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万人迷替身的我只爱学习_274
作者:
米粒小酒窝 更新:2023-05-14 17:15 字数:2036
“管他是不是在装可怜,现在的问题是,谢氏集团这份声明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季临风皱眉,看傅瑞希的账号也在被围攻范围内,甚至评论区已经不可看,不由得抬头看向傅瑞希,“谢尘然难道就这样完事了吗?”
“我也不知道哥怎么打算的,但应该不会......”
“卧槽希希!谢氏集团的官博又发消息了!”陈浩一边看着手机,一边惊讶地叫起来,“好长的视频啊,找出这么多监控录像,应该很费事吧?难怪这个视频这么晚才发出来,还有时间线整理对比,这也太精细了吧......”
其余几人连忙也翻出那个视频看了起来。
这是由谢氏集团的监控录像剪辑而成的视频,其中根据黎青发的直播时间进行了标注。
【本集团声明属实,黎先生在直播中的言论确实不符合实际情况,直播视频中,黎先生和谢总交谈次数统计为78次,然而从每次监控录像来看,黎先生确实出现过谢总身边,但真正交谈次数仅为5次而已,监控录像的时间和直播时间相符,不存在伪造或恶意剪辑等行为,当然,若黎先生所谓的交谈,是指你出现在谢总身边,然后自行想象了一出谈话,那次数确实能对得上,找监控不易,逐一对照时间来剪辑更不易,请理性判断。】
虽然视频内容很多,时间也很杂,但网上不乏有心的人,逐一对照时间线后,监控视频时间和黎青直播的时间确实对得上,而且监控视频里面也出现了黎青的身影,旁边谢尘然的身影也确实好认,而两人完全无交谈。
谢尘然那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现,实在是太明显了,甚至连眼神都没多余给黎青一个,有怎么会交谈。
黎青在其中晃晃悠悠,倒是一直想靠近谢尘然,只不过并没有找到搭话的机会。
一次两次还能洗白说是巧合,但这么多次,怎么都不可能洗白说是巧合吧。
而且不仅如此,有网友突然发现,谢尘然竟然注册了微博,还有官方认证!然后......他关注了小爱同学。
关注列表里就一个人,还给对方的每条微博都点了赞,这代表了什么?CP粉们要疯了!
“我艹艹芔茻!谢总牛逼!让官博澄清和黎青的关系,自己却注册了一个微博,关注了小爱,这区别对待!”
“年度最大的笑话,青团,一个人演独角戏爽吗?还那么真情实感,推荐你去演戏呢,肯定能拿奖哦~”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说什么声明里没提到人家,根本就是没放在眼里,可人家谢总都亲自关注了呢。”
“重点是谢总亲自注册了微博,还只关注了小爱同学一个人!”
“哇,黎青上来说句话啊,粉丝们也赶紧说句话好吗,不是说我们是假的吗?可现在官方认证了耶~~~”
“黎青蹭热度石锤啊,他要不是蹭热度,那就是有妄想症,幻想自己和谢总搭上话,也是够可怜啊。”
“最可怜的难道不是黎青的粉丝吗?我的天啊,听他这么多直播,原来里面说的内容都是假的......”
“emmmm,不知道该怎么说,黎青直播瞎编乱造的操作也是很迷了,图什么啊。”
“小爱同学实惨,本来人家好好的,还要被妄想症患者的粉丝们谩骂,结果黎青还和谢总一点关系都没有。”
“青团,黎青难道不应该出来道歉吗?和你的粉丝,和小爱同学,还有被你利用了这么久的谢总。”
“所有人实惨,全被黎青给耍了......”
............
视频剪辑得太清楚,而且也做不了假,就连谢氏集团的员工都发言了,说从没见黎青和谢总有那么多交谈。
这么多证据,真是要锤得锤了,尤其谢尘然注册微博,再关注小爱同学的操作,更让黎青的粉丝一阵无言。
黎青的大多数粉丝,尤其是奋战在一线的粉丝接受不了,有的跑到黎青微博底下留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让黎青给个确切答案,要不然也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有的觉得受到严重欺骗,直接脱粉回踩,矛头指向黎青。
为了探寻黎青为什么直播间里那样说,为什么蹭热度,有网友开始深挖......
黎青本就借着自己的热度来带动家里生意,不用深挖多久,这个目的就被挖出来了,而且不仅如此,黎青营造自己是富二代,实际上就是家里有几个小钱的人设也被揭穿,什么跑车手表限定等等,全是打肿脸充胖子。
这下子更像是捅了马蜂窝,连原本对这件事抱着观望态度的粉丝都不干了。
一些人粉上黎青,原本也不是冲着磕CP去的,而是冲着黎青这个人,如果这个人身上的东西还有假的,这还怎么让人继续接受?尤其营造富二代人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虚荣,再加上一直提谢尘然,就更显虚荣了。
如果黎青对这件事保持沉默还好,可他偏偏还发了一个表面澄清,实则卖惨的视频......
“气死我了!刚才我还在视频底下真情实感的心疼你,结果你全他妈是装的!呕,太恶心了你!吐了!”
“恶人先告状真实案例哦,又长见识了,谢谢青哥现身说法,遛粉丝遛的开心吗?”
“你就像个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人,哪来的脸啊,真当自己瞎编说的话没人揭发对吧?”
“你说你图什么,非要扯上无辜的人,蹭热度就那么爽啊?还停不下来了,啧。”
“人家两个明明是一对,你非要横插一脚,得多让人家恶心啊。”
“黎青出来道歉!你这算造谣,侵害谢总名誉了吧?别装死啊,好歹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