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作者:
有鱼酱 更新:2023-05-04 13:50 字数:2931
兰斯注视着递过来的珍珠,还有离他很近的触手片刻。
深吸一口气,兰斯从触手那里接过了珍珠。
这是他第一次与触手主动接触,那种粗粝的手感,真的是让兰斯印象深刻。
在人类的童话故事里面,章鱼从来都不是好角色,邪恶巫师也好,克苏鲁也罢,他们的原型都是章鱼,足以证实章鱼对于人类的而言,是个多么恐怖的家伙。
但是……很神奇的是,兰斯通过这么一次接触,竟然开始莫名其妙觉得,这个“章鱼”,似乎,有点点温柔?
兰斯被这种想法给吓住了,他甩甩脑袋,意图把这个想法甩出去,然后把珍珠丢了出去。
触手立刻去捡那枚珍珠。
如果这枚珍珠能被人运上岸的话,凭借珍珠庞大的体型,应该能引起人类社会的巨大轰动;
可惜的是,这里是深海,在兰斯和触手的眼里,这枚举世无双的珍珠,说不定还不如一个球。
“你丢我捡”玩了许久后,触手把珍珠还给了兰斯。
虽然触手没有表情,但是兰斯十分肯定,他面前的触手很开心,开心得颜色都变浅了许多。
最后离开时,触手念念不舍地摸了摸兰斯的头,兰斯没有反抗。
然而,在即将抽离触手的时候,那根触手又准备去收拾没吃完的肉腕足。
这一下,把兰斯气的。
他都贡献自己玩那么幼稚的游戏了,为什么那根愚蠢的腕足还是要收拾?
兰斯赶在触手碰触肉腕足之前立刻游了过去,他坐到了肉腕足上,随后,当着触手的面,兰斯把珍珠放到了肉腕足上。
这下总该懂了吧!
触手的动作停了下来。
它似乎明白了,对于兰斯而言,这团肉腕足的价值跟珍珠一样,都是除了得到他允许外,其余人不准碰的。
触手尾端卷了卷,看样子它有点纠结。
最后,触手选择尊重兰斯,它从珊瑚骨里面抽离了出去。
兰斯看着触手离开,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逃生通道”没有被发现。
第4章
大陆之上。
末日实验室里面的一群研究员,正在一个会议室里面开会。
为首的研究员是个棕发青年,戴着一个黑框眼镜,他正在向其余人展示数据分析结果。
“海洋中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地震。”
某个研究员看完棕发研究院的分析,觉得他完全是大惊小怪,
“穆然,这不能说明海怪来了。”
被称作穆然的青年:
“我们在附近的海水里面,找到了某生物的卵壳碎片。”
影像变化了几下,在研究员们的注视下,还原成了一个白色的卵壳。
要是兰斯还在这里的话,绝对能一眼认出来——
这不是他的卵壳吗?
“根据已知数据来看,这是一种新型生物的卵壳,好消息是,我们只找到了那么一只。”
穆然说,“但坏消息是,那特海沟里面的那个家伙,他醒了,并且到了浅海附近。”
所有的研究员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西元487年,世界末日,一向任人类为所欲为的海洋,对人类发起了进攻。
深海之中的海怪从深渊醒来,对人类宣读审判。
经过了那么多年,幸存的人类与海洋达成了微妙的平衡,而现在,人类正在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个脆弱的平衡。
可是,那特海沟里面醒来的那个家伙,可能会轻而易举地打破这个平衡。
“那,既然它醒了,那么,你知道那特海怪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吗?”
一个新晋的研究员问道。
穆然一哂,说:
“虽然现在已知的海怪,大多是由海中已有生物进化而来,可是那特海怪里的那个,不一样。”
没人知道那特海怪里面的海怪的真面目是什么。
研究院曾经派遣机器试探,唯一得出的结论就是,那个东西,它的形状样貌是不固定的,是一团不可名状的物质。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个东西大多数时间都在沉睡,并且对入侵大陆并不感兴趣。
“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用触手的样貌出现。”
穆然展示出浅海海域地面的一个巨大的黑色窟窿,然后说,
“这就是他造成的痕迹。”
但是,为什么那个东西会突然从深海里面醒过来,并且来到浅海领域呢?
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唯一的建议,就是派遣人员,去实地考察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这次的人选我已经想好了。”
穆然,
“让温喻上校和他的团队一起去。”
听到这个名字,所有人大惊失色:
“温喻上校?他不是……能胜任这个任务吗?”
“或许能。”
穆然的回答十分冷酷,“谁知道呢?”
听到这个回答,有的研究员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有人想温喻上校去死。
……
兰斯丝毫不知道他的出生地被展示给了一群人看。
他现在只在苦恼,该怎么在那团肉腕足的掩护下,赶紧把逃生通道挖开。
他已经挖了好久了。
连肉腕足都换了好几个,但是逃生通道还没挖通。
是的,那个有洁癖的“章鱼”,以为兰斯喜欢吃肉腕足,为了更好地喂养兰斯,它会每天往珊瑚骨里面丢一截新鲜的已经处理好的肉腕足。
而兰斯需要做的,就是趁着触手不在的时候,赶紧上前去,用新鲜的换掉旧的肉腕足,然后等触手把旧的肉腕足给带走。
总而言之,兰斯一直没露馅。
有的时候,兰斯还会恶意的想,每天他都被投喂一截肉腕足,那是不是他胃口要是大点,过一个月,外面那只“章鱼”会把自己全部都切成片,喂给他吃。
突然有点怜悯触手了,怎么办?
在这段时间里面,兰斯一直在装乖。
跟触手接触久了以后,兰斯才发现,这个触手,似乎对自己特别纵容。
兰斯之前的行为举动给触手造成了一定误解。
在触手眼里,兰斯不是“喜欢”跟触手丢珍珠吗?
第二天,触手就给兰斯带了十几颗大珍珠来,最小的拳头那么大,最大的那一颗珍珠是紫色的,有篮球那么大 。
对此,兰斯只能装作欢喜得不得了,当着触手的面把珍珠收集起来,然后再拿出一颗珍珠,跟触手“丢珍珠”玩。
而实际上,等触手离开后,兰斯臭着一张脸坐在一堆珍珠堆里面,他再次痛恨,为什么这里不是陆地。
他要是还是人类的话,随随便便拿一颗珍珠上岸,那他就能成百万富翁。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
和触手躲猫猫躲了几次后,兰斯大概弄清楚了触手的活动规律。
他发现,每次触手出现之前,都是会有一定征召的——
当他头顶的海水又变暗了一些后,大概五分钟之后,触手就会伸进珊瑚骨。
而每一次触手来看望兰斯的时间间隔,根据兰斯自己估算,应该是一天的时间。
今天兰斯照常推开肉腕足,然后开始挖珊瑚骨。
现在他遇到的问题跟之前那次一模一样,越到外层,越难挖。
兰斯现在用手挖得特别吃力,昨天他的一只手就已经很疼了,但他没打算休息,今天依旧。
狭小的洞里面几乎是一片黑暗,哪怕兰斯带进来了能发出荧光的珍珠,他也看不清,只能按照直觉来挖珊瑚骨。
“嘎登”
一声脆响,紧接着是指尖钻心的疼痛。
兰斯愣了一下,随后他闻到了血腥味。
该不会……
兰斯连忙从挖好的洞穴里面出来,用外面稍微明亮的光线一看,就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的手指指甲劈了,指尖正在流血。
十指连心,兰斯就算是个汉子,也受不了连劈五个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