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作者:恋竹小妖      更新:2023-04-23 16:33      字数:5805
  村长没想到还真有只要沙地的,虽然心里很想快点确认下来,不过作为村干部,他还是要问上一句:“你想好了,一旦确定下来不能更改。”
  沈兰点点头,表示她已经考虑清楚了。
  村支书说道:“既然这样,那就依你。咱们沙地也不是只有那一片,这个按照规矩也要抓阄,开始吧。”
  他说完话,会计那边放上了另外一个箱子,他伸手示意小铃铛快开始。说实话会计也很好奇小铃铛的运气是不是真那么好,前面抽的那个已经是里面最好的了,这个不知道她能不能也抽到最好的。
  小铃铛搞怪的往自己的双手上吹口气,嘴里说道:“赐予我力量吧。”然后伸手抓了一个球上来递给会计。
  会计展开一看,乐了,这丫头还真有福气,不错。“西南沙地。”全是沙地的这个只有三个地方,西南、西北、东北,其中西南是最好的。这里的沙地比北边的良田还要好,仅次于东南的沙地。
  沈兰家三个人最终得到了十亩半的沙地,陈家宝一家七亩半良田,二亩半沙地紧随其后,两家成了村里最大的赢家。
  分完地,签了合同,等到粮食收下来,下一季在种植就完全属于自己了。
  第33章 安旭
  分到了好的地段,小铃铛很高兴,她一高兴就想进山。有银狼开道,沈兰也不担心她,只嘱咐了一句注意安全就去忙自己的了。
  小铃铛肩上站着只鸽子,脚边跟着只大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山上走去,刚走到村子中间,就看见前面围了一群人。
  她年纪小,正是好奇的时候,就跟着凑过去瞧热闹。原来是五丫从山上救了个人下来,那个人身上也不知道是摔得还是怎么弄的,浑身是血。
  “哎,这不是正好铃铛在呢,铃铛啊,这有人受伤了,赶紧去叫你娘来给瞧瞧。”
  人命关天,铃铛也不含糊,答应一声就赶紧往家跑,因此她也就错过了五丫眼里得意的眼神。
  沈兰的医术这几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她跟着闺女去了村里的卫生室,看到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孩子,楞了一下。这个孩子看着很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只是在那里一时她又想不起来。
  见沈兰来了,大家都自觉地让开地方,沈兰先是给孩子把把脉,又用听诊器给听了听,在翻翻眼皮看看,检查检查身上是否有内伤。最后说道:“这孩子没啥大的威胁,只要注意别发高烧就行。”
  说完她就让开了地方,好奇的问道:“这谁家孩子啊?”
  大家都摇摇头,有人指着五丫说道:“看着不像咱们这片的,谁知道谁家的。诺,人是五丫拖回来的。”
  五丫眼神闪烁,她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我今天在山上无意中捡到的,当时看他受了伤,就给带回来了。”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可不这么想。此时她心里正激动的嗷嗷叫,四年了,她重生回来四年了,今天终于让她找到了这个人。
  没错,这个躺在床上只有十岁左右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五丫口中上辈子小铃铛的未婚夫。
  五丫记得,上辈子也是在分完土地之后,堂妹进山救了这个人,可惜这个人失忆了只知道自己教安旭,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安旭就在陈烈家住了下来,陈烈供他读书识字上学。
  这一住就是十一年,十一年之后安旭考上大学,这才得以找到亲生父母。他的亲生父母据说有钱有势,因为感激陈家对儿子的照顾,就准备跟陈家接亲,让安旭娶他女儿。
  她记得那时候她爹还不忿,说这么好的人家,陈烈还摆架子,不同意,分明是装相。
  五丫今年八岁只比安旭小两岁,她自认为自己跟安旭可比堂妹合适多了。而且她早就打算好了,自己故意不说破安旭的身世,让安旭在她家过上几年,等两人有了感情,安旭对她情根深种的时候,她再带着安旭去找亲人。
  到那时候,过上好日子的就是自己了。至于堂妹,呵呵,没了安旭这颗大树,大概也就是一辈子种地的命吧。
  可惜五丫并不知道,上辈子不只是陈烈就是沈兰也不同意这门婚事,未婚夫的说法完全就是安旭的父亲自作主张。两人不但没同意还很反感对方,甚至后悔当初救下安旭。
  今生安旭被五丫救下,也算是间接的帮助小铃铛解决了一个麻烦。
  用了药,安旭没两天就醒了,就像五丫期盼的那样,他除了记得自己叫安旭,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五丫面上担忧,心里窃喜,她用一个金戒指为代价让她娘松口接安旭回家。不仅如此,她还给她娘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前程。
  五丫说道:“娘,您看他那个样子就知道了,家世肯定不简单。咱们趁着他不记得的时候对他好点,等他将来记起来回了家,能少得了咱家的好处?到时候咱们就让他给咱在城里买房子,给弟弟找工作娶城里媳妇。这样多好?”
