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被跟踪
作者:
柒月 更新:2023-05-15 10:59 字数:2425
我不知道霍建刚怎么会忽然来问这件事。
我点了点头,说:“是。”
就在我点头那一瞬,霍建刚眼里好像有什么在闪烁。
他低下头,放在双膝上的手捏了捏膝盖,语气怅然道:“没想到你还为厉延留了血脉,当年,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们,那是霍家的血脉。”
我冷笑着反问:“找你们,然后你们拿钱打发,让我们母女分离?”
我相信赵亚茹跟霍建刚做得出这样的事来。
霍建刚可是亲口说过,霍厉延娶谁都可以,就是我不行。
霍建刚一怔,板着个脸:“你为厉延留了血脉,我们霍家很感激,但你,我依然不满意你做霍家儿媳妇,亚茹上次绑架你的事,我已经知道,亚茹精神上有些失常,才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
“好一个精神失常的借口,当年难道她也是精神失常才在学校里造谣,诽谤,逼我退学?你是她的丈夫,她做过什么,你应该很清楚,若不是她去找兰姨,兰姨也不会死,她是杀人凶手。”
霍建刚脸色一沉,带着三分怒气,三分恨意,不过他比赵亚茹会克制情绪,端着水杯喝了一口水,压了压情绪,说:“令小姐,你当年跟厉延在一起,我跟亚茹就都不同意,如今也是一样,可可留在霍家,我们会照顾,至于你,我会给你一笔钱,让你一生不愁,我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找你,我不希望你再搅入我的家庭,伤害我的妻子跟儿子,让他们都因你而痛苦。”
从霍建刚一进门,我就知道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而我跟霍厉延的婚姻,可悲的是什么都不是。
我挑眉看向霍建刚:“若我是不答应呢?”
霍建刚看着我,忽然诡异地笑了笑:“你会答应的。”
他这话是很肯定的。
男人的思维真的跟女人不一样,谈判能力也不一样。
可霍建刚真的太自信了,霍家让我离开,又想要可可,我又怎么会答应。
霍建刚给了我时间考虑,他说我考虑好了,随时可以去找他,他这个承诺,一直有效。
霍建刚走后,我坐在客厅一直发呆。
院子里忽然有车子发动机的声音,我以为是霍厉延回来了,立马坐直了,伸长了脖子朝外看。
可惜不是。
是美琳。
她走进来说:“少夫人,霍总让我来替他拿衣服,您看能不能帮忙收拾几套换洗的衣服。”
我问:“他又要出差吗?”
美琳摇头:“霍总说是要去雅丽苑住,这两月,霍总一直在公司住,这也不像个事,员工们看着,也会瞎猜忌不是。”
“他这两月一直在公司住?他不是跟沈佳妮在一起吗?”我第一反应就是不信美琳的话,她是霍厉延的下属,自然是竟替霍厉延说话。
美琳疑惑的说:“这两月,霍总一直在公司啊,每天加班,我走的时候,公司就剩霍总一人,而且这两月我也一直替霍总带早餐,他一直都是住在公司的啊,怎么会跟沈小姐在一起。”
是美琳说谎,还是沈佳妮说谎?
我甩了甩脑子里的杂想,也不去想谁是谁非了。
“你先等一会儿,我去给他收拾衣服。”
霍厉延想搬出去住,这是彻底要分居的意思。
我拿了一个大箱子,把霍厉延的衣服都收了进去,就连毛巾浴巾,我都放里面提下去。
美琳目瞪口呆:“少夫人,这么多?就收拾几件就行了。”
“这天气凉了,几件怎么够,他竟然要住在雅丽苑,那就要把东西都带齐了不是,对了,你等一会儿,他平常洗头喜欢用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等等,我都去一并收拾了。”
不等美琳说什么,我又上楼去收拾了,把抽屉里的皮带领带,也全都打包。
这样全部装起来,大大小小箱子,一共有四个。
真跟搬家似的。
我把箱子都推到美琳面前:“你给他送过去吧,要不要我帮忙提到车上。”
我觉得我很体贴懂事了,霍厉延不是想搬家分居吗,我就帮他搬。
美琳笑容都僵硬了:“少夫人,这……”
“我帮你提到车上吧。”我主动提了两个箱子,让美琳打开后备箱,我把箱子都塞进去,说:“若是还有什么没拿到的,你让他说一声,我给他收拾了,你再来拿。”
美琳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收的够多了,少夫人,那我先走了。”
“慢走。”
美琳发动车子就走了,等人走了,我揉了揉笑的有些僵硬的脸。
大概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就是我。
收东西的时候多解气,躺在床上,再环看着衣柜里,空落落的,就像是心一样。
这个晚上最后的结局就是我抱着霍厉延睡过的枕头,失眠了。
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上班。
马上就要十一黄金周了,店里也要开始搞活动,又忙碌了起来,我把霍建刚的话抛在了脑后,霍厉延那边我也没有去多想。
感情这种事,越想越乱。
沈少航带着朋友来照顾了我几单生意,死活要我请客吃饭。
请客吃饭也是正常,人情往来嘛,我早班的时候,就跟沈少航打了招呼,他若有空呢,我就请他吃饭,没有空就算了。
沈少航在电话里连连答应,我哭笑不得:“你还真要敲诈我一笔才甘心啊。”
“那是必须的,就这么说好了,下班我来接你,位置我来定。”
“行。”
话都说出去了,我也不吝啬了。
我想着,若是沈少航让我请吃高档的,大不了这个月的奖金都不要了,我也吃过沈少航不少饭,是该回请了。
不过沈少航最后却选了大排档。
我已经许久没有来这种地方了。
见沈少航很是熟稔的跟大排档老板打招呼,不用看菜单就点了好几道菜,我有些讶异:“你经常来这里吃?”
怎么看沈少航也不是常来这里吃的,他可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
沈少航挑眉:“怎么,你觉得我就不会来这地方了?我可跟你说,这里的东西味道不比那些大酒店的差。”
我笑道:“识货。”
之前我还说要跟霍厉延来吃大排档,没想到最后却是跟沈少航来吃了。
菜未上来之前,我们喝着啤酒,吃着豆子聊着天,这感觉很不错。
一口啤酒刚入喉咙,一道刺眼的光一闪而过,不是车光灯,倒像是照相机的闪光,我循着光看过去,也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