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作者:打字机N号      更新:2023-04-17 22:38      字数:5860
  “我。”赵氏尴尬地看着眼前的儿子,可是就是这种讥讽地眼神,又让她冒出了一股火气:“你以为我想管你吗,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吗,居然喝了那么多酒,要是被人发现了那件事,我们一家人都得被砍头。”
  赵氏说完就后悔了,捂着嘴,不敢看儿子的眼神。
  “呵,是吗。”
  李景彦的眼神透露着一股淡漠,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女人,她是他的母亲,却毁了他的一辈子,仔细想想,他已经有多久没见过她了,一年?两年?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之间的感情变成了这样?李景彦的嘴角微微勾起:“我知道了,我以后不会再喝酒了,你可以离开了。”
  李景彦指着出去的方向,下达着逐客令。
  “你!”赵氏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有些惊慌,总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彻底失去了这个孩子。她也不知道,自己当年为什么会做出这样错误的决定。
  “难道你想再这样下去吗,今天已经又有人想给你说亲了,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再耗下去恐怕会引来别人的怀疑了。”赵氏看着他,艰难的说道,声音苦涩暗哑。
  “当年你做下那个决定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过吗?”
  李景彦笑着从脖颈处扯下一块皮来,惊奇的是脖子上万全没有任何伤口,只是原本凸起的喉结现在一片平坦,那一块皮肤还比其他地方白皙了一些,显然是因为被假喉结覆盖,常年见不到阳光的缘故。
  是她而不是他,李景彦居然是个女的。
  “太荒谬了不是吗,堂堂探花郎,七品翰林院编修居然是个女的,要是传出去,这就是欺君之罪,整个李家都得被砍头,你是不是怕了,怕这件事传出去会牵连你深爱的夫君,会拖累你心爱的小儿子,所以呐,你又想做什么?”
  李景彦从床上爬起来,一步步朝赵氏走去,赵氏含着泪,摇着头,一步步后退,直到被抵在墙上,无处可退。
  “我不是,我不是——”赵氏疯狂摇着头,想辩解道。
  “不是什么?你不就是想替我娶一个名义上的娘子吗,既能掩盖我的身份,又能在爷爷面前圆过去,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李夫人,那我呐,你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就是为了替你受苦吗。”
  李景彦怒吼着,只想把自己多年的不满和委屈全都说出来,为什么她会是他们的女儿,为什么?
  当年李凌白一心想做生意,而脾气顽固的李青云怎么会允许自己的独子做最低贱的商人呐,那时赵氏刚好怀有身孕,李青云见儿子执拗顽固,就下了最后通牒,只要赵氏能给他生个孙子,他就放李凌白出去做生意。
  当时李凌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赵氏的肚子里,赵氏很害怕,若是自己生了个女儿怎么办,当时两人年轻气盛,并没有考虑到后果,打定主意,无论到时候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对外一律宣布是个男孩。
  当时他们只想摆平眼前的矛盾,根本就没思考过未来。
  李青云抱上了孙子果然很开心,而且李景彦天生就是读书的料,李青云常常感叹这个孙子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来的成就绝对在他之上,还在他们夫妻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孙子报了童试,李景彦也顺利的考取了童生。
