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作者:
百媚千娇 更新:2023-04-19 10:25 字数:6263
诺雅话一出口,自己都吃了一惊,耸耸肩:“也好,以后闷了想骂人了,就骂你,还好,你不会跟我犟嘴,更不会惹我生气。”
她自言自语着上了马车,心里又是一酸:“你曾经骂我,说我把你当狗养,想丢就丢,说不要就不要了。阿九,今天我又丢下你一个人,却带走了泡泡,你不会更伤心吧?”
抹把眼睛,调转车头,径直向着南方而去。
泡泡很馋嘴,诺雅用了不到一斤酱牛肉就教会了它赶车,它有的时候威风凛凛地坐在车前,有的时候跟着马车一路小跑,若是马趁着诺雅睡觉的时候偷懒,泡泡就跑过去,吓得它慌里慌张一溜小跑。
这样的旅程对于泡泡而言很惬意,它可以撒了欢地跑,追逐草地上的蜻蜓和蝴蝶,休息的时候,还有烤得香喷喷的野鸡或者兔子。
诺雅慵懒地靠在车壁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暗中修复自己体内的亏损,努力回想一些对敌的招数与计谋。虽然,她解毒以后,功力得到了恢复,但是脑中的淤血并非一两日就可以清除,她仍旧记不起曾经的事情。那些出其不意的武功招数可以信手拈来,但是刻意去回忆的时候,却被它顽皮地一次次溜走,捉不到,看不清。
她赶路并不快,甚至是走走停停,并非是她不心急,而是,她需要时间让自己尽量达到最巅峰的时刻。
而且,她想不起杀手阁具体位置所在,更不知道天煞如今在哪里。她现在可以说是漫无目的,心里只有两个去处,杏林和一线天。
若是运气好的话,天煞可能会在杏林留下自己去哪里的线索,若是没有那么幸运,自己只能去一线天自投罗网了。
还有另外一种不幸,也有可能是幸运,就是等待着杀手阁的杀手亲自找上自己,执行阁主的命令,像一只收割生命的镰刀一样,不由分说地向着自己挥过来,不择手段,或者是同归于尽。
而幸与不幸之间的区别,就是自己遇到的杀手实力如何。
若是普通杀手,诺雅或许可以循着他找到关于天煞的线索,若是与自己功夫旗鼓相当的顶级杀手,或者是被群起而攻之,那就是不幸了。
所以,她不急着赶路,她着急的,是自己内功修为的提升。
☆、第四十章 邯郸慕容
诺雅为了行路方便,稍微改变了自己的容貌,女扮男装。对于一个专业的杀手而言,这样做是于事无补的,因为,只要有泡泡的存在,她莫说是画了妆,就算是化成灰,都会被辨认出来。不过也正是因为泡泡的机警,令诺雅不用时刻提心吊胆,对于警戒的任务,泡泡向来做得很好。
正是不冷不热的好天气,车厢里其实已经有些闷了。诺雅不运功的时候,会把车顶的油蓬卷起来,她躺在车厢里,看蔚蓝的天,漂浮的白云,想百里九,这是她最享受做的事情,虽然一想起他,会不由自主地心疼,会心痛。
她经常也会反思,后悔自己曾经会说出那些狠绝的,伤人的话来。可是再想想,还是无可奈何。
当自己的性命和楚卿尘的性命摆在他的面前,他如何抉择?诺雅不敢想,无论哪一样选择,她都不喜欢,尤其是不喜欢百里九会像自己当初在生与死之间辗转反侧,难以抉择一样,两厢为难。
所以,她林诺雅自始至终也只能是这样的冷血,一次次伤了百里九,也伤了自己,最终成全了楚卿尘。
若是说,楚卿尘以前对于自己的帮助,还有几分亏欠的话,如今,她已经全都还清了,她付出并牺牲了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感情还有自己的生命。
她此时心里是坦荡的,还了亏欠楚卿尘的情,明白了百里九对自己的情。
邯郸,古赵国时期的都城,是诺雅一路向南的必经之路,从这里起,山逐渐多了起来。
这是一座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的古城,掩映在太行山脉的青山绿水间,古朴而厚重。
诺雅到邯郸城补充干粮,出了邯郸城她要改走一段山路,两天之内可能都不会有城镇。
泡泡如今已经长得高大威猛,而且它天生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面相,一进城镇,诺雅就不得不将它藏起来,以免吓坏了街道上的百姓。吃饭的时候,她也只能在路边找了一个茶摊,将泡泡喝止在车上,用油纸包了肉包子给它。
诺雅伸展伸展腿脚,感觉有功夫就是好,如今就算是赶一天路,都不会太辛苦,像以往那般浑身都散了架。她坐下来要了一笼包子,一碗米粥,一壶茶,吃得津津有味。
老板是一位五十开外的老者,热情而健谈,此时虽然是饭时,但是没有多少食客,他见诺雅吃得香甜,心里得意,坐在一旁侃侃而谈。
诺雅是一身赶脚儿的青年男子打扮,他一口一个大兄弟,叫得极随和。
“大兄弟尝着我这包子味道怎样?”
