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神重生在1927 第49节
作者:秋疯      更新:2023-05-21 09:41      字数:4411
  尹月看着医院森白的天花板,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她努力的想要动动手指,想去摸压在枕头下的日记本……
  眼前的光芒却逐渐消失,长夜袭来,她回顾完了一生,远方亮起了光,是太阳——
  是炽烈的太阳!
  她眨了眨眼,阳光中十八岁的女孩对她笑着挥手,于是她也笑了,然后看着这年轻的女孩朝着炽阳永不回头的奔去,直到她与那太阳消失在她人生的长夜中。
  尹月死了,孩子们悲痛大哭,长子上前整理母亲的遗体,摸到了枕头下压着的硬壳笔记本。
  他疑惑的打开,匆匆看了一眼便放在一旁。
  微风吹过这日记本的扉页,秀丽且坚毅的笔迹写到:
  我亲爱的朋友,请不要为我的离去伤心
  我只是在这人生漫漫的长夜中
  去追逐了那永恒不落的太阳
  ---
  十五万字,写了迟阳与尹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生。
  读完之后,珍珍第一个出声:“我想不明白……完全没办法理解迟阳这样的人。”
  许嫣然和张氏却是互相望着对方,显然两个大人想到了更多的东西。
  珍珍又说:“不过……好像有点明白了小说的名字了。”
  雪白的稿纸第一页第一行正中,珍珍翻回去,明明并不明白许少庭这小说写的有什么意思,但还是怔怔的看着文章名字——
  追逐太阳的人
  第六十五章 纯日常
  《追逐太阳的人》整篇小说大约十五万字左右, 家中三位女性凑在一处,从上午看到日落,下午贺主编来拿《大道仙途》的稿子,还以为三位女士手中拿的正是。
  谁知白来了一趟, 贺主编简直是不可置信:“一章都没写?”
  “是我的错……但是您那里的稿子再连载一周也是绰绰有余。”
  “怎么会整整七天一个字都没写呢?”贺主编还是副不肯相信的表情, 千风明月现在可是他们沪市晨报的招牌作者, 他自然对许少庭是十分上心。
  许少庭不好意思说他在写另一篇小说, 因为这篇小说风格并不是很符合晨报, 所以也没有用千风明月这个笔名投稿在晨报的打算。
  所以他考虑了下, 并未告诉贺主编真正的原因,只是说:“我偶尔也想休息一段时间, 给自己放个假。”
  “您这次休息的时间有点长。”贺主编说完,幸而始终记得面前的作者一来他本身非常敬佩, 二来是报社目前最大的摇钱树,赶紧又放缓语气,好声好语的询问许少庭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和贺主编你来我往的寒暄了好几句,确认许少庭身体健康,也并非是不打算写《大道仙途》,贺主编才勉强放下一颗心, 临走时管家埃里克拿了些烤好的饼干小蛋糕,装在纸袋中交给贺主编。
  客客气气的推辞两句,贺主编抱着纸袋与许少庭告别,也不忘交代:“我下周再找您来拿稿子, 您可一定要写啊,否则就真的要开天窗了。”
  许少庭都不知是再四再五的保证了,才把啰嗦个不停的贺主编送走。
  这时候不过是下午四点,太阳还未落山, 他进到家中并无今日写稿子的计划,一周写了十五万字,还是手写繁体字,对他来说也着实费了许多心神,便只想着今日好好放松一番,恰巧又是周末,便想找珍珍这位半个上海通带他也出门逛逛。
  结果进到客厅中,明明平日里最爱唠叨他该多多出门的三位女士,一致头也不抬的说:“小说还没看完。”
  珍珍道:“哥哥你想出去玩,可以找别的朋友。”
  许嫣然说:“或者明日,我们几个一同出去看看电影,在外面吃个饭也是很不错。”
  张氏也道:“难道没有别的人可约吗?”
  只觉自己碰了一鼻子灰的许少庭讪讪逃离客厅,回到卧室躺在床上,半晌没有动弹,最后想来想去,从床上跳下来跑到走廊,拿起电话拨出自己唯一熟悉的那串号码。
  二十分钟后,客厅的三位女士就见那位在沪市似乎并无朋友的许少庭,穿着卡其色裤子和白衬衫,搭了个皮子外套,拎着件黑色夹克衫往外走。
  看他一身出门打扮,张氏便问:“你自己一个人出去玩?”
