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之长嫂如母_72
作者:兮知      更新:2023-04-27 20:05      字数:4517
  就在这时,三郎的声音响起了。“余婶让他们进来吧。”
  对于三郎余氏颇显无力,这孩子年纪小小,也太早熟了点,她是一点都摸不透。“你们进去吧。”
  阿河和阿水俩人欢欢喜喜的进了堂屋,站在桌边看着纸上的字,这么近距离的看着,那种震撼感就越明显了。
  “你们想识字?”三郎搁了笔,问了句。
  “你,你你愿意教我们?”阿河很是意外激动。
  三郎点点头。“对。先教你们一句话。我写着,你们看。”说着,他提笔写出一行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看懂了麽?”他才不相信大嫂的那些说词,骗骗三朵和阿桃还行,想骗他?是不可能的!想来应是别的原因,不然这俩人不会无缘无故的称自个是侄子,他能想到的,约摸着是大嫂曾帮衬过这俩人,眼下家里的情况,有俩个身强力壮的少年走动,情况会好上一些,这个他懂。
  “看不懂。”阿河摇着头一脸迷茫。
  阿水也跟着摇头,其实他对识字不太感兴趣,看的眼睛都是晕的,可阿河想识字,他只好跟着。
  三郎搁了毛笔。“我教你们,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念一个字便停顿一下,阿河很机灵,立即跟着念。
  待这句话念完后,阿河目瞪口呆的看着跟前的幼童,其滋味真是难以形容。这小屁孩竟然在告诫他?哎哟,这小屁孩可真有意思啊。
  “懂意思?”三郎抬头绷着小脸,严肃的问。
  阿河憋着笑意,点着头。“懂!这话听别人说起来,我知道是什么意思。”
  “嗯。懂就好。”三郎矜持的点了点头。“今个有些晚,你们先回家,识字的事,现在还不行,得再看看。”他倒是想把卫小夫子装个十成十,可惜,连个表面都装的不太像。
  季歌在门外看了会,忍不住扑噗下笑出了声。“行了,阿河阿水你们先回家,三郎说的对,今个有点晚了。”
  “那行。刘姐,我们先走了。”阿河觉的也是,这才几天,难免急切了点。不着急,慢慢来,反正他们兄弟俩是很诚心诚意的。
  送着这兄弟俩出了院子,季歌关了大门,走到了三郎的身边,轻弹了一下他的额头。“你个人小鬼大的,心眼可真不少。”
  “家里就我一个男人,自然要稳妥些!”三郎说的理直气壮。
  季歌笑的越发厉害,捏了捏三郎小小的胳膊。“这就男人了?”
  “会长的!我正在努力练!”三郎小脸绷的紧紧,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亮的特别夺目。
  “大嫂相信你,相信三郎,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季歌没有再逗这小家伙,可别过火伤了他的自尊。
  三郎抿着嘴直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阿桃和三朵回堂屋后,三郎教着她俩识字,季歌和余氏则做着针线活,屋内点了两盏油灯,很是温暖敞亮,此时时辰尚早,夜才刚刚开始,有声音飘进猫儿胡同散进各处院落里,三郎念字的声音,问话的声音,阿桃和三朵偶尔的回应声,掺杂在一块,听在耳朵里,有种别样的宁静。
  “对了,咱们把看信的事给落了。”自回家后就没停歇过,这会清闲了,才想起这事来,余氏忙搁了手里的活,急急慌慌的去掏藏在袖子里的信,摸索了会,才深深的出了口气,拿着信直拍胸口。“还好没有丢,差点就吓死我了。”
  三个孩子听到信这个字眼,齐刷刷的把目光落到了季歌的身上,那眼睛火热的,好像看到了金山银山似的。
  “都过来罢,让三郎给咱们念信。”季歌也掏出藏在袖子里的信件。
  三郎努力的克制着想要上扬的嘴角,搁了笔,慢条斯理的走了过去。在他现在的认知里,所谓的沉稳,就是不慌不忙,不会轻易泄露情绪。
  “三郎你快点,好慢。”三朵急的不行,一把拉住三郎往大嫂身旁扯。
  余氏也暗暗嘀咕着,三郎这孩子越来越老气横秋了。
  “先念阿玮的信。”见余婶那急切的模样,季歌很能理解。
  “那,先念我的吧。”余氏对着季歌笑笑,小心翼翼的掏出信,小心翼翼的打开,然后,就见一张薄薄的纸飘然落往地面。
  季歌定晴一下。银票!赶紧伸手接住,同时想起在小贩道时大娘说的话,她恍然大悟。“难怪大娘不让咱们在小贩道里拆信,原来里面藏了银票啊。”
  “啊,真是银票啊。”余氏才反应过来,凑过去看了眼。“是二十两呢,怎么就寄钱回来了?”
