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志向
作者:不想当鹅了      更新:2023-05-16 14:43      字数:3171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转眼又要一年。
  北方的冬与江南截然不同,是严寒肃杀,是大雪纷飞。屋子里熏了一夜的炭,难得雪消日新,谢同尘便将南窗支起,院子里苍茫一片,那颗在秋天里开了满树金桂的树被积雪压弯了枝头。厉雪化水凝冰,结成一道道冰棱挂在檐下,被日头折射出绚烂的光线。
  这间供荼锦生活起居的宅子并不大,只一间主院,两出闲房,唯一的优点就是有一块格局不大却大有可为的小花园,只是远远够不上谢同尘的眼,但架不住姑娘喜欢,才不情愿定下了。如今花了一年多修葺添置,硬是用珠玉金银把这间寻常宅子堆出了金碧辉煌的气象。
  民间书院与私塾不同,逢年过节之外从不放假。这样凛冽的天儿也要风雨无阻的去。
  近来年关将近,商铺的生意要情结盘算,家中兄嫂都忙得不可开交,小公子不想和小豆丁谢黎在家大眼瞪小眼,索性搬来了恋人的温柔乡暂住。结果春宵苦短,白日还要独守空房,几日下来愈发得心生不满,闷闷读了两卷书,又盘算起开春之后也去白鹿书院捐两间院子,如此方可随时去去大摇大摆的要人。
  正惘惘着,眼底忽的闪过一抹亮色。
  他细看过去,只见院门无人,却凭空斜伸出一枝红梅来,于是清了清嗓子,扬声道:“哪里来的偷花小贼?”
  那厢懊恼地一声叹,从暗处走了出来。
  荼锦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浅色绒里袄裙,肩披雪青缎织花斗篷,头发黑压压地盘在脑后,只二叁小钗。素净的几乎雪天一色。偏手里那枝红梅灼灼如火,映得她的面容也娇也艳。
  她一溜小跑来到窗前,将还带着寒气的梅枝递给他:“你还真说对了,这是我从书院的梅树上折的。”
  谢同尘摸到她冰凉的指节,一捏又放开,催她进来说话:“不是才去,怎么又回来了。”顺手把窗关上了。
  她绕到另一头进门,解下斗篷挂到一边,同他说起今天的事情:
  “不是和你说了,前两日有位富家子弟给书院捐了一大笔钱么。今天公子那边递话来,说人家点名要见我,说是因为看了我的功课文章,对我颇为赏识,约在明日青云阁的雅间见。于是先生就放了我的假,让我回来准备。”
  “捐了多少?”
  “……不清楚,七八十两该是有的。”
  谢同尘哼一声,“早知道这点就够买你两天假,我昨天就该去捐个八百两,这样你这个冬天都不用去了。”
  荼锦无奈的笑:“八百两够买十几个书院了。也就再叁五日,书院就放假了,你这也等不得?”
  一壁说,一壁从袖间去取出一个荷包,“回来路过药堂,顺便买了两盒治冻疮的药,想着这两日就给那个小黄门送去。你同我去吗?”
  “我就不去了。年底各家铺子都热闹,好几个掌柜都说留了好东西请我去看,日子都约好了。”谢同尘随口带过,把荼锦拎到怀里圈着,下巴抵着她的肩,将话又带到了前一件事上,“明天什么时候见?哪一间?你别忙去,我去问问张掌柜,等查清了底细再说见不见。”
  荼锦便把请帖拿出来给他看,他略扫了一眼,即刻打发小厮去问。
  “能在你们青云阁订地方的主儿自然非富即贵,这是赏识我了,不好么?”她从矮桌上摆着的小碟里抓了一金橘饼,吃得一边腮帮子都鼓起来,“我们书院在京华城远排不上号,横竖不值得骗子花功夫。”
  “不。我约莫知道是什么人了。”
  “怎么说?”
  “太后在中秋时就放了为新帝择后的消息,之后各地各国的世家贵族陆续往京华来。青云阁早大半个月前就都住满了。也不知是哪家对后位如此势在必得,八字还没一撇就想着培植势力。我不想你这么早就接触这些党派,官场如赌场,赢了名垂千古,输了可不仅仅是倾家荡产。你眼皮子浅,我怕你吃亏。”
  荼锦的眼睛却忽然亮了,端起茶一口气把嘴里的饼都咽了下去,激动不已:“这还没到叁月,便有风来送我上青云了?”
