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作者:十二春      更新:2023-04-22 20:49      字数:6190
  卫庄将册子从她手里取走,放在桌上,看着她:“你想知道什么?”
  练月偏着头想了一下,道:“我其实不相信他是个污浊之人,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绝于狱中,难道他不担心,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畏罪自尽么?”顿了顿,“我知道剑客们很爱护自己的名誉,甚至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死,可他的死并不能维护他的名誉,只会毁了他的名誉,我一直纳闷这个。”她看向卫庄:“你知道这里边的原因么?”却没等他回答,而是先叹了口气,“估计你也不知道,我想这个问题,除了他自己,大约没人能回答。不过也不是很重要,天阙城的那个掌柜说得很对,无论如何,他已经死了。”
  卫庄默了一下,道:“他入狱后想过要洗刷污名,直到后来,有人告诉他,他这场牢狱之灾的起因是天子看上了他的妻子。天子有没有明确授意人去做这件事他不知道,但最终的结果就是他入狱,他妻子被接到了宫里。当时他在卫国的家族因为这件事,在整个卫国都抬不起头来,师门名誉也因此受辱,而这件事又牵扯到了天子,断不可能再有真相了,他当时唯一的出路,便是死,他死了,这件事就尘埃落定了。”
  练月之前多少知道一点,听他这么说,倒也不奇怪,她道:“所有事情都是这样,只要牵扯到天子,那就到头了,天子总不愿意为了一个臣子让自己的名誉受损,的确是别无选择。”顿了顿,纳闷道,“你怎么会知道的如此清楚,你是他朋友?”
  他看着她,眼神坚定:“月娘,卫是我的国姓,庄是后来师父起的名,是希望我继续保持对剑的庄重和敬畏,我原本不叫卫庄,我姓韩名厥。”
  练月的脑子轰隆一下,像被天雷炸了一样,变成了一片空白,在这片空白中,有一段话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在她耳边响起:“他不叫卫庄,他姓韩名厥字恒之,是卫国韩氏的宗室公子,云癸宗宗主琦兮的高足,曾经的天下第一剑,郑天子的卫安侯,风光无限,最后因自己的妻被自己的王看上,被人以强|奸|幼女的污名弄进死牢,累及家族和师门,最后不得不假死逃出,蜗居在这沛国小城,不见天日。”
  她猛地从凳子上站起来,双手摁住了自己的脑子,有更多的东西随着这段话蹦了出来:“白练,你知道那种恨吗?隔着这么多年,我都知道他有多恨,你知道吗?不,你不知道,因为你一无所有,所以你从来不会恨。想象一下这样的恨,再想象一下他在这种恨里找你是为什么?我们顶顶大名的剑客,王姬公主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为什么会看上你?你说我把你当玩物,那你就去找一个把你当人的人啊,如今这样,你告诉我,替身和玩物有区别吗?”
  是萧珩,是断崖,有紫苏,有东音,还有一个白芷让她印象深刻,原来她心口的那两刀是自己弄的,那是澜山寺的断崖。
  她为什么会到断崖去,是因为白芷。白芷给她服了软骨散。为什么白芷抓到了她,因为白芷跟她在清水巷交手时,在她身上洒了香粉,白芷寻着这个找到了她。
  紫苏、东音、白芷和鹰扬,他们四个人在清水巷堵她。那是大年初二的下午,她提着篮子,篮子里放着裁好的布,那布是用来给自己的心上人裁衣服的,她的心上人去宗郑办事去了,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再往前想,是大年初一,那是她的婚礼,她和叶湛的婚礼。她为何跟叶湛认识,因为叶荻中毒了,是因为雪灵芝。她让叶湛跟她假成亲,为何她要叶湛跟她假成亲,因为她在天阙城遇到了她心上人的朋友,他朋友说,她心上人不喜欢送上门的,她心上人喜欢挑战,所以她决定人为的给他制造一些危机感。
  她和他的初见,不是寺庙,而是在巷子里,夜色很暗,他嘲笑了她绿色的夜行衣。
  只是一瞬间,她将所有的事情都想了起来。
  认识他之后的和认识他之前的,统统都想了起来。
  没有认识他之前,她一直一个人住,半夜起来做饭是常事,做完之后,第二天早上将东西都分给左邻右舍。蔡大娘是过来人,知道她孤单,想给她找个伴,可她老人家介绍的那些她都看不上,所以后来遇到了他。她看见他第一眼就喜欢了,很喜欢很喜欢那种。她从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她喜欢过萧珩,可那点喜欢不及这种喜欢的一成。他说话也喜欢,不说话也喜欢,笑也喜欢,不笑也喜欢,就连他的冷漠和无情都喜欢。她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大约就是命吧。
  可最后,萧珩告诉她,她只是一个替身。
  她死的那一刻还在想,她死了,他会不会感觉到疼,要是会就好了。替身用久了,难道不会不舍吗?
