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定情的牙印
作者:贼眉鼠眼      更新:2023-05-22 06:44      字数:5843
  京城方府。
  闻知爱子身亡,又见到长平从宫中带回来的尸体,方家二老大惊之下,当场昏厥。众下人一片忙乱,费了不少工夫将二老救醒。二老醒来之后,大哭失声,方家三代单传,仅此一子,二老指望着方铮给方家传宗接代,没成想飞来横祸,如今却换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怎能不教二老悲痛欲绝?哭喊之中,二老几度昏厥,全赖长平事先预料到了,带来了几名宫中的太医,这才几次救得二老醒转。
  长平已无泪可流,俏眼红通通的,目光中充满了仇恨,望向任何人都带着一股冷森森的味道。
  嫣然,小绿和凤姐三女也听说了方铮身亡的消息,嫣然在房中当场昏了过去,小绿和凤姐不敢置信,惶然奔向方家前院,见到前院正中停放的方铮的尸体后,二女这才彻底绝望,同时痛哭失声,哭声之悲戚,直如杜鹃夜啼,断人肝肠。
  方家二老悲痛之下,已不能开口理事,少夫人和几位准少夫人又楞楞的围着少爷的尸体,不言不语,一动不动,方家上下顿时如同失了主心骨一般,下人们悲痛之下,也不知该如何做才好。
  幸得胖子和冯仇刀联袂吊丧,见方府已然乱作一团,未得头绪,戚然叹息之后,胖子和冯仇刀帮忙操持起丧事来。
  很快,在二人的指挥下,方府的灵堂搭建起来了,寿衣寿材也已准备妥当,方铮的尸体被暂时安置到后院,按风俗,必须得由最亲密的人给尸体擦拭身体后,再换上寿衣,抬入棺内。
  “姐姐,咱们……该给夫君擦身,换衣了……”嫣然抽噎着道。
  长平点了点头,不言不语的起身,阴沉着脸,带着悲痛欲绝的三女步入了后院。
  尸体死状很凄惨,脸上已被砍得稀烂不堪,长平每看一眼,心中的仇恨便增加一分,众女见到夫君死状,终于又一次哭出声来。
  “哭什么!把眼泪擦干!记住,夫君不喜欢见我们哭!咱们笑着送他最后一程,以后天涯海角,追查害我们夫君的凶手!”长平咬了咬牙,使劲挤出个笑脸,眼圈却禁不住又红了。
  “嗯!”几女面露恨意,一齐点头,终于收了眼泪。
  几女配合着剥去尸体原本穿着的衣服,露出精赤的上身,上身布满了许多伤痕,看着胸口深入几寸的致命伤口,小绿和凤姐再一次掉下泪来。
  “咦?”长平和嫣然却是惊奇的叫出声来。
  小绿和凤姐一楞,齐问道:“怎么了?”
  长平和嫣然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竟然有几分惊奇和……惊喜。
  “你也发现了?”长平和嫣然非常有默契的异口同声道。
  小绿和凤姐急了:“到底怎么了?”
