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拐卖途中遇贵人
作者:
云之锦 更新:2023-04-26 14:41 字数:4470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云锦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就是和额娘一起玩。而她那个神秘的阿玛却一直没看着。对一个婴儿来说,日子过的是很无聊的,每天的流食让她厌烦透顶。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到现在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姓甚名谁,既然她的额娘不是“福晋”,那么她阿玛肯定不是亲王贝勒什么的,但倒底是哪一族的,是官还是民,她是一概不知。看人家穿越,总是会有人主动把他想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可她身边为什么就没有这样的人呢,弄的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什么年份,哪个皇帝当朝。枉费她每天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们,拍着巴掌鼓励她们,依依呀呀的取悦她们,却只换来什么“乖宝贝、可爱宝贝、心肝宝贝”之类的称呼,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真是,让人伤心死!
其实经过日复一日的呀呀学语,云锦私底下试了试,已经可以说话了,但她却从未在人前展现过。算起来她还不满一岁呢,还是不要太违反规律为好。再说了,就是能说话也不能帮助她了解情况,一个婴儿张口问时局,不把人吓死才怪。还是保持沉默,不要弄出什么可以做呈堂证供的东西来为好。
其实这种平淡的、养尊处优的日子,正是云锦心中理想的生活状态,只是让一个成人去过婴儿的生活,肯定是会不适应的,更何况婴儿食品的单一性也让云锦有些厌烦。不过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马上就有人来打破云锦平静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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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见了鬼了!云锦睁大了眼瞪视着周围的一切。
谁说烈日炎炎正好眠的,她这个午觉当真是睡得不知今夕何夕。一觉醒来头晕晕的不说,身子下面也没了软和的被褥,硬硬的硌得慌,睁眼一看,却是在一个破屋子里,破也就罢了,这屋子还不是一般的脏,各种不好的味道混在一起,让她差点又“睡”过去。
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难道是又穿了?这个环境也太恶劣了,赶紧看看自己,还是睡前的穿着,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重穿。不过她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方来,她想了又想,一点印象也没有。很好,为什么穿过来,没印象了,现在又没印象了。这算什么?阶段性失忆?到底是谁在玩她?
正悲愤着呢,传来“吱嘎”一声刺耳的声音,原来是破屋的破门被打开了,走进一个20多岁的男子。他一进来就向她看来,看她的眼睛正盯着他,脸上就浮起了让人心里不舒服的阴沉沉的笑容,并向她走来。随着他的临近,一股酸臭味也越来越向她逼近了,恶!
“哟!她们的小姐醒了呢,可惜了,这里可没人伺候你。你也别怪我心狠,谁让你额娘赶我出府呢。我也不过是偷了点东西,那点东西对你府上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她却偏偏不肯饶我,打了二十大板赶出来,差点我这条命就没了。幸亏府里还有我相好的,用了迷香把你偷出来,让你那个额娘好生尝尝失去骨肉的痛苦。”说到这儿,他得意的笑着,相由心生,笑的很不好看。
原来如此!真是打死说嘴的,云锦心下里骂自己,再叫你觉得婴儿的生活无聊,这下有聊了,简直有聊的要命!