  “余婶你把银票拿好。”季歌这会也有些急了,对着三郎说。“三郎你快念念阿玮这封信,信里写了什么,怎么这么快就寄钱回来了,我记得,他们中途还要买货的啊。”说完,就麻利的拆完了大郎写给她的信,信里也掉了张银票出来,却是五十两银子!“他们怎么把钱都寄回来了?自己不要用吗?本金呢,够不够。”
  第090章
  俩封家信,明显是托了读书人所写,字迹端正工整,语句也略微修改比较书面化。
  余玮的信里大致意思,九月底商队停在了烟江,从松柏县带去的货物卖完后,利润翻了一倍有余,刨去商队收取的一成利,也还余下整整一倍利润的钱财,他把这挣来的纯利换成银票夹在信件里捎回家。又说,手里囤了批烟江特产货物,等到了西北,又能卖个好价钱,还说看中了些稀罕的小玩意,到时一并带回来,送给余氏和秀秀。
  接着又说了一路的所见所闻,尤其是坐船,整整半个月都在船上,他刚开始有些晕船,幸好有长山哥在,找了个偏方,第二天又生龙活虎了。最后落尾时,说自己很好,吃的好睡的好,就是黑了些,二郎说他长高长壮了,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回来让娘瞅瞅,让她莫牵挂忧心,在家顾好自己。虽语句经过略微的修改,也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余玮那股兴奋激动,完全可以想像出他有多么的意气风发。
  余氏听完信后,眼泪忽的就哗啦啦的往下落,嘴角却上扬着,眼里也带了笑意,只是那笑意,被眼泪模糊了,眉宇间的神情,透着高兴愉悦欣慰又掺杂着惆怅落寞。她这宝贝儿子,总算是长大成人了,他爹泉下有知,也该瞑目,战战兢兢这么些年,总算没有辜负老伴,可惜他走的早,是看不见这些事了。
  “余婶喜极而泣了,最难得的便是这欢喜的眼泪。”季歌眉开眼笑的说着,掏出一方帕子。“余婶你快擦擦,这欢喜的泪啊,落一会也就够了,久了可不成。”
  余氏接过帕子,乐呵呵的直点头,擦干脸上的泪痕,看着季歌道。“大郎媳妇啊,我决定了,明个回村一趟,把这封钱带给老余看看,再跟他絮叨些琐碎话。”
  “也好。后天能回来吧?倘若有人问起鲜香肉卷摊的事,我也好回答。”她俩没生意的时候,常会凑一块唠家常,久了久了,不少顾客就知道,她俩关系好的紧,也是住一个院落的。
  “能回。后天下午就能出摊。”余氏应道,又催促着。“快让三郎念念你手里的信。”听到了儿子的信,她一颗心已经踏实,将心比心,大郎媳妇还没有听刘家的信呢,面上看着不显,心里不知急成什么样。
  其实季歌已经粗粗的看了一遍手里的信,她把信交给了三郎,摸了摸阿桃和三朵的发顶,随着信件到三郎的手里,这俩孩子的视线也移到了三郎的身上。
  刘家的信,开篇就是寻问家里如何?自他们走后,日子过的安稳否?生意那么好,没了他们帮衬,是不是特别累?阿桃和三朵有没有搭把手?还是少做些糕点罢,钱财不要紧,得把身体顾妥当了。十月深秋,天气寒凉,要多多注意保暖,窗纸换上了没?被褥换厚了没?几个孩子乖不乖?……
  余氏听着这一溜的问号,讷闷的嘀咕。“又没法回信,问的这么详细具体也不管用啊。”
  第二段说的是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简洁的写了几桩妙闻趣事,又说了自身的状况,吃喝穿戴包括身心健康,都说的比较细致。第三段粗略的说了说买卖的事,重点叮嘱,虽寄了五十两回家,可他们手里的钱很宽松,这五十两是让家里能改善生活,吃好点穿暖些,别顾及着攒钱的事,这事交给他们兄弟俩就成,家里安安心心的花钱舒坦的过。
  最后落尾时,是写给三郎的,家里全是妇孺,他年岁虽小,却读了圣贤书,理当在兄长离家时,担起撑家的重任,倘若真发生什么事,应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尽快想到妥当的解决法子。平日里该学着更稳妥些,莫让四方邻居小瞧了刘家,受莫名的冤枉气等,然后又细心的关怀了几句,问了学业上的事,让他好好读书,得听大嫂的话,劳逸结合一步一个脚印。
