里没有一丝一毫她?”
“我敢,可是你敢说你对赵启平就完全没想法?”谭宗明也尖锐的反问“明蓁,你在要和我分手时就答应他的邀约,这表明在潜意识中将他当做了可以信赖的人,七年前如果不是汪麒耀的事在你敢说你不会和他交往吗?”
“我敢。”明蓁也异常郑重“因为我看过太多的虚假了,什么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的产物,我甚至认为白头到老都只是习惯使然,没有机会出轨或者是双方无法离婚又都玩够、玩不动了而已;我一直觉得世上没有独一无二这种事,不管多优秀、多独立。”盯着他的眼睛“直到我遇到了你,在我眼里在我心里,你和别人不一样,你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见色起意也好,权衡利弊也罢,我都无所谓,但是我绝不容忍习惯使然。”
明蓁起身让开“别坐到我身边,你让我脑子打结。”抬手阻止他靠近自己“卡片我看到了,说实话,力量很大,但是我,我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你好、对我自己也好的决定。”
“所以让我来决定这件事。”谭宗明还是往她这里逼进了一步“明蓁,我不想说什么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因为你有能力将它变成自己的事。”将自己完全与他分开“可我不希望是这样,你肯定不希望我与安迪失去友谊,这不是你所愿;可是我也不希望失去你,你说过我是你的灯,感受到了光明和温暖再度失去是如此痛彻心扉,我也是如此,灯红酒绿早已不是我所想,我只想要我所爱。”
明蓁别开头,单手握住自己另一只手臂,不看他也不语。
“我们谈谈,明蓁,我们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谭宗明退开一步。
小起居室。
这间起居室,两面都是落地窗,这些窗子可以打开,移走,将房间变成一个半露天的休息室,将外面的翠绿变成了这房间的一部分。
明蓁坐在沙发中,看着外面的翠绿,有一些阳光从绿叶缝隙中斑驳洒落,风也是自然而来,一种不属于喧哗大都市的宁静弥漫于四周,似乎也想将人浸透;她抱着抱枕,斜依于沙发中,用自己的五感去感觉这种怡静悠然。
“你喜欢白茶,不过这次是牡丹花茶。”她刚吃完东西不适合喝茶“还是喝红茶?有朋友送了一些祁门给我,很不错。”谭宗明让人给她准备茶点。
明蓁转过头“你抽了雪茄?”她闻到了他身上的雪茄味道,其实很好闻他自己闻不到“不喜欢?那我以后不抽了。”
“没有,我挺喜欢的。”因为长辈们有时会抽点。
谭宗明坐在单人沙发里“如果你不想谈,我可以看点文件吗?”
“不怕我看到?”明蓁反问。
“不怕。”谭宗明并不介意。
明蓁低头“任何文件到我眼里,无关都我也能想办法变成有关,任何的消息、数字、文字,这就是明家人的敏锐和厉害之处,你确定不介意?”
“不介意。”他给出了正面的回答“你无论做什么我都不生气,因为我生气不起来,虽然接到老严的质问电话,被安妮当面泼了水,为认错、道歉忙的也是一个晚上没有休息过,我简直整理了一遍我在音乐界的人脉关系,可没关系,在你听到钢琴的月亮颂落泪时,我很确信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看我伤心你那么开心?”明蓁知道自己现在是小家子气,是矫情,是扭捏,可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刁难他。
谭宗明面无表情的点头“对,我很开心你为我哭,至少知道了你心里有我,把我挖出来也让你伤筋动骨,因为我也无法容忍你轻易的就说要放弃。”
“是你逼我放的。”明蓁咬住下唇。
谭宗明目光有些愤怒“是我逼你?!”
明蓁也直勾勾回视“难道不是?”
“是什么是?我逼你和我分手?你真这么觉得吗?”谭宗明健步过来,拉了搁脚椅坐到她前面“你遭遇过常人难以想像的劫难,这让你对陌生人都保持着警惕,且很难与家人之外的人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关系,他们以为自己靠你很近,其实都被你的防御抵挡在外,之所以有与你亲密的错觉是因为你隔绝与外界的防御是你建立起来的一层透明的外壳,就是这样的你却勇敢的向我表白,选择正视自己的畏惧,和我在一起。”这都是安妮告诉他的。
明蓁不语,目光也落到别处。
“我也想过我是否负担得起你。”谭宗明叹口气“我习惯权衡利弊,不喜欢难以掌控的意外出现,我心机深重,非常自私,甚至在有些方面独断专行,一旦出现意外我选择自保为上;我对很多女人动过心,安迪也在其中,但动心归动心,真的行动起来是另外一回事,明蓁,我不信你不懂。”
“因为没把握承担一切,所以就没有招惹她。”明蓁说这话看似平静,其实还是赌气。
“所以你为什么还要怀疑?!”谭宗明用她的了解解她心头的结“还纠结在什么我对安迪的感情中?”
