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 二号
作者:职业神棍      更新:2023-04-19 17:18      字数:3944
  我从奔跑的状态转为了慢行,而前方的张国豪,也同样是如此。
  当我站定在他面前,我打量了一眼眼前的张国豪,说:“老板,那些幸存者呢?”
  “他们还没醒,我估摸着还有些时间,就想接应你一下。”张国豪笑了笑,又说:“看来你没事,那我就放心了。”
  我想我能有什么事,要是真的有,估计他也帮不上什么忙。而那些幸存者对我们来说,可是重中之重。不过正如张国豪所说,如果他们还没醒,在那干等也是没用,我也是忘记了这点,每一批幸存者们登岛,无一例外地都会在四五个小时以后才会醒过来。
  哪怕是马天鹏到了也得等,张国豪在那也是无济于事。
  “嗯,水晶找到了,我们回到空难海域再说吧。”
  我咧了咧嘴,就和他掉头走了出去,为什么我要走而不是跑,那是一来张国豪看似不太着急,二来是我估摸着还有些时间。我不是个急性子的人,有条不紊地做事,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好比如我急匆匆地收集了水晶,再急匆匆地跑回空难海域,接下来又得干什么?不过计划要改才是真,原本我想去金刚领地的,现在看上去没必要了。
  然而,一想到这一点,我的心就是一愣。
  因为我跑的路线,是通往金刚领地的方向,也就是东北面,而空难海域却是在南边前线,这不,我不是掉头走了么?问题是张国豪怎么绕了一个圈子,从东北面跑我这来。
  顿时,我的心就提了起来,背脊也不由得寒气直冒。
  但我还是不露声色地,装作没事的人一样,问:“对了老板,你怎么从南边前线跑到东北面去了。”
  “哦,我不是去那看看你回到了么,看到没人,我就来找你了。”张国豪若无其事地答道。
  我暗地里估摸了一下时间。
  从我和张国豪分开,进入东海岸的隧道,这花了有半个小时,从隧道进去,到达光团的那处,几乎有一个小时,再加上我上到死火山顶端,再从上面下来,保守估计总共花了两个多小时。
  从南边前线跑到金刚领地,这可是有四十多公里,再加上回到这的二十公里,加起来有六十多公里了,依照我现在的速度,再呈直线奔跑的话,是可以轻松达到的。
  至于张国豪......
  我想到了跟他一起从人鱼岛游回天堂岛时,他的速度似乎也差不多能跟得上我,而且他吸收的银色流体,也已达到了极限。
  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其实也就是我思考的期间,我的脚步也不禁放慢了下来,当我得到了这个结论,就抬起了头,张国豪正在我前方三步之遥走着。
  可是,就这一眼,我的眼皮就猛然地跳了几下。
  狗日的!总算是找到你了!
  我差点惊呼了出来,却在紧要关头,让我硬生生地忍住了。
  壮着胆子,我不动声色地加快了少许,走了上去,与张国豪肩并肩走在了一起。
  当然,此时我已经确认,这个张国豪,绝壁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张国豪,而是......她!
  我又兴奋,又紧张得要死,同时我也绞尽脑汁想着对策,要怎么才能将她制服再说!
  简直是阴魂不散啊,为什么她要缠着我,为什么要和我那什么,为什么她会送我两颗水晶和龙晶......我心里有太多的为什么了。当我确认了是她的那一刻,我心中冒起的不是恐惧,而是很多个为什么和......激动!
  我知道她没有伤害我的心理之后,就对她的存在,和她的奇怪举动感到深深的好奇。
  思前想后,我决定还是用上丽莎对付我那一招,也只有这一招,才是最保险的。
  我故意放慢了半步,接着我果断地纵身一跃,双脚缠上了张国豪的腰间,接而我的手也紧紧地缠住了他的脖子,两人一起倒地。
  是的,我使用了裸绞。
  “殷雄!你这是要干什么!”
  张国豪只来得及喝出这一句话,喉咙里就只能发出呃呃的声响了,他的喉咙已经被我锁死。
  “你根本就不是张国豪!如果你不坦白说你是谁,我今天就把你这狗日的弄死在这里!”我咬牙切齿的道。
  要是说撒起疯来,我不输任何人。
  在说完的同时,我也稍微放松了一下,好让这家伙能说话。
  “你疯了吗?我不是张国豪,我还能是谁!”张国豪语气严厉地爆喝一声。
  我在这一瞬间,也产生了些许疑惑,但是这也仅仅是让我迟疑了一下,我就坚信了自己所看到的。这个家伙一定不是张国豪,而是她!
  “你认为我会相信吗?呵呵,你好像太小看我了,总之你不说出个索然,就别指望我会放了你!”
  我冷冷地说完,也狠下了心,看来不给她一点苦头吃,今天是不会交代的了。
  接着我就加大了力道,也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而她也不断地挣扎了起来。
  可是裸绞又哪里是这么好破的?她再挣扎,也是徒劳,而我的四肢,已经姥姥地将她控制住,此时我的姿势,就是从她的身后,双手箍住她的脖子和脑袋,而我的双脚,却是缠在了她的腰间。
  除非她的力气,比我大五六倍以上,要不然想要解开我的束缚,简直叫做不可能!
