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千好万好,前任最好
作者:麦冬      更新:2023-04-14 08:38      字数:2302
  然而,再百口莫辩也得解释。
  霍经年举起手,“我发誓,绝对没有。”
  “男人发誓就跟喝水一样,谁要听你说些有的没的。”
  慕兰慢慢冷静下来,“我忽然想起来了,你送给华小姐那间公寓,是黎城地段最好的高级住宅楼,托霍总的福,就算哪天华氏破产了,华小姐卖掉公寓应该也能不愁吃穿,真是设想周到啊。”
  设想这么周到……
  慕兰心被刺了下,声音忽然变得有点哽咽,“要死了,你该不会真的嫉妒张西平吧?”
  霍经年,“……”
  他赶紧将她抱到怀里,温声哄道,“我嫉妒他干什么,华翩翩胡说八道,你怎么还当真了呢?”
  她吸吸鼻子,“那你好好的,为什么突然针对华氏?”
  “也不突然啊。”
  “我觉得挺突然的,除了嫉妒,我真想不通,你还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毕竟他跟华小姐的事都过去这么久了。
  连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他好好的来这么一出,真的很让人怀疑。
  霍经年亲了下她的额头,“张西平能力不足,华氏自从华延宗去世后就一直经营不善,出现问题是迟早的事,说实话,跟我的关系并不大。”
  “真的吗?”
  “真的。”
  他将她抱坐在自己腿上,抬手给她擦掉眼角的泪,“我对你怎么样,你现在还不清楚的话,那也太没良心了吧?”
  慕兰盯着他,“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你也知道自己有偏袒前任这个毛病吧?”
  “我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那是你哥污蔑我!”
  “我哥才不会污蔑你,你这颗心就是偏的,我也是当了你的前任,才知道被霍总偏爱的滋味。”
  霍经年捏着她的下巴,“这就是你不肯跟我复婚的理由?”
  她叹口气,情绪不高的样子,“就当作是吧,反正今天我是看透你了,千好万好,前任最好,分手两年还能收到霍总的玫瑰花,喔,还是路易十四这种名贵的品种,谁看了不想抢着当霍经年的前任?”
  他简直哭笑不得,“越说越过分了。”
  “过分吗?”慕兰哼笑,“还好我没跟你复婚,现在勉强也算是你的前任,你呀,可别厚此薄彼,路易十四这么贵的花,也给我送一送?”
  “你真的想要?”
  “要你的头!”
  她气呼呼的别开脸,“你今晚回海月湾住吧,我不想看见你。”
  “那不行,我得黏着你。”
  “你黏着我,是因为我是你前妻吗?”
  “我黏着你,是因为我爱你!”
  “是吗?”慕兰不以为然,“那你随意。”
  霍经年,“……”
  什么叫他随意?
  看样子,一时半而是哄不好了。
  华翩翩!
  这个疯女人,居然摆了他一道。
  车子开到景澜大厦的路边。
  慕兰整理了下头发就下了车。
  霍经年跟着下去,抓住了她的手腕,“晚上我早点过来接你,别自己走,嗯?”
  “再说吧。”
  她抽回手臂,“你要不去海月湾,我今晚就在公司通宵。”
  “……”
  他叹口气,“兰儿,别这样,我跟你道歉,你别赶我走,好不好?”
  “我不需要道歉,你又没做错什么,给前任送路易十四而已,有什么错呢。”
  说着,她转身往大楼走去。
  霍经年,“……”
  男人愣原地。
  良久后,抬手捏了捏眉心。
  他真的是比窦娥还冤。
  都怪康乘!
  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
  霍总一肚子火没地方撒,于是给康乘的几个姐姐打了电话,并‘不小心’把康乘的住址透露给了她们。
  听见她们说要收拾行李过来照顾唯一的弟弟,再想想康乘被一群女人烦的表情,霍经年烦躁的情绪得到了些许缓解。
  上车之后,他接到了梅寒玉的电话。
  还是说许栩的事。
  真他么的活见鬼,有求于人,姓梅的还敢催他?
  呵。
  神经病就是神经病。
  许栩在国外行踪不定的,一时半会儿根本联系不上。
  气归气,他还是让人继续去查这位师姐的行踪。
  自己的事都烦不完,他还得去管别人的破事,霍经年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真的欠这些人的。
  带着这股不悦,霍经年去了公司。
  秘书告诉他,张西平想见他。
  呵。
  还想见他?
  霍经年眉目压着戾气,“以后看见姓张的,直接让保安赶人。”
  秘书尴尬的说,“张总是电话预约。”
  “那就拉黑了!”
  “座机要怎么拉黑……”
  霍经年皱眉,“你不会是想让我教你吧?”
  秘书立即摇头,“不是,不是,我会自己上网查。”
  霍经年收回视线,抬腿走进了办公室。
  连背影都写着生人勿进,这是怎么了?
  秘书一脸莫名。
  ……
  慕兰越想越火大。
  一上午的工作结束,她气得连午餐都不想吃。
  哪有人会傻到给前女友送了两年花而自己不知道的?
  这件事在她心里直接过不去了。
  然后她就想到昨晚。
  昨晚他问她为什么不介意夏安安?
  她其实也不是很明白,直到华小姐的出现,她才理清楚自己的想法。
  夏安安出现的时机不对,虽然有点自负,但是她始终隐隐的觉得,夏小姐是她的替代品。
  替代品而已。
  何况霍总对着夏安安太坦荡了。
  坦荡到慕兰根本不觉得他们之间有男女之情。
  可华翩翩不一样。
  华小姐是霍总倾心爱过的第一个女人。
  而她全程目睹,甚至参与到了他追求华小姐的全部过程。
  她知道路易十四的意义,更加忘不掉刚结婚那会儿,他为了华小姐是如何的欺负过她。
  委屈这种事很多时候需要对比,尤其是她这样自尊心极强的女人。
  慕兰再清高骄傲,也否定不了她对华小姐长久以来累积的醋意。
  她对霍经年一腔热烈的爱意,曾经狠狠的被这个女人泼了盆冷水。
  冷到……她至今都有些缓不过神。
  这段感情,付出太多,谋算太狠,她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斗志。
  哪怕她知道霍经年现在爱的是她,也还是会被这个女人气到理智全部。
  女人嘛,生气难免任性。
  所以,下班时间还没到,她就提前溜了。
  让霍总扑了个空不说,还直接找不到人。
  前一秒还阳光明媚的黎城,随着男人打不通她的电话后,直接阴沉下来,乌云密布。
  好像要下雨了。
  夏初的第一场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