  五丫很好的拿捏住了她娘的命脉——弟弟。
  一旦涉及到她唯一的儿子,陈翠的智商难免下降。她知道自己没本事,男人又还没出来,紧靠着自己是不能把儿子培养成才的。五丫的话说尽了她心坎儿里。她心想不就是多双筷子的事儿,她陈翠供得起。
  隔天陈翠就去县城把五丫给的金戒指卖掉了。金戒指做工不错,又有些年头,人家给的价格很公道,给了三十块钱。这个钱正好攒起来过两年给儿子上学用。
  陈翠虽然同意让安旭住下,可是并不同意五丫说的供他读书,因为这事她还打了五丫一巴掌。
  安旭看着脸上红肿的五丫,有些不知所措,他应该说没关系我不读书也可以的,可这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好像他天生就应该读书认字一般。
  “还疼吗?你放心等我想起来自己是谁,一定给你报这个仇。”陈家的房屋有限,并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安旭住。五丫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就说让安旭跟自己一起住。
  在农村,自家兄弟姐妹十几岁睡一张床很常见,问题是安旭跟她们可没有血缘关系。
  五丫的话遭到了二丫的强烈反对。
  大丫去年让她娘做主嫁出去了,如今是二丫、四丫、五丫住一间屋。二丫年纪也不小了,已经定了亲,明年就要出嫁。要是让她婆家知道自己跟别人睡一屋,她还怎么嫁人。
  四丫虽然不说话,可她却坚定的站在了二姐的身后。
  五丫才不管二丫睡哪儿,她这个姐姐上辈子就是个自私的,嫁人之后都不回家,就连自己有事找她借钱都不借。要她说没了名声更好,正好黄了这门亲事。
  最终二丫也没说过五丫,她依旧坚持让安旭跟她们一起住,气的二丫拉着四丫去了她娘那屋,跟她娘一张床。
  二丫走了,五丫更落得自在,这样更好,更方便她跟安旭培养感情。
  就像现在,见安旭露出心疼的样子,五丫扑到安旭的怀里说道:“不疼,为了你都是值得的。”
  安旭是什么人,从小到大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推也不是搂也不是,很尴尬。
  五丫看不见安旭的表情,她安慰道:“你也别难过,我以前捡到过一个金戒指,等过两天我去卖了它,说不定咱俩的学费就凑齐了。如果,如果还不够,你就去上学,我,我没关系的。”
  五丫说着话的语气和腔调都是上辈子从电视上学来的,那些电视女主角都是这样,然后男主角就很感动,非她不娶的样子。她觉得自己也学着人家说话,肯定能搞定安旭,只要让安旭的心里离不开她,那她就成功了。
  安旭也确实感动了,他小心翼翼的搂着五丫,迟疑的说道:“那,那我放学教你认字吧。”
  “好啊,”五丫语气轻快的说道,仿佛这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因为有陈翠从中作梗,五丫跟安旭的感情升温很快,此时的安旭并不懂这种感情,只是在他心里五丫变得重要起来。而陈翠就是恶毒女巫、老巫婆了。
  等安旭开始围着五丫转的时候,五丫特意带着他堵住了小铃铛。她指着安旭对小铃铛说道:“堂妹,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安旭。”
  小铃铛看了五丫一眼,转身拍拍手走了,她爹娘可是说了,那一家子都不是好人,让她少接触,尤其是这个叫五丫的,最坏了。
  小铃铛这样可把安旭气坏了,他觉得五丫那么好,小铃铛这样很没有礼貌。他上前拦住小铃铛不客气的说道:“喂,你有没有礼貌,没看见你姐姐在跟你说话。”
  不等小铃铛说话,她旁边的陈怡安就推了他一把,“你谁啊?你才没有礼貌呢,我们铛铛就一个姐姐,在这呢,你眼瞎啊。”
