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作者:简梨      更新:2023-04-19 16:18      字数:6599
  几个大汉在那儿检查,不知商量了什么,领头的那个突然往黄锦的方向来了。和黄锦站在一起的店小二吓得直往门里缩,他又拉不动黄锦,赶紧大叫一声:“来人啊!”
  不用他叫,黄锦身后两个哑仆已经快步赶到黄锦身后护卫。
  黄锦十分有风度的挥手让哑仆让开,领头的大汉走上来,抱拳道:“小公子请了,某乃庆元府驻军百夫长高达,请小公子援手。”
  “哦?一个小小百夫长?我又能援什么手?”黄锦好整以暇问道。
  “请小公子救一救这人。”高达指着地上躺着的大汉道。
  “谁说我有救人的本事,再说我又为什么要救?”黄锦一副小无赖模样,笑嘻嘻盯着高达。
  高达这种在市井、军中摸爬滚打的人物怎么会不明白,黄锦要的不过是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若是真不想救,一句话就能拒绝。
  高达再次抱拳道:“某见小公子听到争吵声便出门观看,大大方方,是您有打抱不平之心和打抱不平的本事。您听了小二的话也未曾退缩,只面露遗憾之色,并未害怕担忧,自然是有大本事的人。”高达指了指旁边关门闭户的场景,看见他们这些彪形大汉又一身军中煞气,就是再爱看热闹的人也躲在屋里从门缝里偷看。
  “嗯,不错,观察力很好。还有别的吗?”黄锦感兴趣问道,如果高达有这样见微知著的本事,又有这样的胆量口才、交际能力,那他的前程绝不止于百夫长。
  “不满小公子,某跟随师父习武,见识过武林人士。小公子步伐轻快,衣着锦绣,当是武林名门。”
  黄锦抚掌笑道:“好,好,你这般有见识的人说话实在让我高兴,本来看你的面子我也愿意救人,可刚他是个无赖,我又不愿意救了。”成年人做这动作自然风度翩翩,可惜才八岁的黄锦抚掌大笑,就显得不伦不类了。
  这可不是不愿意救的态度,高达看了一眼店小二,店小二瑟缩躲在哑仆之后,还以为高大要污蔑他说假话呢。不想高达却道:“这人却是一个无赖!不过人命可贵,他长这么大,不思孝敬父母,不曾友爱邻里,一辈子于家于国无用,若就这么死了,白白浪费一生。某想着他体格健壮,可入军中,军中有军饷,可慢慢还请店主的酒资房费,还能剩些给家中老母,也算功德一件。”
  黄锦出门,不就是为了结识有趣的人物吗?高达的话已经说服了他,黄锦也不拖沓,笑道:“走吧。”
  黄锦走到后街上一看那大汉,脸色涨红,呓语不清,刚想伸手诊脉,哑仆已经快手快脚在这人手腕上搭了一张薄薄的丝帕。黄锦心中好笑,黄药师还是担心自己的,不然不能把心思周到的哑仆派给他。而旁边看着的高达等人就更明白了,一张价值斐然的丝帕就这么随意的铺在一个重病懒汉身上,果然是家中富豪之辈。
  黄锦诊脉过后道:“小毛病,风寒而已,休息妥当,三服药下去就好全了。日后能戒了酗酒的毛病,活得比谁都长寿。”
  高达不是不知世情之人,风寒也不是眼前小公子口中的小毛病,当即谢了又谢。
  “成了,这人若是扎针行药好得更快,找个地方把人抬进去,我要动手了。”黄锦摆架子道。
  这时候脚店的张店主巴巴跑过来,刚刚高达说的话他也听清楚了,自己打水漂的钱有可能回来,最该巴结的就是眼前小公子和高达,张店主麻溜跑过来请这些人进他家脚店。
  黄锦的医术那是几辈子的积累,挥毫而就一张药方,都是便宜药材却又十分对症。趁着抓药熬药的功夫,一手金针过穴的本事,也让高达两眼冒光,感觉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高人。黄锦扎针完就不管病人了,道:“成了。玩儿了这么久,我家小黑都饿了,回了。”
  黄锦接着回去伺候他的宝马小黑,高达等人作揖相送。
  等黄锦走了,和高达一起的人才背着张店主,小声道:“头儿,咱们就在这人守着啊?那位小公子真这么厉害?”
  “说你们平日里不学着,看人的本事学不会,看罗衣敬人的眼色总该有吧。再说小公子这一手医术,咱们穷人为什么看不起病,一是诊金贵,二是药材贵,小公子举重若轻,肯定是高人!”高达教训手下道,他想救人,可也没想搭进去多少银子,江湖人士多脾气怪异,投了他的性子,很有可能免费救治,他这不就赌赢了吗?