  等他们直到后,一切都完了,李景彦的性别只能是个秘密。
  在李景彦小时候,他的童年和大多数人都是一样的,虽然父母不在身边,却有一个极其负责的老嬷嬷陪着,老嬷嬷是赵氏身边的奶娘,没有孩子,把赵氏当做自己女儿一般看待,虽然赵氏做了这种糊涂事,老嬷嬷还是尽量帮他瞒着,从小就教李景彦不能让别人看到他的身体。
  李景彦也却是没有发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直到她第一次来了天葵,也是那时候,赵氏才和他摊牌,告诉了她她的委屈,她的无可奈何。
  也是那时起,李景彦彻底斩断了对父母仅剩的一丝濡慕。
  赵氏估计也是不敢看见这个自己亏欠的女儿,常年陪着李凌白在外面行走,连家都不敢回。
  李景彦是多么羡慕珠珠,可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穿美丽的裙子,戴华丽的珠宝,还能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相伴终生,这一切,显然是她这辈子都得不到的了。
  李凌白夫妇怕被人戳穿,在外面找了许多能人异士,于是就有了现在粘在脖颈处的假喉结,这个喉结几乎以假乱真,还会随着人说话,吞咽的动作上下蠕动。为了放置逐渐发育的胸部被人看穿,她每天都得用厚厚的布条将胸口缠紧,每天独自忍受胸口的涨疼,久而久之,胸口集聚了深深的淤痕,不过好在,挨过了那段日子,胸部彻底停止生长,一马平川,即便袒露在人前,估计也没人看得出她是个女的。
  像她现在这种不男不女的样子,还有什么资格谈将来。
  “这辈子我都不会娶亲,也不会想着嫁人,你不用担心,我的这条命是你们给的,我会好好扮演你们想要的样子,其他的恕我做不到。”
  李景彦转过身,站在床头,淡漠地说道。
  赵氏心如刀绞,她真的错了,若是时光能重来,她绝对不会做下那个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真相大白了,猜对的小伙伴挥挥爪,其实在前面已经有了不少伏笔了,可能埋得不好,大家都没发现233333
  后天就要布置毕业展了,今天要熬夜排版,只能更新三千字啦,抱歉可爱的小天使们,本章留言的红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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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一一二
  “爷奶、爹、娘、珠珠, 我回来了。”
  傅光宗已经好几年没有回京了, 这次还是因为珠珠大婚, 上峰特地通融,他才能带着妻子回京。他的脾性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因为心里急着见到家人,还没穿过前院,粗犷的吼声就传到了后头。
  几年的边城生活,让他的外貌有了不小的改变, 皮肤变得粗糙黝黑,胡子也不知道多久没剃了,满下巴都是黑乎乎硬邦邦的胡渣, 身子比以往更健壮了, 结实的肌肉,厚实的臂膀,迎面跑来就像是头大黑熊一般。
  “嗷呜呜——”饭团和麻团听到叫声,率先跑了出来, 饭团那个怂包原本还想威风一下的, 看到模样大变的傅光宗,吓得直接钻到自家老婆身后, 缩着头不敢出来,后股瑟瑟发抖。
  哪里来的大黑熊啊,吓死虎了。
  “嗷嗷——”相比之下,麻团就有气势多了,毕竟它在野外生存了这么多年, 野性早就深深烙刻在它心中,此时见自家公虎被吓到了,自然不肯放过这个罪魁祸首,身子前倾,张大嘴咆哮着,随时准备冲出去。
  等宝珠出来,见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画面,宝珠真的不想承认饭团那个蠢虎是她儿子,扭过头不去看那副辣眼睛的画面。
  “缨姐姐。”宝珠看到自家大哥身后缓缓走来的卢璎,眼睛一亮,小跑上前。
  她早就习惯了这个称呼,一下子改不过来。
  “真是的,这丫头还是这么没大没小,都说了要叫大嫂,嘿嘿嘿。”傅光宗只要一想到卢璎已经是自己娘子了,就忍不住傻笑,恨不得在所有人面前显示自己的主权,对宝珠的称呼早就不满了。
  卢璎并没有理会那个呆子,看着眼前越□□亮的珠珠,心里懊悔不已,若不是她跟着那个呆子去了边城,她乖乖的小姑娘怎么会被人拐走,都是她的错。
