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_16
作者:
尼罗 更新:2023-05-05 12:42 字数:3941
如此过了几日,南方战事愈演愈烈,海上交通受到影响,素日常见的印度烟土竟是骤然断了踪影。叶雪山趁此机会,狠狠的发了一笔横财。钱是人的胆,叶雪山有了精气神,一边招兵买马,一边亲自跑去热河,跟着那大车队伍走了一趟。夏末秋初,正是天气火热的时候,他平日舒服惯了,如今颠颠簸簸的成天坐在大骡子车上,当然难熬。千辛万苦的回到家中,他揽镜自照,就感觉自己又黑又瘦,实在是不怎么好看。所幸他并非那种孤芳自赏的公子,只要能够达成所愿,黑点瘦点都不算问题。
他既掌握了生财之道,又是源源不断的真在生财,手里前所未有的宽绰起来,自然花销也就更为惊人。他天生爱玩,可是先前因为拮据,连玩的时候都是别有用心,不能肆意痛快。如今好了,他无需再盯着旁人的钱包打小算盘,也无需再为了一点小利益去违心敷衍。他想和谁好,他就和谁好。
这日夜里,他在朋友家中大推牌九,一个晚上就输了八千块。主人翁都有些稳不住了,觉得输赢大的有些过分,然而叶雪山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他坚信朋友是可以玩出来的,所以赌品酒品全都要有,赌博伤财,饮酒伤神,全是要让人露出真面目的举动,不磊落不坦荡是不可以的。
赌局散后,便是午夜时分。众人前去餐厅吃了丰盛夜宵,有人见叶雪山仿佛兴致很高,便凑趣笑道:“叶大爷近来红光满面,财运一定很好。”
叶雪山正挑了一筷子鸡丝面往嘴里送,听了这话,就一口吞下热面,然后言简意赅的答道:“财运者,散财童子的运气吧!”
此言一出,在座众人会意,不禁一起哈哈哈。叶雪山也跟着发笑,又用筷子尖向前一指:“今天晚上我不顺手,改天让老李再邀一局。我就不信了,难道我还真是个散财童子不成?”
众人见他还敢再玩,自然愿意。由此开始谈起了下一次赌局的时间地点,众说纷纭,乱哄哄的许久不停。好容易吃完了这一顿漫长的夜宵,主人翁又预备出了上等的鸦片烟,于是局面还不能散,一直闹到天亮方休。
叶雪山本来不怕熬夜,可是自从瘦了几斤之后,身体就像有了亏空似的,不像先前那样健壮。出了大门坐上汽车,他自己抬手摸摸脸,就觉手心滚热,面颊冰凉。他年轻不知累,可是明白这就是自己疲惫已极的征状了。
他闭上眼睛向后仰靠过去,同时抬手贴上冰凉的车窗玻璃。掌心热烘烘的很是难受,让他忽然想起了顾雄飞——顾雄飞爱握他的手,同样也让他难受。
当然,也有快乐的时候,不过不值一提,全当是黑暗里的一场梦。
叶雪山一进家门,早起的仆人就迎上来了,陪着小心说道:“少爷,昨晚一位陈小姐给您打了两个电话,听着像是挺不高兴的,急着找您呢。”
叶雪山知道那是陈美情,所以脚步不停,不假思索的径自上楼安歇去了。陈美情的姿色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叶雪山已经懒得再伺候她。横竖他有的是女朋友,长江后浪推前浪,身边总不缺人就是了。
挺尸似的躺在床上,他睡了个乱七八糟,一会儿是梦见自己在推牌九,一会儿又梦见自己在跳舞,睡着比醒着还累。下午两三点钟,他真醒了,蓬着一头乱发坐起来,傻子似的又发了个半个钟头的呆。正是呆若木鸡之时,安装在走廊墙壁上的电话机忽然响了起来,仆人接了电话答应几句,随即就来敲响房门,召唤了他。
他傻头傻脑的伸腿下床,东摇西晃的出门抄起话筒,开口一问,却是手下的大伙计刚刚抵达天津,要找他报账呢。
叶雪山吃够了没钱的苦,所以一听说是自家生意上的正事,便立刻振作精神洗漱更衣,不许自己由着性子懒惰。他刚把自己收拾清楚,大伙计也到了。
大伙计姓林,今年能有个三十多岁,不老不小,小时候还在叶家帮过工,后来越长越大,越大越野,就不安分了。叶雪山只记得是自己的娘把他辞了出去,到底是为了什么辞,那就没人知道了,也许是因为他实在太不学好?