  眼泪啪嗒啪嗒像珠子似的,一颗接着一颗落在地上,她双手抱着自己的头蹲了下去。
  卫庄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她,她似乎马上就要缩成一团,从地下遁走,逃开他了。
  卫庄没有上前抱她,也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此刻她不需要任何人,也不需要任何话。
  他站起来,打开门,走出去,又替她关上了门。
  卫庄走后,练月抱着头想了一会儿,过去三年的记忆在她脑子里左冲右突,她觉得头疼,越想越疼,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想她现在不能跟他待在同一个地方,她必须离开这,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
  她收拾了一下东西,下楼,牵马,出城。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有稻花千里,她牵着马,走在太阳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就觉得好多了。
  这才刚过完大暑没几天,天气正热,她没走几步就全身开始往外冒汗,一会儿身上就湿透了。
  后来她在路上碰见一个赶车进城的瓜农,车斗里是全是花皮西瓜,西瓜上面做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练月将瓜农叫停,从荷包里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了瓜农,换了他的斗笠来带。瓜农千恩万谢快马加鞭的走了,生怕她反悔了似的。
  练月将斗笠带在头顶,继续牵着马往前走,走累了,她就将马拴在田间地头的树上,自己坐在树根上啃干粮。
  田间没有一丝风,她拿斗笠当扇子,扇了一会儿,想靠在树根上眯一会儿,只是一旦停下来,就无可避免的要去想事情。
  其实也没想什么新东西,来来回回还是那些事。
  想在太平城的种种,想她在安陵城的种种。
  现在已经没有最初的疼痛和伤心了,估计已经过了那个劲,她能很平静的去思考这一切了。
  第七十二章
  原来他就是韩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真不可思议。
  原以为韩厥只对剑有领悟, 对女人没有这么多手段,现在想一想,怎么可能。
  任何领域的第一, 都不是只靠毅力或者努力就能达到的, 这里边一定有天分。天分说白了就是某种智慧,智慧这种东西是融会贯通的,他怎么可能只对剑有领悟, 而在其他方便一窍不通呢?更何况,一个在庙堂和江湖两道同混的人,逢场作戏是家常便饭,怎么会不解风情?男女的风情他都解, 区别只是他愿接还是不愿接。
  不愿意不代表不会。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卫庄。她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知道他对女人有一手, 只是已经懒得花心思在女人身上。现在想想,自己的判断真是神准。
  她怎么会如此倒霉, 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她没他见识多,没他经历多, 没他年纪大,又打不过他,自认为在萧珩那学了一点风花雪月的手段, 结果照样玩不过他。她只能庆幸他对她多少有点情意,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后悔没把那九万两银子揣到身上,那样跑了也算携款潜逃,现在呢,除了身上揣了几十两银子之外,什么都没落着。而且她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他来追,一点不怕她想不开,一点不怕她不回头。
  现在想想,他近来的姿态如此低,不过是因为歉疚罢了。他大约是知道了什么,所以一见面就跟她解释,他没有将她看作替身,一见面就说爱她。
  当然,她相信他的确爱她,也相信他的确没将她当慧娘的替身用。
  不是因为他说过慧娘害他入狱,他没有留恋,而是知道他是个骄傲的人,找替身这事,如此下流,他肯定不屑做。