  许嫣然也啧啧称奇:“备车了吗?一个人多没意思。”
  许少庭便皮笑肉不笑的对两位女士回道:“我和人出去玩,人家开车来接我。”
  许嫣然长眉一挑:“哎呦,哪位富少约动了你?”
  许少庭听见别墅外轿车喇叭声,跑了两步留下句:“与沈灵均先生打羽毛球去。”
  于是身后许嫣然和张氏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俩人心中都在想:果然如此,除了沈灵均,许少庭还能找出在沪市第二个交好的人了吗。
  而作为个正常人,能称得上朋友的人只有一个,似乎都那么不太正常,张氏与许嫣然常常担心许少庭,俩人私底下也在想怎么让这位才十六岁的小青年多些交友的机会。
  许少庭不知自己已经宅到被家中长辈认为有些不正常了,出了公馆,见到门外那辆黑色轿车,兴冲冲拉开车坐进去,先把外套递给驾驶席上的沈灵均:“那天都没还你。”
  就继而难以忽略的看到这车上还有第二个人,这人正坐在副驾驶,一头略卷的褐色头发,惨白肤色,棕色的眼珠子望着面前在他看来,年纪格外小——放在英国,可能都会被认为只是十四岁的小孩子。
  沈灵均一只胳膊跨过这棕发卷毛,接过外套,言简意赅的说:“少庭,你坐后面。”
  许少庭还在看副驾驶的白人青年,约莫着只大了他两三岁,看着还有那么点眼熟,只是正如白人看亚洲人都是一张脸,他看着这位年轻白人青年,也很难确定究竟是真的眼熟,还是把以前见过的、别的白人的脸安在了他的面孔上。
  但真正引他注意的,乃是这位外表年龄在他与沈灵均之间,应该是十八/九岁的白人青年,正穿着一身黑色带肩章制服,即使再缺乏常识,也在租界中见过穿这身衣服的白人,因而立即明白过来应是英国警察亦或军人的官方制服。
  兴许是制服所代表的意义确是特殊,他坐在后排一时间到是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还是这位年轻白人扭过头,咧出口大白牙灿烂笑道:“你就是许少庭吗?我是莱恩的同事,你可以叫我的华夏名字,沈杰克。”
  先是被这人丝毫不输沈灵均口音的中文惊到,便差点脱口吐槽:杰克先生,你的肉丝小姐呢?
  再想这人应该是英国人没得跑了,而《泰坦尼克号》的男女主也正好是英国人呢。
  然后被这口灿烂笑容,引得想起这白人是谁了。
  许少庭盯着他那热情灿烂的笑:“我们之前见过,工部局后面那条路。”
  这白人青年闻言盯着他,突然也开口说:“是的,上个月在莱恩原来住的家门前,我见过你。”
  许少庭觉得简直是奇迹,这人竟然是不对亚洲人脸盲的吗,他都是靠着这位与众不同的灿烂笑容与头发眼睛颜色,才堪堪认出对方。
  驾驶位上好似被抛弃在一边没人理会的沈灵均,没头没尾的插进句话:“我是不是该为你们彼此介绍一下?”
  杰克便说:“不用你介绍,我们已经互相认识了。”
  许少庭心中还在暗暗觉得这位沈杰克总给他一副违和感,但也暂时想不出是哪里违和。
  沈灵均一语道出真相:“真不敢相信你是个英国人,完全和绅士精神不符就算了,如果不是你穿着英国军装,都要以为你是个美国人。”
  “不要把我和那群美国傻大个比较。”沈杰克发出抗议。
  沈灵均嗤笑一声,许少庭也乌云拨开见明月,看着沈灵均那副略带刻薄,偏偏还笑容优雅,慢条斯理的回道:“难道你竟然不是吗?我还以为大家都知道——所以你也知道。”
  是了,正是如此,看着沈灵均那侧脸的表情,听着他说话的语气,许少庭发现只论气质,大概沈灵均比这位白人沈杰克都更像是英国人。
  沈杰克发出抗议,只是说出的话都被沈灵均三言两语讽刺回去,许少庭在后面坐着,看这俩人对话并无自己被排外的感受,只是很稀奇的发现原来沈灵均也有这么一面。
  事实上最初他们两个的见面与相处,沈灵均看似友好妥帖的神情与待人举止,恰恰表现出的是一种与他的距离感。
  两人能熟悉起来,如今不得不说也是发生了许多阴差阳错的事情,比如他们各自知道了彼此的一些小秘密。
  让许少庭不禁想:看来没有什么比知道对方不想让你知道的事情,能更快的让人关系更近一步了。
  不过沈杰克看似是个美国傻嗨型白人,与沈灵均吵了几句,两人便都记得后座上还有个人。
  他转过头殷殷切切的找许少庭聊天,开口说:“你看起还没有成年,像是只有十四五岁,你是莱恩的弟弟吗?”