  在卢璎看来,珠珠就该在家里多留几年,在找一个品貌俱佳,家世一般的公子,让那人一辈子都得听珠珠的话,不能欺负她,在所有人的呵护下幸福地过完一辈子。
  你说男方家室太低,会让珠珠被人看不起?那不是还有那个呆子吗,作为哥哥,连必要的尊荣都不能给珠珠,那这个哥哥还是死了算了。
  霍衍的身份太高且敏感,谁都不知道他的结局会是如何。
  卢璎觉得,自己还是得留在京城看顾着些,要是珠珠被霍衍欺负了,还有她这个大嫂替她出头,至于那个一直在旁边傻笑的男人。卢璎看了傅光宗一眼,这么大的人了,也该好好照顾自己了,这次回来,她就不回去了。
  傅光宗还不知道,回一趟京城,差点把娘子赔了出去,毫无所知地在那看着她们。
  “这就是修杰,长得比全哥儿还高啦。”宝珠和大嫂亲热完,才看到她身边的小人儿。
  明明和全哥儿一般大的年纪,一张白嫩的小脸崩的紧紧地,双手背在身后,双眼冷清,小嘴微抿,简直就是卢璎的缩小版。
  宝珠看他这副小孩装大人的模样,爱到不行,将他一把抱进怀里,亲了又亲。
  傅修杰显然不太适应这种热情,身子僵直,只是眼中透露出的羞赫出卖了他,再怎么严肃也是个孩子,总是喜欢长辈的亲近的。
  “小姑姑,男女授受不亲,你快把我放下来吧。”
  宝珠好奇极了,明明自家大哥和缨姐姐都是重武轻文的,怎么自己这个小侄子反倒一副文绉绉的老学究样,难道是隔代遗传了。
  全哥儿看到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霸占了他最爱的姑姑的怀抱,脸颊鼓的像青蛙,噔噔噔跑到宝珠身边,大力扯着宝珠的衣摆。
  “全哥儿也要抱抱,姐姐,别抱他,快抱抱我。”全哥儿怒瞪宝珠怀里的那个孩子,这个人到底是谁,是想来挑战他傅府小萌宝的地位吗,他是绝对不会把姐姐让给他的。
  卢璎皱着眉,看着扯着宝珠的衣摆蹦跳的小萝卜头,这就是三弟吧,作为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这么爱撒娇呐,家里的男儿都是要顶天立地保护珠珠的,以后她留在京城,一定会替公婆好好教育三弟的。
  全哥儿只觉得似乎被人盯上了,四周环视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不同,接着专心致志缠着宝珠。
  修杰知道下面的就是自己的三叔,夫子教过他,要尊敬长辈,他是不是该把小姑姑还给三叔呐,可是小姑姑的怀抱软软的、香香的,他有点舍不得离开了。
  小小的人儿,皱着眉,似乎遇到了什么生死攸关的大事,最后还是理智占了上峰,狠了狠心:“姑姑,你把我放下来吧,三叔也想让你抱他。”
  那纠结的小模样,萌了宝珠一脸血,弟弟常有,而侄子不常有,相较于早就逗腻了的弟弟,当然是这个新鲜的侄子更招人稀罕。
  “全哥儿乖,修杰是你的小侄子,作为长辈,怎么可以抢晚辈的东西呐,你作为长辈,要好好爱护小侄子,你不是一直都嫌弃自己是家里面最小的那个吗,现在修杰回来了,你就要好好履行长辈的义务。”
  宝珠借机给全哥儿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修杰回来也好,全哥儿这些年被娇惯过了,是该好好改改他这个脾气了。
  全哥儿眼泪汪汪地看着宝珠和她怀里的修杰,原来那就是他的小侄子吗,可是他看过去比他还要高,他能不能收回以前的话,他不想当长辈了,他想一辈子做最小的弟弟。
  “嗷呜呜——”别怕,虎不会像没良心主人一样抛弃你的,虽然你常常出卖虎,虎还是当你是好兄弟。
  饭团一看危机解除,又从麻团身后摇头晃脑地走了出来,用头拱了拱自家好兄弟,十分讲义气地说道。麻团也紧紧跟着它走了过来。
  傅修杰在边城看了很多飞禽猛兽,可是还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近过这么大的老虎,看到小三叔和两只老虎亲近地挤成一团,眼里有些艳羡。
  宝珠看到他明明蠢蠢欲动却还是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心里有些好笑,将他放到饭团背上,饭团早就习惯了被全哥儿当马骑了,即便换了一个人也毫不在意,只要是主人承认的人,它照单全收,虎就是这么没有节操。
