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要从小开始养_64
作者:
羲玥公子 更新:2023-05-05 22:29 字数:2692
店员指了指右边,“往右边走五十米吧,那里就有一间买手机的,电池应该也能买到吧。”
“谢谢。”
宋宇辉跑出了书店,去买手机电池。
林皓熙手上提着行李袋,进了机场。因为大暴雨的缘故,之前的班机延误了,导致机场很多游客逗留,稍显拥挤。
林皓熙看了看时间,已经五点四十分,现在还没播报登机的通讯,可能也要因暴雨延误。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林皓熙一看是宋宇辉的,心情很好,按下了接听键。
“哥。”宋宇辉那边的声音有点嘈杂,“你现在是不是到了机场了?”
林皓熙好奇他怎么知道自己在机场的,“你怎么知道我在机场?”
“我刚问了购书中心里面的人,他们说的。”
林皓熙微微诧异,“你在哪?”
“在成都。”
“成都哪里?”
“购书中心。”
没想到那傻孩子竟然跑来了成都,那他也没必要去杭州了。林皓熙立即掉头往回走,“你站在那别动,我马上过去。”
“哥……”宋宇辉还想说什么,但是林皓熙已经挂了电话,出了机场叫了一辆的士,又折了回去。
下了几个小时的暴雨,街道和马路上都积满了水,宋宇辉撑开了伞,也顾不上街上几乎淹没鞋子的水,往回走到购书中心。
下雨的原因,过了六点钟,天就渐渐暗了下来,街上的灯火一盏接着一盏亮起来,倒映在马路上的雨水里,五彩缤纷。
宋宇辉站在购书中心的门口,看着天上的雨一滴一滴地落下来。
又过了十分钟,不远处的马路上停下一辆的士,的士上走下来一个人,正是那个他熟悉的身影。宋宇辉立即打开伞踏着雨水接他,林皓熙淋着雨大跨步上前去。
宋宇辉来到面前的时候,还没开口说话,林皓熙已经把他拥进怀里,双手收拢,紧紧地抱着。因为见到他的一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拥抱他。
突然被抱住的宋宇辉身体僵住,心在胸腔里乱窜,一只手撑着伞遮住两人的头顶,另外一只手不知该放在哪。突兀的拥抱没有带给他反感或者是不舒服,反而觉得温暖和满足,只是稍微有些无措。
街上的雨越来越小,下班从这路过的人越来越多,都忍不住往他们这边看过来。
林皓熙接过他手上的伞,提着行李袋的手搂住他的腰,“找地方落脚。”
林皓熙撑着伞,伞面三分之二都在宋宇辉的上方,自己的一半身体都暴露在雨帘里。宋宇辉接过他手上的行李袋,用手扶了扶倾斜的伞柄,让林皓熙也遮得多一点。
但是,刚扶过去一点,伞柄又向着他倾斜过来。
所幸,走的路程不远。购书中心的马路对面就是一家酒店,过了天桥,走几步路就是。
进了酒店的套房,林皓熙关了门,接过宋宇辉手上的行李袋往地板上一扔,双臂圈住他,侧脸贴着他的耳鬓,单手把他背后的双肩包顺着肩膀推下去,跟自己的行李袋扔在一块。
贴的太近,宋宇辉能感觉到林皓熙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不由脸红心跳。
林皓熙在他耳边轻声问:“你怎么会来?”
脸红红的宋宇辉回答:“来参加你的签售会。”
“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我,我想给你个惊喜,但是,搭错公车,迟到了。”
林皓熙稍微松开他一点,和他面对这面,“傻。”语气里满是宠溺。
姿势太过暧昧,宋宇辉低下了头,一双耳朵红得就要滴血。林皓熙屈起右手食指抬高他的下巴,让他被迫与自己对视。
心跳得太快,宋宇辉觉得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快,全身的血液快速流通,大脑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林皓熙低下头,直到四唇相贴。
☆、第54章 我喜欢你,或者,爱你9
这样的感觉宋宇辉并不陌生,回想起第一次,去年平安夜,还有一个多月前在丽江古城的客栈里,宋宇辉的双手不自觉地抵在林皓熙的胸前,虽然力度不大,但是林皓熙感觉到了他的推拒,于是松开了他,“不愿意?”
