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者:
羽小飞 更新:2023-04-20 01:37 字数:4937
☆、第113章 乱局
寒凉小雨绵绵而落, 积水顺着屋檐滴落, 溅在地上发出有规律的响声。天地茫茫, 唯有廊下烧起红泥小炉,融融火光映着杯中琥珀美酒,林可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园中,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你在等我?”
林可道:“太晚了,这个时候, 别人都已经睡下了。”
“拿到一坛好酒,想着让你也尝一尝。”
孟昶青一拢玄衣,微笑着靠在廊柱上, 随意地倒满一杯酒, 将那小巧的玉杯递给林可,笑吟吟道:“我去见过穆风了。”
“是么。”
林可接过酒一饮而尽,觉得身体暖和了许多, 便收起伞在他身边坐下,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拿起了酒壶:“觉得小风怎么样?”
“是个好学的孩子。”
孟昶青道:“捧起三字经、千字文就放不下,听说这几日都想闷在房里看书。”
穆风来历不明, 背后难保有什么阴谋, 孟昶青不想看到林可身边出现这样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更何况他难得回云阳一趟, 半点也不希望多出个小鬼来, 挤占自己与林可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相处时间。于是芝麻馅的孟某人顺手挖了个坑, 毫无心理障碍、义正言辞地用一大堆学习资料把苦逼的穆风给埋了起来。
“读点书也好。”
林可哪能想得到某人心里这些个弯弯绕绕, 闻言便点点头道:“小风更喜欢舞枪弄棒, 我正头疼呢, 没想到你竟然能说服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
孟昶青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我与小风投缘。”
“这么说来……”
林可忽然想到什么,一拍手道:“因为爆炸的事情,子期近日有些忙。但书院一直关着也不是个事,你有空给我温酒,肯定闲,正好对孩子又很有一套,要不你就代子期去给孩子们上课吧。”
孟昶青:…………
“每天记得上满两个时辰。”
林可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认真地叮嘱道:“好好备课,千万不要误人子弟。”
孟昶青:…………
坑人者恒坑己。
“阿可。”
孟昶青决定换个话题混过去:“仓库爆炸之事,向秀有头绪了吗?”
这几年因为纺纱机和织布机,向秀对器械很感兴趣,林可趁机给他灌输了点私货,什么科学的实验方法,什么标准的建立,什么对照组,什么统计学,有些东西连她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向秀却深以为然,埋头苦修起来。水风扇就是他鼓捣出来的,这牛逼的科研与发明能力,简直让林可这个正牌的穿越者感到汗颜。
其实粉尘爆炸,林可上辈子是听说过的。但她是半瓶子水晃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便把调研工作全都丢给了向秀。
“他找了块荒地做试验。听说炸了一次,差点出事。”
谈起此事,林可叹了口气:“子期好奇心重,钻进去就不肯出来,没弄出个结果来,谁劝都不会中途而废的。谢中士倒是吐了点东西出来,说提供这个法子的是个道士。说实在的,能想出这种办法炸纺织厂的,也算是个人才。”
——放在现代,至少得有初中文化程度吧。
孟昶青饶有兴味地弯起唇角:“你想找到此人?他应该与东儒党有些关系。”
“红阳教的苟丕我都能用。”林可笑了笑:“天书上那些化学式……你可能听不懂,就姑且听一听。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当年化学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根本弄不出天书上所说的工业基础,三酸二碱来。听说最早的时候,□□就是道士炼丹的时候瞎鼓捣出来的,想要搞化学,靠我自己,说不定还不如靠这些专业人士。”
事实上,古代的科学技术比今人想象得要发达,比如华佗在东汉就能创制麻沸散,但这些发明都是孤立的,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因此后来才没有进一步发展。
孟昶青想了想:“关键在谢中士身上。”
“用刑不能太重,他的身体实在太弱了。”林可叹了口气:“我今天去看他了,还烧着呢。没说几句话,他一激动就昏过去了。另外,谢雁城派人来找我求情,也不知道还能瞒着大哥多久。”
“不对。”
孟昶青闻言皱了下眉:“谢雁城遣人来,第一个想见的不会是你。”
林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说,大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同一时刻,北齐。
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底金丝楠木的匾额,上书“端王府”三个大字。府中后院,几个壮汉守在门前。屋内侍女捧着装满温水的脸盆,噤若寒蝉地站在一边。一个妇人坐在床沿上,动作轻柔地替昏迷的拓跋焘擦拭冷汗,秀美的娥眉紧紧地蹙着,一双丹凤眼中满是忧虑与心疼。
“焘儿不会有事的。”
一个面容严肃、鬓角花白的男子抬手,覆上她单薄的肩头安稳道:“吃了药,熬过今天晚上,这条命就算是保下来了。”
“我的小老虎。”妇人抬手拭泪,恨恨地咬牙道:“夫君不在了,焘儿就是我的命。家公,若是抓到沈香亭的那个小贱人,可定要将她扒皮抽骨,替我儿报仇。”
“那人应当是南楚的密卫。”拓跋克寒声道:“焘儿这一刀,我要让南楚千万条性命来填。”
“可焘儿这样子不能担任主帅……”妇人忍不住道:“想必那小贱人也刺探到不少军情,既然如此,家公,这出兵时日能不能往后推一推,也好再多做些准备?”