“那是因为你对安迪有超出朋友的感情,我纠结的不是你‘不敢爱’,而是你‘不敢不爱’。”明蓁横眸“她是孤儿,她的身世让你怜惜,她缺乏安全感,她直接单纯,是我们这个复杂圈子里需要保护的‘特殊人’,这些都让你欲罢不能的怜惜、保护着她。”放下抱枕“谭宗明,我什么都不要你的,我只需要你爱我!但我不会做‘替身’!”起身,走到房间完全打开的边缘“这就是真相,残忍而真实。”
第145章 一百四十四
“这是你以为的真相,这不是真相。”谭宗明坐看着她站在不远处的背影“真相是我不敢负担安迪,我也不敢负担你,可是我只愿意为你负担,不管是什么!我知道你听到了那些话,那些让你伤心的话,我不敢说是你误会了我的意思,因为我不忍苛责你,真的,明蓁,你说我对你是独一无二的,为何就没有自信你对我也是一般?就因为我有过过去,就因为你认为我爱安迪比爱你多?!你那么懂我,却这么想我,明蓁,真的很伤。”
走过去,额头靠在不说话的她肩头。
“蓁蓁,我看到了你和安妮那些消息往来,知道你好几天没睡,我真的慌了。”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臂“我怕你去听音乐会逞强开车,怕你在因为疲劳驾驶而出事,所以当看见大众开出来驾驶员是别人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看着你接受了赵启平的礼物,看见你对他笑,我杀了他的心都有,蓁蓁,我知道你讨厌大男子主义,更讨厌别人对你有一丝一毫的禁锢意思,可是真的不行,我不接受你去见对你有其他感情男人这种事,我就想着怎么把赵启平从你眼前抹去;这些我对安迪都没有,还记得嘛,你曾在门口大声质问我为什么不派人送情绪不稳的安迪回家,情绪不稳也可能造成驾驶失误,可是我真的没有要派人送她的意思,因为我相信她能搞定,当然你也一样能搞定,能熬过去分手造成的痛苦,我完全相信失恋分手你不会要死要活,可是我就会担心,很担心,你开车、做事、见客户我都能想出千万个意外,什么车祸、手机爆炸,见客户时什么灯掉下来,什么都会自己,自己浮出来。”说的都有些结巴“蓁蓁,我从没对谁这样牵肠挂肚,可自从你出现,我就,就会胡思乱想,特别是在墓园那次之后,你和老纪是什么关系,你们怎么认识的?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可是我丝毫查不到你,更查不到你和老纪的关系;蓁蓁,我不介意被打回原形,因为是我做错了,说了那些话让你伤心,是我笨,更是我太得意了,所以才会在彻底知道魏渭这个人的过去后忍不住想要去提醒安迪,因为我觉得自己是这么幸运,能够得到你的青睐,所以得意忘形了……”
明蓁挣扎了一下:她不想听他说那些。
“蓁蓁,这不是辩解,是,是我得意的以为自己了解他们之间的问题,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绝对没有问题;你不是安迪,而我对你的感情也绝对是真的,我觉得魏渭对安迪的情感根本比不上我对你的,所以我才觉得安迪应该有更好的选择。”谭宗明感觉到了她的挣扎,握紧了她的手臂“知道嘛,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在书房,看着后花园就想起上次你在花园里骑车的样子,你那么快乐,我才明白自己有多幸运可以看见你在我的羽翼下快乐无忧……其实从得到消息到现在我也没有合过眼,可是我没有觉得疲惫,想着你就睡在这间大屋里,在我的身边不远处,我很踏实,可是我不能睡,我怕我睡着的时候你会离开,所以我不敢睡……我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你熬得过的分手,我熬不过去。”
明蓁不再挣扎,但还是背对他不动。
“我们回到原点,我重新追你。”谭宗明这次抬手从后面揽住她,贴住她的后背“你骂我嘲笑我,什么都行,我做错了,请你原谅。”
明蓁未动。
谭宗明不知道她会如何回答,他在她后面看不见她的表情,但是他收紧了手臂,从后面贴住她耳廓“生命很短,只盼相伴。”
明蓁拉开了他揽着自己的手臂,不是那种甩开,只是握着他的手掌拉开。
谭宗明顺势握住她的手,等待她回转。
明蓁回转,脸上并无泪痕,非常平静“那你先答应我一件事。”
“好。”他还是不清楚她会说什么。
“赵启平的调令,请取消。”明蓁直言要求“这和他毫无关系,你不该迁怒他人。”
谭宗明笑了,另一只手也牵住了她的手,将她往自己这里拉近“所以说,不生气了?!”
“是不是我很好哄?”明蓁有些不甘心的撇唇“这么轻易就不生气了。”
“怎么会。”谭宗明笑脸如花“是明总大人大度,大家闺秀、世家风范又博学众长,知道生气伤身。”
“谭总果然是舌灿莲花。”明蓁问的直白“那你还打算让我伤身吗?”
