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前
作者:
日夜三三 更新:2023-04-27 21:03 字数:5055
“什么是文学?我相信来到这里的同学,都和我们有一样的疑问。”
七年前,江尧大学大礼堂。
“文学是载体,是工具,还是思想?文学是形式,文学超越形式。”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俄狄浦斯王》的光芒依旧笼罩在人类的上空。文学不像隔壁一边进步一边抛弃的理工,我们历久弥新,我们可以在原地供养自己一百年,而我们永不止步,我们同样拥有星辰!”
“文学没有定义,文学不需要定义。”
“同学们,欢迎来到中文系!”
陶梦媛第一次见到作家就是在这一天。
作家比她高两级,作为大三的学长,代表中文系,被邀请来给全体新生做演讲。
那时候作家已经二十一岁,说是少年有点勉强,但是坐在下面的陶梦媛觉得,那就是一位意气锋芒的执剑少年,傲比天高,可以屠龙。
她有一点点想认识这个学长,但是她不敢。
仅仅犹豫了那么一秒钟,下台的学长便被人群包围,他在人群中央,戴着斯文的细黑框眼镜,白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没有稿子,他们手里捧着大簇大簇的鲜花。
陶梦媛跟着室友回到了宿舍。
军训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追求陶梦媛,她原就生得美丽,虽不像校花邢璐那样美艳逼人,但是这种小白兔似的长相,似乎更讨大学里纯情少年的喜欢。她天生就白,晒也晒不黑,军训结束,宿舍都怀疑她是不是有个双胞胎,一个负责晒,一个负责美。
她家里确实有钱,妈妈又是大学里的音乐教授,自小就讲究打扮,上了大学,父母大方,吃穿用度皆不菲,举止仪态更动人,条件一般的男生只敢远观,追求者必是对自己非常自信之辈。
而自信与自负一步之遥。
有个大二的男生偶遇了她一次,惊为天人,第二天便加来她以及全宿舍的微信,穷追不舍。
男生家境殷实,开着小跑,在她不知情的时候请了全宿舍吃688一位的海鲜自助。
当他在宿舍楼下摆蜡烛爱心玫瑰花时,室友起哄得最起劲。
他也是真喜欢陶梦媛,愣头愣脑,拿个大喇叭就喊,跟我在一起吧求你了,你喜欢哪个男明星我照着整还不行吗!
四周全是看好戏的人,陶梦媛急死了:“你赶紧把火灭了走吧!”
男生说:“你为什么不答应我?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走!”
陶梦媛说:“咱俩这不才第二次见面吗?”
男生急了:“我之前约你,你也不出来呀?”
陶梦媛说:“你还是赶紧把火灭了吧,烧到花花草草也不好。”
男生一把拽着她的手:“不行,你今天非得答应我,我们俩在一起之后,再慢慢了解不行么?”
周围人见他俩拉手了,口哨吹得比天响。
陶梦媛脸皮薄,早就满脸通红,几乎恳求,男生得寸进尺,就是不松手。
莫轻虹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年他已经上了南开的硕士,特意从天津飞来江尧给女朋友过生日,没料到撞上这么一出好戏。
凭良心讲,他出手相助纯粹是为了自己省事,免得等会女朋友看见了,产生莫名其妙的攀比心,嚷嚷着莫轻虹也给她弄一个,他可不想丢这个人。
他说:“同学,你的蜡烛烧到草坪了。”
男生催陶梦媛:“你看,都烧到草坪了,你再不答应我,等会起火了可是咱俩的责任。”
陶梦媛急得脑子开始嗡嗡作响。
莫轻虹拍拍他,轻描淡写地道:“对不起,起不起火另当别论,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涉嫌犯罪了。”
那天也是陶梦媛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校花邢璐。男生走了以后,陶梦媛向莫轻虹道谢,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朝她身后招招手。
邢璐走过来,对陶梦媛露齿一笑,说:“学妹,拖鞋真可爱。”
她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再抬头,两人已经挽着手走远了。
表白事件不知道怎么就传到陶妈妈耳朵里,她还颇为可惜,认为那个男生家庭好,相貌好,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虽然有点莽撞,不过是喜欢她喜欢得急眼了,也算单纯可爱。
陶梦媛知道,爸爸妈妈就希望她找一个殷实又老实的男人,对她好一辈子就行,富家草包一直是他们心仪的女婿人选。爸爸说,男人就要找傻不愣登的,那些经商懂法的心眼子多,又会害人又会骗人。
再见到那个屠龙的学长已经是两个月后,社团招新的活动上,他是文学系的名人,还是古诗词社的社长。招新时,他和一位学姐站得很近,学姐是扬州人,会唱评弹,穿着汉服拨弄琵琶,很有几分才子佳人的意思。
陶梦媛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地道,正要走开,作家递给她一张宣传单,说道:“学妹,百看不如一试。”
声音潺潺如玉,像是母亲的钢琴声。
陶梦媛加入了古诗词社。入了社,才知道那位扬州学姐倒追了作家一年半至今,被传为励志美谈。
但是作家对学姐总是客客气气,明眼人都看得出没意思。
陶梦媛偶遇作家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他很爱看书,据说文章也写得很好,是个热爱文学的人。陶梦媛不一样,她学的是英文,倒也不是多喜欢英文,纯粹是因为高考英文考得比较好。
当她又一次不知不觉隔着书架偷偷看他时,他忽然隔着书的间隙朝她一笑。
陶梦媛当时整张脸都红透了。
由于在图书馆,他声音压得很轻:“你是我们古诗社团的吧?”
