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作者:
牛奶花卷 更新:2023-04-20 12:44 字数:4135
楚喆摇头,“现在什么对于他们都是好的,如果他那么不识好歹,咱就不管了,又不是我亲叔。”
叶爹有些担心,“小喆,他不会知道你的身份,然后举报立功吧?”
他能成功落户口,可是因为他是流浪儿是黑户。
“如果他不傻的话就不会,初初来一个地方就得罪咱们,再说他一个黑五类的话又有谁会相信呢,我还是帮他的。”楚喆摇摇头,这种可能性太小了。
他倒不是认为以后纵横商界的白发阎王是什么好人,他帮助他,他就不会举报。
如果举报成功就能让他平反,你看他会不会举报。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他会好好权衡利弊的,没有太大的利益,他是不会做的,而且他也不傻,就是举报了成功了,他就不是黑五类了,不可能的,他还得罪了叶叔叔、队长(户口是他帮忙办的),以后生活会更难。
叶爹娘也觉得有道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叔叔婶婶不着急,他们现在每天都要捡柴火的,我准备找个机会和他谈一次。”总得让他先接受他再卖好。
别觉得他有什么目的,虽然他就是带着抱金大腿的目的去的。
第二天一早楚喆背着木筐出发了,村民们在哪拾柴火叶婶婶都告诉他了。
从他们家出来下山然后往北走,不算太远就到了。
远远的就看到三个成年人带着小孩子在捡柴,那个婆婆没来。
他们不捡柴根本没法生活,虽然快三月了,可是天还很冷呢,雪还没开化呢。
楚喆很有耐心,看着他们渐渐分散,毕竟严骁是个壮年,他只是面相老,身体还是年轻人的身体,之所以这么虚弱,他猜测虽然有被批·斗的原因,但最可能还是装的,因为大家还是可怜弱者的。
楚喆慢慢跟在他身后,故意发出大些声音,严骁果然敏锐的回了头。
“是你…有事么?”就是给他们送粮食那天来的男孩,但他觉得有些怪,说不清楚为什么。
“严叔叔,我是冯东平的朋友,他给我指过你呢。”楚喆早就想好了怎么说。
害怕他想不起来谁是冯东平,还提醒了下,“冯东平他爹是政府办公室当主任的,肚子可大了。”
严骁哦了声,知道他说的是谁了,是他中学同学——冯大肚。
“你是京都人,怎么跑哈市来了?你们全家一起过来的?”这不是没可能,有消息灵通的,提前到乡下避祸。
楚喆摇头,“我是逃出来的,我想找人救爷爷……”又把他糊弄他姑姑那套说辞搬了出来,“可是爷爷战友已经不在了,我就开始了流浪,后来被叶叔叔收留了,我现在是他们家小女婿。”
“噗…咳咳咳…”严骁直接被口水呛到了,好好的官二代居然做了上门女婿,也许他真的不是最惨的。
“我不是上门女婿!”这个必须说清楚。
“他们家条件应该不错(能借粮还有自行车还能养小女婿),你年纪还小,就先保重自己吧。你也别替你爷爷他们担心,他们都是大人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在别人家要勤快点乖巧些,多讨好讨好你的丈母娘和小媳妇。”严骁安慰了他几句,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乡遇故人,他也是高兴的。
最后两句虽然有些开玩笑,但也是教他怎么做人。
楚喆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当然听出来了,很真诚的感谢,“谢谢叔叔!叔叔,你明天再来,我送你点东西,再见!”
严骁不敢太大声喊,害怕别人听到,他怎么能要一个孩子的东西,万一惹怒了那家人,他和这个孩子都捞不到好。
不过第二天他还是去了,故意和一起的几个人拉开距离。
看到楚喆背着背篓过来,赶紧按住他的肩膀,“东西我不要,我们现在还有吃的…”
“严叔叔,你放心,我和叔叔婶婶说了,说你是我家远方的一个亲戚,因为没见过两次,所以一开始没认出来,他们都觉得太有缘分了,也想帮忙,可是你知道我们不能太明目张胆只能偷偷的,东西不多也不太好,但我觉得你可能用得着,你别嫌弃。”楚喆将东西掏出来,两件带着补丁的棉袄,但是浆洗的很干净。
还有一玻璃罐子咸萝卜条。
看到这些严骁没有推辞了,他现在恨不得抓把萝卜条塞嘴巴里。
他们自从来了这个地方就没吃过盐了,他们身上也没钱买。
初来乍到,也不愿意和马队长提要求,以免留下坏印象。
几个人商量一下,决定再忍几天。
那个学医的老家伙还说人不吃盐不超过十二天就没事。
可是才两天多,他就有些受不住了。
“谢谢你!也替我谢谢你叔叔婶婶,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报答的。”严骁说的很是郑重。
楚喆摇摇头,“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想了想,还是说了,“你们缓几天,等天好了就赶紧做土坯吧,这的冬天可比京都冷多了,没有热炕根本过不去。”
“人小知道的还不少,赶紧回吧,别让人看见。”严骁等不及了,撅了两个细木棍,在雪中擦擦,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萝卜条塞嘴巴里了。
“咸!…”楚喆这话说晚了。