要命?对了,他为什么不干脆弄死她,这样她额娘不是更伤心吗?干嘛还费事的把她弄出府来?难道是光弄死她他还不解恨,想每天都虐待她出气?虽然她不想死,但也不想被人打着玩呀!越想越害怕,甚至把满清十大酷刑都想起来了,心里一个劲的打哆嗦。
不过她这些恐惧倒也没持续太久,因为那刺耳的“吱嘎”声又响了,一个农妇打扮的老婆子走了进来,那个男子看到她马上迎过去。那老婆子没理他,直接奔她走过来。
“就是这个丫头?”她抱起云锦,身上的香粉味有些呛人。
“是呀。她家犯事儿了,托人把她送出来的。”男子赔着笑。
“长的倒是不错,就是太小了。”看这老婆子挑肥捡瘦的样,肯定是人贩子没跑了。怪不得这个男子不要她命呢,原来是想卖钱,这也应该可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云锦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情找万幸,这心也太大了。
“就是小才好弄出来呀,大的直接就送乐户了。再说了,你看她多乖呀,不哭不闹的。”云锦心中鄙视他:废话!哭闹也得看时候分对象,这时候哭闹不是找不痛快嘛。
“那好吧,就按先前说好的价。”老婆子直接给钱就抱着云锦要走人。
“等下,她身上穿的戴的也值不少钱呢。我一样也没拿,全都交给您处置了,您多少也得给加些不是?”男子上前阻拦。
“既是犯事儿家里出来的,身上的东西肯定也是烫手的,不然你会留下来?当我好糊弄呢。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再给你些个,就这么多了,如你还贪心,我就报官,看有你什么好果子吃。”老婆子又给了那男子些钱。
“得,算我倒霉。就这么着吧。”男子看样子有些嫌少,不过在老婆子报官的威胁下,也就认了。
“我可给您提个醒,这丫头千万别在京城出手,别再弄出什么岔子来。”云锦总算知道她是在京城了,其实从周围人的口音里她早有些猜测,但现在总算是确定了。可确定了也不管用了,马上就要被人卖到外地了。这叫什么事呀。
“早知道了,还等你说。”老婆子有些不耐烦了,也不管那男子再说什么,径自抬腿走到外面,上了一辆破旧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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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不对,是躺在破旧的马车上,摇摇晃晃的,身上穿着老婆子给她换上的粗布衣服,云锦心中感慨频多。想不到她连现代带古代的马车初体验,居然是跟人贩子一起,真是要长叹一声,世事难料哇。
马车晃晃悠悠的,她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了。她在现代就有个毛病,不论坐飞机、火车还是汽车,就特别容易睡觉。不想到了古代把这个毛病也带了过来。
不知睡了过了多久,马车停了下来。老婆子抱着她下车,云锦睁开睲松的睡眼,原来是到了个路边露天的小饭馆,应该是专给行人服务的,只有三张桌子,两张已经有人了,其中一桌只坐了两个人,坐上座的,大概只有十六、七岁,但一身的气势却已相当不凡,虽是个少年,却不苟言笑,严肃之极。这种表情放在一张嫩脸上,看着总觉得不太协调。下首那个人岁数要大一些,却对这个少年有些敬畏,坐都坐不实在;另一桌则全是膀实的壮汉,看起来象是侍卫之类的。老婆子抱着云锦走过去的时候,那些壮汉有些想过来拦的意思,让那个少年用眼色制止了。老婆子估计也看到这些,脚步犹豫了下,但还是走进店里了,要了些简单吃食外加一碗米汤,抱着云锦背对着那些人坐在第三张桌子那。
喝着老婆子喂她的米汤,云锦迅速的分析眼前的局面。那些人肯定有些来历,估计老婆子也察觉到了,但要马上掉头回去有些太过扎眼,更容易引人怀疑,所以老婆子才决定赶紧吃完了再走。她以为不会有人泄她的底,可她却忽略了还有个云锦,当然这不是她的疏忽,而是任何人都不会想到这个小小婴儿的身子里藏着个成人的灵魂。
怎么能引起这帮人的注意呢?云锦思考着,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叫“救命”实在太惊世骇俗了些,别反算了自己的性命;哭闹也不行,婴儿哭闹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正绞尽脑汁呢,老婆子已经吃完了,正抱着她准备往马车那走。云锦看向那个少年,正好他也正在看着她若有所思,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她冲他清清楚楚、干干脆脆喊出来:
“额娘!”
此声一出,所有人愣在当场。尤其那个少年,眼睛瞪的老大,一脸惊诧莫名随即羞愤交加的表情。看着他破功,云锦心里那个乐呀,对嘛,这才是一个少年该有的样子,板着一张脸有什么趣。
“额娘!”看已经成功引起大家的注意,她再接再励,伸出手使劲的把身子往那个少年方向倾斜。
“那婆子,你抱的是谁家的孩子?”少年这时却回过神来,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一张脸。
“小爷,这是老婆子的孙女。”老婆子被一侍卫挡住去路,只好停下回话。
“你的孙女?你是哪人呀?”少年还是板着脸。
“就是前面张家村的人。”
“哦,你们那村里可有满人吗?”