  “你们几个先回去,我留在这儿守着,等人好了,还要去拜谢人家呢。”高达吩咐道。
  黄锦第二天起床,店小二更加殷勤的迎了上来,道:“公子,高达大人求见呢。”好吧,一个百夫长,在店小二心里也是了不得的大人。
  “叫进来吧。”黄锦也不下去见他,只叫他进来,架子摆得更大了。不过高达甘之如饴,特别是亲眼看见昨天还病的要死的人今早就和他打了一架,咋呼着饿死了。高达把人往军营一关,马上来抱大腿了。
  “小公子妙手仁心,人已经好了,某特来拜谢。”高达深深作揖,把手上的篮子奉上,并不好意思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家里婆娘做的,胜在干净。”
  黄锦接过篮子,随手捻了块米糕,不错,糖放得少,没把米香味儿压住,和一般店里死命放糖的不同。虽然他们是没钱舍不得放,倒错有错着。
  “又来干什么?”黄锦问道。
  高达知道黄锦看穿了他的小把戏,憨厚笑着摸后脑勺。
  “我看你说话文绉绉的,可是进过学?”
  “不敢玷污进学二字,在学堂外偷学过几天,勉强不做个睁眼瞎。”高达不该憨厚“本色”。
  “既然识字,为什么不做账房、掌柜之类,总比当兵好啊。”南宋已经风雨飘摇,可在世人眼中,当兵仍然是个非常不好的职业。
  “不敢欺瞒小公子,某虽有报国的念头,可最重要的还是当兵饷银多,爬得快。某少年时候也犯过事儿,多亏家里婆娘不离不弃,总要找个好营生,让她过两天富贵日子。”
  “所以你才对那无赖那么宽容,盼着他有浪子回头的一天?”黄锦笑问,果然他的经历还是走上了基本套路吧?既然已经在套路里了,何妨再让套路深刻点儿。
  “你有这样的善念,在这乱世中殊为不易。我看你虽然身板结实,可不通武功,不如我传你一门刀法。”
  “多谢师父!”高达隐蔽的野望终于实现了,激动万分叩头行礼。
  “别叫师父,我传你的也不是本门功夫,我家功夫飘逸俊美,仙人之姿,重个人武力。刀法是军中演练出来的,更适合你。”刀法是上辈子做将军的时候总结出来的。
  黄锦一把抓住高达,从窗中飞出,发足狂奔,不一会儿就到了一片幽静的小树林。从体型上看,黄锦抓着高达,完全是老鼠抬着猫,太诡异了。高达可不觉得诡异,一落地膝盖就软了下去,收获比他想像的大,必须抱大腿啊,真是大大的高人!
  黄锦飞身上树,折了一根树枝当做大刀给他比划,只有招式,不带心法,都能感受道那烈烈风声,面前拿着树枝矮小的人,仿佛变成了手持大刀的百战将军。军中刀法简单利落,要的就是最快最省力的杀人。黄锦演练完问道:“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看清楚了,多谢恩公授艺之恩!”黄锦不让高达叫师父,高达也不敢怠慢,跪着回禀。
  “嗯。这是心法,回去照着练。一天出刀万次,勤奋又有好功夫,别说军中大将,假以时日,就是天下五绝,亦可比肩。”黄锦抛了一本书册在高达身上,豪气干云道,诸葛安人的刀法全盛之时,自然不必五绝差。
  “小娃娃好大的口气,居然敢和五绝比高低。”一个戏谑声从树后传来,吓了全心学艺的高达一大跳。
  第140章 黄锦本纪
  高达猛得站起来,挡在黄锦与陌生来客之间,神情戒备。
  黄锦和陌生来客都神情玩味的看着高达的动作,来人更是微微点头,含笑看着黄锦,示意他的眼光不错,高达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
  黄锦抓着高达的腰带把他甩到后面,护在自己身后,道:“说曹操曹操到,正巧五绝之一的九指神丐洪七公来了,也让你见识见识,省得说我吹牛。”
  黄锦边说边把自己缠在腰间的软剑抽了出来,当年作为严立德的时候,他武功未入化境,需要接住软剑这样神兵利器的锋芒。而今百载时光须臾而过,黄锦也经历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最后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境界了。
  洪七公一看黄锦小小一个人却神色严肃,加之一眼就认出自己来,心里也知道这不是个简单角色,抽出碧绿的打狗棒横在身前,笑道:“小娃娃,来试试。”
  黄锦内力注入软剑,软剑顿时崩成一柄闪着冷光的锋利长剑,直戳戳往洪七公面门而去。这一剑是最平常的平刺,每个练剑的初学者都要学,可在黄锦使来,声势无前,浩浩汤汤,引发周遭空气震动,恍惚间看到千万柄剑同时袭来,在身前组成一张细密的剑网。
  洪七公神色更加严肃,他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还是小瞧了这位年轻人。打狗棒高速旋转带出一道绿色气劲,破开剑网,洪七公跳到黄锦身后,顺手把碍事的朱红酒葫芦抛给高达,“老叫花的宝贝,看好了!”