  她当时在断崖上相信萧珩的话,也全是因为被逼到了生死关头,一步之外就是断崖,再加上骤然跳出他韩厥的身份,她被这个给震懵了,从而失去了冷静,也失去了判断,相信了萧珩的鬼话。
  练月摸了摸心口,倘若自己当时尚存一丝理智,都不会对自己下这么狠的手,导致现在胸口还时不时的蹦出游丝般的疼痛。
  不过算因祸得福,萧珩终究松口答应放了她。
  练月抬头去看那条热腾腾的乡间路,笔直的土路上没有任何行人,两侧的稻田耷拉着头,仿佛被烈日烤得失去了精神。
  算了,还是分开走吧,留点距离,让她好好理一理,以后该怎么办。
  她从马上解了水囊,喝了一些,然后骑马顺着乡间道走了,晚上借宿在路过的村庄里。
  南国风光,路上的风景是极好的,走走停停,很是悠闲,倒是没有上一年一人在路上时的落寞心境了。
  上一年是卫庄丢下她走了,这一年,是她丢下卫庄走了,心境当然不一样。
  练月进太平城是七月初的一个黄昏,进城之后,扑面而来一股子熟悉感,这熟悉之感让她忽然有种想流眼泪的冲动。
  她从小流离,无所谓故乡,如今方才知,太平城已是故乡。
  故乡是这样的一种存在,你只有离开它,方知自己会怎样想念它。
  在这里,她知道谁家的豆腐做得最好,谁家的蔬菜最新鲜,哪家绸缎庄的布染得最漂亮,她还知道城内最大的酒楼是哪家,府衙的门朝哪开,城内的四大家族是谁,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分别通向什么地方。
  她在穆国的国都首止城住了十几年,可一点也不了解那个地方,因为她从没有机会了解它,但她只在太平城待了三年,她就把这个城嵌进了心里。
  她牵着马,穿过城门,站在城门口的空地上,看到百十来步之外的那条人来人往的巷子。还是她记忆里的老样子。
  她看到茶铺的幌子高高的挑在旗杆上,小伙计正站在外面揽客,对面是蔡婆的布摊子,只是没看到她老人家。
  练月牵着马走过去,茶铺的小伙计乍一下没认出来,等认出来后,就发出一声惊讶,接着笑了起来,露出有些泛黄的牙齿。那种颜色很像茶渍的颜色,大约是喝茶喝的了。小伙计说没想到还能见到活人,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呢。一问原因才知道这一切都要拜蔡婆所赐,因为蔡婆把她在巷子里被人围堵的事情大肆宣扬了一下,导致大家都以为她遭遇了不测。
  小伙计又问练月,你男人呢,怎么没跟你一块回来?练月被问的一头雾水。
  小伙计说她消失的这半年里,有个叫卫庄的男人推着她的木雕车在这卖过一段时间的木雕。前一段时间忽然不见了,蔡婆说是找你去了,还要她帮忙看院子,这事传来之后,大家都觉得他痴心一片。
  练月心中一动,说他被别的事绊住了,耽搁了一些行程,过几日就回来了,又问小伙计看见蔡大娘没,小伙计说蔡大娘这会儿估计在她的院子里,因为刚才他们正聊天呢,老人家突然想起很久没给练月院子里的黄瓜和葫芦浇水了。
  练月辞别小伙计,牵着马,拐进清水巷,到了自己的院子前。
  院子的门开着,她牵马进去后,四下扫了一圈,在扫到东边时,愣住了。
  院子的东边和北边原是空地,北边种了菜,东边一直空着,现在那里却是一间房,还带檐廊,看上去像一间厢房。
  蔡婆就在北边的菜地里。菜地旁有口井,老人家正弯腰在井边往上提水。练月扔了马缰,慌忙过去搭手。
  蔡婆见到她回来了,一脸的惊喜,忙拉着她上上下下的看了一圈,说瘦了。
  练月问她老人家好,老人家笑呵呵的答好着呢,又问她这半年在哪,怎么这么久才回来。练月觉得实际情况太复杂,怕吓着她老人家,就随便编了个事况。
  蔡婆笑眯眯的问她,小卫呢,怎么没见到他?练月就把回小伙计的话,回了她老人家。
  蔡婆甚是欣慰,说小卫是个忠厚老实的好男人,她消失的这半年,小卫一直守着这座空院子,她老人家想给他说亲,都被拒绝了,痴情的很。不仅如此,还替她将这院子买了下来,精心照料,说要等她回来。前些日子,他说有她的消息了,要她老人家帮忙看院子,等她回来。她老人家原以为这事不靠谱,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这才过了一个多月,她就回来了。一定要她好好对人家。
  练月想,这卫庄也挺会收买人心的,这才半年,弄得左邻右舍都是他的人了。
  练月院子里的锁全都换了新的,她没钥匙,进不去,于是问蔡婆,小卫走时有没有留钥匙给她。
  蔡婆说只留了院门的钥匙,又奇怪:“怎么,他没给你钥匙?”