  “牙印!”长平和嫣然再一次异口同声。
  嫣然擦了擦眼泪,道:“姐姐,还是你来说吧。”
  长平面露喜色,望着急得掉泪的小绿和凤姐,点了点头道:“……如果我和嫣然妹妹估计没错的话,此人……很有可能不是我们的夫君。”
  小绿和凤姐闻言狂喜,顾不得抹眼泪,急声追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长平释然的吁了一口气,似乎呼出了整日的悲痛,伤心以及压在心头沉甸甸的仇恨。
  半晌,长平缓缓道:“你们未与夫君同过房,故而不知。我和嫣然妹妹却知道,夫君的右肩上有一小块牙印,那牙印……是当初我咬上去的,当时咬得很深,都见血了……”
  长平俏目渐渐迷离,沉浸在往日甜美的回忆之中。
  “……那时夫君并不喜欢我,他喜欢嫣然,喜欢凤姐,还喜欢小绿,但他就是对我不假辞色,我知道,他讨厌刁蛮任性的女子,为了他,我开始改变自己,我尽量不再说脏话,不再随便动手打人,我甚至开始跟宫里的宫女们学起了女红。可无论我将公主的架子放得多么低,甚至连一个女子的自尊都抛却了,去迎合他,讨好他,那个混蛋仍是不肯拿正眼看我,有一天在御书房外,我说第二天去府上找他,谁知他却说他没空,他要去看嫣然,当时我气坏了,觉得特别委屈,不管不顾的,就趴在他的右肩上死命的咬了他一口,疼得他哇哇大叫……”
  长平说着说着,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眼中却含着泪,擦了擦,泪干了,又流了出来,很快,长平的脸上已满是泪水。
  嫣然伸出纤手,搂住了长平,在她耳边低声道:“姐姐,莫要觉得委屈,夫君其实……从那以后便对你生了情意,不然以他的性子,如果他不爱你的话,就算皇上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万万不会答应娶你的……”
  长平笑了笑,接着又哼了一声,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道:“稀罕么?敢不娶我,我就真拿刀杀了他!免得他在世上祸害别的女子……”
  定了定神,长平指着面前尸体的右肩,对满头雾水的小绿和凤姐道:“……我当初咬他的地方在这里,我和嫣然都知道,这个地方后来留下了一个很深的伤疤,一直不曾褪去。你们看这具尸体,右肩光滑,毫无伤痕,再加上他的面部故意被人用刀剑砍得稀烂,凶手企图混淆我们的判断,我可以肯定,这具尸体根本不是我们的夫君!”
  小绿和凤姐闻言大喜,嫣然笑道:“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夫君,如此说来……”
  四女相视而笑,笑声中透着极度的开心和释然。
  “我们早该想得到,以我们夫君的本事,逃命功夫天下第一,当初叛军进城,千军万马之中都让他毫发无伤的混出了城去,这天下谁还能害得了他?哈哈哈!”长平学着方铮得意忘形的模样,仰天大笑了三声,逗得几女格格直笑。
  笑过之后,几女目光中又浮上几分忧色。
  夫君没死,他又会在哪里呢?为何不回家?莫非陷入了某种困境之中?
  长平黛眉轻颦,思量了一会儿,站起身朝外面大喝道:“给我把灵堂全都拆了!好好的摆什么灵堂,晦气得很!夫君他没死!来人,给我备马,我要进宫!嫣然,时间紧急,你去与公公婆婆解释,我进宫去见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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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说这句话的人很多,真正懂得去做的人很少。
  既然识时务,就代表着你必须要放弃之前所一直坚持的利益和原则,在劣势中寻求一种保全自己的妥协方法,委屈吗?当然委屈,可你不得不去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谁没有妥协退让的时候?除非你想拼个鱼死网破,然后像楚霸王似的以一种悲壮的方式在乌江边拔剑抹脖子,——顺便还得搭上一漂亮媳妇儿。
  方铮当然是个识时务的人,这不用别人教,他天生就会这种本事,而且以他的坎坷穿越经历,他好象一直在干这种识时务的事儿,已然轻车熟路了,可谓是俊杰中的翘楚人物。
  他怕疼,但他更怕死。所以两相权衡之下,……还是被这群土匪打一顿得了。
  土匪们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晃动着砂钵大的拳头,满脸狞笑的围上前来,将方铮头顶的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这情景有点眼熟啊,上回看一群混混在街上打架,最后方铮好象也被那群混混这么围过,不同的是,上回还有个杀手哥哥良心发现,跑回来救了自己,这回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方铮惊恐的注视着众人高高举起的拳头,离他的脑袋越来越近,本打算光棍气十足的被他们打一顿得了,现在方铮忽然有些后悔。这么多精壮的汉子,这么多砂钵大拳头,就算每个人只揍自己一拳,挨到最后,恐怕自己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忍受不住恐惧压抑的气氛,在众人的狞笑中,方铮终于吓得大叫一声,双手抱头,不由分说便撞开两人,往屋外窜去,边跑边惊恐万状的大喊着:“各位英雄,我错了!最好哪儿也别打,在下怕疼……咱们好好讲道理不行吗?”
  众土匪一楞,跟着追了出去,听到方铮的话,纷纷哈哈大笑。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病?跑土匪窝里跟这帮杀人越货的主儿讲道理,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儿吗?
