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攻又在刮腿毛_76
作者:
菁木京 更新:2023-05-02 08:31 字数:2784
他的男主杀伐果决冷静沉稳, 同时拥有一颗热情似火的心,对身边人有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小团体在遭遇危险时率先安抚人心的必然是他, 所以才会得到女主的青睐,否则一个冷冰冰的理性生物就只能注孤生了。
叶景风懂他!
这份礼物是在是太让林哲惊喜了,这比任何实体礼物都来得贵重,他在叶景风身旁亲身陪伴他勾勒出这九幅图的一笔一画,知道他这些天一心一意将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这上面。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里,有一个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自己身上,只为了讨得自己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情谊。哪怕今天出来的成图是九副鬼画符,林哲也同样很感动。
林哲心里像是有一汪温泉,泉眼咕咚咚地冒出了温水又溶于周围平静水面,温暖而又恬适,他控制不住自己快要翘到耳后根的嘴角,动手转发了那条微博。
清流:给你给你都给你,你想要什么授权都给你,这种事那么在意做什么。有生之年我可以看到用这人设图做出来的漫画吗[doge]
林哲刚发送完这条微博,不过一分多钟,手机震动了一下,微博又多了一条通知消息。
惊鸿:[爱你]哥哥如果想要,我可以去学。偷偷摸摸说一句,其实我还设计了角色的cos常服和对应女角色的lo小裙子,如果哥哥同意那我就给兔家制作出售啦萌兔叽の小窝窝,哥哥可以和兔家客服微博私信商量合作的事宜,我那份就不用摘出来商讨了,和哥哥一起算就好了,反正迟早要上交的。[图片][图片]
虽说叶景风的所有设计都基于林哲的小说,可是看这些图片,哪怕是没有看过林哲小说的人也会被种草。常服简洁大气时尚,衣服各处的元素设计感满满。那些小裙子,都根据了人物的性格作为设计的主原则,温婉风、可爱风、沉稳御姐风、脱线风,每一件都有不同风格。
林哲显然美到冒泡了,兴奋之下把微博当成了聊天工具。
清流:嗯,我对这个不太懂,你先好好上课,上完回来我们吃饭的时候再谈论一下,毕竟你才是专业的![喵喵]
等他反应过来这句话过分暧昧再删除已经来不及了,两位的粉丝们看着这两人旁若无人地用微博聊天,甚至有出柜秀恩爱虐狗的嫌疑,终于炸了。
惊鸿女神我宣你:简单翻译一下。
女神:哥哥生日快乐人设图当生日礼物请笑纳,马后炮求个授权。
清流:授权什么的咱俩讨论这个有什么意思吗,我的就是你的!顺便光有人设图也没什么用,要是能做漫画就好了(递话)。
女神:我愿意为哥哥做任何事,我还准备了赚钱方法哥哥把钱包递过来就可以了,我的那份都是哥哥的。
林哲:爱你,做了爱心晚餐等你回来哟~
老子的意大利面回复惊鸿女神我宣你:陈独秀请你坐下,顺便抬下脚谢谢,扫下橘子皮。
哦谢特回复惊鸿女神我宣你:课代表等等,我去建个火车站给你。
今天的我站错西皮了吗惊鸿女神我宣你:卧槽,看了你的评论茅塞顿开。我说怎么感觉他们两个氛围不太对,这对话四舍五入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出柜啊!我站年上!
吃瓜少年:热评第一的腐眼看人基吧?这对话套在普通的兄弟朋友身上也没有什么问题啊,为什么就是出柜了。
今年我能网恋吗回复吃瓜少年:排,我觉得就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啊!
这对cp我吃了:名字表明我的态度。小奶狗女神,年上+1!
咸鱼写手想翻身:woc,女神这一条龙的服务我作为一个作者真的是太羡慕了,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像女神这样的男朋友啊_(:з∠)_给画人设自己设计cos服自己上阵cos,简直太完美了,嘤嘤嘤,女神你真的不考虑我吗?虽然我们注定不能百合了,但是当好闺蜜也行啊!为了和女神打好关系,我选择年下!