  一旁的高达已经目瞪口呆,只能眼睁睁看着传说中的人物在自己面前上演精彩绝伦的比武。
  看好了!不仅是要高达看好了,也是提醒黄锦他要发大招了。洪七公右脚用力以蹬,整个人如同离弦的箭支飞射而出,打狗棒在他身前探路,一棒子打在黄锦头顶。黄锦举剑横挡,不光挡,他的剑还会拐弯儿,顺着打狗棒轻轻震荡,在洪七公的额角被划出一道血痕来。别忘了这可是软剑啊,在内力高绝的黄锦手中,不仅能当长剑使,还能当软兵器用。
  洪七公再次跳出战圈,伸手抹平了额上伤口,朗笑道:“好好好!果然后生可畏!瞧好了!”
  洪七公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不是区区一条小血口可以吓住的,他眸光一闪,已经注意道了黄锦最大的破绽——身高!
  洪七公从树上借力,凌空而下,一往无前。黄锦硬接不住,也只能在树林里腾挪、借力,向洪七公学习。黄锦此时才感受到为什么骂人“三寸豆丁”总人让男人跳脚,身高实在是硬伤啊!
  “兀那小子,快快和老叫花大战三百回合,跑什么!”洪七公气得哇哇大叫,论轻功,洪七公自信不差任何人,可在这小巧密集的树林里上下腾挪、左右绕圈,小巧之道,不是他这种大开大合刚猛之人擅长的啊。
  黄锦没像洪七公想像的一样,受不住激将转身漏出破绽,而是飞到刚才的小空地上,把软剑插回腰间,一副比武已经完结的模样。还跺脚嗔怪道:“不比了,不比了,就知道欺负我现在还没长高,等着吧,只要五年,不,三年,我就能长得和你一样高,到时候再来比过!”
  黄锦敢这么大而化之,也是知道洪七公的为人。这一通比试,洪七公虽然在刺激他,可更多的是指点他,端得光明磊落。当然,黄锦也没有用尽全力,若是欧阳锋再此,黄锦可没这么多“堂堂正正”的顾虑,暗器不要太多哦。
  “果然是个小娃娃,打不过还撒娇呢!”洪七公笑骂一句,问道:“你是哪家的娃娃?”
  黄锦整理好跑乱了的衣衫,正冠整衣道:“小子黄锦,见过洪伯父。”
  这正儿八经的小学究模样,吓得洪七公一个踉跄,比武都没打败他,一句话倒让他惊得被口水呛住。
  “黄老邪的儿子?”洪七公难以置信。
  黄锦不理他,只从高达怀里把酒葫芦接过来,道:“还不回去?等着听江湖秘闻呢!”
  高达如梦初醒,跪地给黄锦磕了三个响头才转身离开。高达以为自己遇上的是小金鱼,没想到是龙吐珠啊!幸福来得太突然!高达脑子里都是“老神仙梦传有缘人”的话本,不过他遇上的是小神仙。
  洪七公笑骂黄锦:“黄老邪最是放荡不羁一人,怎么有你这么个小古板儿子?”
  “哟,我什么时候古板了?您老人家真是火眼金睛。”黄锦等高达走了,又是另一副流氓嘴脸,拔开塞子闻了闻酒,吐舌道:“还以为堂堂丐帮帮主能喝什么九天神酿呢,就这胡乱塞几把米在酒糟里酿出来的女儿红,你也喝得下去。”
  被怼了,洪七公却没有任何不满之情,反而凑上来道:“小锦啊,你有更好的酒啊?”黄药师可是个擅长易牙之术的高手,当年在华山上,他们只能啃冷馒头,黄药师却能用野草野花调味,做出一锅鲜美的蛇羹来,现在想想都流口水啊!
  “哪儿有?我这是在找茬儿呢!”黄锦傲娇道。
  “你爹可是个烹饪高手,你肯定也家学渊源吧,老叫花刚刚说错了,你们父子当真是一脉相承啊!”尤其是着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驴脾气!
  “洪伯父早早承认不就好了嘛~”黄锦拖着长调道:“你怎么说我小古板,你和我爹有联系吗?”黄药师可是自我封闭多年,自冯蘅死后再未出岛。
  “不是,不是……”洪七公摆手,搓了搓胳膊,感觉身上的鸡皮疙瘩不停在掉,“你能不叫洪伯父吗?感觉这该死高坐庙堂的老夫子才受的称呼啊,啧啧……”
  看洪七公一副敬谢不敏的模样,黄锦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一直以来,他都是处庙堂之高,忧江湖之远。虽然从未可以表白,但总带着屈尊降贵的态度,交往的又都是江湖上层人士,没人在称呼上挑他的毛病。洪七公到底是乞丐出身,市井鲜活气十足,无法适应黄锦的“文绉绉”。
  “叫一声七公就是了,小子忒讲礼。”洪七公抢回他的酒葫芦,灌了一大口酒,道:“说了半天,也没拿好酒来孝敬我呢!叫什么伯父!”