  练月扯着嘴角笑,说:“走的太急,忘了要。”顿了顿,“没关系,等会撬锁吧,反正这锁早晚都要换。”
  蔡婆将院门的钥匙交还了她,说她刚回来,什么都没有,做不了饭,让她晚上去她家吃饭。
  练月谢了她的好意,说没关系,等会她去隔壁买块豆腐,炖一炖,随便吃点就成了。
  蔡婆见她坚持,就随她去了。
  蔡婆走之后,练月在院子找了块砖头,叮叮咣咣砸了好一会儿,方才将堂屋的锁砸开。
  砸开之后,她推门进去。
  堂屋房门紧闭,却没有潮湿的味道,大约是夏天,太干燥了,倒是有尘土的味道。
  她走到屋里,四处打量,想找到往昔的熟悉感,却赫然发现屋里跟自己走时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西里屋和外间的隔间屏风换了,换成了卫庄的那副悬零花开的六扇屏风。其次,西里屋以前堆的是杂物,现在杂物不见了,只剩下了书架。书架也不是原来的书架,而是新书架。书架上原本没几本书,现在几乎被填满了。再有,书架前还新添了的书案。书案西边是一副剑架,她一看就知道那是谁的。
  而东里屋。床被换了。柜子被换了,还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衣服,当然不是她的,而是一个男人的衣服。桌子也被换了。就连妆台都换了。
  这些东西一换,使得之前暮气沉沉凉意森森的老屋子整个跟着亮堂了起来。
  他这半年倒是没闲着。
  练月摸着那些家具,心里边软成了一片,又软又酸。曾经一剑封侯的剑客,如今却窝在沛国小城的小院里,帮她盖房子,收拾家务。
  她受了委屈,哭哭啼啼,发泄一通,就过去了。可他不会,他是流血不流泪的人,所以不会哭。也不会撕开伤疤到处对人说。甚至不能恨,强者是这样,失败了,只怪自己,不怪他人。
  当年的一切,他都要自己咽下去,他心里得多苦啊。
  练月走出去,到东边新盖的那间厢房前。
  练月这所院子是老院子,新盖的东厢房为了跟院子融为一体,几乎全是按照堂屋和灶房所用的材质来的。
  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老砖老瓦,门窗也刻意作了旧,所以东厢房虽是新房,落在这院子里却并不很突兀,想必是费了许多心思和功夫,只是不知他为何会突然想在这里盖一间房子?
  东厢房没有上锁,只是关着,她推开门,走进去。这才发现东厢房里边还没完工,因为地上才铺了一半,剩余的一半还是裸露的土地,铺地砖就摞在墙角,用具则摆在一旁。
  铺好的那半侧也没闲着,堆着原本搁在堂屋的杂物,以及她的木雕车。
  木雕车被一块粗布搭着,她将布掀开,原本满车斗的木雕,现在里边就只剩下了一个。剩下的那个木雕,巴掌大小,她拿起来看,发现木雕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她小臂上还挎着一个小竹篮,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出竹篮里搁着香纸,看上去像是上一年她跟卫庄在清远寺相遇时的打扮。
  练月摩挲着那木雕,木雕光滑,不像只是抛过光的缘故,而像是被人用手指摩挲过无数遍。她想象着卫庄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睹物思人的落寞样子,就心疼了起来。
  真是个让人硬不下心肠来恨的人,烦死了。
  练月从东厢房捡了一个趁手的砖头,将灶房的锁砸开,发现灶房也被人改动过,改动的主要是灶台。原先的灶台又破又旧,但能凑合用,现在这个很显然是新砌的,而且新砌的灶洞里留有灰烬,应该被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