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在两人的微博下出现,纵眼看去多数还是比较认同两人或许是情侣这个观点。无论是争辩和讨论,只要没有太激烈的言辞出现,对于林哲来说都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网友们自发帮他炒热度,虽然不是他的本意,可结果定然是好的。
看到热评那几条,特别是那条说叶景风一条龙服务特别羡慕的,林哲坐在椅子上骄傲地挺起了他的胸脯,这可是他的叶景风,尔等凡人是羡慕不来的!
三五分钟过后,评论区又炸开了一次。
原因是叶景风回复了那位表示羡慕的妹子。
惊鸿回复咸鱼写手想翻身:不行(;A ;)哥哥生气了会让我自己晒被子自己去睡客房的。
叶景风真是唯恐网友猜不出他们两人的关系!
林哲看到这回复心脏扑扑狂跳,当众出柜什么的,想来还是让他有些头脑昏沉紧张心虚,但同样纠结犹豫。他有一种向全世界炫耀的冲动,可又鼓不起勇气下这个手。
之后不论网友说了什么,叶景风都没有再回复了,只留下了这句模棱两可的话让大家猜测脑补。
林哲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有少许遗憾,他发消息让叶景风好好上课,自己也终于稳住了心态继续码字,如果他写不出应有的水准,那叶景风为他做的这些都会打水漂了,这番心意他如何能够辜负。
中午的时候,叶景风因为要开班会没能回来,林哲趁吃饭的时间定好了晚上吃饭的地点。
那餐厅并不是很出名,但是胜在有两人独立包间。
要是一时情难自已稍微亲热一下也不会被人围观,咳。
临近叶景风下课,林哲发消息告诉他,自己会在学校门口等他,然后两人先去拿好林哲订好了的五寸蛋糕,直接去餐厅里吃晚饭。
到了餐厅里点菜,林哲豪气地要了两瓶一百多元的红酒。在家里几乎没人懂酒喝酒的情况下,林哲觉得一百多的酒已经属于非常非常贵的了。
大学时期林哲出去玩时经历过两三瓶啤酒下肚但没有喝醉的情况,所以他非常自信自己的酒量还不错,今天这气氛喝不了啤酒,那就来点红酒助助兴,要是能把叶景风喝倒了,那就……嘿嘿嘿。
常言道,酒不醉人人自醉。有叶景风在身旁,林哲便已经醉了三分。
更何况林哲的酒量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量变引起质变,三瓶啤酒或许对林哲来说没有到达喝醉的临界点,还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和语言,可是三瓶半就不好说了。
能让林哲喝醉的,恰恰就是这三瓶之后的半瓶,但是他之前没有机会尝试到。
红酒的度数远比啤酒来得高,林哲在今天之前喝过的那些啤酒不过三五度罢了,可今天喝的红酒可是要十三五度那么高。一人半瓶下肚,林哲就已经来时晕晕乎乎了。
偏偏他觉得他可以。
因为在之前三瓶啤酒的尝试中,林哲没有喝醉但是也出现了一段时间头重脚轻的时刻,所以今天他不以为意。
叶景风见他眼神飘忽,当下就劝道:“哥哥要不别喝了?喝多了明天早上起来会不舒服。”
林哲头很硬,瞪叶景风:“就买了两瓶,这、这起码得喝完吧?你是不是不行啊?”
林哲这一瞪跟抛媚眼似的,叶景风默默受着,从头顶酥麻到了脚尖,给林哲倒满了杯子不再劝阻。
毕竟,等会儿林哲就能知道叶景风到底行不行了。
第二瓶喝到一半,林哲显然话开始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着平日里的琐碎杂事,还不忘表白一波叶景风。
“小风啊,上回那啥,什么来着……”林哲双眼迷离,搔了搔自己通红的脸颊:“对、对了,上回我好像没有好好说过,就是那事儿!你再来一遍,我今天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