严骁被咸的直皱眉毛,不过也没舍得吐出来,咬吧咬吧咽下去了。
楚喆忍着笑,一本正经的解释,“我婶婶说,你可能吃不了独食,到时候那么多人吃,不咸不禁吃,所以盐就多放了点。”
严骁听到“不能吃独食”,看着萝卜条和棉袄就有些心疼,“回去我会好好和他们说的,保证他们不会多嘴,再加上我也不会让他们知道这是谁给的,他们就是想举报也找不到人。等在一起时间长了都知道什么人了再说。”
楚喆也是笃定严骁不会透露他的消息的,不过听到他的保证还是很开心,证明未来大佬对他很有好感,开始替他着想了。
初抱(金大腿)成功!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bug啊上章,鹿血酒我把鹿血的重量忘算了,为了平衡,一瓶鹿血酒改成十块了。
我的数学怕不是体育老师教的_(:?」∠)_
第九十三章
严骁将玻璃罐头塞在两个破棉袄中间, 然后用柴火将它们裹住,抱着一捆柴火慢悠悠的往下走。
即使他知道这处山脚没什么人, 村民们在冬天之前都会把一冬天的柴火捡好了。
可还是小心使的万年船。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不是嘛,他们从被严密监视随时批·斗的大城市到了这个偏僻的都没听说过的山村,虽然还是那么辛苦,吃不好睡不好, 可身心还是自由了一些,就像他们出来捡柴, 如果遇到村民的话,他们只会用好奇或是厌恶的目光盯几眼,也许后面还会骂几句,但真的好多了。
不会有人拿棍子打到他们跪下, 不会被人强迫忏悔,更不会被拿鞋底子扇脸…
而且还遇到了一个小老乡, 甚至还给了他帮助。
不过想到回去还要分享, 严骁弯起的嘴角又压了下去。
生产队牛棚平时没什么人过来, 可是牛是很值钱的,三大队现在有两头成年牛, 一头小牛犊,队上的车把式负责放牛、收拾牛圈和赶车。
现在放牛、收拾牛圈的活不用他了, 交给新来的黑·五类份子了,可是他还会时不时过来看两眼,不是很放心。
不过对于这些人他不仇恨,队长说了他现在只赶车也给同样的工分, 等春播了还能干别的活多赚点工分。
严骁看到车把式瞄了几眼牛点点头走了,看来今天的检查合格了。
他们现在一天吃一顿饭,饿不死就行,实在是粮食不多,他们加起来可是有五个人呢。
有了罐子之后就是多放水,把地瓜土豆用雪擦洗干净,泥孔抠一抠,然后用手掰成小块放进去,煮上小半天,地瓜、土豆块都成泥了,就那么往嘴里喝。
因为没有碗,大家得排队来,要是以前他肯定直接吐了,那么多人共用一个罐子,简直令人作呕。
可是现在有口吃的就行,哪里还会计较那么多。
不过等这个玻璃罐头装的萝卜条吃完了,他就有碗了,那岂不是没有咸菜了,要碗还是要咸菜?…严骁居然有些纠结。
他们三个男的每天早上起来出去放牛顺便捡柴,捡好的柴火不敢放牛身上,还得自己扛回来。
唯一的那个老太婆得看着陶罐,这年头都缺粮,万一被哪个看到偷走呢,何况还有一筐的地瓜土豆呢。
如果丢了,他们真的要被活活饿死的。
又到了吃饭时间,严骁拿着木棍卡着陶罐头将它放在一块整齐的木头上,等着凉。
太热下不了手也下不得嘴巴。
他们之前也不认识,不过到了这儿的第一天晚上互相做了介绍。
那个医生老头今年62岁,叫做程文芃。
另一个是教授,教外文的,53岁,叫做杨君瑞,他们的小孙子叫做杨子期,六岁。
他当时说自己多少岁来着,好像是五十,因为不想占两个老头子便宜,管他们叫声老哥哥。
“可以吃了。”作为医生可是知道长期挨饿对身体的危害,可是和生存比起来,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了。
人是选择动物,总是会两害相较取其轻。
“等一下…”严骁站起来往四周看看,然后打开木柴,将两件大衣取了出来放在一边,轻柔的抱着玻璃罐子。
几个人压低了声音,“怎么有棉袄?这是…咸菜!”
唯一的小孩子没出声,但是眼睛格外的亮。
严骁示意他们小声,“遇到了一个朋友给的,撅几个树枝当筷子吧。棉袄我用一个,另一个你们自己分。”
看他不想多说的样子,其他几人也是知情识趣,他们现在顾不上棉袄,都看着萝卜条子咽口水呢。
严骁不得不提醒他们,“咸,非常咸,少夹。”
他们终于觉得嘴巴里有些滋味了,这顿饭喝的都很香,就是有些意犹未尽,煮的太少了。
他们现在每天都是水饱,骗骗肚子。
另一边楚喆很高兴回了家,叶冰娘看到他翘着的嘴,“看这高兴劲,认亲挺愉快的呗。”
“还不错,比我想象的顺利,婶子,中午想吃什么?”楚喆看看钟,已经十点多了。
“那个炒菜不错,有木耳、胡萝卜片那个,我看冰丫头爱吃。”叶冰娘觉得哪个菜都好吃,她不挑。
对于全家都宠叶冰,楚喆已经很习惯了。
“婶子,今年多种点紫皮蒜吧,那个放菜里好吃。”其实他更想要洋葱,但是种这个的少,这边还是喜欢种紫皮蒜和红皮蒜。
关于洋葱他还问过叶叔叔,他都没听说过。
“行啊,要不在院墙周围开两陇。”对这个叶冰娘肯定是没啥意见的。
“这个点了,他们也要回来了,我去接他们,你看家啊。”还没开学,不过大山小山成绩一般,儿子闺女都去给他们补课去了。
她顺便也把爱东送去二哥那了。
“我叔中午回来不啊?”今个也没去县城,不知道去哪了。
“甭管他,估计跑队上谁家看眼儿(别人赌·博他们看着凑热闹)去了。”叶冰娘有些嫉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