陶梦媛结结巴巴地说是,没注意到作家也红透了耳朵。
作家说:“你看看这本书吧,很值得看的。”
他递过来一本《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出版的,竖行右印繁体字,陶梦媛从小到大唯一做的一件坏事,就是在毕业的时候偷偷拿一本新买的在学校图书馆替换掉了它。
社团组织活动,他总是很热心,陶梦媛发现这个人有点呆呆的,做起事情来总是吃亏的那一个,不懂计算,也不会发脾气,路上遇到乞丐,跟着他五米他就给钱了,乞丐嫌少,他还真的破开一张一百,再给他一张大额一点的。
她想,富家草包,他勉勉强强算个草包吧。
不对不对,他那么有才华,顶多算个呆子,不能算草包。呆子……呆子也行,妈妈经常说爸爸就是个呆子。
头一回见到学长发脾气就是因为自己。
他有个关系很好的室友,也在古诗词社,偷偷摸摸给她拿来一张便签,上面写了一首诗,室友说,你仔细看,最后两句是不是藏了梦媛两个字!
她一看,还真是。
室友太兴奋了,他说,我跟你讲,他肯定喜欢你,我早就发现了哈哈哈哈哈,他女明星都喜欢景甜那样的,他哈哈哈哈就喜欢你这种清纯大眼睛的萌妹,卧槽,他当时只给你一个人发了传单哈哈哈哈,你们俩在一起了可得请我吃饭哈哈哈哈哈卧槽我太厉害了。
还没哈完,作家刚好进来了,一看她手上那张纸,跟笑得合不拢嘴的室友,一秒钟就变得像个金刚罗刹,三步两步冲上来,一把扯过那张纸,对着陶梦媛吼道:谁叫你看的!
室友笑到一半,僵住了。
他第一次发火,陶梦媛后来还感到有点荣幸。
当时她却只有发愣,家里的小公主,学校的乖乖女,没被谁这么大声的吼过。
他吼完,当着她的面把纸撕碎了,扬了一地。
室友讷讷地道,这不是给社员分享一下你的文学作品嘛。
作家怒火冲天地走了,室友赶紧安慰陶梦媛道,他平时没少给社团展示诗歌,这回肯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恼羞成怒了不是。
室友说的是对的,作家出了门就开始拿头撞墙。
但是陶梦媛不知道,她只知道作家原来这么讨厌她。
作家临近大四的时候,有一篇文章得了大奖,他文章得奖是常事,这篇文章却闹得文学院几乎人尽皆知。
原因是抄袭。
他等奖后,有人举报他抄袭,两篇小说都贴出来了,证据列得很齐全,怕大家没耐心看,还打印出几百份调色盘,贴的学校到处都是,可谓妙尔尼尔——雷神之锤。
陶梦媛也看了,虽然明显修饰过,但的确抄的不轻。
很多人为他说话,啊吕学长这么有才华怎么可能是抄袭!啊这个人有本事实名举报呀缩头乌龟!啊我们学长究竟是动了谁的蛋糕呀这不就是陷害嘛!
只有他一直没说话。
社团其他人说,他可能被锤傻了。
但陶梦媛觉得不是,她觉得这个人傻乎乎的,不会去做不好的事情,他骨子里是个文人,清高就是文人的命。
但他为什么不说话呢?