前尘往事,没人愿意再提。总之这林伙计混到而立之年,也没混出什么大名堂来,那天偶然在街上遇到了叶雪山,双方一谈,居然还很亲切,叶雪山就将他招到了手下。而此人得了差事之后,宛如重生一般,居然开始懂得了要强,不辞辛苦的老实做事。对于生意上的事情,也是有一说一,从不顺着叶雪山的性子胡乱恭维;叶雪山有时候倒觉得他才更像自己的大哥,纵算不像大哥,也像是家里的近人。
双手捧着一杯滚热的咖啡,叶雪山心里还迷糊着,可是表面上已经是相当的精神:“子森,好,这次回来的倒快。”
林子森穿着一身青布裤褂,人是体面人,一张容长脸总是刮得白白净净,因为个子高,所以微微的有些驼背。别人驼背显着恭顺,他驼背却是另有一股意思,仿佛蓄势要走,而且是快走。照理来讲,他这个模样绝不难看,做个伙计是绰绰有余,然而兴许是在街上混得久了,不知怎的,就是很像流氓,让人见了便有些害怕。
“少爷,这回路上走的顺利,没风没雨。货刚进天津,就被金先生的人接手带走了,我们没了责任,也就空手回来了。”
叶雪山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起身说道:“子森,别急着走,留下吃顿早饭。”
下午三点多钟,叶家的早饭摆了上来,是鸡汤馄饨和刚出炉的糖烧饼,还真是早饭的内容。叶雪山坐在首席,对着篮子里的烧饼审视良久,末了从中挑出最完美的一只,送到嘴里咬了一大口。
林子森也不见外,稀里呼噜的连吃带喝。待到饱足之后,他抓起雪白餐巾,满头满脸的擦了把汗,然后对叶雪山说道:“少爷,那边的兵,想和我们做点买卖。”
叶雪山把烧饼中间的糖心全吃光了,正对着留下的半圈饼边犹豫,不知道是吃还是不吃:“什么买卖?”
林子森答道:“卖枪。”
叶雪山怔了一下:“倒卖军火?”
林子森点了点头,又道:“要是别家的兵,我们当然没顾虑;可这是北京大爷的部下,那……我就不敢做主了。”
叶雪山捏着饼边,若有所思的问道:“咱们就算买下了枪,回来之后又能卖给谁呢?”
林子森思索着答道:“金先生肯定能要,金先生要是不要,我们自己留着也行。”
叶雪山把饼边一扔,做了决定:“那就买!就算卖不出去,你们留着防身也是好的。”
19
19、焕然一新的青年 ...
