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细算_12
作者:花满筛      更新:2023-05-03 20:49      字数:2428
  他顿了一下,低下头去,长长的刘海滑下来,挡了半张脸。他对我的话不置可否,只是继续说道:“后来我跟着亲戚干点零活,挣的钱连我爸的药费都凑不齐,我妈身体本来就不好,妹妹也不上学了下来伺候我爸。去年我爸突发性肾衰竭,发病一周不到就去世了,这段时间为了看病,我家欠了亲戚很多钱。家里边儿工资太低,我听有人说这边工资高点,这才来这边打工。”
  头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却是字字艰辛。
  “韩暮雨……”我叫了句他的名字,他没抬头,只低低地应了一声,“恩。”
  “……总会好起来的……”我说。
  “……恩。”
  电动门的响声打破了短暂的尴尬。
  有人进来办业务了。
  我将回单收拾好了递给韩暮雨,他拿好单子,起身时又叫我了的名字,他说:“安然,明天你有时间吗?”
  “啊……明天我歇班!有事?”我问。
  “……如果你没别的安排,我想请你吃饭!”
  ☆、十
  请我吃饭啊?当然有时间!
  于是,我推了周六下午的某场相亲,拒了吴越的邀酒,杂七杂八的事情一概往后延。我特意换了最中意的衣服,带着很久没有过的一种叫做雀跃的心情去参加这个饭局。
  饭店是韩暮雨选的,定在一家骨头馆。在L市这么多年,我对这个地方的大小饭店早就了如指掌。以前的时候这家店我来吃过,还不错,实惠又有特色。
  见到韩暮雨时,我甚至有些紧张。他在饭店门口远远地冲我打招呼,“安然!这里!”
  是错觉吧?我总是觉得他叫我的名字,跟别人叫出来就是不一样,那俩字从他嘴里发出,软乎乎、甜丝丝的,尾音柔和的上扬,像是带着千万种余韵。
  我笑着跑过去,感觉自己的心跳得特别轻盈。
  这应该至今为止是我看到的最干净整洁的韩暮雨了。他穿了件棕色的厚外套,里面是深蓝色V领毛衣,衬衫领子翻在外面,□是牛仔裤,运动鞋。头发剪短了,平时被遮住的脸部轮廓也露出来,五官硬朗中透着清秀,眉目间有点点少见的温柔笑意,他身上天生带着的那种闲人勿近的气质,也在这样的暖暖地笑意里淡去不少。
  我尽力让自己自然熟稔地拍在他肩上,真心真意地赞叹偏要演成三分玩笑:“嘿,韩暮雨,这发型可真帅!”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把头发,“昨天剪的,还成吧!”
  “什么叫还成啊,根本就是很好,哎,哪剪的,回头我也去。”
  “就我们工地后面的胡同里,五块钱。”
  “……靠,比老子花五十剪的还好……”
  正说着,地皮似乎传来某种震动,我没来得及回头,一股巨大的掌力拍在我后心上。我站立不稳,在那句熟悉的、沙哑的“安然哥”中,直直扑向韩暮雨。
  我就这么毫无防备地撞进了他怀里,正如他毫无防备地搂住了我。
  这是头一次,我跟他靠得这么近。我的额头蹭着他的下巴,一只手掌扒在他脖子附近,拇指下是平滑的皮肤,皮肤下是坚硬的骨骼,皮肤表层传递出诱人的热量,让我有些迟疑地没有很快将手拿开。我感觉到他抱着我后背的力量,感觉到他扭头时肌肉的拉伸变形,感觉到他鼻息轻轻落在我耳边,感觉到他有些混乱的声音响起时胸腔里微微地震动,他说:“安然……你没事儿吧?”
  我觉得自己有点头晕,不知道是不是被刚才那一掌给震出了内伤,或者只是因为包围着自己的韩暮雨身上清爽洁净的肥皂味儿,或者是因为突如其来的无根无源的直冲进大脑里的喜悦感。
  开始扑过去,是因为惯性,后来,有那么几秒钟,我赖着不肯起来,我想,是因为本性。
  不过最终我被杨晓飞从韩暮雨身上扒了下来,他一个劲儿地道歉,“安然哥,对不起对不起,我这一下没掌握好劲头儿,你没事儿吧?我给你顺顺气?看你脸憋得通红的?”他大蒲扇一样的手就要冲我后背招呼,我赶忙躲开,“不用了,没事儿没事儿!”
  韩暮雨也没说话,就那么盯着杨晓飞看,看得杨晓飞恨不得缩成一团,头都不敢抬。他胖手扯扯我的袖子,我明白过来,赶紧着拉着俩人往饭店里走,“没事没事儿,晓飞也不是故意的,走吧,快点吃饭去吧,我都饿死了。”
  我不知道这次吃饭还带上了杨晓飞,不过,谁请客听谁的。
  刚才杨晓飞是去买啤酒了,饭店里的酒太贵。杨晓飞说自己块头大,于是一个人占了四人桌的一边儿,我跟韩暮雨坐另一边儿。屋里很热,我们都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杨晓飞的肚子圆滚滚的裹在毛衣里,显得特别有‘孕味’。
  点好了菜,啤酒满上,开始聊天得时候,我才发现,带了杨晓飞来绝对是个非常英明的选择。
  可能韩暮雨也知道自己不爱说话,所以才叫了杨晓飞。他安安静静地喝酒,我跟胖子俩人东拉西扯的,杨晓飞对我的工作表现出十二万分的羡慕,把他自己现在的生活描述的水深火热,苦大仇深,恨不得连饭都吃不上。
  我当然不信他们有这么悲惨,但是当满满一盆大骨头端上来的时候,我也真切地看到杨晓飞眼睛刷得亮了。
  韩暮雨戴着塑料手套挑了一块肉最多的放我盘子里,我也没客气,抱起来就开咬。
  其实,我平时吃东西也没这么豪放,只是我怕吃得斯文了,韩暮雨会觉得我扭捏。
  果然他看我嚼得这么欢,满意地笑了一下。
  他不经常笑,所以他的笑容看起来就特别金贵,就像千里冰层上偶尔绽放一朵莲花。遗憾的是,他笑得特别浅,还没看清楚呢,就没有了。
  我借着酒劲儿跟他们说起我上班遇到的各种糗事,凭着我非凡地表达能力,把杨晓飞乐得差点钻桌子底下去,而韩暮雨也听着,只是偶尔弯弯嘴角,其实这个效果,我已经很满意了。
  他不时的和我碰一下杯子,我在喝酒的同时会偷眼瞄着他,看金黄色的酒液在他修长的手指间摇晃,沾湿他浅色的嘴唇。伴着喉结上下滚动,他会轻轻抿一下嘴巴,眨一下眼睛,然后抬眼看向我。
  酒精,是让人迷乱的东西。我见多了酒桌上的千奇百怪的众生相,很难回忆出有谁能像韩暮雨这样,每个动作都让我觉得从容甚至诱惑。
  杨晓飞又给我把酒倒满,我摆摆手,不能再喝了,杨晓飞使劲儿推给我,却被韩暮雨给拦了下来,“行啦,他不喝就别让了。”
  杨晓飞乖乖缩回手去,小声地抱怨:“韩哥,哪有你这么陪酒的?”
  我看他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有瞅了眼一边儿的韩暮雨,就问起了自己一直奇怪的问题,“哎,晓飞,你好像特听你韩哥的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