“瞧小爷说的,我们那小村小户的,怎么会有满人呢?”老婆子陪着笑。
“既是没有满人,这孩子如何会叫额娘呢?”少年的眼睛紧盯着老婆子。
老婆子被问住了,呆在那。
“看来这孩子是你拐的了,来人,还不把她拿下!”
少年一声令下惊醒了老婆子,她马上抱着云锦往外跑。那些侍卫们也迅速的向老婆子冲过来,老婆子情急之下,竟把云锦扔向那个少年。
“保护主子!”
“臭婆娘!”
“啊!”
“哇!”云锦拖着长音不情愿的享受着云宵飞车的刺激,死死的闭住眼睛。拜托,扔准点!而那个人,你也一定要接住哇!
这次老天总算是满足了云锦的愿望,没让她的小命就此呜呼,虽然她也非常怀疑是因为它还没有耍够她。不管怎么说吧,她最终是平安的降落在那个少年的怀里了。惊魂未定下,她怔怔的看着那个少年,他也正在低头愣愣的看着她,抱着她的手却稳稳的。
慢慢的云锦的心定了,抬起小手摸着少年的脸,他也伸出手来摸着她的小脸,表情有了些变化,仿佛在回忆着什么,有些伤感,有些遗憾。
“四爷,四爷!”原来坐在少爷下首的男子轻唤。
四爷?哪个四爷?身处清朝,她对四爷的称呼非常敏感。不会是清穿女最热心的雍正四四吧?虽说乾隆也排行第四,可看这个少年的严肃劲,还是象乾隆他爹多一些。
“四爷,可是又想起小格格了?”男子小心的发问。
“是呀,我第一个孩儿,还未满月就走了。”少年满是遗憾。
越说越象了,那个雍正第一个女儿就是未满月离世的。云锦不禁感慨,难道老天真要玩死她,那么多那么多的人穿到这个时期,演译出各种形式的版本它还觉得不够,还要把她也发过来,经历这最为著名的九王夺嫡时期。如果它的意图是指望她能演一出好戏给它看,那它一定会失望的。以她胸无大志的性格,是不会掀起什么波浪的。她只要偏安一隅、吃穿不愁就万事ok,绝对不会追求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崇高境界。更何况那些小说她虽然对细节部分读的不是很仔细,但也足够她清楚明白的了解到,这段时期的腥风血雨、险境环生。好多王公贵族,甚至皇子们都不能幸免,更何况她一区区小女子。如果搅活在那里面,那可真叫离死不远了。这与她做人的宗旨完全相背,所以,作为读者,她可以对这段夺嫡风波看得饶有兴致,但要让她亲身参与进去,那还是敬谢不敏了。
不过也许是她杞人忧天、神经过敏,未见得随便遇到一个“四爷”,就是最著名的“四爷”,虽然他气质天成,虽然他的女儿是个格格,虽然他年纪轻轻就已经开始板着一张脸作面无表情状,但还是有可能是旁系皇亲也说不定呢。
只是虽然云锦不愿承认,眼前的少年确实是那个最得清穿女青睐的“四爷”雍正没错,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一出场就做了把英雄救美的壮举。虽说云锦,小是小了些,但怎么也能算是个美人胚子吧。而四阿哥这个英雄相较于云锦就更符合了些,虽说不是四阿哥亲自动手对付的老婆子,但如果不是他的命令,那些侍卫们也不会动手。而且四阿哥本人也算是出手了,怎么说云锦也是他亲手接的,别以为是那老婆子眼神好、手头准,能将云锦直接扔进四阿哥的怀里,事实上,云锦落地离四阿哥原来所站的地方有好一段距离呢,是四阿哥脚快才接住的,能在一眨眼的时间移动到位,看来四阿柯确实是有一定武功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