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作者:
麻逗 更新:2023-04-19 18:34 字数:5692
只有女壮士才能将这朵娇花呵护在怀中。
后半句话她放在心里没讲,可这确实是那一次所有围观过那场景的学生发自肺腑的感慨。
林芝琦不理解朋友话中的意思,再朝着凌国栋刚刚坐着的方向看去时,原本的座位上早就已经没了人影。
第59章 幻灭
“i love you, my second sister。”
自从大姐二姐都去上学后,小太子的常驻地就成了卤味店,每天凌娇和凌甜放学后顺道接弟弟回家,若是店里的生意比较忙,一家人的晚饭也在店里头解决。
今天小太子把家里的小马扎搬到了店里,还背上了自己的小书包,里头装着一本厚厚的英语词典,以及他的练习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小太子觉得既然他想要去攻打西方的江山,那就必须先把洋文给学好了,因此他求着爸爸和海爷爷,每天教他一些新单词,熟读默背,争取早日把洋文学的和他爸那么溜。
总不能去打仗了都没法和敌军沟通吧。
一个白天,除了偶尔帮着妈妈招揽客人,剩下的时间除了学习新词语就是复习旧单词,看到二姐从学校回来,小太子蹦蹦跳跳的跑过去,冲着她蹦出了一句自己组合的句子。
第一句凌娇完全能理解,可第二句什么意思,my second sister,我的第二个姐姐,是二姐的意思吗?这是谁教他的英文。
“today afternoon you eat 吗?”
小太子想着这些日子自己背的英文单词,将那次词语整理好顺序组成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还没开始系统学习的他不知道英语还有语序语法的问题。
看着单纯天真的小弟,凌甜不知道现在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刚刚那句话的意思应该是今天中午你吃了吗,不知道怎么表达疑问的意思,吗字直接就中文表示了,果真是很直白的翻译啊。
“壮壮啊,你先背你的单词,至于说长句,还是等爸教你了你再说吧。”
凌甜拍了拍弟弟的肩,他才七岁就能有这样的词汇量已经很了不起了,至于其他的,等他再长大点爸爸自然会教的,还是不要打击他的自信心了。
小太子不知道姐姐委婉的建议,还当自己说的挺好,面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他牵着二姐的手,朝她身后看了看,没见着大姐的影子,隐隐有点失望。
他还没和大姐说i love you, my first sister呢。
“妈,大姐晚上留校出板报,估计挺晚回来的,她让你给她留饭。”凌甜没看到弟弟眼里的失望,朝着一旁正在给客人找零的妈妈说了一句。
“出版报得那么晚呢?甜甜,妈给你打包一份饭,你等会儿给你姐拿去。”
万金枝怕闺女饿着肚子,赶紧对着一旁的张红说了一声,让她去后厨打包了一份盒饭。
后厨的饭一直都是放在灶头山用滚水的蒸汽保温着的,熟食小菜也都是现成的,万金枝挑了几分大闺女最爱吃的菜放到饭盒里,满满当当装了一盒。
“给你姐拿过去,送到就回来,等会儿家里就吃饭了。”
小学离卤味店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往日孩子上下学都是自己来回跑的,也没有放心不放心这个说法。
凌甜接过饭盒,转身正要走的时候正好和后面进来的顾客撞在了一块,鼻尖和额头感觉就和撞到一块铁板似得,疼的她一下子就飙泪了。这存粹就是生理反应,实际上她也不是那么娇贵受不得痛的人。
“你没事吧?”
闫肃他发誓,他真没特地想占小姑娘便宜,就他们俩这年纪,他要是真那么想了他就是禽兽,看着对方红彤彤的脸和撞红的鼻尖,他僵硬着身子,要不是还记得现在两人只是陌生人,直接就想伸手帮她揉一揉了。
凌甜抬起头,这一次她总算对面前的男生有点印象了,毕竟前几天在食堂吃饭,她可是就着他多吃了小半碗饭呢。
“没事。”
凌甜摆摆手,也是她自己不小心,转身的时候太着急都没看清楚后面的情况,好在饭盒她抱得牢牢的,一点都没撒。
“妈,我去给大姐送饭了,马上就回来。”
说罢摆摆手,冲着那大高个点了点头,朝学校跑去。
闫肃看着小姑娘跑远了,有些纠结自己是该跟上去呢,还是照原本的计划买完卤味就回家呢,或许自己应该去医院买一管药膏,刚刚他把小姑娘撞疼了,应该向她赔礼道歉,然后他就能以此为借口,跟对方介绍自己……
他在心里进行着规划,想到现在小姑娘估计连他是谁都还不知道,心里忍不住有点挫败。
“大哥哥,你要买东西吗?”