诺雅赶了半天路,早就饥肠辘辘,一顿狼吞虎咽,好不容易才咽下嘴里的包子,用手背抹抹油花花的嘴,点头道:“正是我喜欢的做法,暂且不说其他的,这饺子馅在调制的时候少加了一点熬制的鸡油,而且不是寻常的花椒煮水调水馅儿,而是将花椒炒香碾成细粉加到肉馅里。我最喜欢这种口味。”
老板呵呵一笑:“没成想小兄弟倒是个会吃的。我这肉馅的调法是当初得了薛师傅的点拨,就靠着这门手艺养家糊口二三十年了。”
诺雅看看四周冷清的摊位,犹豫道:“你这包子这样好吃,为何食客看起来并不是太多?”
老板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不是我吹牛,平日里这个时候,你过来吃饭,那要端着茶壶蹲到墙根下吃去,哪里还有空座?我老婆孩子还有儿媳都在这里跟着忙乎。今天是特殊情况。”
诺雅应了一声,并不好奇。
老板自顾道:“今天是我们邯郸城一年一度的玉鼎节,食客们全都蜂拥着去那里了,你若是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去看看,煎血肠,油焖子,卤煮鸡,还有抻面皮子各种美食汇聚。尤其我们邯郸大名府的芝麻焦烧饼香得掉渣儿,最适合你们赶脚的人带了做干粮。天凉的时候放上个把月都不会坏,不像我这包子,三伏天里半天不到就馊了。”
诺雅贪嘴,多少有些心动,但是依旧摇头道:“算了,急着赶路呢,否则一定过去见识一番,我也算是半个厨子。”
老板一听这话,满脸惋惜:“哎呀,那你可说啥都要过去看看,今年玉鼎节我们邯郸城大名鼎鼎的怪厨薛师傅出山,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有幸得到薛师傅指点,一招鲜,吃遍天,可以说是受用一生啊。”
诺雅丝毫不以为意:“被你夸得这样神乎其神的,难不成比那宫里的御厨还厉害?”
“御厨算个啥?”老板不屑地撇撇嘴:“当年皇上微服私访,从邯郸城过,专程慕名前往用百两黄金换了薛师傅一桌席面,吃上了瘾。宫里太后百里加急五六次催促他回宫,都愣是五天没有出了邯郸城。后来朝廷兴师动众,十几位朝廷大员亲自前来迎驾,聘请薛师傅前往京城御膳房任御厨总管,三顾茅庐,薛师傅都没有答应。皇上无可奈何之下,赏赐薛师傅一把御扇,取‘御膳’谐音,悻悻地回了京。你说,是咱薛师傅厉害,还是御厨的手艺高超?”
