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神秘青年
作者:
温酒煮浣熊 更新:2023-04-29 23:10 字数:2546
就在罗恒对着一轮特别特别黄的月亮喟然浩叹的时候,有一个青年提着编制口袋,踩着一双解放牌胶鞋,从长白山脉来到了上海,这个纸醉金迷之地。
看装束,他跟普通民工没有任何不同,唯一称得上异类的,是他还带着一只狗。
一只土狗,土狗中癞皮狗。
别的不说,能把狗带上火车,从长春带到上海,一路上肯定少不了跟列车员的斗法,也算得上是一位彪悍大侠了。
下了火车站,青年眯着眼睛,打量着这座花花绿绿的大都市,与一般民工进城不用,青年丝毫不掩饰眼中的野心,亦或是那份儿炽烈的欲望,而丝毫没有一般人对于这座共和国娇子城市的敬畏。
一辆阿斯顿马丁停在了火车站出站口,一位其貌不扬的中年人从尾座下了车,佝偻着背,到了青年面前,恭恭敬敬地说道:“陈少,方少叫我来接你。”
青年笑道:“大叔,你是哪个?方少卿呢,怎么没来?”
青年态度称不上傲慢,但也称不上和善,中年人却是丝毫不以为意,笑道:“鄙人姓吴,是方家的管家,我家少爷有些事儿,脱不开身,特地派我来接你。”
陈姓青年点了点头,说道:“老吴是吧,那成,做了两天一夜火车,嘴里淡出个鸟来了,先给点钱花花,明天叫方少卿来见我。”
“陈少不打算跟我先回方府?”吴管家面露为难,“方少的吩咐,今儿无论如何,也是要把陈少接回去的。”
“得了,吴大叔,别什么陈少不陈少的了,俺东北那旮旯出来的农民,哪里称得起什么少,俺叫陈石,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希望我做个诚实的人,结果这个要求直到他嗝屁也没有达成,你可以叫我小陈。”
名为陈石的青年这般说着,继续道:“我爷爷临死前跟我讲,说我们陈家欠你们方家一份儿天大的恩情,叫我无论如何也要报答,我就问我爷爷说老头儿,你叫我报恩我没话说,好歹我是你养大的,不过总不能把自己命也给折进去吧?”
“我家老头就说了,这还不至于,反正你自己拿捏着办就好了。我就明白了,我家老头的意思,就是说,不掉脑袋的勾当,我可以帮着你们方家干,真当掉脑袋的当口,那俺还是可以先风紧扯呼的,吴大叔,您觉着我这理解有错没?”
吴管家有些尴尬起来,这个那个半年,说不出来个所以然来。
这个叫陈石的青年,也是个不按寻常路出牌的家伙,看来并不是一个能够用酒色财气笼络的货色。
他想了想,直接递给陈石一张卡,说道:“密码是123456,里面有五百万,算是我们方家给陈少这几天的一点零花钱,陈少既然觉得我吴某人不够格,那我明年叫方少亲自来接你就是。”
“大叔,甭误会,我不是在跟你摆谱,而是觉着真没那必要。”
他接过那张卡,随意揣进兜里,眯着眼说道:“所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这钱我说了,反正闲着没事儿,我就先去会会那个谁,好像叫罗恒是吧,看看这家伙到底有没有三头六臂,竟然把堂堂方家,逼得要我们陈家出手的地步。”
……
彼时罗恒正陪着穆青青和钟灵秀做一件女同胞极为喜欢,男同胞极为不喜欢,却又不得不去做的事儿,那就是——逛街。
本来罗恒是打算去补个回笼觉的,不过人穆大小姐说了,今儿要去拜访那位宫廷菜大师,请来做汉唐总店的镇堂厨师,老厨师软硬不吃,要敲定必须得他罗小爷出马,罗恒无奈,只得顶着个熊猫眼出门了。
至于白乐天等人,罗恒帮着安排,去见魏文长了,白七爷身上这走火入魔的毛病,除了魏八爷,怕也没人给他治得了。
出门后人穆大小姐就说了,罗小爷您这身行头必须得换一换,大小也是个老板,人靠衣装马靠鞍,就这么去不是给姐姐我丢人么。
罗恒不乐意了,说我怎么了,我觉着我穿得挺帅的呀。
钟灵秀瞅了瞅他,笑着说是挺帅,给你个小碗都能去天桥卖艺了。
要说罗恒这穿着打扮,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说得轻点叫不拘小节,重点那就是一搞行为艺术的伪文艺青年,登不得大雅之堂。
没奈何罗恒只得从了,跟着穆大小姐到了陆家嘴一条商业街,打算买身行头。
到了就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俩儿姑娘一逛街就兴奋地不得了,早把正事儿给忘了,拉着他东走西逛,硬是一样东西没买。
其时为十月下旬,往年的光景,还在晚秋,今年立秋过后倒是连着出了几天太阳,不过一场来自于西伯利亚高原的寒流很快地就带来了阵阵料峭寒意。
这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比如今儿就是冷风过境,连着带路上本来穿着妖娆的妹子都套上了冬衣,将玲珑的曲线捂得严严实实,这倒让眯着眼看美女的某人很是腹诽了一番。
穆青青和钟灵秀在逛一家饰品店,女性饰品那种,罗恒自然没那份儿闲心进去。
百无聊奈的等待中,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悠闲地吐着烟圈。
这是上海市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路上行人若炽,罗恒一口一口的抽着烟,猛的就听见有人在欢呼。
“看,下雪了!”
“好漂亮啊……”
罗恒抬头,就看见了漫天纷飞的六棱花瓣,完美而对称的六棱花瓣纷扬而下,彷如起舞的精灵,第一朵雪花落在他的鼻翼上,微凉,闭上眼睛,满耳都是碎雪落地的沙沙声。
如果罗恒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二零零一年的第一场雪,毕竟在上海盼着下雪是一种很奢侈的事,就是不知会不会有一辆开往八楼的二路汽车,带着他去往那不可知的远方?
“嘿,哥们儿,给支烟抽?”
他正自心生感慨,就被人拍了拍肩膀,不由吓了一跳。
他现在离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化劲大宗师境界也就只差一步而已,五感六识敏锐远超常人,怎可能被人近身还一无所觉?
这说明了一件事儿,遇到高手了。
回头发现是个一脸阳光般笑容的青年,装束怪异。
所以怪异,是在这条上海最繁华商业街上,这份儿装扮,绝对是独一份儿的。
若说他罗恒是个土鳖,那此人起码是个天字号大土鳖。
洗得发白的衬衫,单薄的黑色外套,肩膀上扛着一个编制口袋,脚上踩着一双解放牌胶鞋,甚至还打了补丁。
典型的民工装束,唯一不同,就是此人虽衣着寒碜,却也算干净,没有给人邋遢感觉,反而觉着挺清爽。
罗恒皱起眉头,他只觉着这个人,看着挺面熟,却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端的怪异。
青年一边哈着手,一边跺脚,显然是觉着有些冷,以至于眉眼都多了几分冷峻。
罗恒没有说话,掏出一支烟,递给了这个古怪青年。
青年接过,看了看牌子,白装万宝路,时常出现于港产黑帮片中,文艺青年装逼必备。
掏出个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悠悠然吐了个烟圈,不无感慨地说道:“十月飘雪,好古怪的天气,看来此地有妖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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