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者:
寻香踪 更新:2023-04-14 13:47 字数:3131
陈赞睁大了眼看着谈天,冲他吼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谁教你这样的?你怎么做事不动脑子呢,这以暴制暴能够把问题解决掉?你不怕事情越闹越大,到时候没法收场?你以后少跟潘力那群人混一起,就知道用打架解决问题,做事不用脑子!”
陈赞气坏了,上辈子谈天会走上那条道路,现在看来,不仅仅是环境影响,性格也是一大因素吧,他天生逞勇好斗,骨子里不安分,环境一逼,便理所当然地走上那条不归路。
谈天被陈赞抢白了一通,立刻耷拉下脑袋,不再做声了。潘力那群人虽然学习不好,但是十分讲义气,从来不让他们自己人吃亏,谈天被罩着,跟着他们学了不少江湖道义的事来。尤其是刘景程,真是个厉害人物,虽然还只是上高二,但是街上的混混没有不怕他的。
陈赞又再次重申了一遍:“坛子,以后不许跟潘力混在一起,要打球找自己班上的同学。”
谈天摸摸鼻子,不置可否。看得陈赞十分想去掐他,后来想想也算了,自己就这么盯着吧,再闹腾应该也出不了格去。陈赞笃信,不可能换了一条路,结局还会是一样的。
陈赞说的没错,利麻子这是才刚开头呢。沙洲是典型的不可再生资源,利麻子就是坐吃山空,这沙洲挖了两年,最佳的黄金时段已经过去了,越挖越贫。眼看着这后山却越来越富,自然是眼红嫉恨,巴不得那后山现在就成了自己的。但是人家签的是三十年的合同,他就算是有村长这个堂叔,也是无能为力的。
很快到了寒假,陈赞和谈天回到家里,又开始了挖冬笋赚钱的生涯。两个人上了一学期中学,个子都拔高了一截,谈天长得更快一些,都快一米七了,不过因为营养跟不上,整个人瘦得跟竹竿一样,每顿都能吃上三碗米饭。
个子大了,力气也就足了,挖起冬笋来自然不在话下,他俩头天挖了去卖,当天下午回来就能挖好第二天卖的。赚钱的速度自然也就快了。
但是谈天已经不满足卖冬笋这点小钱,他琢磨着找个来钱更快的法子。陈赞听了直翻白眼:“你去抢吧,这样就快了。”
碰上雨雪天气不能上山,谈天就往镇上跑。陈赞知道他肯定不是去找他爸的,而是去找潘力的。陈赞不喜欢那个潘力,浑身一股子戾气,但是谈天却说他是个讲义气的人。
陈赞有种儿大不由娘的感觉,谈天大了,翅膀渐渐硬了,不再是那个一切以自己为轴心的谈天了,他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失落感。万幸,谈天还算听陈赞的,陈赞让他打架惹事千万别跟着去,玩耍就算了。
谈天跟着潘力玩什么呢?打球、打电玩、打台球、看录像,这样的生活比在家丰富多彩多了。
潘力家是栖凤镇郊的,很小就没了爹,他妈改嫁过一次,但是嫁得很不如意,就离了,依然回来带儿子。早两年去外头打工,赚了些钱,又学了门手艺,便回来盘个店子,开了个理发店。只有这个一个儿子,自然是宠着的,管束得少,所以潘力跟镇上那些不怎么长进的小孩一样混着,小问题不断,大事情不犯。
谈天每次上了街,先去他爸店里报个到,然后去隔壁找潘力。谈卫民对儿子找潘力玩居然毫无异议。也是,他对谈天操的心还不如陈赞对谈天操的心多。
学校的通知书是寄到家里,全班的成绩按照名次排序,印在一张纸上。陈赞这次还是第一,郑伯齐依然是以几分之差落在他后面,谈天的成绩有些退步,虽然退得不多,是第十名。
陈赞拉住谈天,将成绩单给谈天看。谈天心里有些不自在,但是还是面不改色地说:“不就落后了三个名次,我会想办法赶上去的。”
陈赞看着谈天,许久不说话,把谈天盯得心里发毛。末了陈赞叹了口气:“我看你的心思也野了,没精力放在学习上了。以后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也懒得管了。还有,你和谈阳放在我这里的那些钱,账都记得好好的,什么时候想要,你就来拿,都拿去好了。”谈天提到钱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谈天突然觉得心里难受起来,陈赞对他失望了,他眼圈有点热:“小赞,我,我没有想要把钱拿走。我就是想去找个来钱更快的法子。”
陈赞垮下肩:“我们现在只是赚点零花钱,目前最要紧的是好好读书,等你读了书出来,想怎么赚钱就怎么赚。”
“好,我知道了。”谈天低下头说。
经过这么一次,谈天果然收敛了一段时间,也不往街上跑了。开学后,认真学习了半个学期,期中考试终于考了个第五名,而郑伯齐终于如愿以偿考了第一名,陈赞屈居第二。
陈赞自己倒觉得没什么,他对第一名看得没那么重要。但是谈天愤愤不平了许久,郑伯齐怎么能够超过陈赞呢,一定是陈赞失误了,才没有考过郑伯齐。他仔细观察了两天,发现陈赞并没有任何异样,每天早起跑步,上课,去广播室,吃饭,睡觉,一切正常。
直到陈赞发现谈天有些异样,问他:“你老盯着我看干嘛?”