  五丫真是讨厌,明明她婶都不搭理她,还经常往他们跟前凑。烦都烦死了。
  小铃铛本来是不想理会五丫他俩的,不过看陈怡安给她出头了,她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当下她站到陈怡安身边说道:“陈五丫,你能不能要点脸以后别找我。村里谁不知道当年可是你给我娘下药,才让我早产的。我年纪小不代表我不记仇。”
  五丫没想到沈兰连这事都对小铃铛说,她的脸色一白,下意识的看了安旭一眼。惶恐的解释道:“我都说过了,那件事我真的不知道,是三姐给我的,你们为什么要抓着我不放呢。我真的知道错了。”
  说着说着她还流下了眼泪,看的安旭心疼不已。小铃铛跟陈怡安则恶心坏了。
  陈怡安心直口快,她说道:“那要不然我也给你下点老鼠药,然后我也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是老鼠药,哭着让你原谅我,你就会大度的跟我说没关系?之后我们就笑嘻嘻的继续做朋友?”她翻了个白眼,切了一声,接着道,“五丫,等你什么时候能做到这些的时候再来找我们铛铛吧。”
  五丫被陈怡安一阵抢白,她张嘴想说些什么,小铃铛抬手打断了她,说道:“你知不知道那是你的事情,反正因为你,我跟我娘差点没命这是事实。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不管过多久我们一家都不会原谅你,永不原谅。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这只会让她觉得更加恶心。
  说完,小铃铛也不在看两人,拉着陈怡安走了。在她的眼里能跟五丫混在一起,两人还那么要好,品性也就那样,能是什么好人。
  五丫涨红着脸看着远走的堂妹,又看看身边的安旭。
  安旭皱着眉头,刚开始他是真的被小丫头的长相惊艳到了,他没想到小小的山村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人儿。本来他是想要跟对方好好相处的,他也有这个自信,对方会喜欢跟他玩儿。
  谁曾想小丫头长得好看,性子泼辣,蛮不讲理,五丫明明都在跟她道歉了,她还死不原谅的样子,这让安旭刚升起的那点好感彻底冷了下来。
  安旭不傻,他如今记不得自己的家,在这里能依靠的只有五丫,自然要无条件站在五丫这边的。更何况,跟温柔坚强的五丫比起来,那个小丫头性子确实不讨喜。
  第34章 进城
  安旭对小铃铛没有好感,五丫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自此她总是有意无意的在安旭身边说一些小铃铛的坏话。比如,小铃铛的爹明明日子过得好,却不知道拉扯兄弟孝顺父母啊;小铃铛宁愿把好吃的分给别人也不给她这个堂姐啊,等等。
  当然五丫说的隐晦,她怕安旭觉得自己是个嫉妒的女孩子,说这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一脸向往的样子。
  安旭不知道五丫一家跟小铃铛的过往,就先入为主的认为是小铃铛一家忘恩负义。时间长了,不但没有对小铃铛产生好感,甚至是有着浓烈的厌恶。尤其是在看到小铃铛一年换好几身新衣裳,而五丫却还在为能吃饱饭发愁的时候,这种厌恶达到了顶峰。
  他心想,这个小丫头一年哪怕少做一件新衣裳,那么五丫也不用这么辛苦。他也就不用因为自己念书的事情而愧疚。
  是的,对五丫让他读书而被陈翠打了一顿的时候,安旭是愧疚的。
  但他也是自私的,并没有说看到五丫挨打就不去读书。五丫挨打反而激起了他读书的渴望,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然五丫的今天说不定就是他的明天。