  如此坚持了五分钟,她却是挣扎得更厉害了。
  然而,由于是紧贴着她后背的姿势,我的大凶竟然可耻地抬起了头。要知道她现在还是顶着张国豪的形象,但我偏偏就有了反应!
  狗日的!
  我欲哭无泪,却依旧是不打算松手,我很清楚,只要今天放过了她,以后再想将她抓住的话,那就不可能会再那么轻易了。
  “说不说!说不说?!”
  我恼羞成怒,也将她的脖子勒得更紧,我怀疑她要是再这么嘴硬下去,我会将她的脖子给勒断也说不准。
  突然,张国豪不再挣扎,而是用手不断地拍打着我的胳膊。
  我微微一愣,就放松了一点,当然我是没有将她杀了的打算,我纯属是想逼问她而已,最后她要是真的不说,我似乎也只能放了她。
  “说不说?”我恢复了冷静,语气也软了下来。
  毕竟人家都跟你那什么过,而我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
  “我,我说,但是你能不能先放开我,再说?”
  “不!如果我放了你,你跑了呢!”我当即就拒绝了她的这个请求。
  我恍惚了一下,就像是喝醉了酒,却没有那种难受的感觉,而且也就是持续了短短的一秒钟。
  然后,就变成了一道女声:“我真的说了,你,放开吧。”
  这确认无疑,绝对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而我再一看之下,顿时就震惊不已,因为我刚还勒着的张国豪不见了,换而言之的,却是个长发披肩的女人,当然从我这个角度,还看见了一条很深的事业线。
  马勒戈壁,刚才特么的难道都是幻觉?!
  纵然我再有心理准备,也是惊呆了,我不敢想象,刚才我明明勒住的是披上了张国豪的伪装的她。我认为这是极高水平的易容术什么的,但现实上却不是这样。
  首先这是一个女人,其次这个女人绝对不像猪八戒的扮演者一样,披着一层厚重的皮肤!
  放,还是不放?
  我摇了摇头,冷声地说道:“如果我放了你,下一刻你就不见人了,天堂岛那么大,我上哪里找你去?就这么说吧!”
  “我保证,我不逃跑,而且你也应该明白,我从来没想过伤害过你!”她气喘吁吁的道。
  确实,她说得没错,但我还是不敢就这么放了她,而不放的话又不是办法,因为我的大凶,正在她线条优美的背脊上磨蹭着。
  “那好,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答出来,我才放了你。”我说。
  “你问吧。”
  “你是谁,每一次都跟着我,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我装作恶狠狠的道。
  我能很明显地感到她顿了顿,其后她才开口说道:“我叫二号......我跟着你的原因,是因为我看到了,你背脊上也有一个天堂岛的印记,这也是说,我和你同样是完美体。”
  我弄不懂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现在可以放开我了吧。”
  “行。”我想了想,还是将她给放开了,既然她愿意开口说,我再缠着她就说不过去。
  我将她放开,而她打了个滚,就用一个四肢撑着地面的姿势,看着我。
  这是一名姿色十分出众的女人,两道长柳之下,是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一张仰月唇,加上她看上去有些削瘦的脸庞,五官立体鲜明。
  她长得很美,然而在这种敌友未明的情况下,无形之中我就给她打低了两分。
  还有......她的名字是叫......二号?
  我看着她,沉思了半响,才说:“什么叫我和你一样?这个先等等,你是不是幸存者,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你。”
  其实这句话,我是连蒙带骗,幸存者的数目那么大,我不可能记得清每一张面孔,尤其是没在我面前出现过的,也是大把。而我想到了一点,如果她是幸存者,那么她的能力,又是怎么来的?
  “你想得没错,我的确不是幸存者,而你......”二号把话说到一半,却双目闪烁,说起了其他的:“你和我一样,都是完美体。”
  本来我对她的吞吞吐吐闪烁其词有些不爽,但她又说了一遍完美体这个词,就将我的注意力,给转移了过去。
  我愣了愣,问:“什么是完美体?”
  “完美的人类。”
  我霍然一惊。
  老实说,我也觉得,像我们这种拥有银色流体的人,是非常完美的。不再受到疾病的困扰,痊愈能力超强,身体素质呈几何倍数提高,而且在各种极端的环境中,我们的身体会产生不可思议的变化来适应。
  这也应证了习秋雁的猜测,我们都是被当作是小白鼠了,那个存在正在培育一种完美的人种出来。
  可是......
  “为什么你只说我们?其他人难道不是?”我沉声问道。
  “他们当然不是,而是试验体,他们不够我们完美。”二号理所当然地说道。
  “为什么?”我又问。
  “因为我们是被选上的,而他们不是。”二号直视着我的眼睛,缓缓地站了起身。
  我见她有这个举动,也站了起来,连珠发炮地问道:“难道你说的是,印记?不过这印记是怎么来的?我们是完美体,和他们又有什么不同?”
  我有太多的问题了,恨不得马上就弄个明明白白。
  “我不知道这印记是怎么来的,但是我清楚的一点是,拥有这个印记,就拥有很多他们没有的能力,比如说制造幻觉......”二号说着,伸出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顿时,她就这么在我的眼前,变成了丽莎的模样!
  “狗日的!”
  我大惊失色,被吓得退了两步。
  “其实你们还有很多能力没有利用起来,不过我有见过一个人,他懂得隐身的能力了。”
  听她这么一说,我全身的鸡皮疙瘩,纷纷倒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