凌壮仰着小脑袋看着面前的高山,好大好壮的大哥哥啊,他好想问一问,等他长大后大哥哥能做他的将军吗,以前在国宴上他见过的燕家军的小将军似乎就是这般的身材模样,听说那小将军可威风了。
“啊?哦,我买肉。”
凌壮的话打断了闫肃发散性的遐想,这时候凌甜早就跑的没影了,闫肃叹了口气,只能按照原定计划买肉回家吃饭。
还好他们现在都还小,谈情说爱是要不得的,闫肃想着,等他再长大点,一定能更有勇气接近他的小姑娘了,至少也应该让对方知道他的名字。
严肃脸脑补狂假正经.真.害羞.闫肃很认真的想着。
*****
“凌学长,咱们社团打算明天在食堂三楼举行一个小聚会,就当是庆贺咱们英语社在院校比拼中胜过了苏师大和上师大,你可是咱们英语社最大的功臣,明天的聚会你可一定要到场。”
一个开朗的女生拦住了凌国栋,一边朝着边上的人挤眉弄眼,一边朝着凌国栋说道。
“就是就是,这样的聚会可不能少了凌学长的影子。”不少人跟着搭腔,他们英语社的成员多数都是英语系的,也有一部分是其他专业,但是对英语有着浓厚兴趣的,不论是那种人,对于凌国栋的专业水平,都是万分佩服的。
他们可都还记得当初在专业课上,从日不落国留学回来的老教授都对凌学长的口语水平称赞万分,夸他的口语就和播音员一般标准,甚至还更胜一筹。
这一次江浙沪区域二十多所师范类院校比赛,面对强敌苏师大和上师大,全亏了凌学长一人才能力挽狂澜,大家都说,如果不出意外,等到毕业了凌学长或许会被外交部要过去,这样前途远大的学长,在学校的时候就应该打好关系。
现在外头的馆子有限,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去不起那些私人小馆,食堂三楼的小炒窗口就很不错,可以单独让大师傅炒菜,价格也就比大锅菜贵了一点,一个社团聚餐,平摊下来人均也就两块钱左右,偶尔这样奢侈一把还是可以的。
“明天中午还是晚上,晚上我可真没时间。”
凌国栋收拾着自己的书本和笔记,他和媳妇看中了一处铺子,房子的屋主白天上班,晚上才有时间商谈。
“是不是要陪嫂子,其实凌学长你完全可以把嫂子一块带过来。”不凑巧,聚会还真就在晚上,最先开始邀请凌国栋的女生急了。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离不开人。”凌国栋笑了笑,自从不知道哪里传出来等他一毕业就会进外交部的消息后,明里暗里有不少女生和他表达了欣赏他的意思,凌国栋觉得这一点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他疏忽了,没有彻底宣传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还是很淳朴的,不能说没有不好的,毕竟哪里都有老鼠屎,但是更多的女生还是自尊自爱的,尤其是大学女生,她们有美好的前途,基本上在知道他有妻子孩子后就理智的保持距离,并不会一味痴缠。反正凌国栋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在知道他已婚的身份后依旧做出那些暧昧行为的女同学。
“下次,下次我一定到场。”
凌国栋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拿出一叠小名片,这还是他专门花大价钱请印刷厂做的,上面写着卤味店的名字和地址。
“这是我爱人开的卤味店,你们去报上我的名字,一定给你们打折。”凌国栋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男,趁大伙儿都在呢,赶紧给自家小店打了一波广告。
“一口香是学长你家开的啊,我可爱吃你们家店的东西了,尤其是香辣脆肠,不行,想想我这口水又要流下来了。”
一个北边来念书的青年欢呼道,他想着卤肉店的老板娘似乎是一个高挑美颜的女子,那就是学长的媳妇,又漂亮又能做一手好菜,学长也太有福气了吧。
“喜欢吃就多来,给你最优惠的价。”别人夸自家的东西好,凌国栋自然再开心不过了:“给你推荐猪头肉和卤猪蹄,好吃下饭,我个人最喜欢这两道菜。”
往日里凌国栋在大家的心里是比较清高的,不是贬义词,而是对方的长相,和他站在讲台上用英语诵读外国文学时的气质就给人这么一种感觉,可这么清高的学长和卤味联系在一块,一下子就变得接地气了,双方的距离感也缩短了不少。
林芝琦坐在角落里,接过边上的人递来的名片,看着不远处说起自家店里卖的卤味神采奕奕的青年。
不该是这样的,她以为那般光风霁月的男人,往日里最爱吃的应该是香菇菜心这般雅静素淡的食物。
猪头肉,卤猪蹄,林芝琦觉得自己初恋的男神幻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大哥哥我可爱么
闫肃:不可爱
小太子:为什么,所有看书的姐姐都觉得我全世界最可爱
闫肃:你抢了我男主的位置你说你可不可爱
第60章 相处
“红姐,东西放下我来搬就成了。”万多禄看着张红一个女人搬着二十多斤重的大铁缸,赶紧上前帮忙。
自从上次去了二姐家还钱后,他心里翻来覆去想的就是关于来市里工作的事。
先不说二姐和二姐夫开的店靠不靠谱,他想着既然二姐要请人干活,自己人总比外人来的贴心,别说给那么高的工资了,就凭二姐当初对家里的付出,不给钱他也得来帮忙啊。