拓跋克冷冷扫了她一眼。
那妇人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妄言国事。
拓跋克才开口冷冷道:“该是焘儿的,谁也抢不走。他受伤的消息,不准传出这间屋子。赫连氏,你可记住了?”
赫连氏唯唯诺诺地应了。
拓跋克冷哼一声,挥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走到床边不满地看了拓跋焘一眼:“女色误人,我说过多少遍?还好没被迷得神魂颠倒,不曾将自己心脉位置与常人相反的事情给说出去,否则狼兵找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拓跋焘缓缓睁开眼睛,抬手按了下胸口的伤,面无表情地望向床顶的帷帐:“祖父,尔虞我诈一辈子,太累了。”
“大齐唯一的异姓王不是那么好当的。拓跋家的人,没有混吃等死当纨绔的命。”
拓跋克神色冷硬:“三个月的时间,你要至少恢复到能上马的程度,我能替你保住副帅的位置。你差点死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是耻辱。而耻辱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刷。”
小红……
拓跋焘闭眼,随即道:“我会亲手杀了她。”
“我记得常大夫以前曾配过一种伤药,药性极其猛烈。”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满是冷意:“不必三月,一个月我就能恢复。祖父,替我拿到主帅的位子。”
初六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沈香亭的人化整为零,一部分转换身份留在中京,一部分通过其他路径分散到大齐各处,而他则带着于明秘密穿过楚齐边境,时隔多年,才又一次踏上了大楚的土地。
杀拓跋焘时,初六心情受到些震动,以至于忘了补刀。走出一段路他才想起这件事来,但后有追兵不能回头,而且他下手心中有数,那一刀肯定能够送拓跋焘到阎王殿里去报到。
先前初九的情报也指出了这一点,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北齐要对大楚出兵。
拓跋焘一死,北齐方面肯定会开始警戒,说不定还会对出兵大楚的计划做出某些调整。但战术有变化,大的战略方向却不会变。这一次北齐一反常态,选择在春耕时进军,就是打算比拼国力,生生拖死大楚。
损失一年收成,对北齐来说还能熬过去,对大楚却是灭顶之灾。
因为司马康定下的一系列政策,西原的流民消耗了大量的粮食,国库如今空得能够跑马。西原这个脓疮被挖了出来,大楚可算是伤筋动骨,不过病症已除,哪怕再过个一年半载,等新粮入库,大楚就会重新焕发生机。然而战火一起,西原必定又是大乱,一旦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乞活军或许就会借机死灰复燃。内忧外患,大楚说不定真有灭国之祸。
大楚朝堂乌烟瘴气,可堪一用的兵马唯有白耳军、龙骧骑、木家军和云阳军。初六绕过京城,打算直接前往天水,再从天水飞鸽传书到云阳。
尽管进入大楚境内,这一路却也未必安全。在北齐时步步惊心,女子更能降低旁人的戒心。长年累月,初六的身上就不由带了些脂粉气,男子装扮反而更加引人注目。无奈之下,他只好与于明扮作一对青年夫妻。
好不容易到达天水,他微微松了口气。
从马车上跳下来,初六环视四周,在墙角旮旯寻找密卫接头的标记。于明倒是没心没肺的,看见包子铺,打算去买些吃的垫垫肚子。而初六独自站在街头,只觉得身上一直以来的厚厚盔甲都卸了下来,仿佛一直在水中沉浮挣扎,如今才终于回到岸上。
熟悉的景物,熟悉的风俗,熟悉的乡音……
初六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旁边有三四个街头混混,打头的那个见到他顿时眼睛一亮,晃晃悠悠地围了上来,堵住他的路色迷迷道:“小娘子,你要到哪里去呀?若是有空,不如陪哥哥我喝杯水酒吧。”
初六:…………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还有一群熟悉的流氓。
☆、第114章 好人
人.皮面具质感与真人皮肤相似, 只是见不到毛孔, 而且制作麻烦,过段时间就要换一张,不能长期佩戴, 容易被有心人看出异常之处。所以为了接近拓跋焘,初六假扮小红时不曾佩戴人.皮面具, 而是选择用脂粉眉笔等简单修饰。由于匆忙离开中京, 他没来得及准备可用的面具,因而此时此刻, 也依旧是小红的样貌形容。
这些青皮无赖混迹花街柳巷,也颇见过几个不错的女人, 却少有像初六这般鲜嫩可人的。看这美貌少女独自一人,几个混混色心一起, 就围了上去动手动脚。初六挑眉, 一言不发地扫了他们一眼,冷冷地勾起唇角:“这里不好说, 咱们去那边?”