  土匪们笑过之后,数十人冲上前去,追赶着方铮,方铮一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像只没头苍蝇似的,哪儿人少便往哪儿窜,又刁又滑像条泥鳅,众土匪虽然人多,一时半会儿却也抓不住他。
  方铮边跑边擦着眼泪,悲愤之情无以复加,我他妈招谁惹谁了?好好的在京城当我的官儿,做我的大少爷,好日子才过了几天呀,一记闷棍敲下,怎么就混到这步田地了?找谁说理去?
  众土匪见久拿不下,不由气得哇哇大叫,为首的大汉目中凶光一闪,暴厉的大叫道:“抄家伙,剁了他!他娘的!这肉票咱不要了!撕了拉倒!”
  方铮围着空地上的十几间木屋子左闪右躲跟众人捉迷藏,离那大汉不远,听得大汉如此说,方铮神色大惊,一边喘着粗气四下躲避着土匪们的抓捕,一边朝大汉哇哇大喊道:“别……别冲动!冲动是魔鬼!银……银子啊!想想白花花的……银子!”
  本以为自己性命无虞,可方铮又一次错误的估计了土匪残虐暴躁的性格,在他们眼里,人命,特别是肉票的人命,根本就不算什么,换句话说,他这张肉票土匪并不是非要不可,大不了杀了你,兄弟们再去找别的肉票便是。
  大汉看着方铮狼狈的逃窜,冷笑道:“银子是个好东西,但老子看你不顺眼,不想要银子了!兄弟们,给老子抄家伙,剁了他狗日的!”
  大汉可能是土匪中的一个头目,说话比较有威信,土匪们闻言,嗷嗷怪叫着抽出了随身的刀,枪,剑,匕首,兵器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方铮不经意间回头,甚至还看见一条方天画戟,靠!方天画戟啊!这帮土匪有那么高的武力值吗?
  方铮这会儿哭都哭不出来了,早知道这帮土匪不喜欢跟人交朋友,我就算饿几顿也犯不着凑上前去吃那顿饭呀。现在怎么办?四周被土匪包围,高举着五花八门的兵器,像一群老猫耍耗子似的围着方铮桀桀怪笑,然而他们眼中的杀气却告诉方铮,他们没有开玩笑,只要他被抓住,就死定了,死得不能再死,神仙都救不活了……
  有心想说出自己是朝廷命官的身份,以此来当作活命的筹码。或许能震慑他们,或许能用这个身份给他们换取更大的利益,但方铮后来一想还是没有说出口,这帮杀人不眨眼的土匪若知道自己是官儿,恐怕会愈发刺激他们的凶性,愈发坚定他们杀人灭口的决心,嗯,此乃找死之道,不可取。
  方铮一边惊恐的四处逃窜,嘴里还不时发出哇哇大叫的声音,脑子里一边飞快的转动着,想找出一个能保命办法,来逃过这一劫。
  情急之下,方铮看见木屋空地外的湖泊,湖泊其实并不大,顶多也就三四个游泳池大小,眼下四路都是追兵,只有对着湖泊的那一面空无一人,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跳吧,无论如何得先保住命再说,游到对岸然后再逃下山去,至于胡子脸所说的漫山遍野都是机关陷阱,方铮一时也顾不得了,往山下逃赌一把的话兴许能逃得过去,留在这里百分之百死定了。换了是你,你怎么选?
  胡子脸一直在旁边看着方铮躲闪逃命,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憨憨的摸着肚皮,咧着嘴像在看戏似的。
  大汉瞪了他一眼,怒道:“你笑什么?傻东西,还不帮忙追?追上将这小子宰了!”
  胡子脸挠挠头,道:“不行啊,当家的跟我说过,这人是当家的从俊哥儿手里硬接过来的,当家的说不能害他性命,留着有用……”
  大汉睁大了眼道:“……当家的这么说过?……你这憨货!他娘的怎么不早说?哎!回来!都回来,这人杀不得……”
  话音未落,只听得扑通一声,在众人愕然的注视下,方铮以一种毅然决然赴死的姿势,义无返顾的一头扎进了湖里。
  众土匪见状大急,纷纷在岸边叫喊着,当家的绑来的肉票若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溜了,他们有何颜面去见当家的?几个手脚快的已经开始在岸边脱衣服,打算将方铮捉回来,还有的则二话不说,拔腿便跑,准备绕到湖对岸守株待兔,数十名土匪顿时乱作一团,只有胡子脸浑然未觉,咧着嘴呵呵傻笑着。
  方铮下水之后飞快的手刨脚蹬,一时间竟然也游出了数丈远,回头见土匪们在岸边急得大喊大叫,方铮禁不住得意的一笑,抓啊,来抓我啊,老子只要游到对岸,就算逃出生天了,回到京城调兵遣将,灭了你们这群王八蛋!