“小赞你没事吧?”谈天关心地问。
陈赞莫名其妙:“没事啊,怎么了?”
谈天说:“没关系小赞,这次没考第一,咱们下次考第一。”
陈赞笑起来:“你说的是这事啊。没事,第一第二在我看来都差不多。”
谈天伸手摸摸陈赞的脑袋:“我相信你是最棒的,加油,小赞!”他现在有身高优势,一抬手,就能摸到陈赞的头顶。
陈赞囧了,这也变化得太快了吧,什么时候,自己需要谈天来劝慰了。
46、第四十五章 坛子开窍了
初一的暑假,对谈天来说是一个人生的分水岭。这个夏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让他年轻稚嫩的心几乎无法承受。
放暑假之后,谈天想到了一个比较赚钱的法子,他去卖冰棍。弄一个白色的泡沫箱子,顶上开一个圆形的活动盖子,箱子里放上棉絮和旧棉袄,装在二八自行车后座上。每天去镇上的冷库批发百来支冰棍,然后骑着车走街窜巷,叫卖冰棍。
陈赞觉得这样太辛苦了,每天都在烈日下暴晒,那得多难受啊。
谈天的脸晒得黑黑的,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不怕,骑车的时候有风,很凉快的。卖冰棍赚钱呢,一天卖一百支,白冰棒一支赚三分,绿豆冰棒一支赚七分,一天差不多能赚好几块。比卖菌子来钱快。”
陈赞跟着他去了两天,晒得实在难受,不肯去了。因为卖冰棍和别的不一样,你得拣最热的时候去,那个时间冰棍才好卖,人们被晒得嗓子口都要冒烟,这时候就想吃点凉的解暑,越冷越好。这个年头,冰箱和冰柜都是稀罕物,一般人家都没有,所以冰棒很是畅销。
谈天每天吃过早饭骑着车出去,运气好,一天能卖上两箱,也就是两百支左右,能赚十几块。他将每天赚来的钱都交给陈赞收着,陈赞也不拒绝,单独替他保管起来。
八月的一天,刚过完中午,谈天卖完一箱冰棍准备去他爸铺子里吃饭。前几天他过生日的时候,陈赞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了一套《射雕英雄传》,谈天带了一本放在他爸的铺子里,等吃饭休息的时候就去翻翻。
天气炎热得很,谈天将单车踩得飞快,经过新华书店门口的时候,自行车后座被人拉住了。“买冰棒!”有人哈哈笑起来。
“没了!”谈天随口答,回头一看,“力哥?”
潘力穿着花衬衫,大裤衩,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嘴上还叼着一支烟:“去哪儿呀,坛子?”
谈天也不下车,腿一伸,支在地上:“我刚卖完冰棍,正要去我爸那儿吃饭呢。下午再去卖一箱。”
潘力将烟拿下,一手摘了谈天的草帽:“这么勤快做什么,走,跟哥哥玩去,休息一下午。”
“可我还没吃饭呢。”谈天说。
潘力扬了扬手里的东西:“去我家吃吧,有好东西看。”
谈天好奇地问:“是什么?”
潘力嘿嘿一笑:“好东西,保准你从来没见过。来一支?”
谈天摇摇头:“不了。”谈天没学抽烟,会抽烟得花钱,多浪费。
正是好奇心最旺盛的年纪,谈天没能经受住诱惑,便跟着潘力去了。潘力上学的时候就在他妈店里吃住,放假就回到镇郊自己家里。说是镇郊,其实就是在镇子边上,等过几年,小镇发展起来,这里差不多都是中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