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零九章 感觉
作者:
独孤酒贱 更新:2023-04-26 00:25 字数:2296
登船之前,刘子龙说:“不管怎样,这次谢谢你的救命之恩,岛上的那些东西,就当给你的回报了。”
“什么?那些东西又不是你的,怎么变成你送我了?”沈十三呸道。
刚才还好好的两个人,立马翻脸。
刘子龙说:“你给我算清楚了,如果不是你,人家也不会陷害我,如果不陷害我,我就被会被劫来这,如果我不被劫来这,你就不会来救我,如果你不来救我,你就拿不到那么多宝贝,终归而言,你救我是其次,最终是为了那么多宝贝。”
“你丫长口才了。”沈十三鄙视道。
“那还不是跟你个王八蛋学的?我走了,等我回临海,咱们好好合计,让向锦程滚蛋。”刘子龙说完,登上货轮走了。
沈十三并不担心他继续前往日-本,因为黑龙会在日-本来说,也只是条小蚂蚱,刘子龙光明正大的,又岂会怕了他连生意都不做了,再者,刘子龙到了日本,被对方确定真正身份,确定他并非沈十三,也就不会再找他麻烦。
而沈十三对于这次的回报,已经很满足了,抛开岛上的宝贝之外,刘子龙为三航国贸扩大生意,那也有自己一份,他也在帮自己赚钱不是?
之后返回海盗巢穴,开始搬运宝贝。
这群海盗的军火并不先进,却很实用,因为先进的东西也是用来杀人,可操作却很麻烦,而简单的东西也是用来杀人,操作却很方便,何况沈十三又不是要发动战争,有这种东西,足够亦。
跟沈十三一起的船长的副驾驶,被他排跟刘子龙一起走掉,为的就是不让人知道自己拿走这批军火,这两人不是自己的弟兄,不能太信任他们。
把所有军火都搬上渔船,花了半天时间,这来来往往一趟一趟,可不是个轻松活。
除了军火,沈十三还找到其它不少东西,手表,香包,少量黄金等其它值钱玩意。
手表?香包?这东西值钱吗?呵呵,走私最赚钱的东西,就是它们。
沈十三搜到的这款欧米茄,它的中档价格在2万5左右,而这样一块表的关税在3500左右,走私一批,其中所获利润可想而知。
且手表这玩意,不占地方。
还有香包的关税更不用说,lv,爱马仕,动辄几万到几十万,走私一批,比沈十三的俱乐部几个月的收入还高。
这些都是海盗劫来的,海盗的目标一般都锁定走私的船只,因为黑吃黑能避免水警的追查。
沈十三搬开上面的几箱欧米茄,下面竟然还有一箱江诗丹顿,乖乖,这款手表可是真正的奢饰品,它的普通款式,起价就是三四十万,好一点的,120万至几百万不等。
记得以前有说:穷人玩手机,富人玩女人,土豪玩跑车,富豪玩游轮,而真正的巨富,玩的是手表。
一款百达翡丽,限量版的最高价,卖到2000多万,且有钱还不一定买的到。
想象一下,带着2000多万在手腕上晃啊晃,就跟带着一栋豪华别墅在手腕上摇啊摇,你会有什么感觉?如果我能戴这那么块玩意在手腕上摇啊摇,只会觉得穷死了。
这款江诗丹顿不多,只有一箱,大概也就三四十块吧,算一下也就值个一两千万,真就不多。
沈十三选了一块戴在手腕上摇了摇,并不觉得穷,觉着有一天戴百达翡丽才能衬托自己的王八之气,于是又脱下来放回去。
之后想了想,要不要找个时间送到日-本去,那长毛海盗不是想自己跟向锦程等人自相残杀吗,那自己是否不该学学他,也让黑龙会跟三口组或者别的某个组织自相残杀一番?
完了把手表跟香包也搬上船,还有少量的金器,一并搬上去。
整整一天时间,沈十三才把岛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弄到渔船上。
这是什么滋味?如果让沈十三搬现金的话,估计他用一天时间还搬不了这么多。所以说,累了一天,沈十三却只懂得乐。如果天天有这么多东西让自己搬的话,他绝不喊累。
刘子龙肯定想不到,沈十三捞到的好处会有这么多,他只所以把岛上的宝贝都留给沈十三,是因为他不敢去碰那些军火,在某方面来说,刘子龙是个商人,也是个文人,他不爱这些东西。
可沈十三是个土匪,刘子龙知道这个土匪爱这种东西。
在船上休息了一会,沈十三独自驾驶渔船突突突的回国。
有人用一条木筏都能从海洋中逃生回国,沈十三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把渔船开回去,当然没问题。
……
回到临海的三航港口时,费东已经在等候,船上的家伙都见不得光,一批心腹兄弟,花了好一顿功夫,才把这些东西悄悄弄上岸,之后被费东藏起来。
如今,沈十三的军火库变的更加强大。
至于那批香包,沈十三可不会还给日本人,拿来送礼最合适。
还有那点黄金,交给余飘飘,上次那批黄金,就是她处理的。
除了手表,香包,黄金,还有其他的东西,总的来说,这一次少说也赚了几千万,统统让余飘飘去洗白。
余飘飘拿到这些东西时,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沈十三,以前吧,他也没少抢东西,可基本都是现金或者产业,这一次,你到底抢了谁?
沈十三不敢说,自己这个陆地上的土匪打劫海上的土匪,飘飘估计不会信。
不管怎么说,送了飘飘一款名包,这丫头喜欢的紧,亲了沈十三一口,这才放他离去。
紧接着,沈十三去拜访尚丹祥,时至今日,该去拜访这老人家了,梁家背后的人,他肯定知道。
沈十三先给杨年富打去电话,得知尚老在加班,于是赶去市政府。
老不死这段时间经常加班,也可见如今的临海,是关键时期。
到了小院门口,刘嫂给沈十三开的门,沈十三带了一款爱马仕,送给她,刘嫂推辞了一番便收下了,神情显得很高兴。
进入里面,沈十三敲门,不等老不死答应,便推门而入。
老不死依旧是那副样子,埋头伏案,事情没干完之前,他不会抬头理会你。
沈十三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打搅他,轻手轻脚过去,将一旁的茶具拿过,为他煮茶。
大红袍八百年前就没了,沈十三给他切的是普洱,老不死比较钟爱这茶。
先用热水过一遍,之后再泡,将茶叶的清香尽可能的释放出来。
“给我倒上。”老不死好像忙完了,揉着太阳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