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10节
作者:
清清一色 更新:2023-04-18 05:44 字数:3366
谁让他们以前不相信林秀,不相信恩人的孙女呢?
【林秀记仇是应该的。】
【亲妈被江学凤举报,江学凤还想卖她,用蜈蚣毒死她、害她早产,差点一尸三命……这些仇恨加在一起,不原谅是对的。】
【如果换我被人这么搞,我也记仇一辈子。】
【我们以前真是太对不起林秀了……】
村民在林秀面前都低着头。
在场的都是年轻人,谁情窦初开的时候,没暗恋过林秀这个镇花?
现在全都后悔,自己以前眼瞎,相信江学凤和林冬芹这两个毒妇,不相信林秀,还让林秀受委屈了。
“你们如果要道歉,那就帮我把她们打出去……”林秀又开始发话了,态度娇贵矜傲的像个女王。
村民们手里还拿着帮林冬芹抬家具的扁担,现在全成了打江学凤和林冬芹的工具。
成煜东跑在最前面,他媳妇儿的事儿,可不能让别人干在他前头。
他太有危机感了!
而被打的嗷嗷直叫的江学凤和林冬芹,再也不敢逗留。
像夹着尾巴的狗,灰溜溜的往家里跑了。
吐了好半天的林海义,气愤的拿手帕擦着嘴,他要和江学凤离婚……
第9章 死给你看
帮林秀赶走了江学凤和林冬芹后,村民们还拿着扁担站在院子门口不肯走。
“林秀,以后如果还要咱们帮忙,你尽管说一声。”
“你是恩人的后代,我们绝对不能让江学凤那个毒妇继续害你。”
“我们肯定帮你……”
村民们还想说啥,却对上成煜东冰冷锐利的双眼,立马闭嘴了。
他们都看出来大队长不高兴了,因为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大队长成煜东对媳妇儿林秀,在乎的很。
平时哪个男人对林秀多说一句话,大队长那嗖嗖的眼刀子都能把人杀死。
嫉妒心这么强,又特别强悍有能力的男人,村子里还真没几个人敢惹。
于是全都拿着扁担朝外走了,成煜东追出去的时候,他们还有些心慌的解释:“大队长,我们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对不住林秀,想赔罪而已。”
“我知道。”成煜东点头。
他觉得自己不是醋坛子,而且这些村民刚才也确实帮助了他媳妇儿:“我追出来是想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刚才帮了我媳妇儿。”
“啊?”村民愣住,大队长竟然说谢谢?
他们咋有一种因为受到大队长的感谢,而意外和惊喜的感觉捏?
成煜东又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以后有事说话!”
“得了。”
村民们都笑起来,大队长虽然板着脸不爱笑,但为人处事一直很仗义,否则村民能服气他这个大队长?
“对了,你们知道邝志生劳改回来后,都干了些啥?”成煜东问。
邝志生以前就对林秀有阴暗心思,这次他劳改放出来后,看林秀的眼神,总让成煜东感觉很危险。
“邝志生?他才出来两三天,好像啥都没干。”
“刚才是林冬芹找他过来帮忙的……”
村民的话,让成煜东皱了皱眉,林冬芹和邝志生都不是好东西,他得找个机会把这两人按死了才行。
村民又说:“大队长你放心,我们盯着邝志生,这家伙以前作风不正,如果这次改正了那挺好,要是没改正,村子里的人肯定也不会不管。”
“辛苦你们了。”
成煜东拍了拍村民的肩膀,在村民们敬佩的眼神下,回了院子。
这时候林秀正在给娇娇梳头发,白皙修长的手指,勾着娇娇细软的头发,很快就给娇娇扎了一个哪吒头。
“妈妈,我以后长大了,要和你一样好看。”小娇娇仰着头,红色的头绳,映衬着白白嫩嫩的小肉脸,特别可爱:“以后我也给我女儿,扎这么好看的头发。”
“那我们娇娇要多吃饭饭,快点长大才行哟。”林秀亲了亲娇娇的眉心,笑容特别温柔。
娇娇却又皱着眉头:“可是我快点长大了,妈妈不就老了?我不要妈妈变老……”
娇娇心疼妈妈,想让妈妈永远漂亮年轻,可舊獨又真的很想长大,变得和妈妈一样好看。
小娇娇心里纠结,然后对林秀说:“那我慢一点长大,等妈妈变得更好看的时候,我再长大好了。”
“哎哟,我的小娇娇,这么心疼妈妈,妈妈爱死你了。”林秀把娇娇抱起来说:“走,咱们陪爸爸去山上挖红薯。”
“要不你呆在家里?”成煜东说:“山上泥巴多,弄脏你衣服。”
他舍不得林秀干活,也舍不得林秀弄脏衣服。
“没事儿,我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耐脏。”林秀说:“娇娇到了冬天就爱咳嗽,我去摘点腊梅花回来烘干了,给她泡水喝。”
“我去拿小框和勾杆。”成景往粮仓那边跑,家里的各种工具都放在粮仓的。