因此在和家里人说清楚,并且把自己手头的活都干完后,万多禄就拎着自己的小包裹来了市区,过来前一天用村里的座机给二姐打了个电话,是二姐夫来车站接的人。
这年头一般人家装不起座机,万金枝一开始想过要不要在自己家装一个,后来一打听,装座机还不是个简单事,不仅费钱,还费事。
最早的时候,座机只能厅长级别的干部家里才能装,这些年条件放松了,出得起钱就能去申请开户,通讯部门会审核你家的条件,然后再交2300就能装好电话了。
2300块钱都能在市里买一套便宜点破一点的小院了,还能买七八个万金枝当宝贝的手表呢,她权衡再三,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就是要装,也得在座机普及到多数人家的时候再装,不然装了也只是积灰。
所以万金枝给弟弟留的电话并不是自家的,而是他们那条弄堂口一个代销社站点的,管那个站点的人知道附近多数人家的门牌号,接到电话就会来家里喊人,到时候给个电话费和辛苦费就成,方便了邻里,代销社的人也能靠这个辛苦费赚点零花钱。
万多禄长了个心眼,只和家里人说来市里给二姐帮忙,没说二姐一家开店的事,也没说二姐给他开了三十块钱一个月工资的事。
自古钱帛动人心,嫂子们本来就有把债都推给二姐的意思,要是知道这件事,非闹翻天不可。
刚来到市里的时候,万多禄先是住在二姐家的。
其实来到市里后,他就发觉似乎二姐和二姐夫的日子比他们所有人想象中过得还要好千百倍,原先他以为是二姐夫租的大院子其实是二姐夫买的,二姐开的那家卤味店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差不多了,完全就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或许什么和海叔兰婶借钱给爸治病也只是个幌子,这钱估计就是二姐先给垫上的。万多禄想不通二姐和二姐夫哪来的那么多钱,可就是直觉,他们就是有那个本事。
万多禄知道后的第一反应是庆幸自己当初瞒着家里人二姐给自己开三十块一个月工资的事,不然恐怕现在来市里干活的就不是他,而是几个嫂子了。要是让她们知道二姐的日子过得这般富裕,那就不仅仅是赖账的事了。
他不想将自己的亲人想的那么坏,也不想看到几个哥哥因为二姐有钱的事就生出什么不好的想法,他就想着将这件事牢牢瞒着,或许以后几个哥哥的日子也好过了,不会眼红二姐这儿的家产了。
庆幸完了之后,万多禄收三十一个月的工资就稍微好受了一些,店里的卤味不是每天都能卖完的,还有当天没卖光的剩饭,这些自家人解决一部分,另一部分送去孤儿院。
万多禄这辈子都没吃的那么好过,餐餐白米饭,顿顿都有肉,才来半个多月,整个人就和吹气球似得胖了一圈,人也养白了许多。万金枝看在眼里别提多欣慰了,这个弟弟总算长出了点哥儿的模样,看着不那么辣眼睛了。
他卖力干活,原本万金枝每天晚上剁骨头,做卤味得花几个小时的功夫,现在有了弟弟的帮忙,时间减半,空出更多的时间能陪伴孩子夫郎。
店里的活也不需要万金枝一天到晚盯着了,万多禄干活麻利,也念过几年书,基本算术他还是行的,有他和张红在,万金枝彻底从忙成陀螺的状态里解脱了出来。
三天前,万多禄从二姐家搬了出来,搬到了店铺的小二楼住,并不是万金枝不乐意这个弟弟住家里,而是万多禄觉得自己毕竟也是个成年的弟弟,一直住在姐姐姐夫家不好,卤味店晚上就红姐一个人看着,他过去还能帮她壮胆。
张红住的是卤味店的二楼,万多禄住的是后来扩建的那半间店的二楼,两边隔着一堵墙,就算一块住也不用担心外人说闲话,那墙的隔音不是特别好,只要有重点响声隔壁就能听见,遇到危险只要喊几声,万多禄就能过去隔壁,也算是对女员工的保障。
“不用,你别看我个头不高,在老家的时候地里的活我也是干惯的,这点重量我还搬得动。”
张红侧了侧身躲开万多禄伸过来的手,对方年纪比她小,还是老板的弟弟,这些重活累活她都是抢着干的,可不敢让对方太累着。
三十一个月的工资,还包吃住,张红这辈子就没想过还能有那么好的事,恨不得一天都不让自己嫌下来,生怕对不起这一份工资。
在她看来,老板和老板娘就是她的恩人,一开始她还没想明白,渐渐的她也回过神来了,凌老板,也就是她那个负心汉的同学,或许就是当初那个隐晦提点她的神秘人,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觉得他声音耳熟的原因。
如果没有对方的提点,她稀里糊涂就被李衢山送上了火车,一个被抛弃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女人,还有两个没有爸爸的孩子,过得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老板娘人也和气,给她那么高的工资还同意她年后把儿子女儿接过来,以后孩子们跟她一块在店里吃,每个月只要意思意思给五块钱的食宿费,比张红预期的少了太多太多。
她觉得老板和老板娘就是神话故事里活菩萨的化身,偷懒的念头压根就没在她脑子里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