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
张不一 更新:2023-04-23 06:34 字数:5469
好干脆的一个妈……
北佳挂了电话后才发现徐临风也在打电话,他站的离她不远,隐约间她听到他正在对电话说:“渝城梅镇89号。”
北佳一愣——这不是我家么?等徐临风挂了电话后,她问了一句:“你买东西了?”
徐临风微微点头:“恩。”
北佳没再问他买了什么,毕竟是人家的隐私,于是转了话题:“你喝牛肉汤吗?我妈让我带你去镇东夜市喝牛肉汤。”有些人觉得牛肉汤好喝,但有些人会觉得有腥味太油腻,所以很抗拒,北佳不知道徐临风的喜好,所以就先问了一句。
徐临风倒是没什么:“我都行。”
北佳如实说道:“不过我妈钦点的这家牛肉汤人超级多,光排队就要排好长时间,你现在要是想改注意还来得及。”
徐临风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和她单独多待一会儿,排队刚好合了他的心意,排得时间越长越好:“没事,排吧。”
可真是个有耐心和体力的人。
说实话,北佳现在有点虚,腰还有点疼,一点也不想站着排队,徐临风似乎看穿了她心里正在想什么,温声说道:“一会儿我排队,你先找个地方坐。”
这个条件勉强可以接受,北佳轻轻点了点头。
借着路边的路灯,徐临风发现她耳尖红了,眼眸微微一弯,轻笑了一下,没忍住捏了捏她的耳朵。
他的手有些凉,北佳怔了一下,而后打开了他的手,板着脸说:“别碰我。”
看来还在为刚才的事儿生气。
徐临风自知理亏,叹了口气:“走吧。”
北佳站着没动,低着头犹豫了一会儿,突然说了句:“以后别这样了。”
徐临风明白她什么意思,却偏明知故问,冷着语气道:“别怎么样了?”
北佳咬了咬唇,小声说道:“别再、别再上床了。”既然他不喜欢她,那么以后他们两个也不会有结果,所以不如快刀斩乱麻,早点结束这种关系,不然她以后一定会上瘾的。
不说以后,她现在就有点上瘾了,贪恋他带给她的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而且也只有他才能召唤出她的欲望,令她欲罢不能,她心里爱着他,如果身体再依赖上他,她很害怕自己会越来越离不开他,但是他却不喜欢她,所以她必须早点脱离。
“别再上床了?”徐临风看似满不在意,轻挑了一下眉头,语调清冷地回,“哪次是在床上?”
北佳:“…………”第一次在画室,第二次在教室,哪次都不在床上。
可我说的上床不是这个床啊!
北佳的脸被憋得通红,还没想到该怎么跟他说清楚,这时徐临风又云淡风轻地补了句:“你咬我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北佳直接懵了,我什么时候咬你了?我又不是狗。
徐临风再次看穿了她的想法,直接拉开了羽绒服的拉链,紧接着北佳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草莓印,还不止一块,好几块,甚至有一块已经红的发紫了。
北佳瞬间屏住了呼吸,心虚地移开了自己的目光。
徐临风:“还有话说么?”
她还能说什么?要是再说以后不要上床这种话,好像有点昧良心了……虽然她没得到感情,但是得到了身体啊,做人不能太贪心,毕竟他是徐临风。
但要是不说点什么,似乎有些尴尬。
沉默片刻,北佳弱弱地说了句:“我没咬你。”她真的没咬,都是亲出来的。
徐临风淡淡地,狠狠地回:“恩,我们也没上床,下次也不会在床上。”
北佳:“…………”听听,你说的是人话么???
第17章
镇东夜市就在梅镇东边,不远,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到。
北佳和徐临风来到夜市的时候才晚上六点不到,但是天色却已经黑透了,牛肉汤店门口也已排起了大长队。
这家店虽然生意火爆,但却只是个仅有一层店面的小饭店,店里只摆了五六张长条桌,为了增加座位,老板在饭店门前支起了一座大棚,棚下摆了七八张桌子。
此时此刻无论是店里还是店外的饭桌上都坐满了食客,北佳从里到外扫了一圈也没看到空余的位置,于是对徐临风说道:“分工吧,你排队我占座。”
徐临风没意见:“行。”
分开前,北佳特意交代了一句:“喝牛肉汤的时候可以泡馍也可以泡饼丝,我觉得泡饼丝比泡馍好吃。”
徐临风:“那就要两份饼丝?”