  许少庭琢磨出了个疑问,他道:“我年底就十七岁了。”
  然后摇头:“我与莱恩是朋友,我们有着共同的家庭教师,你也可以当做我们是同学。”
  便问出他那个疑问:“你怎么会姓沈?”
  沈杰克粲然一笑:“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因为莱恩,才选了沈这个姓?”
  许少庭:“那看来不是了。”
  沈杰克便道:“说来话长,这里面有个故事,所以便不和你讲了,只是之所以选了沈这个姓,和莱恩全无关系。”
  许少庭心道:我也没兴趣听你的故事,事实上我对你整个人都毫无兴趣。
  沈杰克显然也发现他的好友莱恩的好友是个真正颇为冷漠的人,全然没有与外表年龄该符合的,属于这个年龄的男孩该有的朝气与好奇心。
  明明看外表穿着是个少年人,没想到一路上与他说话,直到了目的地,二人的聊天也只能称得上是不咸不淡四个字。
  而到的地方,是个公馆的后院,有着比许家还大的后院场地做了个打羽毛球的场所,到那里就见已经有了不少年轻人,仔细看过去,白人与黄种人都有,黄种人还要更多些。
  沈杰克这人到了这种场景,很有点鱼入大海的自在,很快脱了军装外套,塞到沈灵均怀里跑到人群中,要了个羽毛球拍就上场与人拼杀了。
  留下沈灵均和许少庭二人总算能单独相处。
  许少庭看他怀中抱着两件外套,沈灵均随他目光,也是无语,只好说:“你们两个……有点像。”
  “哪里像了?”许少庭简直不能认同。
  沈灵均便笑道:“有时候粗心的样子都很像,只不过……”
  “不过什么?”
  沈灵均却摇头,不肯告诉后面的话,端起他那副绅士模样,实则身高打眼的跟个树桩子似的抱着两件外套,都不知自己多么引人注目。
  许少庭心里便将“傻大个”三个字默默送给这位了。
  第六十六章 是同一个人啊!
  许少庭觉得沈灵均打眼, 却不知加上刚刚离开的沈杰克,他们三个年轻青年刚进场就吸引了众人目光。
  沈灵均正小声与许少庭介绍这公馆男女主人都姓宋,女主人是位沪市土著,丈夫则是位相当有名气的温州商人, 天南海北的跑, 南洋有橡胶工厂, 美国英国贩卖茶叶瓷器丝绸, 赚到了钱又回华夏投资制作电影。
  沈灵均道:“只说经商这件事, 宋先生是个厉害人物。”
  许少庭就见一位穿藕色旗袍, 风韵犹存的妇人款款走来,这妇人未开口, 已是笑意盈盈的一张脸,沈灵均也笑道:“宋太太许久不见, 看着竟是比上次见面还年轻了好几岁。”
  许少庭颇为感兴趣的看着沈灵均,这人是瞬间变脸,从虚伪友善的英国绅士成了个花花公子。
  难不成是对女士格外优待?
  宋太太眼珠子在沈灵均面上转了一圈,便素手捂嘴娇嗔笑道:“那是年轻了几岁?上次见面——你还记得我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然后目光便落在沈灵均身旁的小少年身上,沈灵均是不用说的,无论气质长相, 走在哪里都是个吸引人眼球的人物。他那位对华夏文化相当感兴趣,能说一口流利中文的同事杰克,则因是个正经白人军官,更是自带“高贵”光环, 至于第三位——
  宋太太料不准这位看模样十六七左右的小青年是什么身份,只看他清秀白皙的一张脸,随性的气质与穿着打扮,猜测出身定是良好, 只是心中想:这沪市还有她宋太太不知道的公子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