  “……”
  谢同尘哭笑不得,“如果运气好的话,的确是。”又板起脸告诫她,“你不要妄自菲薄,依你的才学本领,好好科举,往后有的是光明前景。不必太把这一回事当做一回事。”
  “知道,知道。”荼锦不爱听,勉强应下,又偷偷抱怨,“大哥是个老古板,二哥是个大话痨,你这是把他们的‘本事’全学来了。”
  谢同尘拧一把她的脸,佯怒道:“嘀嘀咕咕说什么呢?好心当做驴肝肺!哪一天你被人卖了,我可不管你!”
  不多时,小厮便带着掌柜的话回来了——是宜州颜氏。
  北梁太祖称帝后与霍将军戎马半生,功绩赫赫,十几年间并入了诸多中原小国。宜州前身是绍国,历史悠久,早在四王时期的史册中便有一席之地,虽是一块弹丸之地,却得天独厚,坐拥全天下最丰沃的淆水①矿,靠山吃山了数百年,天下几经革变,它也从绍国变成了北梁宜州,却仍是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
  如今的颜氏,便是从前的绍国王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赵夫人便是曾经的绍国公主。
  “原来是宜州来的,难怪出手这样阔绰。我听有的同窗说,近来京华城里的书院陆陆续续都收到过大笔捐款,如今一想,便知道全都是他们送的了。”
  因从前是小国,史书记载并不多,可只要有关于它的记载,无非两样——一是因为淆水矿如何饱受战乱之苦,二便是因为淆水矿如何富到流油。即便如果谢家是富可敌国,那么拥有无数淆水矿的宜州便是富贵滔天。
  “嗳,我之前看过一本野史,说从前赵宣王在还曾是晋庄王的谋士时,因为被部下出卖,兵败困在七星城,须得黄金万两方可解围,当时就是那时还不是赵夫人的颜氏公主出的钱,条件是买他的春宵一夜,赵宣王允了。也是因此,他才与赵夫人生了情,有了之后的那段佳话。”
  谢同尘神情古怪地看她,“哪一本书上写的?《天地阴阳交欢赋》?《风流畅绝谱》?还是《古今艳史》?”
  “……”荼锦羞涩地挡住了脸,“你怎么偷偷翻我的书柜。这些都是我压箱底的宝贝。”
  他不和她耍嘴皮子,想了想才说:“见一见倒是无碍。我是记得宜州城主是有个适龄的女儿未婚,应当比我还大几岁。就是不知道请你的是她,还是她的族人,又或者是宜州来的谋士。总之我明日送你去,陪着你,也好有个照应。”
  荼锦心里觉得有些被小看,却不愿拂他的一片好心,于是乖巧地点头:“好。都听你的。”
  说着把矮桌向角落推去,脱了鞋袜躺到罗汉床上,开始对未来浮想联翩:“吾辈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玊哥,你还记得吗?当初我离开淮水镇,你陪我去祭了我娘。那时我就在坟前发了誓,这一生要做青竹,节节攀高,永不回头,定要去最高的高处替她去看好风景。如今……总算是看到一点路了。”
  谢同尘把矮桌搬走,又拿了一张厚实软和的毛毡毯子,把她四肢归拢好再盖上。
  一伸臂,她就自觉地枕上来。不等他说,她便环住他的腰,又说:“如果没有玊哥你,那我永远都只是江南小镇里的小乞儿,又或者红香院里的花魁,还有可能……是乱葬岗里的一具尸体。谢谢……”
  她话音未落,唇被一根手指封住了。
  “不要和我说谢谢。”谢同尘道,“我喜欢你,做什么都是我心甘情愿。只要你也喜欢我,与我来说便什么都值得。”
  荼锦顺势握住他的手,在他的指尖上吻了一下,权当是接受了。一个人傻乐了会,又问道:“玊哥呢,你有什么志向?”
  “我吗?”
  这还真是个他从没有考虑过的问题。
  生来就在高处的人,对一切都唾手可得。谢同尘的人生平坦如意,顺遂得令人无欲无求。这会子被问起,只觉得迷茫,没怎么多想,便随口答了:“……不知道。我近来练字不如从前勤勉,倒是对画愈发上心。若苦心钻营半生,能留下一些值得后世流传的作品,应当会很满足罢。”
  “你这个比我想得还远。有没有近一点的?”
  谢同尘冥思苦想半晌,忽的转过身抱住了她。他的眼睛是不染尘埃的那种清明透亮,笑容也很温柔:“做你的丈夫。”
  ①淆水:石油(作者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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