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Chapter 01 缘聚缘散-11
作者:千金马      更新:2023-05-15 14:52      字数: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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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声望去,我们几乎同时叫道:“波波!”
  波波是我们班的一朵奇葩,瘦骨嶙峋,一脸痘痘,是个很随便的人,幽默爱开玩笑,我就没见过他不笑过。
  他还特别爱打魔兽,记得有一次,波波在宿舍打魔兽走不开,让老高捎饭。老高问他吃什么,波波说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老高玩笑道,我吃屎。波波十分平静地说:“行,我也吃,给我要热乎点的。”当时,我笑喷,都直不起腰了。反正,跟他在一起总能找到笑点。
  “波波,dota一局?”kunboy笑道。
  “没问题。”波波呵呵笑道。
  这对白是在大学里形成的,每次见面大都以这两句开头。
  “走,去找伊笑她们聊聊。”小席提议道。
  大家一致同意,于是朝聊得热火朝天的女生走去。
  我跟着,忍不住紧张起来。
  “哈喽,美女们,都越来越漂亮了。”小席冲女生摆手打招呼。
  女生纷纷转脸瞧向我们,七嘴八舌地微笑着回应。
  伊笑笑得很灿烂很好看,一笑倾我城,一笑倾我心。
  “这不是大作家吗!”伊笑的舍友李飞像发现了新大陆般说道,其她女生都把目光聚集到我身上。
  顿时,我局促不安地朝她们微笑,脸上火辣辣的,游离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朝伊笑投去。见我这般羞涩,伊笑冲我笑了笑。
  “大作家,又出新作品没有?”李飞笑问。
  我摇摇头,连声道:“没有没有。”
  “马作家,听说你把咱班同学写进你小说里了。”波波笑道,“有我没?”
  我只是笑,不置可否。
  “老马,在你小说里可把我写得帅点儿,不是万人迷,至少也得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老高笑说。
  “把我也写得好一点儿。”波波笑道。大学时,我扬言要把波波写进我的小说,波波就多次叮嘱我把他写好一些。
  “把他们大学时候那些见不得人的事都写进去。”小席玩笑道。
  “把他们往死里写。”段王爷也忍不住发话道。
  大家哈哈大笑。
  “老马,把我写进去,你一定火。”
  “还有我,我不挑,给个角色就行,跑龙套也中。”
  ……
  大家争先恐后地要我把他们写进小说,记得大学时他们就对我说过这些。
  在我眼里,他们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主角,少了他们,我的小说就失去了色彩,变得毫无意义,如同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李飞又说:“老马,以后你的小说出版后要送我们每人一本啊。”李飞在大学时就常说这句玩笑话。
  我只是笑,我也不清楚自己的小说出版成书得等到猴年马月,当然,自费出版不作数。
  “真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一年多没见,你看你们一个个长得更漂亮了。”小席再次捧她们。话题转移,这才使我得以解脱。
  接下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寒暄,我在一旁默然无语,时不时地朝伊笑偷偷瞄两眼。
  已为人妇的女同学对于夫妻生活不免要发一些牢骚,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都津津乐道,都快成怨妇了,正可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婆媳关系自古就是普遍存在而又很难处理好的难题。女生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的多是自家婆婆的不是,看谁说得欢。有的女生嫌婆婆话多、爱唠叨、婆婆妈妈,有的则怪婆婆说话大声,管得太多。
  一女生抱怨她婆婆把钱藏起来不舍得让花,其他有同学说,一定是因为你胡花乱花,不懂得勤俭持家,人家才把钱藏起来的。这位女生不以为然道,我只是给我女儿买些吃的穿的玩的,也没乱花啊。
  婆婆都是从儿媳过来的,媳妇难道不知道有一天也会熬成婆?
  再说,谁也做不到尽善尽美。
  贤妻良母真的那么难做吗?其实不然,换位思考,退一步、忍一忍,就ok了。
  一个男同学说他老婆嫌他妈话多,让他说说老妈。这位男同学犯愁了,愁就愁在怎么向母亲开口,如果直接说,势必会令老妈伤心,如果不说,媳妇也许就会忍不住,婆媳矛盾会激化。这位处在两难境地的男同胞很是烦恼,要我们帮忙支招献策。丈夫是婆媳沟通的一座桥梁,同时,婆媳相处也难了夹在中间的丈夫!
  聊的过程中又有一些同学赶来,到最后竟然将近二十人,比同学聚会时候来得还要多。看着一张张久违的笑脸,我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代。
  现如今,大家的职业形形色色,有的在研究所搞科研,有的当了老师教书育人,有的成了公务员为人民服务,有的进了外企享坐享羡人的工资待遇,有的自己创业做生意当了老板,有的竟然在证券圈打出了一片天地……与之相比,我显得就有些卑微,事到如今还是在小公司里当一名小职员。
  我们不盼着别人不如自己,但看到大家都比自己强,心里总会有些不是滋味,要不都说“人比人气死人”呢。
  婚礼主持的声音响起,我们纷纷入位,等待着婚礼的开始。
  说来也巧,伊笑就坐在我右手边。我朝她轻轻颔首一笑,她也轻点头回以微笑。
  “近来可好?”伊笑笑问。
  “还行吧。你呢?”我的回答似乎没经大脑。
  “挺好的。”
  之后,两人再无他言,望着台上,各怀心情。
  相视一笑,简单问候,没有过多话语。有时候,无需多说,无言便是最好的结果。
  随着司仪宣布婚礼开始,欢迎新人入场。抑扬顿挫的婚礼进行曲响起,掌声随之响动。
  一男一女的花童手挎装满花瓣的花篮走在前面,一路将鲜艳的花瓣撒在新郎新娘将要走过的红地毯上。
  老于身穿黑色西装,胸前佩戴印有新郎字样的鲜红胸花,新娘手里捧着鲜花,身上穿着洁白的婚纱,新娘挎着老于的左臂,老于携着新娘的右手,两人一左一右,随着音乐一步一步走过圣洁的红地毯,穿过一道道鲜花编成的花门,朝幸福的婚姻殿堂一步一步走去……
  新娘很美,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新娘子。
  咦?怎么是伊笑?
  ……唉,原来是我的幻想。
  我回过神来。
  “老于,你是否愿意娶xxx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哦,当然,司仪当然是叫老于的全名,而不是像我这样叫“老于”,毕竟婚礼是庄严神圣的。
  老于微笑着,重重地点头道:“我愿意。”三个字说得字正腔圆,很有力道。
  司仪又问了新娘同样的问题,新娘的回答也是“我愿意”。
  然后是交换戒指,老于把一枚灿灿闪光的戒指戴在了新娘的无名指上,新娘同样给老于戴上一枚。
  台下顿时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我发现有人笑着笑着就眼含了泪水,毕竟这种幸福令人感动。
  如果,由众人见证的这场婚礼中的新郎是我,新娘是伊笑,那该多好啊!
  但是,有的只是但是,因为有但是,所以我们才会想如果。
  婚宴上,我们大学同学坐在一块,但由于一桌坐不开,于是便分做两桌——男生一桌,女生一桌。
  男生多,女生少,所以要有男生坐到女生桌上。因为我不喝酒,想去但没好意思去,我感觉我很幼稚,像个小学生。
  席间,我们男生这桌起哄把伊笑叫到我们这桌。
  伊笑挨着我坐了下来,我的心跳骤然加速。
  在暗恋的女生面前,难眠有些不自在,有些放不开。
  这是我第二次近距离地面对伊笑,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毕业前的散伙饭——那段珍藏于脑海中刻骨铭心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