混混色迷心窍,压根没看出眼前的少女没安好心,嘿嘿一笑, 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初六进了没几个人的小巷。为首的那个伸出咸猪爪, 迫不及待地就想去摸初六的脸。初六抬手, 三根手指搭在他腕上轻轻一转, 只听咔吧一声, 对方的手就折了。他随即一脚踹出, 飞出去的那人正好压在扭头想跑的另一个混混身上。冰冷的视线扫过剩下三人,初六眯眼:“知道我是谁吗?”
空气里却浮动着恐惧的情绪,牢牢地攥住了每一个倒霉混混的呼吸。他们战战兢兢地打了个哆嗦,然后整齐划一地猛力摇头。
看来不是什么人故意派来探底的,但他一到天水就有人来找麻烦,还是多少有些可疑……
初六沉沉地哼了一声,开口道:“都跪好了,我有空,正好陪你们好好玩一玩。”
于是唐七收到消息,赶到现场的时候,五个鼻青脸肿、涕泗横流地混混正跪成一排,自己一下一下狠命地抽自己巴掌。初六抱胸靠在墙上,听到动静,转头凉凉地看了他一眼:“老七?”
“六哥息怒。”唐七陪笑:“这几个杂碎是漕帮的,有一个是现任帮主云天远的亲信的二舅子,云天远昨天还请我吃过一顿饭,不大好动手。”
“等你来救人,这几个混混早八百年就凉了。”
初六嗤笑一声,嫌弃道:“该问的都已经问出来了,不过给个小教训罢了。”
对付初六就得顺毛捋,虽说几年没见面了,唐七还是很清楚这发小的脾性,果断竖起大拇指道:“不愧是六哥,六哥就是厉害。”
初六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于明已经去天水酒楼了。”
唐七上前扯住初六,朝身后漕帮派来调解的人偷偷打了个眼色:“别管这群青皮无赖了,走,咱们好久没见,我做东,请你好好喝一杯去。”
见那煞星走得没影了,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的几个混混才敢站起来。跟着唐七前来的那个中年男子躬身扶起云天远的亲信的二舅子,几个人凄凄惨惨戚戚地回了家。
回头唐国怕这件事惹了唐七不快,朝他家里送了不少礼物,只是心中不忿,见到云天远就忍不住上点眼药。
“密卫也太过分了,我那二舅子被打成那个样子,右手说不定还会落下残废。”
唐国道:“帮主,我看他们根本就没把咱们漕帮,没把您放在眼里。”
“你不必激我。”
云天远冷笑一声:“不过你说的也没错,我就是他孟昶青脚下的一条狗。谢总督往漕帮里安插人,宋方林的势力一日比一日大,孟昶青却不管,分明就是想借此牵制我,怕我尾大不掉。再这样下去,我这辈子也别想逃出他的掌控。”
说到唐七,唐国还敢表现出些许不满。但谈及孟昶青,他心里却只剩下纯粹的恐惧。
“那孟统领不是去了云阳嘛,难道还会直接插手咱天水的事?”
唐国咽了口唾沫:“这,其实……我二舅子也没怎么样,这个面子不讨回来也不要紧。”
“怕什么,密卫号称无孔不入,但说穿了其实也未必就有多可怕。”云天远扯了扯嘴角:“再过几个月,大楚由谁说了算还不一定呢。姓孟的未必就有什么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