  每次看到小铃铛无忧无虑转悠的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的内心是羡慕和嫉妒的,也因此没回看到铃铛,他都要去讽刺一番。
  安旭内心怎么想的,小铃铛并不知道,她把安旭对自己的态度归结在五丫身上。她想或许是五丫又说了什么,才让这个人对自己有着浓浓的厌恶吧。
  不过,小铃铛也不在意,谁惹她不高兴,让对方倒霉一下就好了。反正这事对自己又没有影响。
  她如今可是忙得很,每天除了跟她娘学习认字和医书之外,还要照料从山里带出来的各种稀奇植物。
  华家传承下来的医书很多,沈兰原本对这些就没有多大兴趣,前几年不过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家族,这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学。如今见小铃铛感兴趣,她心中也高兴,教导起来也用心。
  她想着自己虽然不能继承华家的传统,但是把闺女培养成医学圣手也不算是辱没了家族,也能对得起死去的华家先祖了。
  考虑到闺女还小,她很有耐心的慢慢教起。
  医书中,有一本《百草集》里面就是介绍各种药材的,这本书文字不多,还有配图,是小铃铛的最爱,有事没事她都喜欢翻开看看。
  小铃铛记性很好,看过一两遍基本都记住了,在山里只要见到书上记载的药材都能毫无差错的辨认采集下来。
  她自小时候起就吸引有灵性的动物,使得它们亲近。之后跟着银狼去凤鸣山,每次都能找到稀奇的植物药材。
  凤鸣山上但凡是有灵性的,不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喜欢亲近她。小铃铛也喜欢去山里玩,进了山就跟鱼进了大海,自由自在,心情舒畅。
  《百草集》里面收集了很多的药材,普通的,罕见的应有尽有。说来也怪,普通的就罢了,那些罕见的药材都是带有灵性的,不少药材就是几小只看见都眼馋。
  凤鸣山它们逛了也不是一遍,都没有见过一种,可只要跟着小铃铛,每次进山都不会走空,总能找到那么一两株灵药。
  这也让小动物们越发坚定了跟着小铃铛的决心,只要能跟着她,死皮懒打都成。
  如此又过了两年,小铃铛满六周岁了,也到了可以去念书的时候。
  整个溪村镇只有一所小学,教学质量还一般。女儿聪明,沈兰夫妻并不想耽误她。正好陈烈工作的地方新建了一所小学,取名安南第六小学,简称为安南六小。
  安南六小是去年县城新增加的一所小学,招生条件比其他小学要宽松,并没有只招城市户口的学生。所以,像小铃铛家这样,虽然家里有工人但还是农村户口的,只要交得起学费,也有资格去上学。
  因为是新开的小学,学校也比较重视自己的名声,老师虽然不是资历最老的,但也都是正经师范毕业的,教学质量完全不用担心。虽然比不上一二三小学,但比溪村镇的学校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第六小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它设有学前班,六岁的孩子完全就可以去学前班先学习,等到八岁通过考试进入一年级。
  陈烈两口子对教育都是重视的,他特意请了一天假带着妻子女儿去了六小看情况。这一趟,三人都很满意,就决定等到九月就让闺女过来读书。
  丈夫孩子都要去市里了,地里的庄稼也不怎么用她管,有几小只在,地里一根草都没有干净的很,沈兰觉得她自己在村里呆着也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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