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下的刺》2.
作者:三分微光      更新:2023-04-13 22:24      字数:1903
  這隻傻羊坐在離門口最近的小圓桌喝酒,環顧著這裡氣氛,敲了一會自己的中古筆記型電腦,又將這兩個動作重覆數回,真不知道在做什麼事。就算是警方臥底,也應該不會這麼明目張膽吧?
  過了半個小時,垃圾桶裡的台灣啤酒罐已經來到了七瓶,他就這樣一杯接著一杯喝著。因為酒店裡沒有其他的人,燕姐也先去休息了,只剩下我和他,空氣之中有著怪異的微妙。
  「再來一杯啤酒!」
  我只好再開一罐。趁他微醺,我打算捉弄他一番,夾了整杯的冰塊,只倒下平常三分之一。
  「SHIT!不要再加冰塊了,這樣味道太淡了!你拿來之前不會自己先喝看看嗎?」他突然對我喊道。
  發了酒瘋的羊,實在好笑。但是我也有和醉漢打上架的經驗,不得不防。
  他從坐位之上站起,朝我走了過來,我問道:「做什麼?」雖然我不算是太精壯的人,但是面對這樣個頭不高,力氣看起來也不大的人還是有打贏的信心。
  他突然伸手,卻也只是拉住了我的手,將我帶過去和他合坐一張圓桌。手掌與他接觸的那一瞬間,我感覺非常的噁心。
  「拜託!你也喝看看!這樣的酒能喝嗎?」他嘴中酒氣薰天。
  在不爽之中帶著些許無奈的情況之下,我也只好莫名奇妙的和他喝起了酒。
  「你叫什麼名子啊?」
  有點哭笑不得,通常只有有錢女人,或是有錢人的女人想要我今晚陪她們過夜時才會問這樣的問題。我嘆了口氣:「……王明楠。」
  「那我就叫你阿楠吧。」他臉紅的像猴子屁股,嘴中味道也像猴子屁股。
  接著,他開始跟我聊天。不,不對,嚴格說起來,是開始對我自言自語。
  他說他暗戀一個女孩子很久,一句「請與我交往。」說不出口,結果復聯時對方已經結婚。
  他說他工作的時候,因為跟老闆說了一句:「工作不是這麼做的!」結果老闆請他走路。
  他說他認識了一間茶飲店的美眉,認識一年想要給她名片,結果那美眉就走了。
  其實,他說得沒有什麼重點,只是一些人生小事。但好像是很平淡的人生,也好像是很有趣的人生。
  我盯著他忽哭忽笑,發現他和我是全然不同世界的兩個人。
  趁他醉意漸濃,我問他:「你剛才用著筆記型電腦,是在寫些什麼嗎?」
  「啊?你們這裡給了我一種很特別的味道,值得觀察紀錄。」
  我心中一急,問他:「你是自由新聞記者?」這種傢伙,可得用特殊的方法處理一下。
  「……自由作家。」他說,帶著強要尊重的語調「咳」了一聲。
  「自由作家?賺很大,一年幾百萬的那一種?」
  「沒得賺的那一種。」
  「恩?沒得賺還要幹的那一種?」
  「沒得賺還要幹的那一種。」
  在酒精作用之下,我大反常態的心口如一,說了:「沒錢賺,還要幹?蠢不蠢?」
  「哈哈哈哈!蠢,當然蠢。有時候蠢一點人生才有趣阿!我和我的朋友都是蠢蛋,所以人生都過的很有趣。」
  「真是標準的蠢蛋道理。」
  「哈。有些時候蠢蛋總是活著比普通人要快樂得多了。正所謂『天公疼憨人』,就是這個道理。有時候人的痛苦就是因為過得太精明。」
  這傢伙也算是有意思的人。
  「你勒?」
  「我?」我什麼?
  「你也挺蠢的樣子,要不要當我的朋友?唉,天下的蠢蛋已經不多了。」
  如果是平常的話,我會把他當白痴醉漢看,但不知道為啥,他這樣分享自己的事、完全與我無關的事時──
  我意外的覺得很有趣。
  我回應他:「可以啊。」在這一瞬間,時間彷彿慢了下來。
  ──這一種微薄的承諾,勾起了我腦中身沉的聲音:
  「我們連床都上過了,應該要算是男女朋友吧?」「對對對,妳是我的女人。」接著,我脫掉了那個在我記憶裡逐漸模糊的女人內褲。
  「兄弟,為了你擋了這一刀,夠義氣吧!」「好哥們,以後有人要傷你,盡管跟我說吧。」接著,我伸手探入了這兄弟的口袋,偷掏出了這兄弟的皮包。
  「小子,為了你,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銀兩,你可千萬別說你對我不是真心的呀。」「我當然是真心的呀。」接著,我騙了這老、胖、臭、兼之十分飢渴的女人一百萬。我愛的,當然是這又胖又飢渴的女人的錢。
  ──敷衍別人的話,我已經說了夠多的了。
  但這一句「可以呀。」我卻自覺說的誠懇極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
  難道是因為我不需要有女人,不需要有兄弟,不需要有錢?
  而需要一個蠢蛋朋友?
  「蠢蛋朋友,你臉色怎麼這麼嚴肅?雖然當上我的朋友是不幸了些,但總不是死爹死娘呀。」
  「……我過的很不快樂。」
  而你那種在愚蠢之中,卻還可以快樂成那樣的模樣,引起了我的忌妒。
  「不快樂到想要死嗎?」
  他,這隻傻羊,竟然就這麼的笑著對我說這句話。
  他講這句話,不是因為喝醉嗎?
  他醉了吧?
  「我很想死。」
  我也醉了吧。
  我隱約聽見他淡淡說:
  「想死的人做的事情都和別人不一樣,像你這樣人,故事一定很特別,很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