  傅修杰僵直着身子坐在虎背上,一动都不敢动,生怕老虎发狂,可是过了一会,看饭团一点反应也没有,受不住放松了下来,摸着老虎背上软软的皮毛,忍不住整个人俯身在了虎背上,咧着嘴,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笑容。
  全哥儿看到小侄子做到了自己的专属坐骑上,也不生气,眼珠子乌溜溜地转着,跑到宝珠面前扑闪扑闪地看着她,宝珠会意的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全哥儿终于满足了,捂着脸,咧着嘴跑了回去,两人两虎,没多久就玩成了一团。
  “家里怎么又多了一只老虎。”傅光宗羡慕地看着自己的宝贝妹妹,他也想有一个这么威风的宠物出去显摆显摆。
  “那是饭团媳妇,是它自己在老家的山上找来的。”宝珠看着多年没见的大哥,明明以前挺帅气的一个人,怎么就把自己鼓捣成一个大黑熊了?缨姐姐是怎么受得了他的。
  想想缨姐姐爹爹卢飞虎的模样,宝珠满头黑线,该不会是在边城的卢家军里呆久了,被缨姐姐的叔伯给同化了吧。
  她的想法一点错都没有,卢璎自幼长在卢家,大众审美里的美男在她看来太过脆弱,不堪一击,她的审美力,真正的男人就该是她爹和叔叔伯伯那样的。
  傅光宗把自己捣鼓成这个样子,也是很不容易的。而且在边城呆久了,他也早就习惯了这副模样,这趟进京,沿途看到那些衣冠楚楚,敷脂抹粉的世家公子,他反倒看不惯了。
  “光宗啊,你可回来了。”
  傅老头老两口的脚程慢了些,现在才出来,芸娘扶着李氏,看着自己多年没见的儿子,一脸激动。
  “爷爷、奶奶、娘亲。”傅光宗看着他们,语带哽咽,看到奶奶李氏张开手向他跑来,激动地同样张开手跑了过去。
  你看看,奶奶是得多想他啊,他真是太不孝了,这么多年都没能在长辈面前尽孝,这趟回来,他就多待点时间,以慰长辈相思之苦。
  傅光宗闭着眼,却没有感受到预料当中的怀抱。
  “诶呦,我的乖曾孙呐,真是想死曾奶奶了。”李氏搂着傅修杰,心肝啊,宝贝啊的直叫唤,傅光宗长着手,尴尬地停在原处,看着这一幕,只觉得自己分外凄凉,脆弱的心脏碎成了一块块。
  傅老头和芸娘一样,看都没看他一眼,从傅光宗的身边跑过,朝白白嫩嫩的小孙子冲了过去,和李氏争夺这个孙子/曾孙的所有权。
  一个蛮牛似的儿子哪里有孙子/曾孙来的宝贝,这个傻儿子/孙子,还是留给他媳妇稀罕吧。
  然而他媳妇也不想稀罕他,和宝珠两个人凑在一起,傅光宗几次想插嘴都被卢璎踹了出去,根本插不进去。
  天地之大,竟然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傅光宗抬头望望天空,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凄凉。
  作者有话要说:  稍后还有一章,大家十一点左右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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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3章 一一三(捉虫)
  刚刚的那一幕, 也只是玩笑罢了, 几年没见的儿子, 芸娘哪里会不想念呐。
  用晚膳的时候,傅光宗用整整一桶米饭和三盆东坡肉,治愈了自己受伤的内心,霍衍知道大舅子一家今天到京城,厨房的老师傅是他特地从饕餮楼派来的,傅光宗最爱的也是那一口。
  “霍大哥就是细心, 珠珠嫁给他绝对没有错。”
  傅光宗知道霍衍就是大皇子后,只纠结了一秒,就被瞬间收服而来, 在他看来霍大哥武功高强, 为人体贴,珠珠嫁给他,绝对不会有错。
  傅耀祖知道自家蠢大哥的性格,以霍衍那奸诈小人的心计, 收服他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现在府上也就只有他和爹爹看出了他的狼子野心,其他人早就被敌人收买了。
  “你这趟来除了珠珠的婚事, 还有其他任务吗?”傅传嗣喝着茶问道。
  通常驻守边城的将领,除非是陛下急诏,或是家中长辈过世,不然,是不允许回京的, 傅传嗣沉思了片刻,觉得大儿子应该不只是为了参加珠珠的婚礼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