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作对子
作者:小松宏马      更新:2023-05-16 03:27      字数:2175
  时间总是不缓不急的一天天过去,犹如一去不返的东流水,越是想要用手紧紧抓住,它就越是悄无声息的从指尖流走。
  眼看着就到春节了,这是金桦重生到这金凤国一个特别的春节,每逢佳节倍思亲,虽然在金凤国已经没有了爹娘,可是前世的爹娘也不禁让他想起,毕竟在自己所拥有的记忆中,前世的爹娘是无法淡忘的,并深深铭记于心,不时想起。
  现如今,好在认了万宏做义父,不然,金桦在这异世可就真的举目无亲了,也许这就是命吧,上苍在拦去了人一条生路的时候,它也必将再给人另一条小道,即便这路很难走,但只要勇敢的往下走去,美好的曙光总会出现。
  眼看着就要过春节了,金桦也就暂停了武功的练习,山寨里的弟子们也开始打扫卫生,制作爆竹,整个山寨里的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天刚亮,金桦早早的就被刘仲给叫起了床。
  “金少爷。”刘仲来到金桦的房门前叫道。
  金桦缓缓睁开眼,一听刘仲在门外叫自己,他也是随即掀开被子起了身打开了房门。
  金桦一脸困意地望着刘仲说道:
  “刘大哥,好不容易睡个懒觉,又被你给吵醒了,不是你说这两天可以好好睡个懒觉吗,难道又叫我去练功了吗?”
  刘仲笑了笑,“你这大懒虫,我是有急事情找你帮忙的。”
  金桦一愣,咦!找我帮忙,他会有什么事情会找我帮忙。
  “刘大哥,有啥事情我能帮上忙的?你尽管说,只是,我怕自己帮不上你。”金桦缓缓说道。
  “跟我来,你肯定可以帮上我的,要是今日之内完不成任务的话,我就死定了。”刘仲一脸认真道。
  话毕,刘仲随即拉上金桦的手就领着他出去了。
  金桦有些措不及防的随即冲刘仲问道:
  “刘大哥,到底是什么事情,你倒是告诉我呀!”
  金桦被刘仲带到了山寨内的一处亭子里,只见亭子里的石桌上,摆满了红色的宣纸,旁边还放置着笔墨砚台和毛笔。
  金桦望着那石桌上那摆满的书房用品,紧皱的眉头不禁舒缓开来,他指着石桌上的笔墨纸砚笑了笑,“刘大哥,难不成你是要教我吟诗作对?没看出来你还有如此雅兴。”
  刘仲一脸苦笑道:
  “唉,我从小就跟着寨主习武,他倒是给我请了一个教书先生教我识字作对,但是我没有用心学习,所以,一提起这吟诗作对自然也就感到万分的头疼。”
  金桦眨了眨眼,“难不成你是想让我教你吟诗作对吗?”
  刘仲叹了一口气,“你若能教教刘大哥,我也自当用心学习,只是今日寨主让我作一些有关春节的对子,挥笔写字我倒是不怕,可是让我自己想对子,我实在是头疼,我以前听寨主说,你以前琴棋书画都很精通,因此,我才想请你帮忙给我作作对子。”
  金桦愣了愣,原来如此。他是想找我给他作作对子,好在前世我也是考上过大学的人,这点小事应该还是能帮帮他的。
  金桦故作镇定,“原来刘大哥是想让我帮你作对子呀!”他捋了捋肩上的长发,“你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你不必焦愁,我替你想对子便是。”
  刘仲笑了笑,“很早就听闻金少爷吟诗作对可是出了名的,但就是没有机会领教,难得今日有讨教的机会,实乃幸事。”
  “刘大哥过奖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以前的金桦已经死了,如今的我已经脱胎换骨了。”金桦感慨道。
  刘仲点了点头,“嗯,如今的金少爷文武双全,不同往日了。”
  话毕,刘仲随即开始砚墨。
  金桦望着东方缓缓升起的骄阳和云雾,再看看山寨下的群山,不禁兴致勃勃。
  刘仲很快便砚好了墨。
  “金少爷,我已将墨水砚好,就等你出对子啦。”刘仲望着金桦满是惬意道。
  金桦沉思了片刻,“刘大哥,我这就给你作,听好咯。”
  “上联是,日出东方红似火,下联是,雾腾群山生紫烟,横批是,辞旧迎新。”金桦缓缓说道。
  听了金桦所作的对子之后,刘仲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脸高兴的冲金桦说道:
  “甚好,好一个红似火,好一个生紫烟,这辞旧迎新可是更加寓意深长呐!“
  金桦笑了笑,“刘大哥见笑了,无心之作不成体统,你快挥笔写下。”
  刘仲随即提起笔拿了一张红色的宣纸在上面一阵挥写,好不痛快。
  金桦望着刘仲写的字,心里不禁一阵嘀咕。哇!没想到刘大哥的毛笔字写地那么好,真是让我惭愧呀,我写那毛笔字就像天书,连我自己都会不认识,这要是换在前世,真恨不得让刘大哥好好教教我毛笔字。
  很快,刘仲便将金桦所做的对子一字不落的写在了那红色的宣纸上。
  “哇!刘大哥的书法可真是极好。”金桦望着那红色宣纸上的字迹,不禁赞叹。
  刘仲苦笑两声,“金少爷真是抬举我了,就我这点功底不足挂齿,金少爷可否小露一手让我开开眼界呀。”
  金桦一愣,“这个……”算了吧,我对这毛笔字可是一窍不通,再说了,这古字我也不会写,就多能看懂,我就不掺和这事了。
  金桦望着刘仲委婉一笑,“刘大哥,实不相瞒,我这书写着实不堪入目,就不在此献丑了。”
  “金少爷何出此言,这可真是折煞我了不是。”刘仲一脸认真道。
  金桦在心底嘀咕道,没办法,只好找个理由先搪塞一下他了。
  “实不相瞒,我之前在大巴县的时候,被人打伤过脑子,晕倒了数月之后才清醒了过来,醒来之后就将以前的很多事情都忘却了,关于书写的记忆几乎完全没有印象,唉!”金桦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了金桦的诉说之后,刘仲皱了皱眉,“天底下居然会有如此可恶之人?真是混账。”
  金桦叹了叹气,“都过去了,刘大哥不必为此气愤,你瞧我现在不是依然活得好好的吗?”
  “也罢,过去的伤心事就不要再提及了,那些可恶之人必将遭受天谴,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刘仲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