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都没我会舔
作者:葬剑先生      更新:2023-05-16 14:30      字数:2403
  “还好没有被杠铃砸到!”
  厉夏暗自庆幸的从地上坐了起来,用右手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
  一堆造型各异的小橘猫散落在地上,那是厉夏最喜欢的橘猫bibi。
  超市每次搞活动,买5瓶牛奶送一个盲盒,有概率开出这些造型可爱的小家伙。
  随手拿起一只小橘猫,厉夏随之淡淡一笑。
  当初厉夏在垃圾堆发现浑身长满猫藓的二狗,不顾姐姐的反对将它带回了家,理由是他觉得二狗和橘猫bibi长得很像,自己就想养一只这个样子的小猫。
  “橘猫bibi可没有八字胡!”
  那天,姐姐厉春插着腰生气的说道。
  “可我就是觉得它们很像啊!”
  厉夏坚定的说道,不停的软磨硬泡。
  最终,二狗顺利成为了厉家的家庭成员。
  经过姐姐厉春的精心照顾,二狗果然不负众望,不仅治好了猫藓,还恢复了巅峰颜值!
  当年的二狗小巧玲珑,和橘猫bibi在体型上勉强有些相似。
  可是现在的它又肥又懒,和橘猫bibi简直八竿子都打不着。
  ……
  将一地的橘猫bibi捧起来,装进一个盒子里。
  在桌子下面,厉夏发现了一个相框。
  轻轻擦去相框上面的灰尘,露出十年前一家四口幸福的笑容。
  他和姐姐厉春站在前面,父亲和母亲站在他们身后。
  厉夏和厉春虽然在同一年出生,姐姐只比厉夏大了几个月,可是在十年前,个子却比厉夏高出了不少。
  照片上,姐姐穿着漂亮的蝴蝶裙子,一脸的天真烂漫,和现在的小财迷、精打细算小女人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时候厉夏和厉春被父母宠爱着,虽然厉夏经常生病,但是他和姐姐都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厉夏的父母在十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不幸去世。
  厉夏和厉春被亲戚收养,彼时病秧子厉夏就被各种嫌弃,还传出了诸多闲言闲语。
  比如说厉夏根本就不是厉家的人,厉家姐弟既然不是双胞胎,怎么可能姐姐在立春那天出生,紧跟着三个月后又生出厉夏?
  亲戚方面表示,收养厉春可以,但是必须将厉夏送去孤儿院。
  年小懂事的厉春苦苦哀求,亲戚最终才没有将厉夏赶走。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几年后,厉夏不小心感染肺结核。
  亲戚家的小孩更是对厉夏各种嫌弃,就算一年后厉夏康复,亲戚也不让厉夏在一张桌子吃饭。
  吃饭的碗筷必须单独隔离,更不允许自家小孩和厉夏玩耍。
  四年前,厉夏和厉春同时初中毕业,姐姐毅然带着他离开了那个家。
  厉春四处借了一笔钱,在帝都十环这栋小木屋住了下来。
  三年前,厉夏想要给姐姐减轻负担,去餐馆给人洗盘子,却被人嘲笑洗盘子像是姑娘绣花,让他能干就干,不能干赶紧滚蛋……
  轻抚着相框,记忆引发连锁反应,厉夏不禁泪流满面。
  ……
  砰砰砰!
  “厉夏,开门,你在干什么呢?”
  厉春敲了好一会儿门,也不见厉夏去开。
  “你再不开门,我自己拿钥匙开了啊!”
  窸窸窣窣……
  门开了,一个穿着围裙,身材纤细,浑身散发出干练气息的女孩儿推门而入。
  厉夏赶紧将相框藏了起来。
  厉春四处打量了一下,也没发现什么蹊跷,蹲到厉夏面前,两手捧住厉夏的脸蛋,笑眯眯问道:“老实交代,在干什么坏事?”
  眉眼含笑,眼睛眯成了豌豆芽,十分的亲切可爱。
  厉夏看着姐姐漂亮的脸蛋,咧嘴一笑:“没做什么呀,就……锻炼了一下身体,嘿嘿……”
  “你确定……你没有背着姐姐在干什么坏事?”
  厉夏吃惊的张了张嘴:“我能干什么坏事啊,老姐!”
  “那右手藏着的是什么?给你说……你这小身板,可不能看那些不健康的东西哈!”
  厉春的火眼金睛扫了扫厉夏的右手,顺势将相框抽了出来。
  看向相框,厉春微微一愣,而后抬起头,看向厉夏,伸出食指宠溺的推了推厉夏的额头。
  “你呀!”
  说着,站起来,将相框放在了床头柜上,开始熟络的给厉夏收拾屋子。
  “锻炼身体也不知道量力而行,这小木屋早晚被你拆了!”
  “老姐放心啦,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厉夏拍拍身上的尘土,站了起来。
  “今天超市打折,你出门一趟,去买些牛奶回来吧!”
  月中和月末,超市都会把即将过期的牛奶五折销售,厉春总会算好了日子,准时提醒厉夏去买牛奶。
  天天闷在家里打游戏也不是办法,姐姐总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厉夏出门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钱待会儿我转账给你,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出门吧。”
  “蛮力王”厉春轻松的将所有健身器材摆放到原来的位置,开始给厉夏整理书桌。
  “买牛奶的钱我还是有的,今后每个月我还要按时给老姐付生活费!”
  “哟,怎么的,你要包养老姐吗?”
  厉春环抱双手,开心的转过身来。
  “不可以吗?”
  厉夏笑嘻嘻的问道。
  “想要包养老姐的人可多了,你快排队去!”
  厉春眯眼一笑,朝厉夏挥了挥手。
  “得嘞!”
  厉夏飞奔下楼,从仓库里拖出自己那辆积灰的二手自行车。
  用抹布将自行车随便擦了擦,戴上他自己组装的蓝牙耳机,吹着口哨行使在柏油马路上。
  微风徐徐,金灿灿的阳光照在他脸上,他觉得今天的双腿格外有劲儿,开心的唱起歌来。
  “super idol的舔狗,都没我会舔,问我蹿的什么稀,和你心有灵犀!”
  “热爱三百六十度、舔你,我在痴痴的滴口水……”
  一辆奔驰从后面驶来,后排坐着一个安静的少女。
  少女打开车窗,欣赏着沿途美丽的风光,远远看到前面骑自行车“游蛇”般左右穿行的厉夏,再仔细听他唱的歌曲,少女不禁莞尔一笑。
  奔驰从厉夏身旁经过,微风撩起少女的长发,惊鸿一瞥的侧颜让厉夏当即忘了唱歌,忍不住朝车窗里看了一眼,却只能看到少女模糊的背影。
  脚上发力,自行车瞬间追了上去。
  与少女并排同行,透过后视镜,厉夏终于看清了少女的长相。
  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不由心中一喜!
  不敢多看少女,厉夏继续旁若无人的唱了起来。
  “super idol的舔狗,都没我会舔,问我送的什么钟,对你情有独钟!”
  “热爱三百六十度、舔你,我在痴痴的滴口水……”
  “草,哪来的傻小子!”
  司机骂了一句,赶紧关上车窗,嗖的一下,将厉夏甩得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