“行。”说完她就去找位置了。
北佳刚走不久,徐临风的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他的经纪人陆启。
陆启虽然这人啰嗦得像是个老妈子,但徐临风也知道他是为了他好,所以也比较愿意听他啰嗦。
现在是他的假期,也就陆启打来电话他愿意接,要是换了个别的人来跟他谈工作的事,徐临风绝对直接关机了。
电话接通后,陆启先跟徐临风谈了一下年后的工作变动,虽然这事极其令他难以启齿,但公司的决定,他不得不提前跟徐临风沟通:“昨天开年会,徐一言也去参加了,你爸领着他和公司高层们坐在一起。”
徐临风从出道开始就和陆启成为了合作伙伴,到现在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他们两个之间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默契,所以陆启这句话一说出来徐临风就猜到了什么:“年后他们准备怎么宣传?”
当今社会,艺术这个圈子也逐渐趋于现实化,曾经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但现在完全变了模式,毕竟现在是个以推广营销为手段的时代,如果没有营销和宣传,酒再香也会怕巷子深,但如果宣传到位,酒不怎么香也无惧深巷,不然就不会有“小红靠捧,大红靠命”这句话了。
徐临风是性格清冷,但却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呆子,他很明白公司的营销套路,而且隐约也猜到了他们准备怎么做。
陆启叹了口气,回道:“热度营销呗,徐一言现在是个新人,而且绘画功底和风格都不行,我看过他的画,没有自己的灵魂,模仿痕迹太重,他不像你那么有天赋,随随便便开场画展就能出头,所以他需要包装,不然何必签约经纪公司?你爸的人脉和资源就够他发展了。”
徐临风言简意赅:“说重点。”
陆启犹豫片刻,最终下定了决心,破罐破摔道:“公司准备让他蹭你的名气和热度。估计是你爸和高层说了,现在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你和徐一言是兄弟俩了,所以准备用他是你弟弟的鳌头做宣传。”言及至此,陆启还忍不住骂了句,“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狗主意,真是个傻逼。”
预料之中的事,所以徐临风的反应挺平静:“已经决定了?”
陆启:“没呢,他经纪人还让我来征求你的意见,也不知道哪来的脸。”
徐临风问道:“徐一言同意么?”
陆启:“不知道,估计是在等你看意思吧。”
徐临风又想到了那个指着他鼻尖让他把爸爸还给他的小男孩,轻笑了一下,回道:“换个宣传方式吧,他不会同意。”
陆启:“你怎么知道?”
徐临风回:“如果做宣传的那个换成是我,我也不会同意。”他和徐一言虽然没什么接触,但他们毕竟是兄弟,小时候又为了争夺爸爸而大打出手过,所以他很了解徐一言的心里,而且那个女人一直把他当敌人,恨不得将他除之而后快,所以就算徐一言同意了这个方案,那个女人也不会同意,没人会心甘情愿的接受敌人的提携,除非放弃所有的骄傲与自尊,那个女人显然不是这么轻易就服软的人。
陆启不置可否:“那如果他脸皮比城墙还厚,真同意了呢?”
徐临风笃定徐一言不会答应这个方案,但还是回了句:“那我也同意。”
陆启惊道:“你还真愿意带他?”
徐临风回:“我也只能带他一次,又带不了他一辈子,所以跟我关系不大,这么做也对我没什么影响。”
陆启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徐临风之所以被称为天才,是因为他有自己独特的绘画风格和极其深厚的绘画功底以及对美学的敏感捕捉,这些对他来说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却是一辈子也无法望其项背的资本。正因为根基深厚,所以他才能一步登上神坛,就算被无名之辈蹭一下热度也无伤大雅。
做出决定后,陆启回道:“那咱们这边就先答应着,还能顺带着赊他个人情,而且他也不一定会同意。”
徐临风:“恩,还有事么?”
“有啊。”然后陆启就不说话了,非要让徐临风问问是什么事。
徐临风叹了口气:“说。”
陆启:“没什么大事,就是想问问你想不想我么?”
“滚。”骂完徐临风就要挂电话。
陆启早有准备,赶紧冲着电话喊道:“别挂!别挂!你猜猜我现在在哪?”
徐临风眉头微蹙,顿感不妙,又把手机举到了耳边:“你不会在渝城吧?”