由于这件事,他还被取消了保研资格,只能自己备战考研,好在最后还是考上了。
直到陶梦媛也考上研究生的那一年,才被爆出事情的真相。那位唱评弹的学姐,毕业前向作家表白,被拒绝了,恼羞成怒,才含恨报复。那篇“被抄袭”的网文,其实作者就是作家自己。
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的事情,作家一个字也没说,还是学姐自己埋着这个秘密两年,良心难安,主动还他清白。
学姐说,他知道是我做的,我们两个一起运营公众号,除了他自己,只有我知道那个账号。但是他为什么不肯说呢,直到现在我还是恨他的,我做了这么出格、这么严重的事,再糟糕一点,可以说毁了他的前途,却不足以激起他心里的一点水花,甚至连举报我都懒得,对于我,他是个没心的人。
吃瓜群众纷纷被这份单恋打动,自给自足写起同人文,堪称现代版《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陶梦媛却觉得不是,他不是没心,只是善良而清白,清者自清,善良者谨言。
她和作家还有几次交集,多半是些故弄玄虚的社团活动,作家不是对她冷眼相待,就是将她视若无物。
莫轻虹和作家同为无锡人,在这个叱咤风云的法律系大神还在江尧大学的时候,两人关系就不错。莫轻虹和邢璐的爱情也颇为轰轰烈烈,在江尧大学几乎无人不知。
他陆陆续续回江大找过几次作家,每次陶梦媛都会偶遇他们。陶梦媛一直记得这个帮助过她的学长,学长俊美又冷酷,和她说话总是懒洋洋的,她跟他寒暄的时候忍不住偷眼看看一旁的作家,作家脸色又硬又臭,陶梦媛每次和莫轻虹说完话就吓得逃一样的跑了。
邢璐也上了江大的研究生,和陶梦媛依旧住在同一栋楼。有一年圣诞,陶梦媛下楼拿炸鸡外卖,看见站在楼下的莫轻虹,他穿着一件灰黑的大衣,显得整个人冷峻又挺拔。
外卖还没有来,她站在楼下等,莫轻虹也站在楼下等,因为下雪了,他往常不会站在女生宿舍的屋檐下,这一次很难得站在她旁边。
两人毕竟是旧识,不说话实在是很尴尬,陶梦媛还没想好说什么,莫轻虹便先开口道:“拖鞋换了。”
她一愣。
“莫学长,”陶梦媛提醒他:“已经过去四五年了。”
莫轻虹怔了一下,似乎是想了想,然后才点点头,说:“这么久了。”
陶梦媛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第二年就换了……”
身边高大的男人轻轻笑了声,从她脑袋顶传来,低低沉沉。
邢璐半天没来,她的炸鸡也半天没来。
莫轻虹突然问:“要不要去过个圣诞?”
陶梦媛吓了一跳。
他直勾勾地看着她,目光之深,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勾引。
陶梦媛脸都红了,踌躇地摩擦她的粉色毛绒兔子睡衣。
“你……你是不是跟邢璐学姐吵架了?”
莫轻虹轻描淡写地道:“没吵架,分手了。”
陶梦媛没反应过来他和邢璐分手了,圣诞节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心里想,拉倒吧,你们俩跟琼瑶剧似的,分分合合都八百回了。
陶梦媛诚恳地道:“那刚好圣诞节,你好好哄哄人家吧,邢璐学姐人挺好的,前几天还帮我一起晒被子了呢。”
莫轻虹看了看她,又把目光转移到外面的雪。
他说:“噢。”
炸鸡还没来,天这么冷,陶梦媛有点等不住了,在原地跳了跳,说:“那我先上去了,我再给外卖员打个电话。”
莫轻虹点点头。
那天外卖员非说已经送到了,她气死了,跟商家吵了半天,最后还是换了一家店又点了一份。
她走了以后,莫轻虹弯腰从盆栽后面拿出一份炸鸡来,在雪里藏了半天,已经有点冷了。他看了看上面的备注,她喜欢常温的雪碧,又嘲笑了一会她的外卖昵称,“圆子圆子肉圆子”。
莫轻虹给作家打电话:“我偷了她外卖,吃不吃?”
作家骂了他两句,最后还是出来了。他跟作家都不爱吃炸鸡,更别提冷掉的,黏腻的韩式辣酱裹着软掉的外皮,莫轻虹这辈子再也没吃过炸鸡。
作家吃油腥的冷鸡肉吃得有点上头,跟他说:“我真羡慕你。”
莫轻虹说:“滚开点。”
作家往桌上一趴,醉醺醺地道:“我说真的,真的,我如果是你,我肯定追她。”
莫轻虹有点难受:“她不喜欢我,她还说璐璐帮她晒了被子,叫我去哄人家。”
作家更难受:“喜欢有什么用,我助学贷款还没还完呢,我爸年后又得去医院了。”
两个人伸手去拿最后一块炸鸡,谁也不松手,最后只好一人掰了一半。
江尧市的圣诞节,只有那一年下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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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全文我最最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