没想到皇上竟然还有这样任性贪嘴的时候,诺雅感到好笑。
“御厨大多也只是个名头,其实他们的手艺委实不怎么样。”诺雅咽下最后一口包子,喝了一口茶水:“还相当的难吃,没滋没味的。”
老板顿时爽朗大笑:“大兄弟说这话,好像你吃过御膳似的。”
诺雅并不争辩,只微微一笑:“这位薛师傅脾气倒是古怪,皇上的面子都可以不给。”
老板站起身,又给诺雅沏了一壶茶:“这天热赶路,水一定要喝足了,喝得透透的,浑身冒汗是最好。”
诺雅谢过了,一口一口地抿,果真浑身通透。
“那薛师傅人很好,尤其是对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可就是脾气怪,生人勿进,不喜跟人交往。他这脾性果真不适合去那勾心斗角的皇宫里头。”
“但凡手里有个金刚钻的人脾气都大,一个是被人夸出来的自负,还有一个是被徒弟捧出来的脾气。”诺雅随口接道。
老板自己也捧了个锃亮的小茶壶喝茶,一口一口地吸溜:“这薛师傅的手艺可是可惜了了,怕是要失传了。”
“怎么?他没有收徒弟?还是徒弟们不成器?”诺雅也有些好奇了,厨子都会收徒弟,一个是得孝敬银子,一个是有人端茶倒水地伺候着,顶个跟班。
“也不算是,”老板连连摇头:“薛师傅以前年轻的时候,倒是收过一个徒弟,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儿,来历不明的,跟俺孙儿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就锋芒毕露,跑到玉鼎节上去找别人比试手艺,被薛师傅一眼就相中了,收徒的孝敬银子都没要,将自己一身厨艺倾囊相授。
那小儿最初时对薛师傅挺孝敬,甜言蜜语的,后来手艺学成以后,就突然人间蒸发了,再也没有回来过。从那事儿起,薛师傅就觉得寒了心,多少人拿着丰厚的拜师礼到跟前磕破了头,磨破了嘴皮子都毫不动容。看来,是要绝了自家的手艺了。”
诺雅心里顿时就有些愤慨:“世间怎么会有这样忘恩负义之徒,若是被我遇见了,我一定打得他鼻青脸肿,让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老板一竖大拇指:“一看小哥就是个正直正派的小伙儿。”
诺雅摸摸自己的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人家传授的那是安身立命的本事,自然应当知恩报恩,当做父母孝敬才是。”
她喝足了茶,看看茶肆中已经没了别的食客,向老板讨要个不用的豁口碗,盛了凉水,将泡泡唤下车来。
老板也是个爱狗之人,见了泡泡一身的金毛就走不动路了,连连夸赞:“一看这狗的四条腿,还有这眼儿,就知道是条猛犬。”
诺雅得意地笑笑:“长得太凶,害怕吓到您这的食客,就没敢让它下车。这会儿没人了,让它出来透口气。”
泡泡“啪嗒啪嗒”地喝水,头也不抬。
诺雅付了银子,将水囊里装满了水,准备启程赶路。
一家三口从街那边有说有笑地过来,一十岁左右的顽童大老远就冲着老板叫嚷:“爷爷,爷爷!”
原来是老板家的儿子与儿媳,小孙子。
“咋这早就回来了呢?”老板摸摸小孙子头顶:“吃饱了没?”
“爹,你看看他那肚皮,都撑成什么样儿了?”儿媳笑着应。
儿子一屁股坐在长凳上:“简直晦气,今年那黄德兴又带了人到玉鼎节上捣乱,扫了大家的兴。所以很多人惹不起,就早早地散了。我们也早点回来,也好让您去休息一会儿。”
老板叹口气:“这挨千刀的黄德兴,当年慕容老爷子在的时候,跟条哈巴狗似的,屁都不敢放一个,如今这样耀武扬威,猪狗不如!”
身后的诺雅心里就猛然一动,突然想起以前百里九说过的话。
邯郸?慕容?
☆、第四十一章 邯郸城的头号恶霸
诺雅不由自主地停下手里的动作:“老板,你所说的慕容老爷子可是指的当年名震江湖的慕容世家家主慕容城?”
听诺雅这样问,老板顿时满脸喜色,如同找到了知音:“可不就是!原来小哥儿也曾听说过。当初老爷子在的时候,名震南北武林,侠肝义胆,惩恶扬善,天下间谁人不知,无人不晓,江湖上那些奸险鼠辈一听到这名号都吓得闻风丧胆!哪里容得下这样歹人为非作歹?整个邯郸城夜不闭户,衙门的鸣冤鼓上都结了蜘蛛网,如同虚设,可是我们整个邯郸城的骄傲!”
老人怀旧,一听诺雅对这个感兴趣,话匣子顿时就打开了:“老爷子当年的英雄事迹纵然是说上三天三夜,费干了口水,也是道不尽的。不说别的,当年慕容老爷子喜得千金,办满月酒的时候,你是没见过那世面,整个邯郸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走路都是带声的。”
“啊?”诺雅有些不解其意。
老板的儿子在一旁解释:“当时南北武林好多侠士前来贺喜,走在大街上,人挤人,身上佩带的武器难免碰撞,自然是带声的。”
诺雅这才恍然,老板竟然这样会夸张,不由莞尔一笑。
“不信是不?”老板不紧不慢地道:“慕容老爷子将近四十岁才生了这样一个宝贝疙瘩,武林里黑白两道的人谁不过来贺喜?当时那寿宴怕是皇上犒赏三军的气派都比不得。山庄里人丁不足,许多乡亲主动过去帮忙,我家老太婆鸡刚叫头遍,就相跟着一起赶过去了,结果见那阵势吓得腿都软了。满月宴一散,城里所有住瓦房的,全都把屋顶重新修葺了一遍,都被那些飞檐走壁的人踩得松动了。”
诺雅被逗得哈哈大笑,这老板说话果真风趣,别的自己没见过,这皇上犒赏三军还是有幸目睹的,那阵势与气派岂是一个武林莽汉的宴席能比?