  “事先也不知道出门会遇见七公啊,好酒都在桃花岛呢,我亲手酿的,日后有机会定请七公畅饮。”黄锦朗笑。
  “日后是哪日,后日,还是大后日?”洪七公愈加不满了。
  “好吧,好吧,岛上的酒拿不到,在这庆元府我家也有酒肆,定取原浆好酒孝敬七公!”
  “这还差不多,你这小子不仅功夫练得好,人也上道,比你爹大方多了!”洪七公条件反射的去搭肩膀,伸手才发现自己面前是个三寸丁,补刀道:“就是个子太矮。”
  黄锦猛丢两个白眼。
  “你今年才八岁吧?你爹怎么教的,武功这般厉害,等你长到老叫花这般大,武功肯定更上一层楼。唉,枉我老叫花还以为自己已经站在天下武林之巅,有你这等后起之秀,不努力不成啊!”洪七公叹罢,又是一口酒。
  “都是父母遗泽。母亲以性命保全我,天生一股先天真气未散;父亲医术卓绝,药浴保持筋骨强健,是以练武事半功倍,一日千里,常人可没我这么好的出身。”
  “唉,你娘……可惜了!”洪七公叹道,可惜的还有黄药师。他老叫花子一个人,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实在不懂男女之情。可看冯蘅难产而亡,黄药师就自封桃花岛,不再现身江湖,也感慨莫名。这么一想,面前这个骄傲的小男孩儿也顺眼不少,从怀里摸出一个陈旧的绣花荷包扔给黄锦,道:“此乃丐帮信物,打听消息,送信找人皆可。”
  黄锦嘴角抽搐得接住这个满是异味的荷包,额头的黑线都要具现化了。别人家的信物要么是玉佩,要么是明珠,怎么他家的信物这么不拘一格,就是一袭破布呢?还有荷包和老叫花的形象也太不搭了!黄锦嫌弃得很,可也没做出拿帕子包着再放进袖袋之类的矫情动作,直接塞在怀里,抱拳谢过。
  洪七公对黄锦的印象又好了一分,笑道:“你武功不错,可究竟年纪小,出来游玩也注意着些,有事尽管调遣丐帮弟子。对了,你准备一直待在庆元府吗?”
  “七公不必担心我,我这次来是替父亲巡视商铺的,等看过家里的产业也就回去了,不会在中原逗留太久。接触的也多是商贾平民,安全无虞。”
  洪七公拍了拍酒葫芦,嘟囔一声“无趣”,飞身遁走,惊起阵阵飞鸟。
  黄锦看了看天色,该回去吃午饭了。
  两个哑仆还在客栈等他,他不打招呼离开这么久,哑仆也没有到处找人或者惊慌失措的联系黄药师。黄锦又忍不住佩服起他爹训练下人的方式,到底是经历多少“磨练”,才这么处变不惊啊。
  吃过午饭,满足了“客栈情节”的黄锦终于开始干正事,跑去巡查商铺了。
  第141章 黄锦本纪
  桃花岛在庆元府的产业挺多,毕竟是桃花岛登陆最方便的地方,有茶楼、酒肆、布庄,甚至还有一间青楼。黄锦斟酌了一下,先去了布庄。
  此时的布庄并不是单纯卖布的,布庄里不仅陈列着高中低各档布匹,还养着绣娘,为客人提供成衣定制,甚至二楼还有几个小雅间,专门陈列珍贵首饰,实际上是一个女性衣着饰品妆容的综合楼。
  黄锦去的布庄命为锦衣坊,非常常见的名字,生意不温不火。黄锦一到,余掌柜的立刻来见,黄锦在布庄二楼雅间接见他。余掌故也知道面前的小主人年纪虽小,可也是江湖人,手段多着呢,十分恭敬。
  黄锦接过掌柜奉上的账本翻看,前后两刻钟就把进一年的账本都翻看完了,且记在心里。黄锦叹道:“咱家布庄的生意可不算好。”
  “小主人明鉴,庆元府上档次的布庄共有五百三十家,最上层的多与本地官府有关系,锦衣坊有老爷庇护才分的一杯羹。”余掌柜解释道。
  “是这个道理。”黄锦点头,“不过我第一次出家门,总要做出点儿成绩来,好给父亲脸上增光。不如先带我去看看铺子,我也好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