“呦喂,真聪明,我就在渝城。”陆启乐呵呵地回道,“我这不是回老家么,路过渝城了,想起来你也在渝城,就顺路过来看看你,顺便再看看你找的女人。”
徐临风感觉陆启来想看他是假,想看看他的女人才是真,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回头朝店外看了一眼,然而却没看到北佳的身影,眉头瞬间拧起来了,但很快他就注意到了外边最角落的那张桌子。
那张桌子附近没有食客,只围了一群地痞混混。
……
北佳在店外等了有七八分钟,最角落的那张桌子上有三四个人吃完了,看到他们站起来的那一刻她立即跑去占座,等她圆满完成任务后,本来想跟正在排队的徐临风打个招呼,但是看到他正在打电话后就没再吭声,乖乖地坐在桌边等他。
几分钟过去了,徐临风还在打电话,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聊得还挺投入,前面有人插队了他都没发现,北佳本来想提醒他一下,但是在她抬头的那一刻忽然看到路边走过了一群流氓打扮的小地痞,为首的那个男的个子挺高,穿着一身牛仔衣,染了一头黄毛,五官算是端正,但是神态举止却透露着一股轻佻猥琐劲儿。
北佳抬头的时候猝不及防的对上了那人的目光,刹那间惊慌失措,赶紧埋下了脸,生怕那个人注意到自己。
然而那位流氓头子已经将北佳看了个清清楚楚。他本是带着一帮拥趸路过这家店,但是看到北佳之后瞬间改变了注意,直接带着人走进了大棚,径直朝着北佳坐的那桌走了过去。
这人叫周志鸿,和北佳同岁,上完初中就辍学了,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一帮流氓混日子,每天干的事主要就是打群架和收保护费,后来混出头了,成了这片有名的混混头子,手下也有十几个小混混,主要经济来源就是这条夜市,夜市上的每家商户都要按月向他交付保护费,不然他就天天带着人来砸场,搞得人家做不成生意。
曾经也有人去公安局报案,但是周志鸿被抓后没几天就被放了出来,紧接着就带着人去报案的那位店主的店里砸场了,而且还是报复性的砸场子,不仅不让那位店主开门做生意,还天天骚扰人家妻女,直到把那家人逼得关门搬家才罢休。
后来大家才知道,周志鸿有个姑父是渝城某知名食品公司的老总,在渝城有点势力,所以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胳膊拧不过大腿,从此之后这条夜市上的小店主们再也不敢反抗周志鸿了,虽然不甘心,但为了求个平安,只能每月按时交纳保护费,毕竟都是小本生意,谁也经不起他这种折腾。
周志鸿带着人走进大棚后,不少本地人都认识他,也都知道他是座瘟神不好惹,为了不招惹是非,放下筷子就走,原本一座难求的饭馆瞬间变得清清冷冷。
北佳也想走,但是却被周志鸿带着人围堵了起来。
梅镇比较小,只有一所初中,周志鸿和北佳是初中同学。从上初中开始周志鸿就天天骚扰北佳,但当时他年纪小,又是在校生,还没那么大的胆子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后来初中毕业后辍学了,跟着社会上的那帮流氓混,胆子越来越大,怀心思也越来越多,追求北佳的手段也从天天送东西变成了变态性的跟踪尾随,吓得北佳每天晚上放学的时候都不敢自己回家,幸好她爸就是校长,能天天接送她上学,不然她真的连学校都不敢去了。
但是北立民也不是天天都能陪着她上下学,在北佳上高二的时候,北立民被市教育局派去西辅一中交流学习一周,那一周是常春红陪着女儿上下学,但有天半夜北佳的姥姥突然犯心脏病住院了,常春红连夜回了娘家,那天早上只有北佳自己上学。
梅镇中学早自习六点半就开始了,北佳每天早上六点就要从家走,天色还是一团黑,小镇上静悄悄的,几乎没什么人,走路的时候甚至能听到脚步的回音。
北佳不怕黑不怕鬼,只怕周志鸿会突然出现,几乎是一路小跑,还在心里自我安慰:“这么早他应该还没起床,不会来找我。”
但是怕什么来什么,她刚跑到路口,身后突然传来了周志鸿的声音:“佳佳,上学啊。”
他的声音很轻,在漆黑又寂静的镇子上显得有些诡异,北佳吓坏了,拔腿就跑,然而还没跑出去几步,周志鸿就冲到了她身后,一手捂着她的嘴一手把她往旁边的胡同里拖。
北佳想喊又喊不出口,又惊又怕,边哭边拼命挣扎,但是她的力气太小,完全不是周志鸿的对手,即使拼劲全力也没能阻挡周志鸿的步伐,就在她即将被拖进胡同的时候,路边忽然出现了一辆轿车,车灯照亮了黑暗,车主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万幸的是车主是个好人,立即停车下车,怒吼了一声:“干什么呢?”同时拔腿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车主是个将近一米九的中年男人,长得又高又壮,周志鸿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北佳这才得救,不然后果简直难以想象。
当时周志鸿眼瞧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还恶狠狠地威胁那个男的别多管闲事,不然一定会找人弄死他,但是男人丝毫不惧,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本警官证,周志鸿这才明白自己得罪错人了,拔腿就跑,但是未遂,直接被那个男的摁地上了,还被铐住了双手,带回了警局。
但是那个时候周志鸿还没成年,又是犯罪未遂,外加家里有关系,批评教育了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可这件事却成了北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从此之后再也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而且一看见周志鸿就害怕的不行。
发生这件事后,常春红非常自责,觉得是因为自己这个当妈的没保护好女儿才让她差点遭害,但自责地同时,她又气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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