脸通红的宋宇辉抬眼看了看他,又低下头,“哥,你这样,我会误会的。”
林皓熙看着低下头的他,问:“误会什么?”
宋宇辉看着自己那双被雨水淋湿的白色板鞋,说不出话来,误会什么,到底误会什么?要怎么说?
林皓熙再次抬起他的下巴,温柔的眼神看着他,“你没有误会,也不需要误会,我就是喜欢你,想拥抱你,吻你。当年,决定要供你上学的时候,我不敢说,没有一点私心。”顿了顿,他解释道:“而所谓的私心,就是把自己喜欢的人带在自己的身边。”
宋宇辉的心跳得更快,脸更红。这算是在表白吗?
林皓熙托着他下巴的手游移到他的侧脸,轻抚着他发烫的脸蛋,“如果,你不喜欢我抱你,或者是吻你,就推开,好不好?”
宋宇辉放在他胸前的手慢慢垂下,任由林皓熙一点一点靠近,到两人的距离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时,林皓熙顿住。宋宇辉抿了抿唇,往前凑了一点,唇轻轻碰了碰他的。
林皓熙唇角浮起一丝浅笑,放在他侧脸的手再次往他的后脑移去,唇贴上他的唇,这一次的吻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用力,都要深入。
唇与舌的纠缠,宋宇辉双手紧紧环住林皓熙的腰,微微仰着头迎合他的吻,被吻得喘不过气来。
林皓熙松开时,宋宇辉倚在他的怀里,大口大口喘着气,唇色变得更加红润,唇上还有麻麻的感觉。
等稍微喘过来,耳边响起一个温柔地不能再温柔得声音,“我喜欢你,或者,爱你。”
宋宇辉眼睛湿湿的,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一样,感觉就像是在天堂,幸福地快要晕过去。
林皓熙之前所建立的理智在瞬间崩溃,只跟着自己的心走。
思念是一种催化剂,让他变得自私,变得不顾一切,变得理智全无。
宋宇辉背包里的衣服全部被润湿,好在林皓熙的行李袋是皮质的,即便淋了雨里面的衣服也是干的。
林皓熙只带了一套睡衣和换洗的衣服,睡衣给宋宇辉穿,便服自己穿。
宋宇辉进了浴室洗澡,他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林皓熙拿起来看了看,是苏云珊打过来的,想来是为了确认宋宇辉的安全。
林皓熙接了,听筒里传来苏云珊的声音,“小辉,到成都了吗?”
“我是林皓熙,小辉他已经到了。”
“哦哦,是林先生啊,到了就好到了就好。”苏云珊在电话里拉家常地道:“那孩子一定要去成都参加你的签售会,早早就订好了火车票,我本来想要给他订飞机票,他嫌飞机票太贵,硬要自己出钱买了硬座的火车。”
林皓熙略微心疼,他竟然是坐火车过来的。挂了电话,林皓熙收拾着宋宇辉的双肩包,把他的湿衣服晾起来。
双肩包里面有一本书,用保鲜袋装着,保鲜袋上还有超市的标签。林皓熙拆开保鲜袋,书还是干的。
几分钟后,宋宇辉从浴室出来,身上穿着林皓熙的睡衣,有一点宽。因为林皓熙一米八五,而他一米七五,身高上就差了十公分。
林皓熙正在衣架子前晾着宋宇辉的衣服。
“哥,我行了,你去洗吧。”
林皓熙晾好了衣服,“马上去。”
宋宇辉刚走过来,脸上的红晕还没退去,林皓熙拿起放在床上的干衣服,顺道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唇印,“我刚打电话叫了酒店的餐点,等会要是有人按门铃,你就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