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特别对话
作者:独眼河马      更新:2023-05-18 21:55      字数:2456
  凶手一定是对高家厨房的情况非常熟悉的人。
  两次火灾极有可能是人祸。
  此人应该就是高刘村人。
  郑峰一行正准备离开高建国家的时候,彭书记走了高家的院门。
  同志们睡觉的地方已经安排好了。彭书记来喊同志们去看看。
  一行告别了大娘,上了通向后村的小路。高建国在一旁随行,这是郑峰的意思,郑峰有很多情况想问高建国。
  高常禄儿子的新房子在后村最东边头第一家。
  路两边是小麦地,麦苗的出苗率不是很高,上面覆盖着一层白霜。
  “高建国,路两边的地在案发当时种的是什么庄稼?”
  “是玉米。”
  在刘二麻子家的西边,有一个十字路口,向北通向芦苇荡和大梁河,向西通向刘长海和高马氏的家,向东就是高常禄儿子刚盖好的新房。
  男同志住在新房里面,王萍住在哪里呢?
  高建国想到了一户人家,这家人姓汪,这是高刘村唯一一户外姓人家,我们在上一个案子里面曾经提到过一个叫唐文君的人,他家是下放户,当时,勤将地区很多县接纳了不少省城南京的下放户,汝阳县也不例外,这户姓汪的人家就是一个下放户,不过这个下放户和一般的下放户不同,一半的下放户基本上都是小市民,这个姓汪的可是一个下放干部,大家别以为,下放干部肯定要比一般的下放户地位高一些,恰恰相反,一般的下放户无非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而姓汪的是要接受改造,这也就是说,姓汪的是一个犯了严重错误的下方干部,此人叫汪静清,是省城一家报社的副总编,就因为说了一句话,结果被打成了右派,并被下方到汝阳县前进公社奉贤大队高刘村来劳动改造。
  “他说了一句什么话?”卞一鸣非常好奇。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报社组织大家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大家都到会议室了,工宣队的负责人还没有到,这次政治学习就是有这个负责人主持的。汪静清说了一句‘大家静坐一会。’意思是大家安安静静地等一下。可这句话被别有用心的人传到工宣队领导的耳朵去了。”
  “这还了得,‘静坐’这不是在向***他老人家静坐示威吗?因为在会议里面有一幅***的画像,而汪静清就坐在***的画像旁边。于是,汪静清被打成了右派,不久就被下放到苏北农村劳动改造。”
  在笔者看来,这知识分子的思想确实要好好改造一下,肚子里面学了那么多的知识,竟然不知道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平时还喜欢卖弄,言多必失,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不好好改造一下,尾巴肯定要翘到天上去了。怪不得在中国历史上,很多朝代的统治者都和知识分子过不去呢?知识分子身上有傲气和傲骨,不整治和修理一下是不行的,不把他们个性的棱角抹掉,迟早会出大事,尽管古语有“秀才造反,三年难成”之说,但“秀才造反”还是要提防的;知识分子目光敏锐,看问题比较深入和透彻,不把他们弄服帖了,他们就会“横挑鼻子竖挑眼。”这样一来,统治者的愚民政策就很难实施和贯彻下去。
  汪静清家有三口人,老伴,还有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儿,汪静清家就在高常禄家新房子的旁边。前面,笔者曾经交代过,高刘村三十七户人家,只有一户人家是瓦房,这户人家就是汪静清家。
  既然是到农村安家落户,总的有地方住啊,于是,在地方政府的关怀下,乡亲们出工出力,为所有的下放户盖上了瓦房,真让乡亲们眼馋啊!
  彭书记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说话之间,大家已经走到了汪静清家的院子门口,透过低矮的篱笆,大家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正坐在椅子上看书。
  此人就是汪静清。
  高建国和彭书记走进院门,和汪静清说了几句,汪静清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他还带王萍到西屋里面看了看,汪育才的女儿睡在西屋,是一张大床,两个人睡。绰绰有余。
  高常禄家的新房一共有五间,三间正房,两间厨房,院墙暂时还没有垒,笔者只能用“垒”这个词,因为,在高刘村,所有人家的院墙全是用土加草垒起来的。连房子的墙都是用土和草垒起来的,更何况是院墙呢。
  房子的门已经装上了,窗户很简单,五六十公分的方框,里面竖着几个木棍,这就是窗户。
  彭书记将大家领进正房,正房里面用席子隔成了厢房和堂屋,东西厢房里面打了两个地铺,刘长海正在西屋铺稻草,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了几块旧门板铺在稻草下面,刘长海说,房子刚建好,屋子里面有一点潮气。
  堂屋里面有一张大桌子,还有几条长板凳,大桌子下面放着两个热水瓶,热水瓶的外壳是用竹篾编的。大桌子上面摞着十几个大碗,碗上面卡着一个竹箩。
  桌子上还有一盏罩子灯,里面倒满了煤油。罩子灯旁边还有一盒火柴。
  大家就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住宿和吃饭的问题解决了以后,郑峰的心才算定了下来。
  刘长海往窗户洞里面塞了一些稻草,他说,夜里面会比较冷。
  房子里面的东西是刘长海安排的,很显然,刘长海是一个心细之人。
  中午,同志们在前村高常禄家吃的饭,彭书记和刘长海没有作陪。郑峰一行是来办案子的,他们和一般的地方干部不一样,可不怎么喜欢官场上吃吃喝喝那一套,彭书记和刘长海大概是觉得不妥和碍事,所以,安排好同志们的住处以后,两个人就告辞了。
  吃过中饭以后,刘局长就回县里去了。
  参加“71。9。28”案的同志一共是八个人,他们是郑峰、李云帆、卞一鸣、王萍、谭科长、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
  高常禄家住在后村西头第一家,院门前有几棵石榴树,还有一口水井,井口上有一个轱辘。同志们到高常禄家的时候,井口上蹲着三个老太太在洗菜,其中一人就是高马氏。
  三个老太太的一段对话被同志们听到了。
  “老嫂子,我听说这些人是地区公安局的人。”
  “可不是吗?领头的姓郑,是个大局长。”
  “地区公安局的大领导都来了,莫非高建国家的大火有古怪?”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多,还能查出来吗?”
  “我看危险,明明是高建国冲撞了狐仙,公安局的人难道有三头六臂,连玉皇大帝和阎王爷都管不了的事情,他们能行吗?”
  “人家可不信这个。”
  “不信也得信啊,要是真有人放火的的话,上一次就查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