  方铮高兴的在水里扑腾,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哎,别说,这游水还真过瘾,难怪那么多人没事喜欢游泳,果然有意思得很,以后自己也得好好学一下,多掌握一门逃生技能,对自己有好处,艺多不压身嘛,将来兴许还用得到……
  …………
  …………
  学游泳?扑腾之中,方铮忽然警醒,对啊,我不会游泳呀!怎么可能游出这么远?
  回头一看,自己已经游到湖中心了,方铮面色顿时变得煞白,玩笑开大了吧?还未及细想,心中一慌,方铮便不由自主的往下沉去。
  方铮吓得在水中手脚不停的乱刨乱蹬,手舞足蹈,脑袋不时冒出水面,抓紧时机朝岸上表情惊愕的土匪不住的挥手,远远望去,就像花样游泳队在游泳池里摆造型似的,动作充满了美感,肢体语言发挥到了极致……
  “这小子在向咱们挑衅吗?”土匪头目盯着湖中挥手仿佛在示威的方铮,恨恨的吐了一口口水,咬着牙阴森森的道。
  “对呀,游得好了不起啊?老子也会!”一名土匪学着头目的样子,也恨恨朝湖中吐了一口口水。
  “别他娘的说大话,你瞧,你瞧,那小子手跟脚缠在一起,脑袋跟屁股凑成一堆,像根炸坏了的麻花儿似的,胡老三,不是老子看不起你,你在水里绝玩不出这个花样!”另一名土匪毫不客气的拆他的台,嗤笑道。
  胡老三闻言一窒,又望了一眼湖中心仍不停摆着高难度造型的方铮,悻悻的哼了一声,不再言语,心中却甘拜下风。
  众土匪见方铮四面楚歌之下,居然还敢冲他们如此嚣张的打手势,不由勃然大怒,心下却也为方铮高超娴熟的泳技佩服不已。
  这世上有很多误会,方铮这个误会属于很要命的那种。
  方铮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挥手求救的幅度也越来越小,冷冽的湖水不断的从他的口鼻之中灌进去,方铮脑中已一片空白。
  完了!少爷我英雄一世,二十岁不到便已是皇帝女婿,朝中重臣,外掌重权,内有娇妻,没想到今日竟会窝囊的丧命于此,天不佑我!
  ——岸上这帮王八蛋难道就这么看着我淹死吗?
  拼着最后一口力气,方铮手刨脚蹬的将脑袋冒出水面,力竭声嘶的大吼一声:“救——命——啊!老子是……咕噜咕噜……肉票!你们怎能……咕噜咕噜……如此不负责任……咕噜咕噜……上衙门……咕噜咕噜……告你们去……”
  声音之凄厉,语气之绝望,如同受到了人生中悲惨得令人发指的遭遇,令岸上的土匪们一齐为之愕然变色。
  土匪头目一楞,接着哭笑不得,狠狠呸了一声道:“他娘的!老子还以为他是什么水中小白龙呢,闹半天是个不会水的废物!下去几个人,把那小子捞上来!丢人败兴,呸!”
  几个会水的土匪闻言,嘻嘻哈哈的往湖中一个猛子扎了进去,飞快的游向方铮。
  站在岸上的土匪们楞楞的看着湖面上方铮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弱,然后慢慢往湖底沉去,渐渐整个人便消失在湖面上,紧接着,溺水之人仿佛不甘心似的,挣扎着将一只手伸出湖面,众土匪被吓了一跳,这也太他妈有悬念了!
  他们看见露出湖面的那只手在半空中挥了两下,又狠狠朝岸上的土匪们比划了一下中指,最后那根中指终于无力的沉了下去,如丝尽的春蚕,如成灰的蜡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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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位女主即将闪亮登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