重生回来的成景,觉得自己好久没和一家人上山玩了,特别想重温记忆里最幸福的往事。
听见这句心里话,林秀温柔的摸了摸成景的小脑袋:“中午回来给你蒸腊肉吃。”
“太好了,我要沾辣子酱,要小米辣加芫荽的。”成景说,他特别爱吃辣。
上辈子妈死后,他最想念的就是妈做的蒸腊肉沾辣子……
一家四口,说说笑笑的往山上走的时候。
沿途干活的村民们都笑着和林秀打招呼,林秀被江学凤和林冬芹欺负的事情,村子里都传遍,大家都觉得林秀好可怜。
可一看林秀牵着可爱的龙凤胎,再一看前头挑着箩筐的成煜东,还用脚把路上的石子给剃干净,生怕膈着林秀脚底板的时候,又开始羡慕了。
【全村就林秀嫁的最好。】
【这辈子可能都没福气像林秀这样,活在农村也啥都不干。】
【见识过了林秀,才知道女人原来能这样活。】
从以前开始,林秀生活的就很有格调。
院子里永远都干干净净,没有农村随处可见的鸡屎、鸭屎。
他们的家的鸡鸭,都圈种满杂草和树荫的地方。院墙跟下还撒着花种子,一年四季都有花开放。就算到了萧瑟冬天,也有适合冬天开放的山茶花和春兰花。
村子里的小孩儿都脏兮兮,满脸都是鼻涕和锅灰。林秀却能把一双儿女收拾的干净整齐,而且还特别有礼貌。
这不,在路上被娇娇声音软软的叫叔叔婶婶、哥哥姐姐的村民们,全都笑开了花。
就没见过哪家小孩儿,像娇娇这样可爱软萌,还爱叫人的。
有人从兜里掏出,挖地时在泥巴里见到的落花生,搓干净了泥巴,这才递给娇娇:“吃点。”
“谢谢奶奶,可是妈妈说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娇娇礼貌的拒绝了。
娇娇真是太听话、懂礼貌了。
有人想摸娇娇的头,却发现手脏,没好意思的收了回去。
倒是成景因为是重生回来的,性格里还带着上辈子的阴郁,所以板着一张脸,不太爱说话,看着又冷又酷。
“成景,今年还拜托你,帮我们写对联啊。”有人问。
成景从小跟着外公林海义练的一手好毛笔字,村民都喜欢找他写对联。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收钱。”成景说:“以后我都不免费帮大家写对联了,一副对联1毛钱,我负责红纸和墨。”
上辈子林冬芹嫁给他爸后,变得可有钱了。他妈却在农场劳改吃苦,连馊饭都吃不上。
成景觉得自己重生回来,必须得挣钱养妈和妹妹。这样不用等渣爸和林冬芹结婚,他都能有底气带妈离开这些渣滓。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忍不住想,她不用谁养。
因为她有祖上留下来的私房钱,好多古董、金条和银锭子,都埋在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呢。
这事儿是舅舅逃跑以前,告诉她的,她谁也没说……
富婆林秀,一脸温柔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她能带着全家吃香的喝辣的。
正在踢路上石子的成煜东,又见媳妇儿、儿子用一种看坏人的眼神盯着自己,有些纳闷的偏了偏头:“咋了?膈着脚了?要我背你不?”
男人放下肩上的箩筐,半蹲在林秀面前。
宽阔挺拔的背脊,像起伏的大山一样稳重。劲瘦有力的公狗腰,也蓄发着强悍野蛮的力度。
林秀想了想,指挥着娇娇爬上去:“闺女,上。”
“妈妈,我喜欢自己跑。”娇娇笑着,拉着哥哥一下子往山上跑了。
他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就算养的再仔细,也有孩子的野性的,喜欢无拘无束,漫山遍野的疯跑。
“上来吧,我背你。”成煜东说:“你从小都喜欢让我背。说的还挺骄傲的!
林秀懒洋洋的趴了上去,成煜东背林秀,背的特别稳。
林秀趴在他宽阔的肩膀上,闻着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被冬天的太阳一晒,顿时有些懒洋洋的眯着眼睛。
箩筐被丢在路上,成煜东决定把媳妇儿背上去了,再来拿。
反正山也不高,走几分钟就到山顶了。
清溪镇地理位置特别优越,土地肥沃,山也不高,很适合种植农作物。
土地包产到户以后,成煜东还想办法,找农机站,研究新型农作物的专家同学,要了不少能提高产量的稻谷和红薯。
虽然这些农作物,还不想21世纪那么高的产量,但对比以前那些品种,每年多收两三百斤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村民们的日子过的,都比别的镇子富裕……
趴在成煜东背上的林秀,困倦的打了个哈欠,温热的呼吸吹在成煜东后脖颈,似乎还带着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