谭宗明连连摇头“糟糕的经历一次足矣。”
明蓁不说话了,直勾勾的看着他,微微勾了一下嘴角:似乎对这个轻描淡写的回答并不认同。
谭宗明自然看出她显而易见的不满“真的,绝对是最糟糕的一次;不好哄,因为你可以自己活着漂亮,想要什么都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取,并早就习惯了昂贵的华服、华美的珠宝,且你的精神世界也异常丰富,有自己的思想、判断和观点;我要哄你就得投其所好,你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才从安妮那里知道你最喜欢的歌曲是水仙子,可是,可是中国却没有出演过这部歌剧的演员……”有些事真的不是财力厚或者人脉广就能轻易解决的,因为问题是此事根本没有“不过好在你看到了我的道歉,并接受了它。”
“我忘记在哪里看到过这段文字。”明蓁观瞧着他的眉眼“早知道忘掉你如此不易,当年我就不该轻易爱上你,又轻易放开你,此生最怕,明明已经很久不再想念你,你却悄然跑来我梦里。”瞧着他是真的很是焦虑。
谭宗明俯首,与她额头相抵“可是……”她一定有转折。
“可是我从不做梦,既然梦里只会有你,又干嘛轻易放开,便宜了其他女人?我不要!”她就这样与他眉眼相对“你让我动心动情也伤心伤情,我也不想放过你了。”
“谢谢你从不做梦。”他的唇也离她的越来越近“更谢谢你的不放过。”
这次不等她回答,就将她所有的会说出的话都咬含在了自己嘴里;大掌拖着她的脖颈,不容她有一丝闪躲,用唇齿表达出自己现在的心意,想将她全部拆吞入腹,完全变成自己的……
“不行,别,这样。”明蓁已经情迷,但还是努力的阻止他继续“宗明,别……”
谭宗明亲吻着她的脖颈,双手游走她的身躯“真,不行?”为什么不行,既然两情相悦就该用最真实的情感表达。
明蓁喘息着,阻止他的手将自己的衣服解开“不行,你说过要重新追的。”终于抓住他的大手。
谭宗明也呼吸有些急促,抬眸看着阻止自己的人,终不再坚持,稍稍退开一些距离。
明蓁调整呼吸中不由被自己呛到。
谭宗明无法,起身给她去拿了一杯茶,然后顺势坐到她身后,轻拍她的后背“我可以说喜欢你现在的不熟练?”
明蓁接过茶盏,横他一眼“不可以。”喝口茶。
谭宗明拍拍她的后背,顺势将她拉靠入自己怀里“亲爱的,为什么不行。”
明蓁没立刻回答,而是指指自己放在茶几上的手机。
谭宗明长臂一伸,替她拿了在茶几上的手机“答案在手机里?”交给她。
明蓁点开,翻找了出一张图片给他看。
谭宗明看到图片就蹙紧了眉头:这是一张很清楚的血腥图片,可以看出女子赤裸的背朝天,而女子的背上被人用利刃划出了一个大写的w,这个字母是切割皮肤的粗细线条组成,血腥残忍。
“她是原本应该住在欢乐颂的安迪。”明蓁沉声“她死了,背上也被划出了这样的痕迹,但她不是这种残酷的第一个受害者,第一个带有这种‘汪’字拼音首字母的人是我,他的英文名又是will,他说他要用这种方式让我永远记住我是他的人……”
“混蛋!”谭宗明紧紧抱住她“这个混蛋,明尧就该弄死他!”
“因为伤的太深,植皮手术也无法将这个伤痕除去,事过境迁,很多事我都可以忘记……”她略转身,埋首在他怀里“可是我还无法让你看到这个丑的要死的疤,我不希望你看到。”
谭宗明深呼吸,贴住她“可我不怕看到你曾经的伤痛,明蓁,你不是他的人,你从来都是我的人。”这次他大男子主义到底了“我倒期待那个混蛋来中国,中国地广,偶尔来旅游的遇到个山崩啊泥石流啊,有一两个人失踪也正常不过,美国大使馆也未必有办法吧。”
“真不害怕吗?”明蓁抬头“我的过往不比安迪的轻松,她的危险并不致命,可是我身边……”
“你说过不放过我的,话已出口,货已售出,概不退换。”谭宗明的唇贴住她额头“你敢对我始乱终弃,我去你公司门口拉横幅抗议。”知道她的担心,便故意说些轻松的话。
明蓁双臂也终再环住他“哦,欢迎谭总拉横幅。”
“小东西,还想着和我分开啊?”谭宗明手臂一紧“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你牢牢系在我裤腰带上,哪儿都不许你去。”
“怕你啊,谁比谁有办法还不定吧。”明蓁小任性。
可不等她说,谭宗明反将她压倒,居高临下,轻吻了下她唇瓣“我们要个孩子,有了娃,看你往哪儿跑。”
“有孩子我不能自己养?我哥说不定还高兴呢,这样长辈们对他的催婚压力也会小很多。”明蓁收回一只手,手指划在他下颚处的脸部线条“聪明如你,怎么只会想到这种笨办法?宝宝,我自己养得起。”
“谁让你秀色可餐。”谭宗明不动半分,一只手贴住她平坦的小腹“未来的宝宝,你妈妈好狠心哦,只要宝宝,不要爸爸了。”
“再胡说,我回家了。”明蓁没他这么没脸没皮的。
谭宗明不再玩笑,起身,也扶起被自己压倒的明蓁,重新揽她入怀“谢谢你,蓁蓁,在你情绪波动的时候没有让我对你的影响走到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