儿媳在一旁也忍不住笑:“爹,您这些话见人就唠叨,谁信过?”
“我信,”一旁的汉子点头道:“那时候我跟着我爹成日在街上,就因为外来的人多,我没日没夜地跟着烧火蒸包子,差点累瘫了。”
“你还不乐意了,我告诉你,你娶媳妇的银子一半都是那几日我和你娘没日没夜地挣来的。那些人出手都多豪爽,一个银锭子扔下,转身就走。而且都买慕容府的面子,在邯郸城里任是仇家见面,红了眼睛,也没有人刀剑相向,敢惹是生非。”老板满是怀念地道,末了叹了口气:“可惜呀,唉,一家几十口人......连个娃儿都不放过。那凶手绝对会遭天谴,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老板,我听说那慕容世家一夜之间全都被杀,依您看,谁能有这样的本事呢?”诺雅忍不住问,好似漫不经心。
老板悻悻地就不想多说:“唉,说起来心里就难受,还是别提了,当时那惨状隔了这许多年我都不想提起来。这摆明了的,慕容老爷子手下那多弟子,个个武功高强,一般人谁能有这样本事?我们私下都议论说呀,肯定是出了内鬼,有人暗中做了什么手脚了!”
老板的儿子也有些惋惜:“当时官府也没调查出个一二三就匆忙结案了,当时邯郸可是乱了一阵儿,武林人士来来往往,差点把邯郸城翻个底朝天,还不是一样一无所获?我们这些受过老爷子恩惠的,都惦念着人家的好,就是狂了那些作奸犯科的,终于没了忌惮,还变本加厉。前两日,黄德兴那厮还大放厥词,对老爷子不敬来着。”
“当年老爷子对他可是不薄,丫头陪嫁过来那多嫁妆不说,还颇多接济,不就因为他品行不端,小惩大诫,他就这样诋毁不敬,那样忘恩负义的人早晚也不得好死。”老板愤愤地道。
诺雅心里也有些失落与伤感,感觉很不是滋味,由衷地嗟叹几句,呆愣愣的,最终还是老板反过来劝慰她。她方才缓过神来,跟老板一家人道了个别,套上马车就要出城赶路。
老板的孙子对泡泡挺喜欢,又忌惮着不敢向前,诺雅微微一笑:“没事儿的,它看起来凶,但是不咬人,尤其是像你这般可爱的乖孩子。”
小孩试探着上前摸了一把,泡泡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心,把他痒得咯咯笑。伸手从怀里摸出两粒蚕豆递给泡泡。泡泡舔进嘴里,“嘎嘣嘎嘣”地嚼。
他娘走过来嗔怪:“你是不是又不听话,把豆子装进怀里了?油渍渍的。”
说完果真从他的怀里摸出一小包油纸包的蚕豆。
“这是今天薛公公给我的。”小孩儿不服气,上手去夺,一个不注意,那蚕豆就散了一地。
诺雅盯着地上的蚕豆,心莫名地就跳了起来,那种蚕豆她自然识得,就是自己在将军府的时候,经常做给桔梗和元宝他们吃的怪味蚕豆。元宝最是喜欢这种麻辣微甜的味道,向她讨了来下酒,说是走南闯北,从来没有吃过这样怪味的东西,所以给起的名字叫怪味蚕豆。
就说元宝没个见识,这不,在邯郸城,不过是小孩子家的寻常零嘴儿而已。
诺雅谢过一家人,唤了泡泡跃上马车,就打算出城继续赶路。
她所要走的山路要出城往西,沿邯山山脉径直往南。有一条羊肠小路。这条路并不好走,平素行路的人都走官道,所以人迹罕至。诺雅上次就是走的这条路,逃过了二皇子与太子等人的搜捕。
百里九曾经问起过她,如何会知道这条路,她思忖半晌,也没有想出缘由,好像冷不丁就出现在自己的记忆里。
穿城而过,过学步桥,至照眉台与插箭岭的位置,人流开始拥挤起来,原来是茶摊老板所说的玉鼎节就设在这里。汇集了许多来自附近各城镇的特色小吃,煎血肠,大名烧饼,二毛烧鸡,驴灌肠,焖子,离了老远,就能闻到各种香气汇集的诱人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