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299
作者:大叔无良      更新:2023-05-04 13:57      字数:2632
  “什么又是庄稼?”
  “呃……像我种下的东西,就是庄稼的一种。”
  “那……我可不可以啊?我身体不够壮,以后怕是不能当个好猎手。我想,也许我可以试着当一个农夫?”
  “当然可以,农夫很厉害的,可以种出庄稼养活很多人!”
  便是这一句话就为鲁高因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理想:他要做一名伟大的农夫……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部族里的第一个农夫呢,也算是某种牛人了。
  孙志新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历史上能真正发展起来的种族一般都必须满足定居以及有着厚实农业基础支持的条件。只有生活安稳了才有可能发展,打猎与游牧的收获比起作植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农业种植才是真正的可以促使产生稳定生活的根本。而要想发展推广农业种植,只靠自己一个人当然不够,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发展将来的小农夫,让部族的孩子在成长的时候不必像其父辈那样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只会打猎,他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途径,将来成为部族发展的重要基石。像鲁高因这样的聪明又好学的孩子就不错,布库表达出了很高的智力在造制和计算方面极有天赋,而鲁高因对种植表达出来的兴趣将来指不定会成为部族的种植专家。
  想到这里,孙志新干脆让布库将族里的孩子全部召集过来,让他们有兴趣的就学,喜欢种植的就看,反正族里的孩子也不太多,一人发上五粒小麦也浪费不了多少,他手里头可是有足足两斤小麦呢。
  小孩嘛,总是对新生事情充满了兴趣,在他们看来整件事像游戏的性质大过于劳动。听得毕达拉察阿苏要教大家如何让小麦发芽,就全都奔了过来。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不仅一群孩子过来了,连大人也有一些。大人中奥瑞克和玛斯便赫然出现在其中,还有一些有着更广博见识的,比如齐格力,比如康,比如泰格和狼纳鲁,也在。
  孙志新冲他们笑笑,立刻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任何一种能让部族生活得更好的技能,他们都愿意去学。并努力想学会这些技能,以后好传授给自己的下一代。
  有着这样想法的部族,如何能不发展起来?
  于是乎,微缩试验田就由一块变成了许多块,所有人都在认真的学着孙志新传授的办法先是寻找到合适的土壤,把它们搓碎变成泥屑,加入水和成泥,再郑重的把小麦种子埋下去,如同埋下厚重的希望。
  为了不让大家感到无聊,也为了提高小孩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了从侧面介绍种植的相关知识,孙志新道:“我给大家讲一个传说,这个传说呢就是说种植是怎么来的。”
  讲故事?众小孩顿时来了兴趣,就连狼纳鲁都拿温和带笑的眼神去看自家吉玛,很是想听听这个关于种值的传说。
  孙志新先是安抚好银星,它跟孙小鲁两个太不老实了,搞得一身的泥。然后再把布库和鲁高因都一左一右的抱进怀里,润了润嘴,缓缓开口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家都不懂怎么种植,只是知道有一种东西会结出饱满的种子,采摘下来以后可以拿来吃饱填肚子,也可以晒干了来保存起来,这样就可以吃很长时间。因为不懂种植,大家都只能去采摘野生的,哪里找到就在哪里摘,今年摘过了明天又去,至于它是怎么长出来的,又为什么会长在那里,没有人知道。”
  鲁高因小声插了一句嘴:“就像我们以前摘的野果子一样?”
  “对,就跟那个一样。”
  “别插嘴!”布库听得滋滋有味,很是不满鲁高因打断孙志新的讲述。
  孙志新笑笑,继续道:“有一个部族啊,就懂得食用这种种子的方法。而挨着他们的另一个种族呢,就跟我们一样,不懂这个,也像我们一样靠打猎为生。会食用种子的部族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喜欢上了打猎部族的一个姑娘。他就想啊,把这些种子摘一些献给自己心爱的姑娘,让他尝一尝这种食物的味道。”
  话音落处,只瞧见泰格和狼纳鲁的温柔眼光都瞧向了自己,孙志新心里忍不住一甜,宛如收到了两人送来当作礼物的小麦种子。区别仅在于……嗯,他不是姑娘……
  忍住心里的甜密,孙志新又道:“小伙子摘了很多种子装在身上,一直沿着大山的脚下往姑娘的部族赶路。两边隔着很远的,要翻两座大山,走几天的路才能到。结果翻到第二座山的时候,小伙子太累了,一个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啊!”众小孩忍不住惊呼:“他没事吧?”
  孙志新摇摇头:“有事。小伙子摔成了重伤,爬不起来,一个人静悄悄的在山谷里死去。”
  众人于是默然,为那个深情的小伙子鞠一把同情之泪。泰格瞅了一眼孙志新,小声嘀咕:“我可不会那么蠢。”
  鲁高因紧张的抓住孙志新的衣角:“那些种子呢?”
  还是有人没忘记自己想要说的主题,真是聪明的小孩!孙志新暗赞了一句,接着道:“种子当然是在小伙子摔下去的时候沿途洒了一地。”
  “姑娘左等小伙子不来,右等小伙子也不来,心里着急,先是跑去那边的部族去询问,又找来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寻找她的情人。大家都知道的,山那么大,路那么难走,想找一个人并不容易。找来找去一直都没找到,在大家都放弃了时候姑娘仍是不肯放弃。这样就一直找到了第二年春天,终于在山谷里找到了小伙子的尸体。小伙子已经死了很久了,但他洒落的种子却落进了土壤里,并且发了芽,就跟大家普经采摘过的植物一模一样。看到这些,就有聪明的人明白了一件事——”
  布库和鲁高因都极为聪明,两人共时抢着到:“以前山谷里没有这种东西,而小伙子带着它们摔下去,它们又自己生长了出来,就说明它们可以用种子种到别的地方去!”鲁高因还补了一句:“看看它们重新长出来的地方,又需要什么才可以重新才出来,就可以学着像那样种!”
  “聪明!”孙志新大赞:“后来大家又努力琢磨,就形成了一套种植小麦的方法。种植小麦跟打猎不一样。打猎收获需要运气,遇到什么才能收获什么,假如那天运气不好,什么都没遇到呢?或者是遇到强大的强兽打不过呢?而种下小麦,只要不出意外,就一定能收获更多的小麦。和打猎相比,种植很安全,不会有人在搏斗中受伤,只需播种就可以收获。另外只要种植得够多,肯辛勤的劳动,收获就会让再多的人也够吃,因此它的收获稳定而充足,确实要比打猎更强。”
  鲁高因眼睛亮晶晶的,大声道:“那我一定学好种小麦,将来当个农夫!”
  布库却犹豫得很,吉玛一直夸他很聪明,学东西能举一反三,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工匠。那他,是要当工匠好呢,还是当农夫好?听起来都很有趣啊……真是纠结!
  还没等他想明白,就听孙志新拍了拍手掌,朗声道:“好了,故事讲完了,怎么埋种子照顾它大学也学会了。大家现在都该干嘛就干嘛去,过几天再来看发芽没有。”
  众人于是哄笑,又一哄而散。孙志新则向纳鲁走过去,身边跟着银星和孙小鲁,还有自家的二鲁玛,开始每天必干的事情——蹓狗,呃,不对,蹓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