  说完三郎,又略略的提了几句三朵和阿桃以及二朵,还向余婶问了好,说了些家里的妇孺多亏了有她照应着等此类感激话,末了,让家人别牵挂担忧,他们过的很好,等到了下个落脚点,也会寄信回家。
  三郎念完信件后,目光怔怔久久没回神。
  季歌笑着从拿三郎的手里拿过信件,细致的折叠好。“三郎,发什么呆呢?信看完了,该习字温书了。”说着,看向三朵和阿桃,目光温润柔和。“你们俩个别识字了,把针线笸箩拿出来打打络子。”
  “大嫂,大哥二哥什么时候能回来?”三朵眨着漂亮的杏仁眼慢吞吞的问着,眼里带着想念。前些天家里发生了事,虽说她不是很懂,却查觉到气氛不对,尽管事情解决了,家里也恢复了温馨,心里到底是残留些害怕和恐慌,会下意识的想念心底里依赖着的哥哥们,可惜他们出远门了,都好久了还没回来。
  阿桃也眼巴巴的看着季歌,默默的数着。八月二十出发,今个是十月初十,即将满两个月,十一月初十,十二月初十,眼看不久就要过年了,信里说,等到下个落脚点,就会寄信回家,第一封信用了近两个月,第二封信不知道是不是也要这么久,那往回赶……过年的时候能着家吗?这么一琢磨,她的心忽的跳的特别快,夹着些慌乱。不能说,姐还怀着孩子呢,兴许是她想多了。
  “过年的时候就会回来了。”季歌笑着摸摸三朵的额头,左手捏着信,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伸着右手轻轻缓缓的抚了抚。等大郎回家时,她的肚子该有些显了,到时大郎见着了,不知道要兴奋成什么模样,光想想他那憨傻的样儿,她眼里就堆满了幸福的笑,心里跟喝了蜜似的甜着。
  阿桃看着三朵。“我去端针线笸箩,把你的一并端过来。”
  “我要随你一道去。”三朵这年岁正是想要有伴的时候,二姐去了锦绣阁,阿桃过来了,让她欢喜的不行,两人见天儿的处着,甭管干什么都是一起的,久了久了也就成习惯了。
  余氏把信细细的折叠后,重新装回了信封里,回头搁衣箱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不识字也没啥,刚刚三郎念的,她都记心里了,明天回村了,也要念给老余听听,等秀秀回家住时,也拿出来给她看看。
  季歌目送着三朵和阿桃手牵着手出了堂屋,余光瞄见身旁的三郎,仍怔怔的立着,心里忽感不妙。“三郎。”这是被触着哪根神经了?“三郎。”
  “大嫂。”三郎自思绪里醒过神来,抬头目光平静如水,那黑溜溜的眼眸,不知是光线问题,还是其余原因,显的格外幽深。
  “发什么呆?”季歌微微蹙眉,伸手拉起三郎的手。“有点凉。”说着,摸了摸他的衣袖,还算厚实。“我去给你泡杯水暖暖手。”这几天天气好,也就没有生炭火。
  三郎摇着头,抽回了手。“不用,大嫂我练会字,整个人就热乎了。”
  “嗳。”季歌应着,拨了拨灯芯,屋里又敞亮了几分。“练会字,就歇歇手,再温会书,泡个脚,回屋睡觉。”这孩子嘴里应的好好,回头冷不丁的又心事重重,说多了,也怕烦着他,还不如平时多多顾看着。
  “知道了大嫂。”对上大嫂柔和的眸子,三郎又说道。“我写三篇字,再看会书,就去泡脚。”
  懂就好。季歌笑的欣慰。“行。”三郎就是太早熟了,小小年纪责任心就格外的重,或许可以找个时间,跟卫小夫子说说,让他在传道授业时,不着痕迹的从学习上开导开导。卫小夫子在三郎的心里,有着比较深刻的意义,或许能发挥出不小的作用呢。
  三朵和阿桃拿着针线笸箩回堂到时,季歌和余氏已经在着手绣活,阿桃看着她俩手上的绣活,抿了抿嘴。“姐,你在做小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