叶雪山坐在门窗大开的书房里,面前桌上摆着一本账簿,一只小算盘。钢笔拧开了笔帽放在簿子上,旁边又是一只小瓷碗,里面满满的装着话梅。
叶雪山眼睛看着账簿,嘴里含着话梅,心里想的却是城外事情。运送烟土的大骡子车昨天险些被人劫了,伙计松懈,兵也松懈,亏得林子森聪明敏捷,端起没子弹的空枪吓唬人,硬是把土匪逼得不敢上前。士兵趁着这个空当武装起来,一顿乱打把土匪撵跑了。
话梅在他嘴里滚来滚去,让他的面颊不时鼓起小包。末了他嚼碎话梅咽进肚里,心中想起一句话来:“朝中有人好做官。”
不做官,做生意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不是顾雄飞派兵相助,那这买卖简直想都别想,就算真去热河收了烟土,也是收多少丢多少,凭着自己的力量,绝对保护不住。
顾雄飞有日子没来了,不知是有什么要务。叶雪山忽然怀疑对方是在等着自己上门请安,若是如此,那自己还真是非去不可。不过话说回来,真不愿去,拖一天算一天吧!即便拖得久了,大不了也就是被他臭骂一顿。挨骂也没什么的,他只要一开口,句句都像是在骂人,自己就算乖乖的拍足了马屁,也同样是落不到好话。
叶雪山思及至此,就往嘴里又送了一颗话梅,然后握起钢笔,继续记账。正是全神贯注之际,仆人的脑袋忽然从门口探了进来:“少爷,吴少爷来了。”
叶雪山听了“吴少爷”三个字,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吴碧城。
拧好笔帽合上账簿,他起身绕过桌子向外走去,长袍后襟被他坐得全是褶皱,他自己不知道,一路飘飘然的就下楼去了。
叶雪山乍一看到吴碧城,大吃一惊,连话都没说出来——吴碧城变模样了!
他印象中的吴碧城,一直是个小头小脸的文弱青年,时常让他联想起白斩鸡一类的食物;不料几个月的欧洲旅行过后,吴碧城居然高了一寸,壮了一圈,皮肤也晒成了麦色。叶雪山上下打量着这个新款大号吴碧城,倒是感觉他这模样比原来漂亮了一些,原来太像鸡崽子了!
吴碧城虽然换了一副新皮囊,灵魂却还是老样子。双手插到西装口袋里,他不大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又不大好意思的笑了一下:“子凌,我回来了。”
叶雪山上前一步,很好奇的歪着脑袋看他,一边看,一边抬手摸了摸他的脸。他的面庞虽然丰润了一些,但还是个清秀的轮廓,五官的线条则是更清晰了,有了一点美男子的意思。
“宝贝儿。”叶雪山直勾勾的盯着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吴碧城虽然长了一寸,可还是未及叶雪山的高度,然而叶雪山不大显个子,所以他西装革履,看着倒像是更高大一点。不甚高兴的退了一步,他拧着眉毛说道:“我知道我是晒黑了,你嫌我黑就直说,干嘛这么见了鬼似的看我?”
叶雪山听闻此言,登时大声傻笑了一串,又一边笑一边用双手捧住吴碧城的面颊,凑上前去“叭”的亲了一口:“傻子,你误会了,我是说你现在更好看!”
吴碧城真糊涂了,听不出他是玩笑还是认真,所以迟迟疑疑的不知如何是好:“你少损我,要不然我可走了!”
叶雪山在他脸上又掐了一下:“敢走就打断你的腿!”
吴碧城随着大姐夫妇周游欧洲,昼夜奔波,四处行走,大姐夫妇兴致勃勃,他却是累得死去活来。既然累了,自然就要多吃多喝,结果最后回到家中之时,他几乎被家人当成了怪物。
他觉得自己这副模样简直不堪入目,所以犹豫良久,实在敌不过思念的力量,才扭扭捏捏的来见叶雪山,哪知叶雪山倒是没有批评他的外形,只是怪话连篇的一直揉搓他。如此过了良久,他终于渐渐听出了对方的真实意思,不禁惊讶:“又黑又胖的,怎么会好看?”
叶雪山没说他原来很像白斩鸡,只道:“你不算黑,更不算胖。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很健康,我简直想要咬你一口。”
说完这话,他就欺身而上,当真在吴碧城的耳朵上轻轻咬了一下。吴碧城打了个大大的冷战,随即瑟缩到了沙发一角:“别闹啦,斯斯文文的说两句话不好吗?我还给你带了礼物回来呢,你再这样,我不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